序说:由佛陀释尊所宣说的佛教,是以去除苦恼,引导人们远离烦恼,到达解脱的涅槃为根本目的。
为了解决苦恼,首先即说明为什么会产生不安或苦恼,社会人生真实状况之动态理论是如何?
其次说到,如何做才能脱离苦恼,亦即应如何做的实践修行。在此意义下,佛教对于社会人生,可说是以「是如何」、「应如何做」为中心问题。
心,是社会人生动态的主导者。虽然在这里,也包含了身体或社会环境等物质的层面,但是,它们并不是作为物质而孤立者,而是与精神有密切的关连性,诚如所谓的「身心相关」,如同原始经典所说的:
世间以心为主导,由生起的心而左右。或者,诸法以意为先导,以意为胜,由意所成。若以恶意言说或行动,因此苦随及彼身,犹如车轮跟随挽牛之足。
诸法以意为先导,以意为胜,由意所成。若以净意言说或行动,因此乐随及彼身,如影不离形。以及,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
即是此意。这种身心关系是从原始佛教乃至后世,共通于所有佛教的。 佛教说「离苦得乐」、「转迷开悟」,可说皆是以心的活动为中心,在脱离轮回之苦,寻求不死的理想上,不只是佛教,同时也是印度宗教共同的倾向。
但是,外道所说的梵、我或者神我等实体、主体,以此为关连而说轮回或解脱,这点则与佛教不同。
佛教不说作为常住实体的主体,对于只有生灭变化的物心等现象,说明「是如何」、「应如何」的理论或实践。因此,认为身心相互关连有是可能的。
外道则认为物与心各有其实体,根据佛传记载,释尊在修行时代,首先修习正统婆罗门修行法的禅定,接着也实践非正统沙门修行法的苦行,但是后来认为它们皆非解脱之道而予以舍弃。
这是由于禅定或苦行皆认为物、心分别有实体(二元论),不认为身心一如之故。亦即,外道的禅定是希望藉由精神统一,使心脱离肉体的束缚,而得到只有精神的自由独存;
苦行也是希望藉由使肉体痛苦,削弱其力,而得到精神的自由。禅定和苦行皆认为在肉体尚存之时,无法获得精神的绝对自由;绝对自由的心,非得在脱离肉体的死后才能到达。
但是释尊认为,在身心具存的现世,就一定能得到精神的自由。若像外道这样,将物质(肉体)或精神(心)看成二元性的实体,认为精神的自由在死后才能获得的话,现世的理想是不可能达到的。
释尊发现外道说法的缺点后,便舍弃禅定及苦行,最后发现达到现世理想的方法,此即是在菩提树下证悟的佛教之开端。
也就是「是如何」、「应如何」的理论或实践,释尊成佛后四十多年的弘法,就是为了要拔除世人的苦恼,救济社会。
佛陀说法是为社会所有阶层的人而说的。不像正统的婆罗门教,只对上层阶级,不以下层阶级的民众为对象;
佛陀连奴隶阶级的人们,也一视同仁为他们说法。对于一切职业阶级或智慧根机的人们,视对方的情况,而给予最适合的教法。
因此,其所说之法各式各样,用现今的学校教育来说,可说从幼稚园或小学教育的低年级,国中、高中的中年级,乃至大学、研究所的高级者皆包含在内,即所谓因材施教的应机说法。
现今所残存的巴利语原始经典,虽然是根据释尊的说法,但是由于是经由部派佛教传诵而来,所以现在所看到的形式,是佛灭后所成立。
尽管如此,在现存的巴利语经中,仍含有各种种类或程度的说法,其中包括部派的阿毘达磨所开展的通俗性教法,有关心的说法相当多。
原始经典是以所有阶层的人们为说法对象,是用他们能直接理解的日常用语而说的,因此很少有佛教独特的用语。
但是到了部派佛教的阿毘达磨,用语的概念规定被严密地确定,在形式上加以统一而相当学术化,成为一般民众所无法理解的专门用语。
例如,地、水、火、风,或眼、耳、鼻、舌、身、意等词,本来在原始经典中,它们是当时一般民众所能理解的通俗性意思;
但是,在部派的阿毘达磨中,由于这些用语被严密地规定并抽象化,所以用语虽然相同,但是其概念内容已与经中有些不同。
又在阿毘达磨中,由于组织教理被全部体系化,所以也增添了,原始经典中所没有说到的用语或概念。
因此,关于心的活动,原始经典和阿毘达磨在用语或概念上,产生了如何的变化,以下就简单做一考察。
在原始经典中,把生起感觉或知觉时的心之活动,看成是「触─受─想─思」的相续生起。
此时的「触」是指根、境、识三者和合,依于感觉或知觉而成立认识的状态;成立认识的最初刹那即为触。
「受」是生起于触之后的苦乐等感受作用,即对于认识对象感受好恶等。
「想」是生起于受之后的概念或表象等作用,将认识对象想成是「红花」、「白云」等。
「思」是生起于想之后的善恶等意志作用,对于认识对象,产生爱憎取舍等意志。
如此,从感觉或知觉的认识开始,相续生起一连串心的作用,这时的触─受─想─思等,是个别、个别的心理作用。
那就是心,除了作用之外,并没有心的主体,尤其是外道所认为的主体。
但是,部派阿毘达磨则认为,触、受、想、思并非单独的心,它们只不过是构成心的部分要素,此名为「心所法」。
主体的心,同时包含了许多作为部分要素的心所,主体的心,则名为「心法」。
一个心与许多心所,同时集合存在为一个心,称为「相应」。此处的「心所」或「相应」的用语或概念,在原始经典当中是没有的;
原始经典中的触、受、想、思等语,在阿毘达磨中,已作为心所,而有不同的概念内容。
如是,原始经典中,作为民众一般用语而说的语词,在部派阿毘达磨中,成为具有佛教独特概念内容的用语,其教理组织被严密地体系化;
概念规定地相当明确,成立了佛教的教理法相学,可说与西方科学相近了。关于心的问题,原始经典和部派阿毘达磨之间,即已如前所述地有些不同。
虽然原始经典所说的佛教用语,是依于民众的日常用语,皆为当时民众所使用,但是也有不少是印度其他宗教所罕用,而具有佛教独特概念内容的用语。
这些是有关于原始佛教的教理学说,可能是专为佛教的出家修行者而说的。具有这种意义的佛教独特概念的用语者,如:受、行、蕴等,以下就简单做一说明。
受:例如,在五蕴中,色、想、识等词,印度一般所用的与佛教所用的是同义,但是,「受」和「想」二者,则似乎含有佛教独特的意义。
首先,受(vedanā)一语是从语根vid(知道,know)而来,一般是中性名词,用来表示认识、知识等意思,但是在佛教则看不到这种用法。
受中的「舍」,即作为不苦不乐受之意,很可能也是佛教独特的用法。
一般来说,舍是用来表示不关心、放置之意,此义的舍,在佛教中也被用于四无量心(慈悲喜舍)中的舍,以及七觉支中的舍觉支。
其次,五蕴中的「行」也被作为十二缘起的「行」,或诸行无常的「行」而使用。但是,这些行的概念内容互相不同,有广义及狭义的差别。
「行」一语,在佛教绝大部分的情况都是以复数型来使用。从此语的概念内容含盖范围来看,诸行无常的「行」,意思的范围最广;五蕴的行蕴其次,十二缘起中的「行」范围最狭隘。
首先,诸行无常的「行」,和「有为法」一样,是指生灭变化现象的一切法。因此,五蕴、十二缘起,皆为行所摄,这是行的最广义者。
其次,五蕴中行蕴的「行」,是包含除受、想、识三蕴之外的一切精神作用。
包括作意、触、思、欲、念、定等心理作用,而此中也有以「思」(cetanā)作为行蕴的代表,而定义者。
若将行当成「思」(善恶的意志作用),此即是行的最狭义者,但是,除思之外,行蕴的「行」尚包含许多心理作用。
又在部派阿毘达磨中,说一切有部对于行蕴,除了设立作为心所法的心相应行之外,
也设立心不相应行(不属于物或心,但是会驱使物或心的力量),将行蕴的概念扩大,这在原始佛教是完全没有说到的。
最后,十二缘起中的「行」,比五蕴的「行」更狭义,与「业」相同。亦即十二缘起的「行」,被说明为身、语、意三行,此与身、语、意三业相同。
业,是以作为意业的思为根本,由此产生身语业。身语业等在其行为之后,大多会留下行为的习惯力。
如此,业包括了意业(思)、身语业及身语业的习惯力,这些都应被看成是「行」;因为行的概念内容,比五蕴中的行范围更狭隘,所以思(意业)是属于最狭义的行。
在佛教以外,也有将「行」用来表示行为的习惯力(潜在力)之意。
行(作用)之语,一般在印度被用来表示各种意思,佛教以各种广义或狭义的意义使用之,其中有不少是佛教独特的概念内容。
尤其是将「行」当成现象法,与「有为法」视为相同而使用,这是别处所未见的。
其次,五蕴的「蕴」是「群、眾、集合体」之意,但是作為五蕴的色、受、想、行、识,也就是以身心诸要素的集合体之意,而称之為「蕴」者,也是佛教独特之处,乃教外所未有的。
在原始佛教中,"khandha"一语也用於表示印度一般的「肩」或「干」之意;而与此语有关的律之犍度部的「犍度」(khandhaka)也有「章」之意,此与一般的用法相近。
总之,原始佛教各种用语,有很多是以印度一般的意义而使用,但是有时也以佛教独特的意义使用之。
除了前面所介绍的之外,也可见到像这样的例子,不过,这些都是為佛教进阶行者所说的佛教独特术语,并未用作对民眾的初机说法。
二、一切法与缘起说、业报说
如前所述,在原始经典中,所谓「世界」或「存在」,只限於时间、空间中之现象性的世界或存在;超越时间、空间的不生不灭之实体主体,是释尊所禁止谈论的。
作為我们世界的现象界,也是一种与心相关连的世界,原始经典称之為「一切法」,亦即一切的存在。被说為是一切法者,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
此中,五蕴原来是将个人的肉体与精神分為色、受、想、行、识五要素,但是有时不只是个人的要素,包括周围的环境等,也称為五蕴。
此时,一切现象的物质(色)与精神(受、想、行、识)即是五蕴;但是,五蕴说是以精神性要素為主的分类。反之,十二处说则是将物质性要素做详细的分类。
但是,十二处、十八界的分类是依感觉、知觉六种感官,说明对象的认识关係。十二处是由内六处(作為认识能力或认识器官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与外六处(作為六根对象的色、声、香、味、触、法六境)所组成,若再加上六识(作為认识主体或认识作用的眼识乃至意识),则成為十八界。
在六根、六境的十二处当中,属於心的只有意处,五根、五境的十处皆是物质(色法),作為意之对象的法处包含物与心。
但是,十二处皆与心─依於感觉、知觉的认识─的作用有关。十八界中的六识当然也是心─依於感觉、知觉的认识作用。
原始经典所说的心,即是心理作用,它也是心的主体。不仅是原始佛教,所有佛教绝不说在作用之心的主体之外,有永恆不变的实体主体的心。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都只是时时刻刻生灭变化的现象而已,这些就是我们的世界,就是一切法。如此,把一切的存在分类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来说明,可说是佛教独特之处。
為何要成立如此的分类?这是為了要论证一切法,皆是无常、苦、无我的现象性存在,没有外道所说的固定不变的实体主体之故。
例如,就五蕴来说,如《无我相经》所说,观察色、受、想、行、识五蕴任何一法,皆是无常、苦、无我。
同样地,就十二处、十八界来说,六根(内六处)、六境(外六处)、六识任何一法也是无常、苦、无我。
有关「依於此义的感觉知觉的认识关係」的说法,有名的经典是巴利《中部》的《六六经》。
该经说明从六根、六境、六识、六触、六受、六爱之认识关係的过程,爱(渴爱)生起又消灭,因此,此六根乃至六爱的六种六法,皆是无常、苦、无我,故应厌离。
心之问题的缘起说:此《六六经》如前所述,是说爱的生起与灭尽,我认為此与十二缘起说有关。
因為缘起说本来就是说明,我们為何会產生忧悲苦恼,如何才能脱离苦恼,到达无苦安稳的理想,可知是以不安苦恼等关於心之问题為中心。因此,以下就考察作為心之问题的缘起说。
原始经典所说的缘起说有许多种,其中也有不用缘起的词语而说明缘起的事实者。即使是明白说出「缘於什麼而生起什麼」的缘起之语词,
在相关之缘起支的数目上,也有从二支说到三、四、五支者、八、九、十支者,以及十一、十二支者,乃至十二支以上的说法。
但是,一般是以十二支所组成的十二缘起為后世缘起说的代表。若将各种缘起说从缘起支的性质做一分类,可大致分成三大系统:
缘起支三大系统 :a.和一般十二支缘起相同,说明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支,或者省略其中某支的缘起说。
b.从根、境、识、触、受、爱等《六六经》的系列,而说进展為取、有、生、老死的关係。
c. 不属於上二系统,而是根据杂多支分而说缘起。
我认為a系统与b系统有关连,a的一般缘起说可能是将b的《六六经》等的感觉知觉成立说,加以改变发展而成的。a与b的相异处是:
a中最初有无明、行,其后有识、名色、六处。
b没有无明、行,a的识、名色、六处,被取代成為根、境、识,由此三者开始,其后则為触、受、爱等,二者皆相同。
总之,a若去除无明、行,则可能是同样说明缘起的事实。因此,a的识、名色、六处与b的根(六处)、境(名色)、识内容相同,只是列举的顺序不同而已。
b中的此三者是依於感觉知觉之认识关係的六根、六境、六识。但是,对於a中识、名色、六处的关係,大多不将之视為认识关係。
部派时代以后,即以胎生学来说明之,把识看成是入胎剎那的结生识,名色视為胎内胎儿名色(肉体、精神)的產生阶段,六处视為胎儿六根的產生阶段。
但是,在原始经典中并未做如此明确的说明。不过,胎生学说的萌芽已可发现。
例如:在巴利《长部》《大缘经》的缘起说中,说明识与名色的关係。谓此时的识有三种:
a. 入胎剎那的结生识,b. 在胎时的胎儿之识,c. 出胎后作為幼儿的认识主体之识。
此中,胎生学缘起说的识是a的结生识,b也与胎生有关,c则是日常的认识关係之识。
最為普通存在的识,是作為认识关係的c之识,亦即《六六经》等中所说的识。
若是作為认识关係的识,则识─名色时的名色,可看成是作為识的对象的六境(色、声、香、味、触、法)。
缘起经中对於识与名色的关係,以所谓「缘於名色而有识,缘於识而有名色」说明二者相互的关係,又说如同芦束同时存在。
此外,也有经典以「内有识身,外有名色」说明识与名色的关係,将名色作為识的对象。
由此可知,识是认识关係的识,名色是作為识之对象的六境,「缘於名色而有识,缘於识而有名色」是说明认识关係的识(六识)与名色(六境)相互依存的状态。
但是,根据原始经典中缘起支的说明,对於名色的定义是:名者,谓受、想、思、触、作意;色者,谓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
这是名色的一般定义,并未将名色说明為六境。或许是因為把识分成如前所述的入胎、在胎、出胎三种,所以对於与识相关连的名色,不得不加上前述这种一般的定义。
但是十二缘起说的识、名色、六处,本来就是从认识关係的根、境、识而来,由於三者是同时存在的,
所以其列举顺序不论是识、名色(境)、六处(根),或者是根、境、识,皆是一样的。因此,也是说明与触、受、爱等《六六经》同样的过程。
又,之所以在十二支缘起的识、名色等之前,加上无明、行二支,是因為流转迷界的识,受到无明─行等影响,而含有烦恼、业之习惯性格之故。
即如原始经典所说:「愚夫為无明所覆,為渴爱所繫,而生此识身。」
总之,在缘起系列中,不论是一般的十二缘起说之系统,或者是从认识关係的《六六经》开展而成的缘起说系统,二者可说皆是从认识关係而来。以下就简单考察第三种系列的缘起说。
例如,在巴利《相应部》中,提到从欲、瞋、害三不善界,或出离、不瞋、不害三善界,分别產生不善或善的想─
思惟、欲、热恼、遍求;从劣、中、胜的无明界,分别產生想─见、寻、思、望、愿、人、语。
亦谈到从四食(段食、触食、思食、识食)分别產生贪、喜、爱、识住、增长、名色的显现、诸行的增大、再有的发生,生、老、死的愁、苦、恼。
又於巴利《增支部》中,则说六界(地、水、火、风、空、识)─入胎─名色─六处─触─受,
认為「入胎」是指识的结生。因此,这可能也是胎生学的缘起说。此经典在受之后又接著说受─苦,对於苦则说明「苦」、「苦集」、「苦灭」、「趣向苦灭之道」四諦,
并解释苦是八苦,苦集是指十二支缘起的流转,苦灭是十二支缘起的还灭,趣向苦灭之道是八正道。
又,在《相应部》中,虽然有「所缘─识住─名色的显现─六处─触……生─老死」的缘起说
但是,这应该与叙述「缘於名色而有识,缘於识而有名色,缘於名色而有六处……」说明识与名色的芦束关係之十支缘起相同。
因為若将该经的「所缘」看成名色,则名色与识即為芦束关係。
又前述《增支部》的六界─入胎─名色……之关係,应该也可以看成是名色(六界)─识(入胎)─名色……。
因為六界可以是作為识之所缘的名色。在此意义之下,这些经典的说法,或许可以被算是a 一般缘起说的系列。
同样地,也有由二十三支组合而成的缘起说,这是叙述从一般系列的十二缘起说的流转关係,向上转换成為生起自觉,发起宗教之心,朝向还灭关係的缘起。
如下所示: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信(saddhā)─悦(pāmojja)─喜(pīti)─轻安(passaddhi)─乐(sukha)─定(samādhi)─如实智见─厌离(nibbidā)─离贪(virāga)─解脱(vimutti)─尽智。
在原始经典所说的缘起说中,除了以上所介绍的之外,还有多数的缘起说,在此无法一一说明。总之,它们皆是以心的活动為中心而开展其关连。
不只是缘起说,在原始经典所说的用语中,有许多意谓现实之心的状态。
前述之无為、涅槃等语即是如此,此外再举其它的例子,如: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或者世间、出世间,以及四禪、四无色,
在部派阿毘达磨中,将世间(loka)分為空间性存在的国土世间(器世间),以及以心情為中心的有情世间;在原始佛教所说的「世间」一词意指有情世间。
部派阿毘达磨对於依缘起所產生的善恶因果关係,不只以心理现象说明,更具体地跨越三世而考察之,因而说明依於惑业苦之三世两重因果的十二缘起。
原始经典虽然也有说业、苦等因果业报说,但是,它是以主观性心理的缘起关係為主,并不像阿毘达磨那般,具体说明客观性事实的果报。
原始经典对於十二缘起中识─名色等关係,不只论及认识,亦论及胎生学的关係;纵然如此,我想,那也只是譬喻性或观念性之说,而不是在说具体的事实。
但是,由於它含有依於惑业苦等因果业报的意义,因此,以下我就简单探讨原始经典中的业报说以及心的问题。
关於业,十二缘起的「行」相当於业,而业的要素,前面已说明过了,以下再换个角度来考察。
业的要素大致可分為三种:a.作為善恶意志的意业,b.產生於意业之后的善恶身、语业,c.善恶业成為习惯性的餘势力而残存者。
若借用阿毘达磨的术语,a.是意业,即行為之目的意志;b.是思已业,即身语之表业,目的意志作用成為实际行动;
c.是实际行动成為习惯化了的潜在力之身、语无表业。此习惯力不仅被保存於肉体,也存在於心理而成為一种性格或习惯。
所谓「随眠烦恼」(惑),也可说是心理上的恶习、习惯化了的不好性格。善业被习惯化者称為「戒」或「律仪」。
若看十二缘起中业的关係,首先「无明」是惑(烦恼恶习)的根本,「行」则相当於业,包含业的三要素。
认识的成立是「识、名色、六处、触」,「受」是认识后的苦乐好恶等感受作用,「爱」是產生於受之后的爱憎等念。
亦即在喜欢的、快乐的受之后,生起贪求、贪爱之念;在不喜欢的、不快乐的受之后,生起讨厌、想逃避的憎恶之念,对於这些爱憎等念,以所谓「爱支」的意志(业的a要素)表示。
其次,对於其对象兴起取捨的实际行动,称為「取支」(业的b要素)。在取捨等行动之后,残存成為习惯力、恶习或性格等,此即為「有支」(业的c要素)。
虽然「有」也被说明為欲有、色有、无色有,但这是指欲有等的广义人格。这种人格、性格会在下一次经验发生时,成為认识或行為基础的倾向或影响力,并在趋向来生时,成為下一生有情的基础人格。
我们受生此世时,即带著各自经验餘势力的综合,即智能、性格、体质等人格特质;出生之后,在每一次的经验中,加入习惯力或性格,人格也逐渐变成善或恶。
缘起说虽然是在说如此的业报等因果关係,但是,关於业与报的时间性关係,原始经典中提到顺现法受、顺次生受、顺后生受等三时业;
后世阿毘达磨中,也有部派将缘起说连结三时业,而说剎那缘起、连缚缘起、分位缘起、远续缘起四种缘起;
不过,剎那、连缚二缘起意指「顺现业」,分位缘起指「顺次业」,远续缘起指「顺后业」。我想,原始经典的缘起说大多与现实中具体生起的「顺现业」有关。
因果业报说,於佛教尚未成立之前,在印度即已被提倡,这是為了对於造恶者得富贵,认真行善者遭遇不幸,这种现世的不合理或矛盾,依照合理的善因善果、恶因恶果的因果道理做说明,
所以说因果的连锁不只今世,而是从前世到来世,跨越三世,即使经过几世仍有关连;又说恶人富贵是由於前世积善的果报,善人不幸是由於前世恶业之结果所致。
而现世的不幸者若能累积善业,来世必能投生到幸福的世界。如此善恶因果的关係,绝对是真实不虚的道理,社会人生经常依循此道理而合理地运转。
在释尊时代的印度思想界中,也有否定此因果道理者,诸如:有因无果说、无因有果说、无因无果说、邪因邪果说等。
原始经典举出当时对於因果三种或五种错误的说法。三种说是:1.宿作因(pubbakata-hetu),2.自在化作因(issaranimmāna-hetu),3.无因无缘(ahetu-apaccaya);
五种是於上述三种,再加上4.结合状态者,5.阶级因,前面的无因无缘则称為「现法偶发因」。
这是说有关人生吉凶祸福命运的原因:1.宿作因者,谓祸福之命运以前世所行的善恶业為原因,2.自在化作因者,谓支配世界之自在天的创造是祸福的原因,
3.无因无缘者,谓祸福是偶然发生的,没有所谓因或缘之原因条件,
4.结合状态者,谓构成肉体的地水火风四要素的结合状态良好与否,成為原因而决定命运。如同现代以血型作為原因一样。
5.阶级因者,谓四姓阶级或家世等出身乃祸福之原因。
此中,宿作因、结合状态与阶级因,是说人出生於此世时,各人即已被决定,它支配著一生的命运,即宿命说。
自在化作因说,谓一切的命运皆依神的旨意而决定,即神意说。无因无缘说,则认為什麼都不是命运的原因,祸福只不过是突然生起的而已,此即偶然说。
这三种或五种说法,皆完全不承认个人自由意志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因此认為修养、修行、教育是没有意义及作用的;
释尊认為佛教是站在业报主义或努力主义的立场,不应採用这些不合理之邪见,应加以排斥。
佛教主张如缘起说所说的合理因果业报说,承认有意志的自由,以修行或努力来开拓命运,迷惑的凡夫也能转变成為觉悟的圣人。
关於善恶业及其果报,原始经典提到四种业:1.黑黑异熟业,2.白白异熟业,3.黑白黑白异熟业 4.非黑非白能尽诸业。
1.是招感恶报的恶业,2.是招感善报的有漏善业,3.是招感善恶果报的有漏善恶业,4.是超越善恶的无漏业,即灭尽有漏的前三业。
摘自水野弘元《佛教教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