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恶施:《律藏.附随篇》里提及五种一般人认为有功德的布施,但事实上却是有害,而无功德之恶施。
它们是:一、布施酒类与麻醉品;二、办戏场与赌场;三、提供妓女,给想要享受性交之人;四、把公牛放进母牛群中去交配;五、布施淫秽图画或物品。
佛陀把这些布施形容为恶施,因为在其中是不可能有善思的。有些人以为,提供白粉给由于没有毒吸而将近死亡的吸毒者,是一种善的命施。
但是,事实上它并无功德,因为是恶心促使人们布施不适于服用的白粉。对于布施其它毒品与麻醉品,也是如此。
《本生经注》述及,维山达拉菩萨所做的大布施,也包括了所陈列的酒。有些人在尝试解说,为何维山达拉王的布施也把酒包括在内时,说他在布施时并没有提供酒给人饮用的念头;
以及是由思来决定布施是否有功德,所以并无涉及恶思。他只是为了避免,人们批评他的大布施里没有酒而已。但是,这种推理是站不住脚的。
像维山达拉王般的伟人是不会担心他人批评的,尤其是对无理的批评。事实上罪恶只在于饮酒,若把酒适当地用来做药,是无罪恶的。因此,我们应该看待他的大布施包括酒的目的,即在于此。
五种大布施:《增支部.八集.第四品》,说明五戒是五种大布施。但是我们却不可因为上述的经典,把五戒形容为五大布施,而错误地认为持戒即是布施。
佛陀并无意把持戒与布施两者说为没有差异或完全一样。持戒是摄受自己的言行,而布施是把施物给与他人,这两者是不可被视为一体的。
当有德行之人持不杀生戒时,事实上他是在给与众生无畏施。其余之戒行也可以此类推。
因此有德之士善持五戒时,他即是通过摄受身语行为,而布施给众生无害、无危难、无忧虑等。佛陀是基于这点,才把持五戒说为五大布施。
布施有六种:如同经典没有提及布施可分为四种的方法,在此也没有直接提及布施可分为六种的方法。
但是批注《法聚论》的《殊胜义注》有说明六种施物,即色、声、香、味、触及法六尘。
布施有七种:同样地,经典里并没有提布施可分为七种的方法,但可以把七种僧伽施归纳在此。
布施有八种:在《增支部.八集.第四品》中,佛陀说布施可分为八种,它们是:
一、在受者一出现时,即毫不犹豫或拖延地布施。二、由于害怕受到指责或投生恶道受苦而布施。
三、由于受者以前曾经给过他东西才布施。四、期望受者将来回报而布施。五、心想着布施是善业而布施。
六、基于‘我是一个可以自己煮食物来吃的居士,若我自己吃却没有布施给不被准许自己煮食物之人,那是不对的’这种想法而布施。
七、认为布施会为他带来善名远播而布施。八、认为布施会帮他在修止禅与观禅时,获得定力与观智而布施。
在这八种布施之中,最后一种是最好与圣洁的。原因是它最为特出,有助于修习止观禅之人获得喜悦,因而对他禅修有帮助。
首七种布施,并无助于促使心修止观。在这七者之中,第一和第五种是上等施,第七种是下等施,而第二、三、四、六种是中等施。
这八种布施可分为两组,即属于善业的‘福境施’和‘世俗境施’。第一、五、八种是福境施,而其余的则是世俗境施。
再者,《增支部.八集.布施品》也有另一个八种布施的列法:一、由于挚爱而布施。二、在无可避免的情形之下,不情愿与恼怒地布施。
三、不懂得因果法则而愚痴地布施。四、由于害怕受到指责,或害怕投生恶道受苦,或害怕受者会伤害他而布施。五、基于布施是自己祖先之传统的想法而布施。
六、为了获得投生天界而布施。七、希望体验清净心之喜悦而布施。八、认为布施会帮助他在修止观禅时,获得定力与观智而布施。
在这八种布施之中,也只有第八种是最圣洁的。第六与第七种是福境施,因此也是相当善的;其余五种是属于世俗的下等施。
再者,在同一经里,佛陀很详尽地讲解‘施再生’,即由于布施而获得的轮回。根据未来的八个轮回去处,布施可分为八种:
一、看到人们今世富裕幸福的生活,他期望来世有富裕舒适的生活而布施,同时致力过着有戒行之生活。死后其愿得以实现,他投生在人间,过着快乐舒适与富裕的生活。
二、听到四大王天的天神有大神力,又过着快乐舒适的生活,他发愿投生至其界而布施,同时致力过着有戒行之生活。死后其愿得以实现,而投生在四大王天。
三、听到三十三天的天神……而投生在三十三天。四、听到夜摩天的天神……而投生在夜摩天。五、听到兜率天的天神……而投生在兜率天。
六、听到化乐天的天神……而投生在化乐天。七、听到他化自在天的天神……而投生在他化自在天。
八、听到梵天很长寿、相貌美好、生活快乐,他发愿投生梵天界而布施,同时致力过着有戒行的生活。死后他如愿地投生梵天界。
我们不可以下结论说,只须布施就肯定会投生梵天界。如同前两种分法的第八种布施所提及的,只有以布施令心柔软之后,再修四无量心禅法,即慈、悲、喜、舍,直到证得禅那,我们才能投生在梵天界。
再者,在《布施品经七》里提及八种善士施:一、以清洁、纯正与吸引人的施物来布施。二、以特选和品质优良的施物来布施。三、应时施。四、布施适合受者与可接受的东西。
五、细心挑选受者与施物后才布施。所选的受者应是如法修习的有德之士,不应选没有戒行之人。当有优质与劣质的施物时,应选品质较好的来布施。
六、根据自己的能力而经常布施。七、以清净平和之心实行布施。八、布施后感到快乐。
在经典中并没有提及相对的八种非善士施,但是我们可以猜测它们应是:一、布施不清洁、不纯正与不吸引人的施物。二、布施劣质的施物。三、非应时施。
四、布施不适合受者的东西。五、没有细心挑选受者与施物而做的布施。六、虽然有能力经常布施,却只是偶而才布施。七、心不平静地实行布施。八、布施后感到后悔。
布施有九种:在《律藏.附随篇》里,佛陀说有九种不如法的布施。其注释,对这九种所作的解释是:
一、使到施者原想要布施给某个僧团之物,被转为布施给另一个僧团。二、或转为布施给佛寺。三、或转为布施给某个人。
四、使到施者原本想要布施某间佛寺之物,被转为布施给另一间佛寺。五、或转为布施给僧团。六、或转为布施给个人。
七、使到施者原本要布施给某个人之物,被转为布施给另一个人。八、或转为布施给僧团。九、或转为布施给佛寺。
在此,施者原本想要布施之物,是指施者早已在口头上答应要布施给僧团,或某个佛寺,或某个人之袈裟、食物、住所与药物四资具,以及其它必需品。
在律藏之《波罗夷》与《波逸提》中,记载为何佛陀开示这九种不如法施的故事。
有一次,佛陀住在舍卫城的祗园精舍里,有一群人决定要布施食物与袈裟给僧团。所以,他们就准备好食物与袈裟。
但是,却有一群无戒行的比丘,去向他们强求布施袈裟给自己。由于被强迫布施袈裟给无戒行的比丘,那些人只剩下食物可供养僧团。
当少欲知足的比丘知道了这件事后,他们向佛陀揭发无戒行的比丘之恶行。即是在当时,世尊立下了这样的戒条:
“任何比丘明知地使到早已宣布为布施给僧团之物,转为布施给自己,他即犯了舍堕罪。必须舍弃所受的施物。”
关于这个戒条的从戒,佛陀解释说:“若使到口头上已答应布施给僧团之物,被转为布施给自己,这是舍堕罪。
明知其物原是要布施给某间佛寺的,却使到它转为布施给另一间佛寺,或僧团,或个人,那是恶作罪。
明知其物原本是要布施给某个人的,却使到它转为布施给另一个人,或僧团,或佛寺,那是恶作罪。”
这故事说明了原本好意之善业,如何会被他人干涉而受到损害,以及变成不如法的布施。
佛陀也解说与九种不如法施有关的九种不如法受用,以及跟如法施有关的九种如法受用。
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并不是每次使到施者把施物转而布施给其它受者,都会造成不如法的布施。
施者可能会基于好的原因而改变主意,或受到他人的劝导,而转为去做有更大功德的布施。
其中一个这样的例子,是摩诃波阇(大爱道)原本想要把新做好的袈裟,供养佛陀的故事。
佛陀劝她把袈裟布施给僧团,若这是有罪的,佛陀就不会劝她这么做。事实上,佛陀知道把袈裟布施给以他为首的僧团,会为她带来更大的功德。
在另一个例子里,佛陀劝波斯匿王,改变让外道在祗园精舍旁建庙的主意。由于受到外道贿赂,国王答应拨地给他们建庙。
预见如此将会导致无休止的争论,佛陀先派了阿难尊者与其它比丘,后来又派了舍利弗尊者与目犍连尊者两位上首弟子,去劝国王别受贿赂及拨地给外道。
国王却找了种种借口,对这些大弟子避而不见。最终,佛陀必须亲自去见国王,告诉他《增支部.二集》里的婆留王,如何由于接受贿赂,而遭受许多痛苦的故事。
明白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波斯匿王收回拨地的命令,又充公了外道收集的建筑材枓。然后,他再用这些材料,在当地建了间寺院布施给佛陀。
如同上面所提及的,若施者基于善的原因而改变主意,布施给另一个受者是没有犯罪的。这直接引据了圣僧伽的其中一个功德(素质)。
譬如有个施者,为将会来访的比丘准备了施物,但是这时又有证悟的比丘众现前而来,他可能就会改变主意而布施给他们,以便获得更大的功德。
而现前来的比丘众,也可以受用施物。值得接受原本想要布施给他人的施物,是圣者僧伽的其中一个功德,即称为‘极应请’。
布施有十与十四种:经典里也没有提及布施可分为十种,但是注释提到十种可供布施之物。同样地,《施分别经》列出了十四种个人施。
什么是增强布施福报的因素?什是是减弱布施福报的因素?佛陀在《增支部.六集.天神品.布施经》里,解释了增强与减弱布施之福报的因素。
有一次,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祗园精舍时,他以天眼通看到一个名为‘难陀母’的女信徒,正在远方的也卢干达基城里,供养以两位上首弟子为首的僧团。
接着,他向众比丘说:“诸比丘,也卢干达基城的难陀母,正在供养以舍利弗和目犍连为首的僧团。其布施有个显著的特征,即是施者具备了三种清净思,它们是:
一、布施前感到快乐;二、布施时心清晰与清净;三、布施后感到欢喜。而受者也具备了三种清净心,即是:一、无贪或正致力于解脱贪;二、无嗔或正致力于解脱嗔;三、无痴或正致力于解脱痴。
诸比丘,就好象海洋之水是无量的,这种具备了六项特质的布施之福报,也是无量的。海洋之水被形容为一团巨大无量之水;同样地,这种具备了六项特质的布施,也带来了一堆巨大无量之福业。”
根据这部经典,我们可以看到施者与受者各有的三个素质,组成了增强布施之福报的因素。因此缘故,布施之福报,将根据施者与受者缺乏这些素质的程度,而减低。
再者,《小部.本生经.十集.大护法本生经》里,提及净饭王在过去世有一次是个婆罗门徒。他儿子来自德西拉的老师,问他为何他的族人不会在年轻时死亡,而都能活到很老之后才死去。
他即以偈回答:“在布施前我们已经感到很快乐,布施时我们感到喜悦与满足,布施后我们感到欢喜,不曾后悔。由于这三个原因,我们的族人不曾早死。”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猜测,若布施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思缘),其善报之一是在今生得享长寿。
再者,《殊胜义注》与《法句经注》里,提及可在今生带来善报的四个布施因缘:一、如法获取的施物;
二、布施时具有信心与三种思缘;三、受者已证得最高等的果位,即阿罗汉或阿那含;四、受者刚从灭尽定中出定。
譬如富楼那、迦迦瓦利耶和善意卖花女,他们所做的即是完全具足这四个因缘的布施。因此,他们得以在现世得到极大的福报。
在《殊胜义注》中,这四个布施因缘被称为四施清净;在《法句经注》里,它们被称为四圆足。
再者,《中部.施分别经》列出另一种四施清净,它们是:一、布施清净是因为施者而非受者。
即使受者无戒行,但若施者有戒行、如法地获取施物、布施前后与当下具备清净思,以及对因果法则有信心,那么,其布施将因施者而得以清净,而会带来极大的福报。
二、布施清净是因为受者而非施者。
即使施者无戒行、不如法地获取施物、布施前后与当下没有具备清净思,以及对因果法则没有信心,但若受者有戒行,那么,其布施将因受者而得以清净,而会带来极大的福报。
三、布施没有受到施者或受者令之清净。
当无戒行的施者,布施不如法获取的东西,给无戒行的受者,布施前后与当下没有具备清净思,以及对因果没有信心,这样的布施,将是不会好好地成长与结果的。
四、布施受到施受两者令之清净。
当有戒行的施者,布施如法获取的东西,给有戒行的受者,布施前后与当下具备了清净思,以及对因果法则有信心,这样的布施将带来极大的福报,就好象把好的种子,种在好的土地会有好的收成一样。
当然,第三种布施是无清净可言的,只是为了完整地述及一切情形才把它包括在内。把一切我们已经考虑过的因素浓缩起来,一共有五个增强布施之福报的因素。
一、施者有持戒且戒行良好。二、受者也是戒行良好。三、如法地获取施物来布施。四、布施前感到快乐,布施时感到喜悦与满足,布施之后感到欢喜。五、施者对因果法则有完全的信心。
布施必须具足这五个因素,才是最清净与有益的。其福报将会根据缺乏这些因素的程度,而减低。清楚地了解第五个因素,即‘对因果法则有信心’是很重要的。
‘信’的巴利文是“saddha”,意即‘善于持守’。如同渣物沉淀在底之后,水变得清澈,能够很好地映出日月的影像,以及很好地保持住它。同样地,无内心烦恼的信心,可以很稳固地持守、忆念佛陀的功德(作为随念之目标)。
举另一个例子来说,若某人没有手,即使看到珠宝也不能亲手戴上它们。若他没有钱财,就不能为自己买东西。没有种子,将不会有收成。
同样地,没有信心,我们就不会有布施、持戒与止观禅修之珠宝。也不能享受到人间或天界之乐,或涅盘之寂乐。由此佛陀把信比喻为拥有手、财富或种子。
在《弥陵陀问经》与《殊胜义注》里,信被比喻为转轮圣王的皇冠宝石,无论水多么骯脏,只要把它放进去,水就会立刻变得清澈。
同样地,信,能够立刻去除心中的污秽,而使心变成清净。若心充满了信,它就不会有哀伤、忧虑等诸烦恼。
保持心平稳地随念佛陀之功德有多难,是每个佛教徒应该自己去体验的。这即是说,欲保持心中只有信而无烦恼并非易事。但是通过修习,我们能够以信保持心清净的时间,就会更长。
至于上述对因果法则的信心,我们应该如此省思:“我把一些自己的财富,用来做布施是不会白花的。通过布施,我得以培育比所花的财富更有价值之思。我的财富有可能受到五敌摧毁,但是此思却无可摧毁,而将随着我轮回,直到我证悟涅盘。”
能够如此保持心清净,即是对因果法则之因有信心。它即是思业,是五十二心所之一,业力即由它产生,因此被称为思业。
在省思‘思业’将会带来的果报之后,我们将得到清晰与肯定的结论:“由于这思业,我会在未来的轮回里获得善报,这是无可置疑的。”
如此省思与体验令人愉悦的心清净,即是对因果法则之果有信心。因此通过省思因果法则,来培育有助于清净之信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是增强布施福报的第五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