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颂:礼敬独一无二圆满自觉者、胜妙正法及圣僧伽已,我当说示阿毗达摩概要,涵盖阿毗达摩诸法之手册。
说明:在巴利佛教体系里,弘法者以赞颂三宝作为其著作的开端已成传统。佛、法、僧三宝,是一切寻求圣法者的最终依归。
因此依照传统,作者怀着深深的敬意,以一首赞颂三宝的偈作为其论著的开端。对当礼敬之事生起敬意是种善业,心生此念者因此得以在其名流之中种下福业。
当他礼敬的对象是最当礼敬的三宝时,所造下的善业也是最为强劲广大。这种累积在其心中的善业,有能力驱除他们修道的障碍,以及协助他们获得圆满的成就。
而且,对于佛陀的弟子来说,能著作论书是一个培育智慧波罗蜜的极其珍贵机会。所以作者基于能获得此殊胜的机缘,而满怀喜悦地宣说赞颂文。
圆满自觉者:佛陀称为圆满自觉者,因为他已亲自圆满地觉悟了一切法的本质,即它们的特相与共相。此名称,表示无师自证的一切知智。佛陀也称为独一无二,因为他的素质与功德是没有任何有情能比得上的。
虽然诸阿罗汉也都拥有超凡的戒定慧种种功德,足以令他们解脱,但没有一人拥有佛陀无数无量的功德,即:如来的十智力、四自信地、大悲定、一切知智。
由此,佛陀在诸有情当中是独一无二的。如经中所说:“诸比丘,有一个人是独特、独一无二、无双、无比、无同等、无同级、无敌、人中至上,他即是如来、阿罗汉、圆满自觉者。”
胜妙正法:法或佛陀的教法有三个层面,即:研究教理、修行、体证。研究教理,即是钻究记载佛陀教示的圣典:律、经、论三藏。
修行,是指勤修戒、定、慧三学。体证,则是指通达出世间道智与证悟圣果。在它们当中,前者是后者的根基,因为研究教理提供修行的方针;修行则导向觉悟。
此教法是基于真实与良善而称为‘胜妙’,因为依循佛陀的教法而修,必定会趣向证悟至上殊胜的涅槃。
僧伽的意义是群体,有两种僧伽:世俗僧伽,即已受具足戒的比丘、比丘尼僧团;以及圣者僧伽,即是此赞颂偈所提到的圣僧伽。
圣僧伽是佛陀的圣弟子群体,即已证入圣位的四双圣者,又可依据他们已达到须陀洹(入流)、斯陀含(一还)、阿那含(不来)、阿罗汉的道或果,而分为八辈圣者。
记载于《阿毗达摩论》里的法,是佛陀‘特别’或‘显著’的教法。我们应谨记与背诵此书内容,以便随时随地都能应用它们来分析究竟法(胜义谛)。
究竟法有四种:心、心所、色、涅槃。根据《阿毗达摩论》,谛(真实)有两种,即:世俗谛与究竟谛。
世俗谛是指世俗的概念或观念和表达方式,它包括组成我们世间还未受到分析的种种现象,如:有情、人、男人、女人、动物,以及看似恒常不变的事物。
于《阿毗达摩论》的观点,这些现象并没有究竟实质,因为它们所代表的事物,在实际上并不是不可再分解的究竟法,它们的存在方式是概念化与不真实的。
它们只是由心构想而成的产物,并非基于其特性而存在的究竟法。反之,诸究竟法是基于它们各自的特性而存在之法。这些法是最终存在而不可再分解的单位,由亲身体验、如实地分析而知见的究竟法。
此等实际存在之法不能再分解为更小,而是已分析至最小最终的单位,是组成种种错综复杂的现象的成份。由此它们被称为究竟法,这名称是源自最上、最终,与真实法、事物。
不单只是在本体学方面,究竟法是究竟存在的实质;在智理学方面,它们也是正智的究竟目标。有如可以从芝麻里提炼油,人们也可以自世俗谛当中提炼出究竟谛。
例如:有情、男人和女人诸概念给人的印象是,它们所代表的东西拥有不可再分解的究竟实体。
然而,当我们以阿毗达摩的分解器,明智地探究这些事物时,我们发现它们并没有其概念所代表的究竟实质,而只是由无常的名(精神)色(物质)过程所组成的现象。
如此,运用智慧分析世俗谛,最终我们将会到达藏在概念现象背后的究竟法。在《阿毗达摩论》里的究竟法,即是这些超越心的想像,而各有特性之法。
虽然究竟法是实际上存在的实质,但由于它们非常微细深奥,所以缺乏训练的人无法觉知它们。这种人无法知见究竟法,因为他们的心受到把究竟法包装成世俗现象的概念所蒙蔽。
唯有在运用如理作意之下,人们才能超越概念,直取究竟法为其观智的目标。如是,究竟法被形容为属于究竟智范围里的目标。
在经教里,佛陀一般上把有情或人分析为五种究竟法,即:色、受、想、行、识五蕴。于论教,诸究竟法则归纳为四种类别。心、心所与色,包含了一切有为法(因缘和合而成之法)。
经教里的五蕴相等于这三种究竟法,识蕴在此列为心。心,通常是用于代表基于其相应心所而得以分门别类的诸识。在论教方面,五蕴中的受、想、行三蕴被列入心所;心所与识同生,执行种种不同的作用。
在《阿毗达摩论》所列出的五十二心所当中:受蕴与想蕴各是一种心所;行蕴则再分为五十种心所。而色蕴,则当然是相等于阿毗达摩里的二十八种色法。
除了这三种有为究竟法之外,还有第四种究竟法,属于无为的究竟法(不是由于因缘和合而成之法)。这不包括在五蕴之内的究竟法即是涅槃:脱离诸有为法之苦,而达至最终解脱之法。
当中先说心法有四种:一、欲界心;二、色界心;三、无色界心;四、出世间心。
说明:《阿毗达摩概要》的第一章专只解说心,先研究心是因为佛教分析究竟法的中心点是在于亲身体验,而心又是体验的主要因素,是对目标(所缘)的识知。
巴利文citta(心),是源自动词词根citi(认知;识知)。诸论师以三方面诠释心:造作者、工具、活动。
作为造作者,心是识知目标者;作为工具,与心相应的心所通过心而得以识知目标。作为活动,心纯粹只是识知的过程。
纯粹活动这项定义,是三者之中最贴切的诠释,即心纯粹只是认知或识知目标的过程。除了识知的活动之外,它并没有一个属于造作者或工具的实际个体。
提出造作者与工具的定义,是为了对治某些人所执取的我见:认为有个识知目标的造作者或工具的‘恒常不变的我’之邪见。
佛教学者指出,这些定义显示了并没有一个‘自我’在实行识知的活动,而只有心在识知。此心即是识知活动而无他,而且此活动必定是生灭的无常法。
对于阐释任何究竟法,诸巴利论师建议采用四种鉴别法以区别之。这四种鉴别法即是每个究竟法各自的:
一、相,它的特相;二、作用,它所执行的任务或所获得的成就;三、现起,它呈现于禅修者的体验的方式;四、近因,它直接依靠的近缘。
对于心,其特相是识知目标。其作用是作为诸心所的前导者,因为它领导诸心所,也时常由它们陪伴。
心并不会单独生起,就有如当人们说‘国王来了’,很明显地他不会在没有侍者陪同之下单独前来,而必定在其随从陪同之下到来。
故此,当知(善)心与超过五十种名法同时生起,其现起是呈现于禅修者的体验里为一个相续不断的过程。其近因是名色,因为心不能毫不依靠心所与色法地单独生起。
诸心有多种呈现方式,但都有同一个相:识知目标。尽管如此,《阿毗达摩论》把它们分别为许多种类,即八十九心,或更详细则成一百廿一心。
我们一般所认为的意识,实际上是一连串剎那生灭的心,极迅速地相续生灭,以致我们不能察觉它们是个别不同的心。《阿毗达摩论》不单只把诸心分门别类,更重要的是呈现它们为一个紧密相互交织的整体。
为了办到这点,它采用了一些互相重叠的分类法。此章中所介绍的第一种分类法是依照心之地。心一共有四地。首三个是世间地:欲地、色地、无色地;第四地是出世间地。
用以形容首三地的巴利文avacara(界)的意义是:时常活动于或到访某境地之法。所到访的境地是依界而名的生存地(诸有情居住之地),即:欲地、色地、无色地。
然而,尽管心之三界与相符的生存地有密切的关系,但它们并非一而不二。心之界是用于把不同的心分类;生存地是诸有情投生及在当地过活的生命界。
然而,心之界与生存地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各别的心之界包含了与其相符的生存地常有之心,即时常生起于其生存地之心。
各界之心并不是只可以出现于与其相符的生存地,而是也能在其他生存地里生起,例如:色界心与无色界心也能够在欲地里生起;
而欲界心,也能够在色地与无色地里生起。但还是可见到它们之间的固定关系,即一界之心是特别常出现于跟它拥有同一名称之地。
再者,任何界的造业之心(善心或不善心),都倾向于令造业者,投生到与其相符的生存地;
如果成功导致投生,它们必定会令造业者只投生到该地,而不会是其他地。由此,心之界与生存地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欲界心:欲此字的意义包含:一、能欲,即渴望享受欲乐;二、所欲,即颜色、声音、气味、味道、触觉五欲的对象。
欲地是欲生存地;包括十一界,即:四恶道、人间与六欲界天。欲界心包括一切主要出现于欲地之心,尽管它们也能够在其他地里生起。
色界心:色界心是与色生存地相关之心,或属于名为色禅的禅那心。任何最常见于色地之心即是属于色界心。
一般上色禅是通过专注于色法目标而得,如:地遍、身体的部份等,色禅也即因此而得其名。这些目标是培育禅那的基础,依靠这类目标而证得的广大心即称为色界心。
无色界心,是与无色生存地相关之心,或属于名为无色禅的禅那心。任何最常见于无色地之心,即是属于无色界心。
在修习禅定以获得超越色禅的无色禅时,禅修者必须弃除一切与色法有关的目标,而专注于无色法目标,如:无边虚空等。依靠这类目标而证得的广大心即称为无色界心。
出世间心:出世间这一词,源自‘世间’与超越。世间的概念具有三个层面:有情世间、物质世间、行法世间,即有为名色法整体。
于此有关的世间是行法世间,即一切包括在五取蕴之内的世间法。超越有为法界的是无为界涅槃;而缘取及识知涅槃的心,即是出世间心。
反之,其他三种心则名为世间心。由此可见,心可依界而分为四大类:欲界心、色界心、无色界心、出世间心。
心亦可依据其他原则而分类,其中一个在《阿毗达摩论》里扮演重要角色的原则是本性。关于本性,心可分为四类:善、不善、果报、唯作。
不善心是与不善因——痴;或贪与痴;或嗔与痴——相应的心。这类心称为不善,是因为它们在精神上不健全,在道德上应受指责,以及会带来痛苦的果报。
善心则是与善因——无贪、无嗔;或无贪、无嗔、无痴(慧)——相应的心。这类心在精神上是健全的,在道德上是无可指责的,以及会带来愉悦的果报。
善心与不善心两者是业,缘于业成熟而生起的心是果报心。这类心组成有别于前两种的第三种心;它包括善业与不善业的果报。
应明白在此所指的业与果报两者,皆是纯粹属于精神方面的。业,是与善心或不善心相应的‘思’;其果报,是其他体验成熟之业的心。
根据本性的原则分类,第四种心称为唯作,这类心非业亦非果报。它虽涉及心识的活动,但此活动并没有造业,因此也就不能产生果报。
果报心与唯作心两者,皆非善非不善。反之,它们被归列为无记或不定,意即此心不由善与不善两面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