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教导四念处,并不只是为了去除四种颠倒,还为了去除四种瀑流、四种漏、四种执取、四种邪行、以及遍知四种食。
就背诵与集合于一处(涅盘)而言,四念处只是一种法。就原因及同样证入涅盘而言,四念处也只是一种法。但是就修行法门而言,四念处则是四种法。
众生可分为两类,即钝根者与利根者。钝根者是指学习得慢的人;利根者是指学习得快的人。
众生又可分为另外两类,即爱行人与见行人。爱行人是具有渴爱性格的人;见行人是具有见解性格的人。
对于修行,众生可分为两类,即止行人与观行人。止行人是先修行止禅,达到禅那之后,才修行观禅的人;观行人是未达到禅那,就直接修行观禅的人。
在堪受调伏者当中,爱行人与见行人,各有钝根者与利根者之分;止行人与观行人,也各有钝根者与利根者之分。
关于这一点,巴利经典有下列的陈述:对于钝根的爱行人而言,观察粗色身的身念处,是达到清净之道。
对于利根的爱行人而言,微细的受念处法门,是达到清净之道。
在此,‘身’的意思是群体。根据《小部.无碍解道》,身可分为三种:一、呼吸身(入出息身);二、所生身;三、名身。
呼吸身与所生身,这两者属于色身(物质现象)。因此,可以说身,能分为色身与名身(精神现象),这两种。
如果有系统地辨识呼吸中的四界,你就会见到,呼吸是由许许多多微粒——色聚所组成的。
分析这些色聚时,你就会发现,每一颗色聚里,最少含有九种色法。
也就是:地界、水界、火界、风界、颜色、香、味、食素与声音。这九种色法组成的群体,称为呼吸身。
所生身,则包括四种:一、业生色:由过去世的业力,所产生的色法。二、心生色:由心产生的色法。
三、时节生色:由火界产生的色法。四、食生色:由食素产生的色法。
第三种身,是名身,意思是名法的群体。而名法,即是精神现象,包括了心识与心所。
当名法生起的时候,它们也是成群地生起。在一个心识刹那里,有一个心识和许多个心所同时生起。
还有另外一种身,如头发、身毛、骨头等,三十二个或四十二个,身体的组成部份。
由于这些身分,也是由究竟色法所构成的群体。所以,它们也被称为是身。
在《长部.大念处经》中,佛陀所提到的‘身’,便是指色身与名身。
对于钝根的见行人而言,不需要辨别许多差异的法门——心念处,是他们能达到的清净之道。
对于利根的见行人而言,需要辨别各种差异的法门——法念处,是他们能达到的清净之道。
对于钝根的止行人而言,由于他能够轻易地取得禅相,所以身念处是达到清净之道。
对于利根的止行人而言,由于他无法持续地专注于粗的目标,所以受念处是达到清净之道。
对于钝根的观行人而言,不需要辨别许多差异的法门——心念处,是他们能达到的清净之道。
对于利根的观行人而言,需要辨别各种差异的法门——法念处,是他们能达到的清净之道。
或者,也可以这么说:佛陀教导四念处,乃是为了要去除常、乐、我、净的错误观念。
四念处是:身念处,正念注意在身体。受念处,正念注意在感受。心念处,正念注意在心识。法念处,正念注意在法(现象)。
就身念处而言,身体是丑陋不净的。但是有些人因为颠倒的缘故,认为身体是清净美丽的。
为了让这些人,了解身体的不净,让他们舍弃错误的观念,所以佛陀教导身念处法门。
就受念处而言,众生的感受是痛苦的。但是有些人因为颠倒的缘故,认为感受能带来快乐。
为了让这些人,了解感受的痛苦性,让他们舍弃错误的观念,所以佛陀教导受念处法门。
就心念处而言,众生的心,都是刹那生灭而无常的。但是有些人因为颠倒的缘故,认为心是恒常不变的。
为了让这些人,了解心的无常性,让他们舍弃错误的观念,所以佛陀教导心念处法门。
就法念处而言,一切众生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现象,都是没有实体、是无我的。
但是有些人,因为心颠倒的缘故,认为这些现象(法),是有实体、有我的。
他们错误的认为,法是我的一部份,或者认为法是我,或认为法有不变的本质。
为了让这些人,了解法的无我性、无实体性,以及灭除蒙蔽他们的心颠倒,所以佛陀教导法念处法门。
巴利注疏解释说:身和受,是造成渴爱的主要原因。
要去除钝根的爱行人对身的渴爱,观察身的不净是适合的,因为身这个粗的目标,是造成他们渴爱的要素。
对于这一类人而言,第一种念处——身念处是达到清净之道。
为了去除利根的爱行人,对感受的渴爱,观察感受的痛苦性,是适合的。
因为感受这个微细的目标,是造成他们渴爱的要素。对于这一类人而言,第二种念处——受念处是达到清净之道。
心和法,是造成错误见解的主要原因。
对于钝根的见行人而言,依照《大念处经》所教导的单纯方法,来观察心是适合的。
心,是造成常见的决定因素,因此应当观察心是无常的。
并且以分类法,如有贪欲的心、有嗔恨的心等等,来观察心。以便去除,认为心是恒常的颠倒错觉。
所以,对于这一类人而言,第三种念处——心念处是达到清净之道。
对于利根的见行人而言,依照《大念处经》所教导的各种方法,来观察法或现象是适合的。
法(现象),是造成我见的决定因素。
因此,应当依照想心所、触心所及五盖等,来观察它们,以便去除,认为法是我的颠倒错觉。
所以,对于这一类人而言,第四种念处——法念处是达到清净之道。
心与法,除了造成错误见解之外,也会造成渴爱。身与受,除了造成渴爱之外,也会造成错误见解。
然而,身与受,影响渴爱的作用偏强;心与法,影响错误见解的作用偏强,这是它们之间的区别。
编摘于南传尊者的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