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
尊者僧伽斯那撰
萧齐天竺三藏求那毗地译
中国宗教学会理事、积庆寺光亮禅师义译
为熊所啮喻
原典:昔有父子与伴共行。其子入林为熊所啮,爪坏身体,困急出林,还至伴边。父见其子身体伤坏,怪问之言:“汝今何故被此疮害?”子报父言:“有一种物,身毛耽毵,来毁害我。”父执弓箭,往到林间,见一仙人,毛发深长,便欲射之。傍人语言:“何故射之?此人无害,当治有过。”
世间愚人亦复如是,为彼虽着法服无道行者之所骂辱,面滥害良善有德之人,喻如彼父,熊伤其子,而枉加神仙。
光亮解译曰::儿子在树林里被熊又咬又抓伤了身体,急急忙忙挣脱逃出森林遇到父亲并说道:“我刚才被一个身上很长毛的东西看见我又抓又咬才搞得我如此狼狈。”
他父亲一听,就拿好弓箭小心翼翼走到森林里见到一位长头发的修行人在那里禅定,于是弯弓搭箭就要射杀,结果被旁人劝阻道:“这人又不曾伤害到你,你为什么要射杀他呢?为什么不去射杀那伤害你的动物呢?”
世上愚人也是如此那些虽然身穿袈裟却无道行的人被他人辱骂时 ,不但不思收敛悔改,却想方设法去诬陷那些良善有德的人,这种人就好像那位愚痴的父亲,不去射杀伤他儿子的熊,却想去射杀那修行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