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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鞭前身因缘
时间:2009-10-12 00:00:00  来源:  作者:

 

〔菩萨=大臣〕

此前身因缘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拘萨罗王之司祭所作之谈话。据传,彼乘车往自己领地途中,于狭路行车之时,见一车队,彼云:“汝等之车,向侧方回避,向侧方回避。对方之车未能回避,司祭发怒,以鞭投向最前车之御者,鞭中车轭而折返,击中彼自身之额,额顿出瘤。彼还向王申告:“为御者所殴。王唤御者调查,知彼本身之恶。

某日,比丘等于法堂开始谈论:“诸位法友!王之司祭云彼为御者等所殴,起诉而自负。佛来此处问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语,集于此处?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语。佛言:“汝等比丘!彼非自今始,前生即亦如是。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为王之裁判大臣。其后,王之司祭乘车往自己领地等等,皆与前述之事相同。然彼向王申诉,王自坐于裁判所中,唤御者等,调查此事,王云:“汝等殴我之司祭,额上起瘤。王命:“汝等全部财产,受没收之处分。

如此,菩萨向王曰:“大王!王未调查事情,而没收彼等全部财产,然世间有自己击中自己而言为他人击打之人。因此,治世之方,不经调查而为裁判,实属不宜。善加调查后,再为裁判,是则为宜。于是唱次之偈:

打与被打胜者负者

大王!率先语者暂勿置信

贤者听讼就他方闻

闻双方语随法而行

在家乐诸欲不可成懒惰

出家自制心王可无忧虑

恶行不可成贤者无怒质

剎帝力之王无虑不可行

大王!能行思虑者增大誉名闻

王闻菩萨之语,为正确之裁判。正确之裁判,罪在婆罗门。

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婆罗门是今之婆罗门,贤明之大臣即是我。UH5佛教网 - 人生佛教网,以弘法利生为己任的权威佛教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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