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盗贼〕
此前身因缘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某比丘为原妻诱惑所作之谈话。此一故事出于根前身因缘(第四二三)之中。佛向比丘云:“前生汝亦因此女之故而被刎首。”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于迦尸国某村之某居士家,以盗贼之星下出生,达成年后,为盗贼之生活而渡世,广为世知。有勇气具象力,无有一人能捕得彼。
彼一日破长者家之墙而入,持去诸多财宝。都中人等往国王之所告云:“大王!一大盗扰乱都中,请与捕捉。”国王命令都中守卫捕彼,夜间到处组队置哨,于彼持财宝之处拘捕,向王报知。王命即行刎首,向都卫之人下令。都卫之人以强绳缚彼背手,于彼首上挂夹竹桃之花环,头上散洒瓦粉,每至十字路口,即以鞭鞑,鸣击荒音之大鼓,由牢屋中牵来。都中之人,全体起大骚动,皆云﹕“此扰乱都中渡世之大盗,终于被捕。”
时于波罗奈都中有一千两之金声价之游女名萨摩者,国王中意彼女,召使五百女佣。彼女于高台开启之窗,见此牵行之男。此男美丽可爱,优奇有天人之貌,于一切人中特别耀眼,游女见彼被牵行,起爱恋之情,女思:“用何手段使彼为吾夫?”彼思得一策,于是用一能达自己所望之女人,送都卫之人千两之金,告云:“此盗贼为萨摩之兄弟,萨摩除此人之外,无何依赖之人,汝取千两之金,请放此人。”女依命而行。都卫之人曰:“此盗贼世间知名,不能如此释放。然能得另外之人,然后将此盗乘载于覆盖之乘物送出。”女还依言禀告。
时有一长者之子思恋萨摩,彼每日以千两之金送与萨摩。此日太阳没时,携千两之金来至其家,萨摩更取其千两之金,置于膝上,哭泣而坐。“此究为何故?”“恩主!此盗乃我之兄长,自己思为可耻之事,不来我处。遣人往都卫之所,回答谓:『取千两金者则放人。’然今无持千两金往都卫处之人。”彼因思恋此女,谓女曰:“我往行事。”“如此,请持此金前往。”彼接金前往都卫之家。都卫之人将长者之子押入秘密场所,将盗贼乘载于覆盖之乘物中送往萨摩之所,然后辩称:“此盗贼国中皆知,使世界先当黑暗,因此须于人退散之时杀之。”
少经时刻,于人退散之处,对长者之子,付以严密警戒,伴往牢房,以刃刎首,串其肢体送入都中。自此以后,萨摩由他人之手脱离,不接受任何一人,惟与此男戏乐渡日。彼思:“若此女思恋他人,我亦仍被除去,而与其男戏乐。此女颇易背叛同党,我不能停留此处,应早遁去。”彼思:“我不能空手而行,可取女之饰物道具而行。”某日向女云:“我等如入笼之鸡,终日只居于家中,何时至游园一游?”彼女云:“甚善。”当即承诺,一总准备软硬食物,以所有诸类饰物饰身,与男一同乘覆盖之车向游园之中而来。
彼与女共为戏乐之时,自思:“我应速逃。”彼以女为对象作充满欲情之状,入于夹竹桃树薮之中,抱女强压,陷入不省而倒卧,尽数取下饰物道具,以女之上衣包裹,将物品挂于肩上,超越园墙而逃去。彼女不久恢复意识,起立来至伴女等之所问曰:“相
何处?”“夫人!我等不知。”女心不快:“彼以我已死去,恐惧而逃。”于是由彼处还家。女云﹕“我可爱之相公未能觅见之前,我不卧此装饰之床。”于地端就寝。自此以后,不着中意之衣物,节省二度之食事,不用香与花环及其他之物。彼女唤女之舞手等来,使握千两之黄金,务必用任何手段,探寻相公回转,谓之曰:“汝等无天下不到之处,无论村街,王所住之都城,所到之处,集合人众,于集合场所,第一先唱出此歌。”彼女教舞手等唱第一之偈,并云:“汝等唱此歌,若相公交杂于集众之中,将与汝等交谈。然后向彼告我无事,伴彼归来,若彼不来,请与一信。”嘱后与舞手等资助金而去。
彼等出波罗奈都城,于各方各处集合人众,行至某边鄙之村里,而此盗贼亦逃来此处,舞手一同于此处集合人众,先唱第一之偈:
有人春季互挽手。入于夹竹桃林中
用力强压萨摩身。传汝萨摩身无事
盗贼闻此语来舞手之所云:“君谓萨摩生存,我不相信。”
彼与舞手交谈唱第二之偈:
唯汝舞手!我如何能信。风可运动山
若风能运山。一总运大地
萨摩本已死。如何言无事
舞手闻彼之语唱第三之偈:
彼女确未死。亦不望他男
萨摩守一夫。唯只思慕汝
盗贼闻此云:“彼女生或未生均宜,对我终归无用。”于是唱第四之偈:
彼由久亲者。得我非亲者
彼由固交者。得我不固者
由我欲得他。我更赴远处
舞手等归来,语女彼之所为事,女悔自己之所为,仍依以前而渡日。
佛述此法语后,说明圣谛之理--说圣谛之理竟,心持烦恼之比丘入预流果--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长者之子是此比丘,萨摩是原妻,盗贼即是我。”
注“自己思为可耻之事”,此“自己”可取为盗贼之意或游女之意。盗贼与游女均为可耻之行业,由文上或意义上,二者实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