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莲华王)
此前身因缘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心有烦恼比丘所作之谈话。此故事将于乌姆摩登提女前身因缘(第五二七)中说明。
佛问此比丘:“汝心真有烦恼耶?”答:“世尊!唯然。”问:“谁与汝烦恼?”
答:“世尊!我见一盛装之妇人,心起欲情而烦恼。”
佛谓彼曰:“比丘!妇人实为忘恩无信义者。昔日意志坚强之贤者,为妇人一生贡献心血,尚不能获得其心。”于是佛为说过去之因缘。
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由第一王妃之胎出生,于命名日名为莲华童子,于其后生有兄弟六人。七人渐次成长,居于宫中,如同王友。
某日,王立御苑中,见此七兄弟有多人从者随侍,近前迎王,王心恐怖:“彼等中或有欲弒我夺取王位者在。”王呼彼等曰:“汝等王子!不宜止住市间,分往他所,至我死时归来,各就自己所属之王位。”
彼等接受父王之言,涕泣告别,往觅自己之属处。“任足所向而行,以求生活”,各以己之王妃为伴,离城奔波于道路。彼等踏入荒野,不获食物,“我等为求生存,将为牺牲。”于是杀最幼者之王妃,作十三分而食。菩萨与其妃将分得两分而留一,而分余一而为二,各分食之。如此六日之间,杀六人之妃,菩萨每日各留一份存贮。
至第七日将杀菩萨之妃时,菩萨以存贮之六分我其兄弟曰:“汝等食此,明日再作计议。”彼等食肉后入睡,菩萨携妃于夜遁去。
前行不久,妃云:“王子!我实无力前行。”菩萨于是负彼女于肩上,于朝日初升,走出荒野。妃曰:“王子!我欲饮水。”菩萨曰:“此处无水。”但妃数度呼渴,菩萨以刀划右膝出血:“汝可坐起饮我之血。”妃饮血后,二人前行至大恒河饮水沐浴,食彼处树上果实,择一舒适场所休养,于恒河之曲角,作庵住居。
恰于此时,某日,诸人由恒河上流之流来一独木舟,上载一人,斩断手足,割去耳鼻,大声呼痛,彼为危害王者之盗贼。菩萨闻其悲叹之声,自思:“有我在世,勿使苦痛之生类灭死。”菩萨来至恒河岸边,救彼登岸,伴其来至庵内,洗涤疮伤,涂以药剂,我以治疗。王妃云:“汝何故由河中救此残障之人,带归庵中,与以看顾?”彼女嫌厌对之唾弃不置。
菩萨见其伤已渐次痊愈,留其与王妃于庵中,一人入森林采取果实,以养二人。在此二人共住期间,彼女之心,竟为残障者所夺,共犯非道之罪。二人通奸之后,彼女思欲除去菩萨,于是告菩萨曰:“王子!当我被君负于肩上由荒野中出时,见高山住有高贵之神。我向山神求愿:‘若我与主人能安然度日,我将向神供养。’今已安然脱险,我思欲登山拜神祭谢。”菩萨不识奸计,欣然同意,准备供物,使妃持供器,二人一同登至山顶。妃向王子曰:“王子!汝虽非神,但我尊汝为最贵之神。我当先以野花祭汝,为右绕之礼后,再向神捧献供物。”于是妃令菩萨面向谷立,妃以野花祭之,为右绕之礼,妃伪装道行敬礼之状,恰于其时,由背后立,猛向菩萨背上一击,将菩萨推落谷中,并谓:“我见敌之背部,永不再见其面。”彼女欢悦由山顶下来,归庵而去。
当菩萨由山顶转落谷中之时,为无刺之优昙跋罗树叶丛枝挂住,不得落至山麓谷底。于是彼食优昙跋罗之果,坐于枝上休憩。尔时有一大蜥蜴王,由山麓登树,来食树果。彼见菩萨,惊惧而逃。次日又至,食一侧方之果实而归,如此每日前来,与菩萨成为友好。彼问:“君因何来至此处?”菩萨答以:“如是如是。”蜥蜴王曰:“汝可勿忧,我救汝归。”于是使菩萨坐其背上,由树而下,出森林至大道,谓曰:“汝可由此路而行。”蜥蜴遂归林而去。
菩萨行至某村,住于其处,闻知父已亡故,遂往波罗奈,于自己之属地,登上王位,号称莲华王。彼遵父王所行之十善法,依正义以行政治,于四门、中央、宫殿门首六处建救恤院,每日投六百千金,以为恤。
一方彼恶女负残障者于肩上由森林出,行至人居之处乞食,集得粥饭,以养彼残障者。人问:“此为汝何人?”女答:“我为此人母弟之女,此人为我父兄之子,我嫁此人为妻。我夫虽处斩罪,我将长期抱负,乞食养之。”人人赞叹彼女为忠实贤良之妻,多与粥饭。更有人谓:“汝不可于此处担误时间,今波罗奈城莲华王即位,因王之救恤,于全印度,颇有人望。王见汝之遭遇,必我同情怜悯,多与施物,汝可载汝夫速往。”
时给我构造坚固之柳篮。此一无品德之女人,将残障者载于柳篮之上,抱持柳篮,往波罗奈,于救恤院中得食而生活。
菩萨乘于美饰之象背之上,赴救恤院,亲自施舍八至十人,然后回宫,习以为常。此不品德之女,使残障者坐于篮中,抱持柳篮立于王来之道上。王见而问之曰:“此为何人?”左右曰:“大王!此为忠实贤良之女人。”王呼女近前,已确知其为何人。王使残障者由柳篮降下,王问:“彼为汝之何人?”女曰:“大王!此我父之兄子,在家被选为我之夫。”诸人不辨仔细,皆云:“实为令人感佩之女。”对此不品德之女,大加赞赏。王问:“汝谓此残障者为汝在家被选与之夫耶?”女仍未能辨认王夫,大胆答曰:“大王!诚为如是。”
于是王曰:“汝所云者是否包括此波罗奈王之王子在内,汝非莲华王子之妃某某王之王女耶?汝乃某某之名者,饮我膝之血,心为此残障者所夺,推我落谷者,岂非汝耶?汝今额头已贴死印,汝以为我已丧命,然我之命特长而未死。”王更向大臣云:“汝等大臣!我曾对汝等之质疑有所说明:‘我之六兄弟杀六女而食其肉,然我未伤我妻,相伴往恒河之岸,住于庵中。我曾救起被处斩罪之残障者,给与看顾,然妃心为此男所夺,将我推落山麓,然我因己之慈悲心而得以长命。’实则由山顶将我推落者即为此不品德之女,而被处斩罪成为残障者,即是此之男。”于是王唱以下之偈:
此女即彼女,犯法亦成谜
此男即彼男,断手残障者
君我幼时影,言之实可哂
此女实应死,彼无诚信者
彼持残忍心,可比一僵尸
犯不义之罪,应以棒夺命
更应以刑罚,沦为有罪身
此女如生存,亦应削耳鼻
菩萨怒不可忍,对彼等处此刑罚,然实际并未执行。菩萨平息忿怒,将柳篮重新绑缚彼女头上,不使脱落,使残障者载于其上,由国中驱逐出境。
佛述此法语后,说明圣谛之理──说圣谛之理竟,持烦恼之比丘得须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