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商人)
此前身因缘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某邪商人所作之谈话。舍卫城中有二人一同经营商贾,彼等以车载物品往地方获得利益还来,其中邪商人自思:“此男数日仅食恶物,寝处苦所,身体疲劳,此后归家,将食种种美味饮食,不能消化,必将死亡。于是我待其死,将此物品,分为三分,其中一份,与彼之子等,二份由我自取。”彼云:“今日将分,明日将分。”物品终不平分。
其后贤商人不顾彼之愿望,强制进行分得物品,往精舍礼拜世尊,问候已毕,佛云:“汝来何迟?彼商人先来此处,访我暂坐。”于是彼将此事奉告世尊。佛言:“信士!彼家主为一邪商人,非自今始,前生彼已为一邪商人。今彼欲骗汝,前生即已骗贤人等!”佛应彼之请求,为说过去之事。
昔日,于波罗奈梵与王治国时,菩萨生于波罗奈商人之家,命名之日,彼被称为“贤人”之名。达成年后,与其他商人一同经营商贾,彼商人之名为“大贤”。彼等积五百辆物品之车,由波罗奈地方出发贸易,获得利益,再还来波罗奈。彼等分物品时,大贤云:“我应分得三分之二。”贤人:“是何缘故?”大贤:“汝为贤人,我为大贤人,贤人取一分,大贤人当然应取二分。”贤人:“我等二人投入资金与牛只等皆同,汝何故以取二分为当然耶?”大贤:“此乃我为大贤人之故!”二人争论,终至扩展为诤吵。
尔后大贤人自思:“我有善计手段!”彼将其父入于有洞树木之中,彼向父云:
“父亲!当我等二人一同来此,请父言说大贤人应取二分是为当然。”于是彼来菩萨
之所向菩萨云:“友!我取二分为当然与否,问此树神即知,我等前往奉侍一观。”彼捧祈愿之物云:“请树神为我等裁决公断!”彼之父亲音声变调云:“若然,汝等申述一观!”大贤:“尊神!此人为贤人,我为大贤人,我等一同经营商事,如是每人应取几多?”树神:“贤人一分,大贤人应取二分。”菩萨闻彼如此裁判,彼思:“此是否为神,须当一试。”于是持稻草来,封闭洞口,然后以火燃草,大贤人之父,身体半分被烧,急捉树枝而下。落于地上而唱次之偈:
贤人实真贤,大贤反为恶。
为子大贤故,我为火熏燔。
于是彼等二人真正平分,各取同等之份。其后,随其业报,各生应生之所。
佛言:“彼于前生即为一邪商人!”佛说过去之事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彼时之邪商人即是今之邪商人,贤商人即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