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身因缘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无思虑而受用他人之物所作之谈话。据传,彼时之比丘,常无思虑心得他人之物而自己受用,对生活之四要物(四事)以无思虑心受用,多生堕地狱或畜生。佛知其原因,以种种方法为之说法。佛言:“汝等比丘!得比丘生活之四要物,以无思虑心受用者,不宜也。是故,自此以后,须善思虑之为用也。”佛更示反省之规则,佛言:“如是,汝等比丘!比丘留意思虑,受用衣服,以为防寒”等等,规定如是之文句:“汝等比丘!比丘生活之四要物,须如是思虑用之。无思虑用之者,与用毒物同。昔日,无思虑、不知过而用毒物,其结果现于受大苦痛!”于是为说过去之事。
昔日,于波罗奈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生于某大富豪之家,达成年后,成一大博徒。尔时,有一邪恶之大博徒,彼与菩萨欲一争胜负。自己得胜之时,则不破坏赌场,自己失败之时,则将骰子投入口中云:“骰子已无!”于是破坏赌场而去。菩萨知其劣行曰:“甚善!甚善!我亦有所作为!”于是取骰子归自己家,于骰上涂毒,数度使干,持之前往彼处云:“与你一争胜负。”彼云:“承知尊命。”摆设赌场,互争胜负。彼自己已负,即取一骰投入口中,菩萨见其所为,告彼云:“汝先咽骰,将有何果?以后便知。”菩萨责彼,唱次之偈:
我涂极强毒,咽骰汝不知
汝咽!汝咽!罪深汝缚徒汝后遭痛苦。
菩萨唱此偈之间,彼博徒中毒,渐次力弱,眼眩体屈而倒地。菩萨自思惟:“今须赦彼一命!”由药草采集吐剂与之,使吐其毒,并与醍醐、蜜、糖及其他之物,恢复原状。诫彼云:“尔后不可再为此事。”菩萨自身多作施与及行其他诸善业,随其业报生于应生之处。
佛述此法语后,佛言︰“汝等比丘!无思虑受用物者,与无思虑服毒同。”
于是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贤博徒即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