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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08 00:00:00  来源:  作者:

此前身因缘是佛在竹林精舍时,对提婆达多所作之谈话。提婆使阿阁世太子入信仰,受其供养。阿阇世太子于伽耶斯舍为提婆建立精舍,日日以五百大银盘之种种美味调理越三年而有香气之米饭,施行供养。因如是之供养,提婆之信徒大增,提婆与众徒皆住于精舍之中。

尔时王舍城有住民二人为友,其中一人于佛前出家,一人于提婆之前出家。二人相互处处相会,又常往精舍相见。某时提婆之弟子向他一友人曰:友!君日日流汗行乞,而提婆坐于伽耶斯舍精舍,食种种调味之美食。汝之此行,殊非良策。君何自求苦!明朝早起往伽耶斯舍精舍,与我同食甘旨之粥、十八种嚼食(硬食)、种种调味之噉食(软食),岂非善哉!彼再三受劝,心颇思往。自此以后,彼往伽耶斯舍精舍,充分进食,按时刻即回返竹林。然彼之隐私,不能常保,彼往伽耶斯舍食供养提婆食物之事,不久为人遍知。

时有友人等向彼问曰︰传闻君食供养提婆食物为事实耶?

彼曰:此为何人所言者哉?

友人:某甲与某乙!

彼曰:事实我往伽耶斯舍进食非提婆与我之食物,乃他人所与者!

友人:友!提婆为佛之怨敌,以破戒之身使阿阇世入信,非法受得供养,而今君对如是之教说出家,食提婆达多依非法所得之食物,我须伴君往佛之前!

于是携彼比丘还至法堂。佛见此而问曰:何故带此汝等嫌厌之比丘而来?

友人:世尊!此比丘于世尊之前出家,食提婆依非法所得之食物!

佛:汝比丘!汝常食提婆依非法所得之食物为事实耶?

比丘︰世尊!非提婆与我,我乃食他人所与之物!

大师言:汝比丘!汝莫用此遁辞!提婆为恶行破戒之身,何故汝于此处出家,奉我教说,而摄取提婆之食物耶?汝平常对轻信薄见者悉皆信奉!

于是为说过去之事。

昔日,于波罗奈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为一大臣。尔时王有一女颜之宝象,德高而行仪方正,决不侵害他人。某日午夜,盗贼来近象屋,贴近而坐,彼此集议:如是则能破下水道而行,如是则能破窗,下水道与窗既破,则如大道无何等障碍,货物可适意运出。掠夺之时,必须杀戮,如是将无任何抵抗。所谓盗贼不受德义心等拘束,须残忍、酷薄、暴虐!彼等如是协议,相互告诫后散去翌日,如是情状,又继续数日,皆来其处协议。象闻彼等之言,思为对己所说,彼思惟:我亦应残忍、酷薄、暴虐!翌日晨起,象之御者前来,象以鼻攫彼,投诸地上而被杀。

如是来彼处者,一一被杀。

诸人向王告言:女颜宝象发狂,彼眼见者皆被杀死!

王遣菩萨当调查之任,王云:贤者!汝往观察,何故激怒于彼。

菩萨往观,知其身体无病,彼自思惟:此物何故发怒?必于就近,闻人之话,心得教自己者而起激怒。

菩萨以此确信向象之御者问曰:夜间有无近处谈话者?

御者答:诚有其事,盗贼前来谈话,我亦闻之。

菩萨往王处报告:大王!象之身体无何异状,惟闻盗贼之言而发怒。

王:如是应如之何?

菩萨:应请高德沙门及婆罗门坐象屋中,可说道德之话!

王:尊者!即如尊言!

于是菩萨请高德沙门及婆罗门坐象屋中,告曰:尊师!请说道德之话!彼等坐近,互为道德之话云:不可打杀任何一人,人具德行,应为慈悲,忍辱之行。彼等为道德之话。

象闻此语,自思惟:此为彼等教自己之语,今后须行道德!

于是象仍如昔日之从顺。王向菩萨问曰:象已温顺耶?菩萨云:唯然,如是激怒之象,依诸贤之力,仍如以前温顺之态!于是唱次之偈:

初听盗人语,女颜象杀人。

继闻智者言,最上德安住。

王云:汝善察畜生之意!于是与菩萨大荣誉。王全其定命与菩萨同随业报离此世而去。

佛言:汝比丘!汝于前生,归依汝所眼见之人!闻盗人语,归依盗人,闻高德语,归依高德!佛述此法话后,连结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女颜象是事反逆者之比丘,王是阿难,大臣实即是我。pPR佛教网 - 人生佛教网,以弘法利生为己任的权威佛教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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