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我们编写本书的目的,是希望对证悟涅槃实修要求作些简要的说明。我们将根据《大念处经》的第一个部分《入出息部分》进行讨论。然而,若要完整准确地理解这一部分,则需要了解它与该经其余部分的关系;若要完整准确地理解该经的其余部分,则需要了解它与佛陀的教导在整体上的关系。
四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在此,我们首先引述佛陀在《谛相应.楼阁经》中所说的话:“诸比库,犹如有人这样说:‘我的楼阁不用建造下面的房子,就能建造上面的房子。’无有此事!同样地,诸比库,若有人这样说:‘我不用如实证悟苦圣谛,不用如实证悟苦之集圣谛,不用如实证悟苦之灭圣谛,不用如实证悟导至苦灭之道圣谛,就能完全作苦之边际。’无有此事!”(S.5.1114)
这意味着只要想完全止息苦,禅修者就必须通过自己亲证的修慧来证悟四圣谛的每一谛。在《谛相应.转法轮经》中,佛陀强调证悟四圣谛的每一谛都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此苦圣谛应遍知。此苦集圣谛应断除。此苦灭圣谛应证悟。此导至苦灭之道圣谛应修习。(S.5.1081)
在《中部.大六处经》,佛陀更详细地解释了相同的四项必须完成的任务:诸比库,哪些法应以证智遍知呢?应说是五取蕴,也即是: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和识取蕴。这些法应以证智遍知。诸比库,哪些法应以证智断除呢?无明和有爱。这些法应以证智断除。诸比库,哪些法应以证智修习呢?止和观。这些法应以证智修习。诸比库,哪些法应以证智证悟呢?明和解脱。这些法应以证智证悟。”(M.3.431)
佛陀教导苦圣谛应遍知,意即需要通过亲证之智来完全了知五取蕴。佛陀在《蕴相应.蕴经》等经中解释五取蕴说:“诸比库,什么是五取蕴呢?诸比库,凡任何色,无论是过去、现在、未来、内、外、粗、细、劣、胜,还是远、近,是有漏的,可执取的,这称为色取蕴。凡任何受,无论是过去、现在、未来、内、外、粗、细、劣、胜,还是远、近,是有漏的,可执取的,这称为受取蕴。
凡任何想,无论是过去、现在、未来、内、外、粗、细、劣、胜,还是远、近,是有漏的,可执取的,这称为想取蕴。凡任何行,无论是过去、现在、未来、内、外、粗、细、劣、胜,还是远、近,是有漏的,可执取的,这称为行取蕴。凡任何识,无论是过去、现在、未来、内、外、粗、细、劣、胜,还是远、近,是有漏的,可执取的,这称为识取蕴。诸比库,这些称为五取蕴。”(S.3.48)
色蕴乃是这十一类色法,受、想、行、识也都是这十一类名法。它们为何被称为“取蕴”呢?因为它们是被执取的对象。对于“取”,佛陀的意思是指持续的爱。有情通过各种方式爱着和执取五蕴为自我,认为死后我将毁灭或者我是永恒的。因此,佛陀说需要通过亲证之智来完全了知五蕴。它们都属于苦圣谛。就如佛陀在前所引述的《楼阁经》中说:“诸比库,若有人这样说:‘我不用如实证悟苦圣谛…就能完全作苦之边际。’无有此事!”
有情爱着和执取五蕴——这是苦集圣谛——需要断除它。佛陀提到有三种渴爱导致五取蕴生生世世流转不断,即欲爱、有爱、无有爱。作为导向完全苦灭的过程,即是逐渐灭除这三种爱的过程。最后被断除的是有爱,只有证悟阿拉汉道时,它才能连同无明一起被完全地断除。正如前面所引述的《大六处经》,佛陀强调无明和有爱需要通过亲证之智来断除。无明和爱导致不断再生的过程即是顺序缘起。
佛陀在《增支部.外道依处等经》中解释说:“诸比库,什么是苦集圣谛呢?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愁、悲、苦、忧、恼生起。如此,这整个苦蕴生起。诸比库,这称为苦集圣谛。”(A.3.62)
苦灭圣谛应证悟:苦灭圣谛即是涅槃——五取蕴的不再生起与灭尽——需要通过亲证之智来证悟它。这要求禅修者首先要证悟阿拉汉。正如前面所引的《大六处经》,佛陀强调明和解脱需要通过亲证之智来证悟,它们相当于阿拉汉道智与果智。刚才谈到,当禅修者证悟这两种智时,将能完全灭除无明和爱,死后不会再投生。这过程即是逆序缘起。
佛陀在《增支部.外道依处等经》中解释说:“诸比库,什么是苦灭圣谛呢?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处灭,六处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愁、悲、苦、忧、恼灭。如此,这整个苦蕴灭尽。诸比库,这称为苦灭圣谛。”就如佛陀在前所引述的《楼阁经》中说:“诸比库,若有人这样说:‘我不用如实证悟苦灭圣谛…就能完全作苦之边际。’无有此事!”
导至苦灭之道圣谛,即是八支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必须修习这八支圣道。根据《中部.小智解经》,圣道的八项要素相当于三蕴:正语、正业和正命相当于戒蕴;正精进、正念和正定相当于定蕴;正见和正思惟相当于慧蕴。再者,正如前面所引述的《大六处经》,佛陀强调需要通过亲证之智来修习的是止和观,因此我们知道八支圣道相当于止和观。
通过亲证之智修习止和观,能够以亲证之智来遍知五取蕴;通过亲证之智遍知五取蕴,能够以亲证之智来断除无明和爱,然后也通过亲证之智来证悟涅槃,并以亲证之智来证悟四圣道及其相应之果:入流、一来、不来和阿拉汉道果。所以,就如佛陀在前所引述的《楼阁经》中说:“诸比库,若有人这样说:‘我不用如实证悟导至苦灭之道圣谛,就能完全作苦之边际。’无有此事!”因此,这四项必须完成的任务,相当于如实证悟四圣谛。
四项任务:佛陀在《大念处经.法随观》中解释了对四圣谛的证悟:再者,诸比库,比库对四圣谛而于法随观法而住。诸比库,比库又如何对四圣谛而于法随观法而住呢?诸比库,于此,比库如实了知‘此是苦’;如实了知‘此是苦之集’;如实了知‘此是苦之灭’;如实了知‘此是导至苦灭之道’。(D.2.386)
佛陀教导通过修习止和观来了知四圣谛。然而,经典并没有记载佛陀解释说“这是止”、“这是观”、“为了修止,需要如何如何”、“为了修观,需要如何如何”。所以,为了了解佛陀所指的培育止观的意思,我们需要参考义注和复注,特别是《清净之道》。例如,佛陀在《增支部.证智经》中说:“诸比库,哪些法应以证智修习呢?止和观。诸比库,这些法称为应以证智修习。”(A.4.254)
《增支部》的义注,解释以证智修习止的意思是培育心一境性,相当于定,也即是《清净之道》所说的心清净,包括称为八定的四种色界禅那和四无色定,即所有的安止定。心清净也包括近行定,是与即将达到禅那的定力相似的深度定力。《增支部》义注也解释了以证智修习观的意思,是培育对诸行的观智,即通过亲证之智来了知究竟色法、究竟名法及其因。随后,他需要了知这些行法的无常、苦、无我相。如果我们把禅修次第分为七清净,修观则是戒清净和心清净之后的五种清净:始于见清净并终于智见清净。(Vm.662)
所以,唯有参考这些权威的经典,我们才有可能了解,佛陀在许多经典中所说的修定、禅那、修慈,或者修遍等等,其实都是在谈论修止。同样地,我们才有可能了解佛陀在许多经典中,所说的观照五蕴及其生起与灭尽,所说的亲证并遍知五蕴,所说的观照五蕴无常、苦、无我相等,都是在谈论修观。
例如,当我们读到佛陀在《长部.沙门果经》中向未生怨王解释比库的禅修时,虽然没有提到“止”和“观”的字句,但我们仍然清楚他其实是在谈论比库对此二法的修习。佛陀首先向国王解释,比库如何坐在适合的地方,“使正念现起于面前”,然后解释比库如何舍离五盖:
“1.他舍离对世间的贪爱,以离贪之心而住,使心从贪爱中净化。2.舍离恼害、 恨,以无 之心而住,慈悯于一切有情生类,使心从恼害、恨中净化。3.舍离昏沉、睡眠,住于离昏沉、睡眠,持光明想,念与正知,使心从昏沉、睡眠中净化。4.舍离掉举、追悔,住于无掉举,内心寂静,使心从掉举、追悔中净化。5.舍离疑惑,度脱疑惑而住,对诸善法不再怀疑,使心从疑惑中净化。”接着,佛陀描述比库如何次第证得四种禅那。(D.1.217)
在许多经典中,佛陀提到这五盖能障碍定和慧,所以需要舍离它们,而且是通过近行定或安止定(初禅)舍离它们。佛陀接着对未生怨王说:“他见到自己舍离这些五盖而生愉悦,由愉悦而生喜,由心喜而身轻安,身轻安而觉乐,乐而心得定。”
佛陀在《大念处经》总说四念处时,提到了舍离诸盖。即使佛陀只提到比库舍离贪和忧,但其意思也是指比库要舍离所有的五盖。在《中部.调御地经》,佛陀用同样的方法描述比库如何舍断五盖、修习四念处,然后成就第二到第四禅。(M.3.219-220)
由于尚未成就初禅者不可能成就第二禅,这意味着佛陀描述该比库在培育四念处时,已包括了培育初禅。《大念处经》的义注解释,佛陀提及比库舍离世间之贪、忧,应包括于所有的四念处。世间=五蕴,贪=欲贪盖,忧=嗔恚盖,当知佛陀以此意指所有的五盖。
复注解释:“对那些易于教导者,在应舍断法中首先应解说分别诸盖,因而在此世尊首先就诸盖而说法随观。在身随观那里也教导了前分之止,此后更进一步教导应遍知的诸蕴、诸处,应修习的诸觉支,和应遍知等分别的诸谛。所以这里的修止只是为了想要修观。”
佛陀说:“诸比库,在此,比库于身随观身而住,热忱,正知,具念,调伏世间之贪、忧;于受随观受而住,热忱,正知,具念,调伏世间之贪、忧;于心随观心而住,热忱,正知,具念,调伏世间之贪、忧;于法随观法而住,热忱,正知,具念,调伏世间之贪、忧。(D.2.373)
在《大念处经.法随观》部分,佛陀更详细地提及比库舍离诸盖:诸比库,于此,比库对五盖而于法随观法而住。诸比库,比库又如何对五盖而于法随观法而住呢?诸比库,于此,比库内心存在欲贪(当然这里的欲贪相当于贪,两者都是指贪心所),了知: ‘我内心有欲贪。’内心不存在欲贪,了知: ‘我内心没有欲贪。’他了知未生起的欲贪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的欲贪如何舍断,也了知已舍断的欲贪于未来如何不再生起。
接着,佛陀解释比库用同样的五种方法来了知嗔恚、昏沉睡眠、掉举追悔和疑。五盖在未来不再生起是指它们被道果断除,但在当前阶段则是指比库舍离五盖和修止,就如《沙门果经》所说的一样。因此,《大念处经》的义注教导通过学习佛陀的教导、亲近善友、适当的言谈,以及修止等方法来舍离诸盖。
止(身随观):在《大念处经》中,佛陀教导了十二种修止的方法:(1)随观入出息,可以证得四种禅那。(2)随观身体三十二部分的不净,可以证得初禅。(3)随观诸界,可以获得相当于近行定的定力。(4)-(12)随观九种尸体,可以证得初禅。
比库修止,即是在培育定蕴。深度的定力能产生光,禅那则能产生非常明亮、晃耀和闪耀的光明,佛陀称之为智慧之光。通过这种光,禅修者可以辨识究竟色法、究竟名法及其因。它们是修观的所缘:维巴沙那行。因此在《大念处经》中,佛陀教导禅修者培育能作为维巴沙那基础的禅那。
佛陀在《长部.沙门果经》中也向未生怨王解释了这种次第。首先,比库证得第四禅:“再者,大王,比库舍断乐与舍断苦,先前的喜、忧已灭没,不苦不乐,舍、念、清净,成就并住于第四禅。”
接着,佛陀描述比库从第四禅出定之后如何修观:“当他的心如此得定、清净、明净、无秽、离诸随烦恼、柔软、适合作业、住立与不动时,则引导其心转向于智见。他如此了知:‘此身有形色,由四大种所成,由父母所生,由饭面所长养,是无常、破坏、破碎、变坏、破灭之法。且我此识依于此,系著于此。’”
在此,佛陀描述比库如何运用第四禅之光来了知和照见究竟色法、究竟名法及其因。这是佛陀在诸经中教导维巴沙那的标准程序。因此《大念处经》的义注,解释佛陀为何要在“法随观”的部分首先教导比库舍离五盖,是因为在修观之前需要先修止。“法随观”的其余四个部分都和维巴沙那有关:对五取蕴、六处而于法随观法,然后培育七觉支,并证悟四圣谛。
五蕴和六处是佛陀教导维巴沙那行的两种分类,也即是在如实证悟四圣谛之前需要透过观智观照的所缘。即使如此,维巴沙那的所缘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即色和名,佛陀也称之为色身与名身。如此,维巴沙那总是不多也不少地由这两种业处构成:(1)色业处:又作色摄受;(2)名业处:又作名摄受。
然而,佛陀在《大念处经》中只是很简略地教导维巴沙那。因为太简略,所以很容易被误解。如果误解了佛陀在《大念处经》中对维巴沙那的教导,他的禅修方法将是错误的。如果修错了,他将无法证悟道果!因此,我们写这篇《绪论》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结合佛陀在其他不同经典中的解释,来讨论佛陀在《大念处经》中所教导的维巴沙那。
佛陀在《因相应.缘由经》中,解释维巴沙那是了知和照见五蕴及其生起和灭没:“诸比库,我说知者、见者诸漏灭尽,而非不知者、不见者。诸比库,知什么、见什么是诸漏灭尽者?如是色,如是色之集,如是色之灭;如是受,如是受之集,如是受之灭;如是想,如是想之集,如是想之灭;如是行,如是行之集,如是行之灭;如是识,如是识之集,如是识之灭。诸比库,如此知者、如此见者是诸漏灭尽者。”这样观照五取蕴,佛陀称为“随观五取蕴之生灭”
首先,佛陀说需要知见“如是色”。这是了知和照见四大种以及二十四种所造色,也即是色业处。接着,佛陀说需要知见“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识”。这是了知和照见各种心识及其相应的心所,也即是名业处。通过这种方法了知和照见五蕴,相当于了知和照见色身和名身两者,即如实知解苦圣谛。
在这里,我们想再强调佛陀的话:“诸比库,我说知者、见者诸漏灭尽,而非不知者、不见者。”请记住,“知者”和“见者”意即禅修者以亲证之智来了知和照见五蕴,即色身和名身两者。“不知者”和“不见者”,意即禅修者没有以亲证之智来了知和照见五蕴,没有以亲证之智来知见色身和名身两者。
解释了禅修者需要知见五蕴后,佛陀接着说需要知见“如是色之集、如是色之灭,如是受之集、如是受之灭”等。这是了知和照见两种生灭:1a)了知和照见名色法如何因为过去和现在诸因而持续地生起,是知见缘生。了知和照见名色法的过去因,是了知和照见它们如何由过去之业而产生。这要求禅修者知见其过去世所造之业。
了知和照见色法的现在因,是了知和照见它们如何由现在的心、时节和食而产生。了知和照见识的现在因,是了知和照见它如何总是与名色一起生起(名是指总是与心一起生起的心所;色是指心识依之生起的色处,以及心识所识知的色法所缘)。了知和照见受、想、行的现在因,是了知和照见它们如何因为触而生起(心所必须依靠依处、所缘和心识的接触才生起)。
1b)了知和照见导致名色法生起的过去和现在诸因停止时,名色法如何停止生起,是知见缘灭。对于过去因,禅修者首先要了知和照见在未来证悟烦恼般涅时,那是导致未来名色法生起的因之灭。接着,要了知和照见在未来证悟随后的蕴般涅槃时,所有过去因皆灭,那时不再有任何诸蕴的生起。这是知见苦之灭尽。
对于现在因,因灭是了知和照见当现在因灭时,由现在因产生的名色法也停止产生。例如,了知和照见某些食素如何只能产生有限数量的食生色,当其耗尽后即不会再产生色法。或者了知和照见眼识如何即生即灭,眼触也即生即灭,由眼触所生之受也一样。
2)了知和照见每种名色法如何一生起随即灭去,是知见刹那生灭,也即是照见名色法的无常相。只有见到它们的无常相,才有可能真正地修观,并观照名色法的无常、苦和无我相。这就是佛陀所教导的修观即是“随观五取蕴之生灭”。
如前所述,观照诸蕴生灭意即观照每种过去、现在、未来、内、外、粗、细、劣、胜、远和近的法。由于禅修者之前已经培育了定力,才能够用这种方法知见五蕴的生与灭。正如佛陀在《蕴相应.定经》中很清楚地强调:“诸比库,应修习定!诸比库,有定力的比库能如实了知。如实了知什么?色之集与灭,受之集与灭,想之集与灭,行之集与灭,识之集与灭。”
对于修习定,佛陀的意思是指近行定或安止定,这即是修止,也是比库的定蕴。它作为支助修观的定力基础,从而了知和照见五蕴及其生起与灭没。如前所述佛陀在《缘由经》中所强调的,除非禅修者已培育了对色身和名身两者的观智,否则他是不可能觉悟的!(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