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摄阿毗达磨义论》的作者——阿耨罗陀论师的详细资料实际上已不存在。在佛教国家中,一般相信他共写了九部论,但只有三部流传下来。
《胜义决定论》是以高尚优雅的巴利语所写成,并且达到高水平的文学成就。根据本论的后记,作者出生于南印度香至城的卡维里。
佛授论师与觉音论师也被认为曾住在该处,而义疏家法护论师更可能是该地人。
显而易见地,好几世纪以来,香至城一直是上座部佛教的重镇,博学的比丘也从这儿前往斯里兰卡进修。
我们确实不知道阿耨罗陀论师生于何时,又于何时著作本论。
一个古老的寺院传说,认为他是佛授论师的同窗,受学于同一位老师,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他就是公元五世纪的人了。
根据这传说,这二位长老各别写了《摄阿毗达磨义论》与《入阿毗达磨论》以礼谢老师,而老师的评论是:
“佛授将各种各样的宝物填满了一屋子,并锁上了门;而阿耨罗陀也填满了一屋子的宝藏,但将门打开着。”
然而,现代的学者并不赞同这传说,坚持以阿耨罗陀作品的风格与内容为基础来判断,如此他不可能生于八世纪之前,较可能是在十至十二世纪初之间。
在《摄阿毗达磨义论》的后记中,阿耨罗陀说他在慕拉苏摩寺著述本论,所有的注释传统都认为,此处在锡兰(斯里兰卡)。
有好几种方式,可将这事实与《胜义决定论》的结论偈颂所说——他生于香至城——加以调和。
其中一种假设是,他是南印度的后裔,但来到锡兰完成本论。另一种假设认为阿耨罗陀是锡兰人,曾经住过香至城(然而这说法忽略了阿耨罗陀说他生于香至城之说)。
第三种假设是由佛授大长老所提出,他认为有两位阿耨罗陀比丘,一位在锡兰,为《摄阿毗达磨义论》的作者,另一位则在香至城写了《胜义决定论》。
由于《摄阿毗达磨义论》极度地精简,若没有解释说明,实在难以了解本论,因此为了阐释阿毗达磨哲学如此简洁有力的纲要,大量的注疏即因应而生。
事实上,本论可以说比其它的巴利经典刺激了更多的注释产生,其中不只有以巴利语写成的,更有缅甸文、锡兰文、泰文、印度文等的作品。
从十五世纪开始,缅甸已成为阿毗达磨研究的国际中心,我们因而发现许多缅甸学者,同时以巴利语与缅甸文为本论作注,
单单以巴利语批注的就有十九种,以下所列举的是当中最重要的:《摄阿毗达磨义论疏》,也以《古疏》之名为人所知。这是本非常小的注释,于十二世纪由新离垢觉长老在锡兰所著。
《阿毗达磨义分别疏》或简称《分别》,是在十二世纪,由著名的锡兰长老舍利弗大主的弟子——妙吉祥主论师所著。
这本注释很快地超越了《古疏》,而且普遍认为是对《摄阿毗达磨义论》最深刻且值得信赖的注释作品。在缅甸,本书以《名疏》之名为人知晓。
作者以其对阿毗达磨的博学与精通为人所敬仰,他十分倚重古老权威之说,如《阿毗达磨小疏》和《清净道论大疏》(此书亦名《胜义灯注》)。
虽然雷地尊者(1846-1923 )在他对《摄阿毗达磨义论》的注中大肆批评《阿毗达磨义分别疏》,
但本书受欢迎的程度并未因此稍减,甚至反而增加,许多缅甸学者也起而为其辩护,以对抗雷地尊者的批评。
《略疏》是十六世纪时,由善法星护尊者,亦称为「六足摩诃长老」所著。他是一位缅甸比丘,曾于柯德(十五世纪)的勇勤腕王六世执政时到过锡兰。
《胜义灯疏》,由雷地尊者所著。缅甸的雷地尊者是近代上座部佛教传统中,最伟大的学者比丘与禅修大师。
他针对上座部佛教的各层面,包括哲学、伦理、禅修方法与巴利文法等撰述了七十本以上的著作。他的注疏在阿毗达磨研究领域中造成轰动,
因为他在受人尊重的《阿毗达磨义分别疏》中,指出了三百二十五处他认为错误或误释的地方,然而他的批评也引发了维护古老作品的反应。
《嫩芽疏》,为离垢尊者所著。本疏写于《胜义灯疏》出版后十五年,它支持为人普遍接受的《阿毗达磨义分别疏》之见解,并反对雷地尊者的批判。
《新醍醐疏》,是由印度学者法喜憍赏弥,于一九三三年以天城体所出版。本疏书名字面上的意思是「奶油注释」,
之所以会这么称呼它,或许是因为它以简单、平实的方式来解释《摄阿毗达磨义论》,而避免了哲学上的争论。
概说《摄阿毗达磨义论》:它共有九品,以列举四种胜义——心、心所、色与涅盘而开启本论。
第一品〈摄心分别品〉,前六品详细分析这四种胜义,第一品为〈摄心分别品〉,将八十九心与一百二十一心加以定义及分类。
第一品的范围涵盖了《法集论.心法》一章中的同样领域,但处理的方式不同:
《法集论》以「论母」中的第一组「三法」开始分析,因此它首先以善、不善、无记的三种伦理特质为基础,而将「心」分类。
接着在这些类别中,又以「地」为基础,再将心分为欲界、色界、无色界与出世间等类别。
《摄阿毗达磨义论》则于此相反,不受限于「论母」而先将心依「地」分类,才依伦理的特质再分类。
第二品〈摄心所分别品〉,首先列举出五十二心所,并将之分为四类:(一)遍一切心所;(二)杂心所;(三)不善心所;(四)美心所。
之后,以两种值得称颂的方法来审察这些心所。第一种是「相应法」。此法将心所作为审察的单位,而引出与其各别相应的心。
第二种是「相摄法」。以各种的心为审察单位,而引出与每种心组合在一起的心所。这一品主要也是依《法集论》的第一章而衍生出来的。
第三品为〈摄杂分别品〉,此品将心的种类及其相应的心所编入以下六个项目中:(一)因;(二)受;(三)作用;(四)门;(五)所缘;(六)所依。
前三品主要是与内在及外在变量相关的心的结构,接下来的二品则相反地处理「心」的活动,也就是「心」产生的方式。
依阿毗达磨的说法,「心」依二种不同却又相互关连的方式生起,即「主动的(心识)过程」与「被动的流」。
第四品〈摄路分别品〉,第四品探究「路心」(认识的过程)的本质。
第五品〈摄离路品〉则探讨被动的「离路」之流,
当中以传统佛教宇宙观的观察作为开始,此处的解释大部分依阿毗达磨注释的说法。
第六品〈摄色分别品〉则从心法的领域转向色法的世界,主要的立论基础是《法集论》的第二章。本品列举出色法的种类,
依各种方式将色法分类,并解释其生起的方式,它也介绍了注释书概念中的「色聚」,并详细地介绍、描述色法在不同存在的「地」中发生的过程。
本品最后以第四胜义——涅盘,这系统中唯一的无为法——简短的一节作为结论。
到第六品,阿耨罗陀论师已完成了对四种胜义的分析解释,但仍有许多重要的论题须加以说明,以了解阿毗达磨的全貌,这些就在最后的三品中处理。
第七品〈摄集分别品〉,以四个广泛的标题,将胜义安排到不同的分类架构中,即:(一)摄烦恼;(二)摄杂,具有不同伦理特质的项目;
(三)摄菩提分;(四)摄一切,为阿毗达磨存有论的整体探讨。本品大多倚重《分别论》,某些部分则依《法集论》。
第八品〈摄缘分别品〉,用来涵盖阿毗达磨对色法与心法相互关系的教法,因此,使用一种揭示其交互作用关系的综合处理方式,来补充对胜义的分析方法。
在巴利经典中,对「缘」(条件关系)的解释,概要地呈现出二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种是在经中十分显著的「缘起法」,在《分别论》中,则同时以经与阿毗达磨这二个角度来分析,
这种缘起法,是根据仍束缚于生死轮回中的因果模式来研究「缘」,而另一种方式,则是《发趣论》的二十四缘。
本品是以「施设」(概念)的简短内容作为结束,其论点引自《人施设论》,或至少是含蓄地引用该论。
第九品〈摄业处分别品〉,也是《摄阿毗达磨义论》最后的一品,它与理论无关,而是关于实修。
本品可作为《清净道论》的摘要,它精简地检视所有在《清净道论》中被详细解释的禅修法,
也扼要地叙述了「止」与「观」这二种禅修系统中的修道阶次,如同所摘要的那本巨着,本品也是以出世间的四种觉悟者、果定与灭尽定作为结束。
《摄阿毗达磨义论》的安排方式,或许是在强调阿毗达磨究竟解脱的意向。所有对名色法的理论分析,
最后都集中于禅修,与修持成就佛教最高的目标——由无执取而达到心解脱。
香光书乡译自菩提比丘编著的《阿毘达磨广解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