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有二十二根之说。所谓二十二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等六根,男根、女根、命根三根,
苦根、乐根、喜根、忧根、舍根等五受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善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等三无漏根。
在原始佛教时代,并没有被归纳成二十二根,但各别的项目大多在原始经典已有提到。
在部派佛教时代或稍早以前,已被整理成二十二根。根据现存的部派文献,所有的部派皆已提到二十二根。
追溯原始经典以来的根说,首先在《巴利经藏》的《相应部》有「根相应」,共收录185经。
其中,有关眼等六根或除去意根之五根的经典有8经(25-30、41、42经),说命、女、男三根者有1经(22经),
说乐等五受根者有10经(31-40经)、说三无漏根者有1经(23经),其余165经,皆是说信等五根的全体或一部分。
也就是,可知《相应部》的根相应,可能因为是有关修道论各项目中的一部分,所以是以信等五根为主而叙述。
将之与汉译《杂阿含》作比较,汉译只有说信等五根的经典,其它提到与修道论有关的三无漏根者只有一部经;谈其他诸根的经典,在汉译则完全找不到其相当的经典。
阿含时代并不是没有提到其它诸根,根相应即是汇集与修道有关的经典者;可知原始佛教所重视的根之意义,是例如信等五根及三无漏根等,有关修道者。
在巴利经藏与论藏中间性存在的《无碍解道》,也可看到同样的情况。《无碍解道》是阿毘达磨藏的先驱,当中讨论了四十项佛教重要的教理学说,第四项即是根论。
列举《巴利经藏》中有关根的说法,使用对之解说研究的方法,而其中所讨论的根,大部分是有关信等五根,三无漏根只是简单地叙述而已,其它根则未提及。
可能此根论只以与修道有关者為问题重点,并非当时不知道有其他的根,也不是二十二根尚未被整理出来。
因為在《无碍解道》其它地方列举一切法时,举出一法乃至十法、根境识受识、五蕴、六根、六境、六识、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六寻、六伺、六界(地水火风空识)、
十遍处、三十二身分、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二根、三界诸有、四无量心、四无色定、十二缘起、四諦等等,其中即有二十二根。
於此虽然没有二十二根的项目,而只是说二十二根,但是可知,当时已将根整理成二十二项了。
及至阿毘达磨时代,根已被讨论成二十二根。首先,在巴利阿毘达磨中,《分别论》十八分别之第五是根分别。
因為它包含在蕴、处、界、諦、根、缘相、念住等佛教的重要项目中,所以可知二十二根可算是重要的佛教教理学说之一。
从说一切有部的阿毘达磨、《舍利弗阿毘曇论》来看也是同样的情况,在有部论书中,《法蕴足论》二十一品中的第十七是根品,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毘曇论》中,问分的第五為根品,皆论述二十二根。
又,在有部的《发智论》中,将佛教的重要教理分成八篇来讨论,其第六「根篇」即以二十二根為问题。
及至后来的纲要书时代,例如《俱舍论》,其全篇九品中的第二即為根品,讨论二十二根。
由此可知,部派佛教时代,二十二根在阿毘达磨教理中,是重要的研究项目。
那麼,二十二根在佛教教理学说中,究竟具有何等的意义或价值?為探究此问题,首先有必要检讨佛教以前的印度思想之意涵為何。
「根」indriya一语,从梨俱吠陀时代即已存在,最初是被用作Indra(帝释天)的形容词或属性。
因為Indra具有最高神之自由自在的权力,所以 indriya 或许有作為其属性的「自在能力」之意。
后来,进一步也被用於,表示存在於人类的生命力、体力、性力、感觉力、动作力等,及至奥义书时代,数论哲学成立了十一根思想。
所谓十一根,即眼、耳、鼻、舌、皮五知根,语、手、足、大小便道五作根,再加上意根,十一根说在后世,甚至被认為是印度的一般说。
在吠檀多学派说中,也有以四内根─觉、我慢、意、心為根者,於五知根、五作根之上,再增加四内根,而成為十四根。
又,在耆那教中,将灵魂(jiva)区分為一根乃至五根者,这是指具有五知根(感觉器官)的一乃至五者。
如是,根的想法在佛教以前,即已普遍存在,不论正统派或非正统派皆谈到根,佛教可能是在其影响之下而讨论根。
但是,在印度哲学的正统派婆罗门教中,主张转变说,认為一切现象生住异灭的原因,皆出於宇宙最高原理─梵天,或者神格化了的梵天(早期為帝释天等),这全知全能者的力量。
因此,生灭变化的根本原动力,就在此最高原理或最高的神;而个人肉体精神各种作用的诸根,则是从这全能的力量衍生出来的部分力量。
因此,虽然它们归属於最极究竟的最高全能者,但是具体的个别力用,仍可区别出十一根。
相对於此,非正统派的沙门诸宗教,则採用积聚说,未设立作最高权力者的全能之神,
而是主张现象的生灭变化,是由於物质诸要素机械性的离合聚散所致,不承认有驱动其生命力的唯一原理或实体的存在。
使现象生灭变化的,不过是在於形式性、机械性的永远不变的诸原理,例如:摩伽梨俱赊子(宿命论的自然论者),
其十二要素中的苦、乐、得、失等,与耆那教五实体中的活动原理、静止原理、胜论派的同、异、和合等句义等即是。
在印度哲学二种潮流——前述有机性的转变说、机械性的积聚说——之间,佛教如何看待这现象生灭变化的动力?
佛教及至部派时代,说一切有部成立许多心不相应法等等,作為驱动现象的原理力量,这可能是受到积聚说的影响。
但是,这并非佛教原本的立场。在释尊的原始佛教,是成立什麼以作為现象生灭变化的原动力?关於这点,似乎未作严密的学术性考察。
释尊学说的出发点,例如五蕴、十二处、三法印、四諦、十二缘起说等等,皆以日常用语,从常识性立场来说明。对於生灭变化的原动力,也是用当时一般所使用的常识性之「根」的概念。
也就是,佛教的根说的成立,可看成是去除外道所谓转变说、积聚说的形而上学说,从常识性、合理性的立场,作為现象变化的原动力。
若将佛教二十二根说与外道的根说作一比较,首先,佛教的眼等六根,与外道的五知根及意根相同;命根,可能相当於耆那教等非正统派所说的命。
虽然如此,外道并不将命说成根。女根、男根虽然一般没有说到,但是其概念从婆罗门时代以来即已存在,它可以包含在五作根中的小便道。
佛教的苦乐等五受根是佛教的独特之处,以受為根是外道所没有的,但是,此与摩伽梨俱赊子等,以苦乐等要素作為精神活动的原动力,或许有某些关係。
佛教又进一步将之合理而详细地分為五种。以五受為根者,佛教认為在认识作用中,从根、境、识三者和合而生触,由触生受,
由受生爱,将受视為促使爱(爱憎之念、贪欲、瞋恚之思)產生的原动力。所以,以五受為根。又,信等五根或三无漏根,也是外道所未提到的佛教独特处。
在二十二根中,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在原始佛教中说得最多,但是用六内处、六处的名称来说眼等,又比用根来说眼等的情况為多,六根一词似乎是后来的时代才被使用得较多。
在原始佛教时代,特别被举出作為根的是信等五根及三无漏根。这在《相应部》中的根相应、《无碍解道》的根论中皆可见到。由此可知佛教在诸根之中,以信等五根及三无漏根最受到重视。
信、精进、念、定、慧五项,既被说為五根,也被说為五力,这些是属於修行项目的三十七菩提分之一。这五项是作為达成佛教理想的修道方法,一个完整的体系。
五根与五力的区别是:五根是作為修行出发点的五种能力;五力则是其能力表现為实际的力量。
由於在佛教的修行项目中,这五项被认為最重要,所以特别以这五项作為根,以代表朝向理想的原动力。
其次,三无漏根是依照五根等能力的修行进展,作為实际获得圣位的力量而成立。
得到最初证悟见道位的力量,是第一、未知当知根,得到第二段修道位的力量,是第二、已知根;得到第三段最高证悟的无学位之力量,是具知根。
但是,三无漏根从心所法等来看,是属於何种心所?各部派间有异说。巴利佛教谓此三者皆属於慧心所,是无漏慧的一部分。
但是,在说一切有部或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毘曇论》中,三无漏根不只包含慧心所,还包括其它许多根、心所等等。
由以上可知,二十二根在原始佛教虽然尚未被整理成二十二项,但是已有常识性的提到根,作為使个人肉体精神活动的具体能力。
亦即,眼等六根,是掌管感觉知觉能力之认识判断的原动力。命根即是生命力;男女根,是男女能力的本能性存在力量。
命根,在巴利佛教则被分為色命根(色法)与非色命根(心所法),掌管物质与精神二方面的寿命。
说一切有部或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毘曇论》等,谓命根是超越身心的生命力,因此,认為它既不属於色法,亦不属於心所法,而是能驱动色心之能力的不相应法。
在有部或《舍利弗阿毘曇论》中,除了命根之外,亦成立许多心不相应法,但是它们在原始佛教中皆未被说成是根。
只有命根是主体性能力,其它如生、住、异、灭、得、非得、灭尽定、无想定等并不是主体性、积极性的力量,
就如同外道的活动原理、静止原理、生死、得失、同异、和合等,只不过是形式性论理的力量而已。
在部派佛教中,心不相应法与原始佛教的根之概念不同,可能是受到前述外道,尤其是非正统派的生、死、得、失等思想的影响而產生的。
因此及至部派佛教时代,一方面有原始佛教以来的二十二根说,另一方面则新成立心不相应法,以作為驱动现象的力量,於是便產生了不彻底及混乱的情况。
部派佛教对於根,虽然和蕴、处、界、諦、缘起等一起说明,但是,根说并不像其他教理那麼被重视,可能是前述理由所致。
在《俱舍论》等中,虽然成立根品,但是不只是二十二根使用根之名,总称现象作用也用根之名;
在《俱舍论》的先驱论典《阿毘曇心论》乃至《杂阿毘曇心论》中,并不是根品,而是行品;但是,因為一般用行品的「行」来表示作用并不适当,所以《俱舍论》将之改為根品。
这点也可从《俱舍论》的根品不只是谈二十二根,同时也讨论其餘的心所法、心不相应法、六因五果、四缘、三界诸心的起灭等,诸法生灭变化的作用得知。
因為《俱舍论》对二十二根有很详细的考察,所以以下就作一介绍。根据《俱舍论》卷312,根有最胜、自在、光显之义,总括来看则是增上(使之殊胜)义。
若以增上义来看二十二根,最初之眼等五根有四种增上:(一)庄严身、(二)导养身(防止危险等)、(三)生识等、(四)不共事(个别性)。
男根、女根、命根、意根各有二种增上。男女根有(一)有情异、(二)分别异二种增上义。所谓「有情异」,是指男女类别,「分别异」是指有形相、言音等差别。又男女根也具有不同於无根者、两根者等的特徵。
命根有能续、能持眾同分(个体)的二增上义,意根有能续后有及自在随行的二增上义。
乐等五受根对於随眠等杂染有增上义,信等五根对於清净诸法有增上义。但是,也有人认為乐等五受根对净法有增上义。三无漏根对於得到之后的圣道或涅槃则有增上之用。
在此是以驱动现象生灭变化的原动力作為根,若是如此,则会產生如下的疑问:轮迴流转的原动力─无明烦恼,或者数论派所说的五作根等等,是否也是根?
根除了增上义之外,也必须具有作為根的特相(特徵),而无明或五作根并没有其特徵,所以不能称為根。
所谓根的特相,就是眼等六根以心之所依為相,男女根以相之差别為特相,命根以一生之存续為相,五受根有成杂染之相,信等五根有作為净资粮的相,三无漏根有成清净的特相。
又,根据餘师所说,眼等六根為流转之所依,男女根為流转之生因,命根令彼住、五受根以受用彼為根之相。
也有信等五根是还灭之所依,三无漏根中,未知当知根是还灭的生因,已知根令住、具知根以受用彼还灭為根之相。
因為无明或五作根中,并没有如同二十二根的特相,所以佛教不将它加入根中。
总之,依我个人的意见,二十二根中,眼等六根与男女根、命根与五受根,不论是对流转杂染、还灭清净,甚至对无记的活动,都是原动力。
男女根比无根者或二根者对净或染都较强,因為它不同於无根者、二根者的无能力。而信等五根与三无漏根,对於还灭清净而言,可说是主要的原动力。
对於「在这些各别的原动力背后,还有著根源的力量,将它作為形而上学的本体性存在」的看法,佛教并不认同;
认為它只是表现為现象的个别力量而已。佛教站在无我说的立场,当然必须採取如此合理的态度。
至於无明等烦恼之所以不能作為根,是因為它并没有被看成主体性力量的缘故。这点从原始佛教以来,以烦恼作為外来的客尘,所谓「心性本净、客尘烦恼」一事亦可得知。
及至大乘佛教,并不是以有关修道的根——信等五根或三无漏根作為问题重心,取而代之的是六波罗蜜,乃至进一步讨论到作為其根源的主体性之清净心性——佛性——菩提心等,但是,这些并不是根。
摘自水野弘元《佛教教理研究》,供善友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