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崇安
(國立中央大學教授)
提要
本文先探討人間淨土的意義,此中指出:人間淨土必須要有淨化心靈的方法被人們實踐著,因而在人間就可以達到滅苦的標的,故有別於一般的人天善趣;也就是說,在人間淨土中,除了奉行人天善趣的五戒十善外,必須要有定與慧的具體修持方法。然而,在今日複雜而多樣的文化、社會、宗教背景下,要如何達成人間淨土呢?本文指出能夠契合大眾的修持方法必須(1)普遍性──任何人皆可採納,(2)連續性──任何時間皆可適用,(3)直接性──要能對症下藥,直接趨入實相,合乎科學,可以立竿見影。在今日科技時代,有什麼契機的修持方法滿足上述的要求呢?文中指出,釋尊當年所教導的直接觀察身心實相的緣起法門便是一個非常適宜的方法:以安那般那(入出息念)直接觀察自己氣息的實相來修定,以毗婆舍那(內觀)直接觀察自己身心五蘊交互作用的實相來修慧。在這種定慧的具體實踐下,人人皆可自淨其意。在「心淨則國土淨」的原理下,人間淨土自然可以達成。文中最後,以阿育王時期的印度為例,來說明人間淨土。
關鍵詞:1.人間淨土 2.安那般那 3.毗婆舍那(內觀) 4.阿育王時期
一、人間淨土的意義
什麼是人間淨土呢?人間是指以人類為主的整個生活共同圈,此中至少包含了「六道」中的人類及畜生;所活動的範圍,則廣及整個太陽系,此中包含了地球、海洋、大氣以及太空。因此,人間有「有情世間」及「器世間」二部分,這二部分是息息相關的。淨土是指奉行正法的樂土;一般所熟知的淨土有(1)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西方淨土),(2)藥師琉璃光如來的淨琉璃世界(東方淨土),(3)彌勒菩薩的兜率淨土。這些淨土的一個特色是大眾奉行著正法,不斷地淨化心靈。因此,「人間淨土」的實現,便是以人類為主的整個生活共同圈中,要奉行著正法,過著安詳和諧的生活。為何要奉行正法,才算淨土呢?因為唯有實踐正法才能使眾生之心清淨,心淨之後則國土淨。在《雜阿含經》中,佛說:
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1]
由此可知,只要依循著「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的佛法原則,將自心淨化,則眾生之間相處和諧,整個環境也跟著瀰漫著安詳的氣氛。因此,人間淨土的達成,必須有淨化心靈的正法被人們實踐著,人們在人間就可以達成滅苦的標的,而不須往生他方淨土後才達成;由此也可看出「人間淨土」有別於一般的「人天善趣」;在人間淨土中,除了奉行人天善趣的五戒十善外,必須要有具體的滅苦方法被人們實踐著。人間淨土的達成,與正法的實踐,其實具有相同的內涵。然而,什麼才是正法的內涵及特色呢?這就要好好地檢視一下。
二、正法的內涵及特色
正法與非法的區別,在《雜阿含經》中,佛陀說:
有非法、是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法、是法?謂邪見非法,正見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2]
此處指出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聖道支是「法」。而邪見、邪思惟、邪語、邪業、邪命、邪精進、邪念、邪定則是「非法」。因此,正法的內涵不外是八聖道。八聖道又可歸納為戒律、禪定及智慧三學。這些正法有何特色呢?在《雜阿含經》912經中,佛陀對王頂聚落主說:
聚落主!如此現法、永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現身、緣自覺知者,為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3]
此處佛陀指出正法(八聖道)有六個特色,這六個特色在《瑜伽師地論》中,玄奘法師譯作(1)現見、(2)無熾然、(3)應時、(4)引導、(5)唯此見、(6)內所證。在《雜阿含經》215經則稱作(1)現見法、(2)滅熾然、(3)不待時、(4)正向、(5)即此見、(6)緣自覺[4] 。《瑜伽師地論》卷90解釋這六個特色如下:
當知八聖支道法最勝、無罪,謂於現法煩惱有無,善分別故,名為「現見」。能令煩惱得離繫故,名「無熾然」。若行、若住、若坐、若臥,一切時中皆可修習,易修習故,名為「應時」。導涅槃故,名為「引導」。不共一切諸外道故,名「唯此見」。遠離信他、欣樂、行相周遍尋思、隨聞所起、見審察忍,唯自證故,名「內所證」[5]
此中,可看出正法的特色必須如下:
(一)現見(現法):於此時此刻就可看出煩惱的有無,也就是說,在修習正法後,自己的煩惱在此世就明顯地由有而無,不斷地減少,並不須等到臨終或來世才看出來。這種直接而顯著的效果,是正法的一個特色。
(二)無熾然:在修習正法後,必然可以達到煩惱的完全去除;去除之後,不會再生出。這是正法的一個直接效果。
(三)應時(不待時節):正法的修習,不待時節的限制,任何時候,行住坐臥中都可修習,因而可以連續地淨化身心。
(四)引導(正向、親近涅槃):修習正法,必可一路走向滅苦的標的,其效果必會呈現。
(五)唯此見(即此見):一直走向滅苦的這條道路,是由佛陀所發現,是一條適用於全人類的法則,就猶如牛頓發現萬有引力定律,愛因斯坦發現相對論一樣,這都是唯一而獨特的發現,所發現的是自然的法則。依循著正法才能走向涅槃,這是自然的法則、一個普遍的法則。
(六)內所證(緣自覺):依正法走向涅槃的這條道路,必須由各人親身體驗,而所體驗到的也必然是相同的,有其普遍性,就猶如做化學實驗、物理實驗,依據相同的原則,就會得出相同的結果,有其普遍性。
因此,要想達成人間淨土,人們所遵循的正法,必須滿足(1)普遍性:任何人皆可採納,皆可親身體驗,(2)連續性:任何時間皆可適用,(3)直接性:能夠針對標的前進,立竿見影,有其實效,且此世就可看到效果。這種開放的觀點,佛陀在《大般涅槃經》中即明白地說出來:
阿難!我所說之法,於內於外悉無區別。阿難!如來所說之法,於弟子是無隱秘、握拳不放。[6]
此處指出正法是公開的,對於內道、外道都是可以適用的;佛陀對一切眾生都視如己子,毫無保留地將正法傳給他們。在經上也可以處處看到佛陀對不同教派的人士開示沒有隱秘的正法,他們依之實踐也都得到了滅苦的相同標的。
三、正法的實踐
在今日複雜而多樣的文化、社會、宗教背景下,要如何達成人間淨土呢?前面已指出能夠契合大眾的修持方法必須具有普遍性(任何人皆可採納)、連續性(任何時候皆可修習)、直接性(此世就有具體的效果),而佛陀當年所教導的正法,便合乎這些要求。但由於時代的演變,佛陀滅後不同宗派間的相亙衝擊,佛法中修定、修慧的方法也變得混雜不清了,因此,《毗尼母經》卷3說:
初百歲中,有解脫堅固法,安住於此中,悉能達解義。第二百歲中,復有堅固定。第三百歲中,持戒亦不毀。第四百歲中,有能多聞者。第五百歲中,復有能布施。從是如來法,念念中漸減。[7]
因此,佛法中的戒定慧三學,在佛滅後,修慧、修定的方法依次失落。幸好三藏經文猶在,可供我們在今日依據正法的特色,找出實踐正法的方法。正法的內容,不外是八聖道。八聖道中的正語、正業、正命屬於戒學。正精進、正念、正定屬於定學。正思惟、正見屬於慧學。因此,正法的內容,不出戒定慧三學。以下就三學來探討正法的實踐:
(一)戒學
戒學是有關道德生活的規範,但有不同層次的標準。首先,是消極地遵守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及不吸食麻醉品)等五戒。而後經由禪定的訓練後,禪修者將警覺到這些外在的殺生、偷盜等行為是來自內心的貪、瞋、癡,每當自己生起貪、瞋、癡的心理時,首先傷害到的就是自己,因此,將道德規範的標準要求做到十善:離殺生、離不與取、離欲邪行、離虛誑語、離粗惡語、離離間語、離雜穢語、離貪、離瞋、離邪見。最後,經由禪定與智慧的訓練後,將心中的煩惱不淨逐漸清除,這時候高層次的道德生活才能達成,此時積極地行善、布施、護生,同時並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由此可知,戒學固然是定學與慧學的基礎,但要達成圓滿的戒學,又非有定學與慧學配合不可。所以在實踐正法的道上,三學必須是整體地實行,也就是說,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斷地奉行八聖道。但要如何使定學與慧學結合到日常生活當中呢?這就要仔細檢察修定與修慧的法門是否合乎普遍性、連續性、直接性。
(二)定學
釋尊當年所教導的修定法門,先有「不淨觀」教諸比丘,使之厭離愛欲,命終至少得生天上。依據《善見律毗婆沙》卷10的解說,不淨觀是配合五百比丘的宿業果報而開示出來的[8] 。其後,釋尊便以「安那般那念」(入出息念)作為修定的基本法門,《雜阿含經》802經說:
當修安那般那念。若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者,得身止息及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9]
經由修習「入出息念」,可以得到身心輕安,並令尋伺(即覺觀)悉皆靜息。而要如何修「入出息念」呢?南傳《大念住經》說:
盤腿而坐,端正身體,把注意力放在嘴巴周圍的區域,保持覺知,覺知呼吸時氣息的出入情況。入息長時,他清楚了知:我入息長。入息短時,他清楚了知:我入息短。出息長時,他清楚了知:我出息長。出息短時,他清楚了知:我出息短。[10]
因此,在修習入出息念時,便是觀察自己鼻孔入處氣息的自然進出,對呼吸的長短了了分明,不被妄想所中斷。由於呼吸是時時伴隨著自己,因此人人時時可皆觀察它的出入,以它作為觀察的對象最為方便易行,且在觀察中,只是單純地觀察,而不人為地加上想像、觀想、數字,只是直接覺察呼吸當下的實相,由此可觀察到呼吸粗細與心中煩惱的關連:每當煩惱(貪瞋等)一起,呼吸就變粗,並可發現當下自己就受著折磨。因此,不斷地觀察自己呼吸的實相,心就能不斷地專注,並且覺知到自己的貪瞋習性。為了滅除貪瞋的習性,就要進入修慧。在修定時,以呼吸作觀察的對象,可適用到任何一個人,宗教與非宗教的人士皆可適用,因而有其甚普遍性;且何時何地皆可觀察,因而有其連續性。所觀照的對象是一具體的現象,而不是想像中的東西,是落足在當下的實相上,有其直接性,因而不易落入自我暗示等歧途。將這種觀察實相的覺知力提昇後,便可直接用去觀照身心五蘊的實相而步入修慧。
(三)慧學
釋尊當年所教導的修慧法門,以「毗婆舍那」(內觀)直接觀察自已身心五蘊的實相,《雜阿含經》中明確地指出要直接觀察自己的五蘊,舉例如下:
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見;正見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見;……[11]
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聖弟子如是觀者,於色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我說是等解脫於生老病死、憂悲惱苦。[12]
諸比丘!我於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脫、不離、不出、永住顛倒,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比丘!我以如實知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以脫、以離、以出、永不住顛倒,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13]
以上三段經文,明顯地指出要直接觀察五取蘊(五受陰)本身的無常、苦、非我;如是觀察才是正見、真實正觀。釋尊更指出要如實知「五取蘊」的愛味、過患、出離才能成佛(得無上正等正覺)。在身心五蘊的咦鬟^程中,對於五蘊中的「受蘊」要給予特別的重視,因此經上又說:
於眼正觀無常,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正觀無我。如是乃至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正觀無我。比丘!如是知、如是見,次第我見斷、無我見生。[14]
以我於諸受、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故,於諸天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為脫、為出、為脫諸顛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15]
以上指出在根境接觸下,產生了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對這些受在緣起過程中的集、滅,以及味、患、離等要如實知,如此才可以滅除我見而成佛。故知佛法中的慧學,要以照見五蘊的無常、無我為其入手處,且要以受蘊為一要點。在這個直觀的過程中,遠離想像、臆測、幻想,只是如實地觀察當下的身心實相。
由於所觀察的身心五蘊是大眾所共通的,因而修慧時,以每人的五蘊或受蘊作自己直接觀察的對象,是人人皆易於採納的,合乎普遍性。如果以某一神祇或咒音作對象,就有了宗派之分;如果只以理性去思考無常、無我,則只是落在「思所成慧」的層面上,而未進入體驗實相的「修所成慧」。
由於每人各有其五蘊,因此,在任何時刻都可以用來照見其無常、無我的性質,也就是說,任何時刻都可以用來修習自己的智慧,不斷地警覺到自己身心的無常、無我,因而,合乎連續性。
由於每人的煩惱都是來自對自己身心的執著,現在直接以身心五蘊作觀照的對象,在禪定的配合下,看清身心五蘊的無常、無我,因此是對症下藥,直接趨入實相,可以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因而,合乎直接性。
在今日的科學時代,注重觀察與實事求是,因此釋尊當年所提出的直接觀察自己身心五蘊的方法,是非常契機的。每人不斷地去觀察自己身心的實相,不落入幻想與想像,必可看清自己無常、無我的特性,從而去除了我執,淨化了心靈,這便是「自淨其意」最直截了當的路徑。將合乎上述戒定慧三學的正法推行開來,必可達成人間淨土。
四、阿育王施行正法的實例
將正法推展開來,並使大眾過著安詳和諧的生活,並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我們可以由阿育王時期所刻的石柱上的記載,來了解印度阿育王在佛滅後二百多年成功地施行正法的情形。
阿育王在位的年代約為西元前268年到231年,其名字在石訓上稱作「天所親王」。他將「正法」勒令刻於印度各地岩石或石柱上,是為了使庶民奉行正法。今先探討他所施行的「正法」具有什麼內容,茲摘錄石訓如下[16]:
(1)我之禮敬與皈信佛法僧三寶如何,諸大德當有目共睹,知曉一切。諸大德乎!佛陀所述說者,皆屬真言善語。我嘗思之,我人欲使真實的「正法」永存人世,須有其行法步驟。我敢為諸大德前而言曰:凡所有僧尼,對於下列正法要點,宜沈思諦觀,歷久不懈。[1]篤守戒律,[2]高尚生活,……[7]研究佛陀對羅怙羅所訓有關虛妄之事。在家男女信士對於經論宜研究而回向。
(2)庶民在其疾病,或其子女婚嫁,或於分娩,或出外旅行之時,施行種種禮拜,在此等或相似之節日,庶民舉行極多之禮拜或祭祀,尤其婦女所施行之各種不同禮拜,實庸俗而毫無意義在也。……另一方面,若舉行與「正法」有關之禮儀,則其結果必善。所謂與「正法」有關之禮儀,係包括善待奴僕,尊敬長輩,愛護生物。
(3)凡為官史者,不能以公正之心處理民事,實因下列意向所致:瞋恚、怒恨、兇惡、輕率過急、缺乏忍耐、懶惰與疲勞。因此,汝等宜勿染及上述惡習。
(4)人能履行正法,功德無量。惟正法所含容者如何?正法具有甚多之德行,如慈悲、自由、諏嵟c真純等。
(5)凡人對於世事應作如是觀:「暴行、作惡、憤怒、瞋恚,皆足以導致我人入於罪惡之途。我人應於上述情慾之發生而潔身自愛。」人人應深思諦觀,我作善行不但為此一世,且顧及來世也。
(6)我嘗思及,所謂正法作業與正法履行,乃包括慈悲、自由、真實、純淨、雍容與善等項。更企求此等德行,被大眾所善用。
由上列訓文中,可明顯看出阿育王所推行的正法便是佛陀所教導的八聖道,也就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對於婚嫁、疾病、節日所舉辦的習俗祭祀,認為毫無意義,這點也是合乎釋尊當年的觀點。阿育王推行正法是廣及各階層、各宗派,由下列石訓可以看出:
(1)今者,我頒佈此一公告,旨在不論貧富之人,宜為「正法」奮力以赴;即居於域外之民,亦當知曉實踐,永恆不懈。我所希望者,庶民對於「正法」之實踐宏揚,與時俱進,能有加倍之效。
(2)凡各宗教教徒應當知曉:天所親王所注重者,在於「正法」能在各宗教階層發揚起來。
(3)我嘗思及,如何使人民獲得歡愉,不論彼等為我之親屬,或居於附城及邊疆地區之人,其唯一之道,祇有實行正法,才能使眾人獲得歡愉。我乃依此而行,永遠為之。依同樣之方法,我細觀所有各階級人民,亦唯有實行正法,方得快樂。此外,我對所有各宗各教,無不同樣禮敬之。
(4)我將正法在人民社會施行,依持下列二種方法:一即依據正法作種種限制,一即依據正法道理而宏揚之。惟前者效果有限,後者效果殊大。
上列石訓中指出,正法要施行到各種階層,甚至各種宗教,這也明白顯示「正法」必須是具有普遍性的,是人人皆願意接受的,且實行之後必會得到快樂。阿育王所施行的正法有二部份,一部分是使人民遵守法規(Dhammani yamani)是消極性地遵守正法的約束,例如不殺生;一部分是積極地實踐正法的禪修(Nijhatiya)[17] ,因而能主動愛護生物。所以說「前者效果有限,後者效果殊大」。由於阿育王也推展了正法的第二部分,使印度各地充滿安詳與和諧的氣氛,石訓上說:
(1)因天所親王告示「正法」之實施,過去數百年以來,以天車天象與夫地獄火燒、天庭快樂所示於人民而未獲效果者,今則人民停止殺生、愛護動物、孝順父母、禮敬尊長。
(2)天所親王不僅在其本土內獲得以「正法」服人的目的,而且遠在邊疆以外之地,如安諦約伽所統治之耶婆那,與夫在耶婆那以外,杜羅摩耶、安諦基尼、摩伽、阿黎陀羅四王所統治之地,再向南如拘陀、邦地及多摩羅泊尼所居之地,皆被「正法」所降伏。
(3)在我即位後二十六年述此有關正法之訓:我人若非篤愛正法,嚴於自制,尊老敬賢,畏懼罪惡與夫熱心從事正法之履行,則實難獲得今生與來世之歡愉生活。杖唬?蛭抑?V信正法與愛慕正法,所有人民對於崇尚正法,亦日漸加多矣。政府中,上中下級官吏亦遵奉正法並履行與正法有關之職責,進而使他人亦同樣為之。
阿育王推行正法的實效,由上列訓文可以明顯地看出來,除了印度本土之外,其鄰國也都奉行正法。而正法之所以能被奉行,實因其普遍性──能被各宗派的人所接受,及其直接性──能得到此刻心靈的淨化,獲得立竿見影的效果。由此也可看出,真正的「正法」必須不落入宗教外表的各種儀式、祭祀,只有超越這些形像的執著,才能為各種教派所接受。阿育王之能推展正法成功,主因在於正法是以淨化內心為實質的內容,而不在外表的儀式及門戶之見,其次則在於「正法官」的協助推動,石訓上記載著:
(1)在我加冕後之第十三年間,乃設置「正法官」之位置。此等「正法官」掌理在各宗教中建立正法,宏揚正法,以及對於皈依正法之耶婆尼人、柬波迦人、乾陀羅人、羅須梨伽人、貝多耶尼人,暨居於帝國西陲之人民等,注意其福利事業。正法官等不但負賤民階級、商賈農民之福利事業,而且對於婆羅門族、皇族等亦然。
(2)駐於帝國邊境之正法官,自亦同樣履行前述之職責。彼等應守之官規,為依正法而治民,依正法而執行法律,依正法使民樂,依正法而護人民。
(3)所有正法官之職責,在使出家禪修之士與夫在家信士,有所獲益。同時正法官之職務,亦兼及各宗教事務。我曾經規定若干正法官應專門負責僧伽事務;若干正法官則負責婆羅門與阿耆毗伽教團事務;又有些正法官則專負耆那教教務;其餘則負其他各宗各教事務。
(4)為了人民之如何履行正法,我曾建立石柱,將訓文鐫刻其中,並委派正法官,掌理正法弘揚事宜,此外更將正法公佈之。
由上列訓文可以看出,阿育王以「正法官」來推行正法,使出家眾及在家眾接受這超越宗教的正法,並且獲得實際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政治家們都必須奉行正法,才易達成人間淨土。經由阿育王的推展正法,其效果明顯地澤及印度及其鄰國。這個事實,在《善見律毗婆沙》卷二中也有所記載[18] :
(1)末闡提至罽賓、揵陀羅國中,為諸人民說《讀譬喻經》,說已八萬眾生即得道果,千人出家。
(2)摩訶提婆至摩醯娑慢陀羅國,至已為說《天使經》;說竟四萬人得道果,皆悉隨出家。
(3)勒棄多往婆那婆私國,於虛空中而坐,坐已為說《無始經》,說已六萬人得天眼,七千人出家。
(4)曇無德往阿波蘭多國,到已為諸人民說《火聚譬經》,說已令人歡喜,三萬人得天眼,令服甘露法,從剎利種男女,各一千人出家,如是佛法流布。
(5)摩訶曇無德往至摩訶勒吒國,到已為說《摩訶那羅陀迦葉本生經》,說已八萬四千人得道,三千人出家,如是佛法流通。
(6)摩訶勒棄多往臾那世界,到已為說《迦羅摩經》,說已臾那世界國七萬三千人得道果,千人出家。
(7)末示摩、迦葉、提婆純毗、帝須、提婆往雪山邊,到已說《初轉法輪經》,說法已,八億人得道。大德五人,各到一國教化,五千人出家,如是佛法流通雪山邊。
(8)須那迦、鬱多羅至金地國,為人民說《梵網經》,說已六萬人皆得道果,復有受三歸五戒者,三千五百人為比丘僧,一千五百人為比丘尼。
(9)摩哂陀、鬱帝夜、參婆樓、拔陀至師子國,為天愛帝須王及大眾說《咒羅訶象譬經》、《餓鬼本生經》等,多人得道及出家。
由於正法是放之四海皆準的,因此阿育王所派遣的末闡提、摩訶提婆等大德到鄰國後,當地的人民都接受了正法。由於阿育王推展正法的成功,使我們相信人間淨土是可以達成的。由阿育王的眾多石訓中,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知道,在佛滅二三百年時,只有「正法」而沒有大小乘之分;在正法中,沒有儀式、祭祀這些表相之事,而只是重在不斷地「自淨其意」。在正法五百年之後,種種觀想、想像的技巧加在正法修定修慧的法門上,結果,正法的普遍性、直接性便日漸喪失了;步入像法、末法時期後,印度本土便不再有正法了。今日,只要再重新推展釋尊當年所教導的「正法」,必可在人間建立起淨土來,因為畢竟正法是一個普遍的真理,只要依之實行必可得出相同的效果。
五、結 語
由前述阿育王的實例,我們可以看出要達成人間淨土,必須推行符合「正法」的禪修:
(1)以五戒為戒律的基礎,
(2)以單純地觀察自己的呼吸來修定,
(3)以觀察自身感受的生滅無常來修慧,不斷地「自淨其意」。
在今日注重觀測及效率的科學時代,只要社會團體積極地在各地區推動上述之禪修方法,人人將注意力移到自己的身心上,作單純而深入的觀察,如實地體驗無常、無我的真理,那麼,一個充滿安詳與和諧的淨土,自然就會呈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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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雜阿含經論會編》(以下簡稱《會編》),印順法師編,正聞出版社,上冊71頁,1983年。
[2]) 《會編》中冊387頁。
[3]) 《會編》下冊596頁。
[4]) 《會編》上冊264頁。
[5]) 《會編》上冊264頁。
[6]) 《漢譯南傳大藏經》〈長部經典二〉第7冊,51頁,元亨寺妙林出版社,1984年。
[7]) 《佛教大藏經》34冊682頁,佛教出版社,1978年。
[8]) 《佛教大藏經》34冊563頁,佛教出版社,1978年。
[9]) 《會編》中冊412頁。
[10]) 《內觀》5、6期,依巴利文《大念住經》譯出,1997年。
[11]) 《會編》上冊2頁。
[12]) 《會編》上冊13頁。
[13]) 《會編》上冊18頁。
[14]) 《會編》上冊249頁。
[15]) 《會編》中冊202頁。
[16]) 以下引用的阿育王石訓,見《阿育王及其石訓》,周祥光譯,收在《現代佛學大系》23冊,彌勒出版社,1983年。
[17]) Asoka and Vipassana, R. Panth, The Buddha Exhibiton Magazine, World Buddhist Cultural Foundation, 1988.
[18]) 《佛教大藏經》34冊470~477頁,佛教出版社,19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