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信徒拜佛的功利心及正信的导入
编者的话:曾有一个不完全的数据说“中国的佛教徒有两亿”,我们暂且不说这个数字准确如否,只是希望大家冷眼看一下自己身边的“佛教徒”,他们有多少可能从来都没有认真读过经书,只是经常到寺院里烧烧香,拜拜佛,并且希望通过这些达到个人的一些愿望而已。而最近又频频看到“声称烧香拜佛不灵 财迷心窍抢劫寺院功德箱”“烧香拜佛求工作 见财起意偷走数万元香火钱”等相关报道,对于一个对佛教有着情感的新闻媒体人,我所能做的,就是把这些“病症”综合起来汇报给专家学者,对他们来对症下药。
上海社会科学院佛教研究中心秘书长,宗教所研究生导师刘元春教授:
借口佛菩萨不灵,或者见财起意,抢劫寺院功德款,纯属个人犯罪行为,原本不能赖到佛菩萨头上。至于趁着“观音开库”之际,祈求菩萨保佑自己不要失业,那纯属个人自由,个人喜好,我们毋庸置喙。不过,佛教讲因果,对于这种现象的产生,我们还是应当好好想想,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问题,那么容易让人拿来说事?
这让我想起了亲身经历的几个小事情。
第一件事。
1986年9月,我到新疆乌鲁木齐县南山某村调查当地汉民佛教信仰现状,听到不少信徒谈这样一件事:一位50多岁的女信徒,原本很虔诚,但是,自从回河南老家探亲之后,就不再参加佛教活动,而且把所供养的铜佛像砸掉卖了。当我赶去访问她时,得知了事情的原委:她探家的时候突然生病后,得到了不少乡亲们的关心照顾,临近村庄不少村民也到家里轮流照看,问寒问暖,无微不至,很是令她感动。后来,乡亲们告诉她说因为他们都是基督教徒,兄弟姊妹们经常都是这样互相关心帮助的。她回想自己虽然信佛,但是,平常除了让出钱出力外,如果有什么病灾的,很少能得到这样的爱护,觉得佛教徒之间没有基督教徒之间那样好。所以,就决心不信仰佛教,而改信基督教了。
第二件事。
1993年7月,我在云南昆明某寺院,遇见了台湾过来的一位法师,他愤愤不平的告诉我说:“这里的和尚太势力!”原来,他到该寺课堂想挂单,开始礼拜知客师的时候,那位中年知客师看都不看他一眼,就说寺院没有房间了。随后,他拿出几百元红包送上去,并且告诉说自己是从台湾回来参拜祖庭的。他说,那位知客师马上笑容满面,热情备至,安排了最好的房间。法师告诉我说,他本来是想供养寺院建设大殿的,但看到如此道风,就作罢了。后来,我又遇到了这位法师,还听了他激情洋溢的讲座。
第三件事。
2004年2月,我回老家探亲,邻居一位族兄不无揶揄的调侃我说:“你研究佛教这么多年,也没有多少钱。他女儿的小叔子才剃了光头到南方几年,就为老婆孩子盖了三层楼房,可富了!”后来,我打听后知道,他说的是事实。那位“剃了光头”的亲戚,还在南方某寺混上了“监院”!
第四件事。
2009年春节,正月初三,我到江苏昆山某镇一所寺院,看到这里观音殿门口专门摆设抽签的桌子,“营业员”是一位中年妇女。我礼拜观音菩萨后,她招呼我抽签,说“很灵的”。这时,两位四川口音的父子花了10元去抽了一个签,怯生生的询问是什么意思。那个妇女说,她自己不懂,要等师父来后解签,不过要另外再交20元钱,因为他们抽的是“上上签”。我顺便要过他们抽的那张方形红签纸,简单的解释了几句。得知他们是四川农村来当地打工的,想问问儿子以后工作、婚姻等事情。可能是听懂了我的“话外音”(意思不要让他们再花钱了),那对父子走了。之后,我在与看摊的妇女闲聊中知道,她是被寺院招聘来打工的,不信仰佛教,每月1200元工资;寺院的僧人们都有分工,分别承包一项工作,基本工资外有提成,多劳多得;比如解签的僧人,生意最好,收入很好。正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她所说的解签“师父”进来了。这位师父,寸头,金丝镜,嘴里嚼着泡泡糖,哼着小曲,穿着运动装,颇有精神。进来后,开始对账算钱。
出于好奇,我与师父攀谈起来。他说他来自苏北某县,出家多年了,还认识不少“高僧”——其中,多位都是我所知道的。他还介绍了该寺院经营情况,说“不错”。看得出来,他是一位有一定知识而且擅谈的人。
类似亲历的事情还有很多。本着不打妄语的信条,我照实写出来,只是简单了些。对照媒体上所揭露的一些现象,这实在是些鸡毛蒜皮子的事情。单单今年春节前后,在有关社会影响很大的几个网站上就看到了不少假冒僧人胡作非为的报道,涉及到国内外。比如,一些内地假冒僧人滞留香港、泰国等地,打着化缘等名义骗钱,扰乱当地社会治安;一些人假冒活佛,诱骗甚至诱奸到拉萨等地旅游的女游客;登封三个农民身穿僧衣,冒充少林寺和尚,在少林寺以看手相、抽签算命等方式骗取游客钱财。……其中,最令人意外的是关于五台山殊象寺的报道:
山西省委书记批文责令忻州市整顿五台山寺院旅游混乱状况。据媒体揭露五台山景区假冒僧人数百人之多,不少人盘踞寺院内外,与导游勾结,欺诈甚至诱骗游客买高香、捐款,带来很怀的社会影响。尤其是著名寺院殊象寺内,更是突出。报道称“有关部门对假僧人及殊像寺实行了4项整顿措施:1、责令五台山殊像寺管委会对寺院进行了全面整顿,对假僧人进行了处罚,并要求他们即刻离开景区。2、要求殊像寺内停止一切非法商业活动。3、由宗教、佛协等单位负责人对寺院住持进行了训诫谈话,寺院住持作出了深刻的检查;。4、景区相关部门分片分点,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加大监督打击违法活动力度。”(人民网,2009年1月15日)”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会有各自的理解与辩说。就我亲身经历的那些小事讲,我的感受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从不解、激愤到沉重、平静,而后不断的思考。我想,这些问题已经不是个案,目前很是普遍,大家司空见惯了。表面看来,归结为一个“钱”字,那些社会不良人士为了这个钱字,假冒佛门中人,带来了社会乱象,让人们对佛教界产生了误解和迷惑。然而,正如五台山殊象寺的被连带处理一样,你能说清楚自己没有责任吗?进而再想,我们不能不这样思考:是不是佛教信仰形式的流俗,淡化并缺失了佛教正信所应有的精神风尚,以及扭曲了信仰活动的价值趋向,所形成的积弊沉疴,蒙蔽并污染了社会视听,造成了如此这般的后果呢?能不能这样说,是不是我们自身本末倒置的作为,产生并强化了这种“次生产品”的流行呢?
为此,我们是不是应当反思:
第一,“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是佛教信仰的根本,凸现了佛教信仰的本质特色,彰显了佛教人本主义精神。佛教的各个宗派,不论各自的理论体系多么繁杂,最终归结到“人心”之上。禅宗中,不论顿悟还是渐悟,都是通过是心是佛、即心即佛、非心非佛的逻辑推演,破除外相执著之后,达到任运自然的解脱,实现人生的不断完善乃至完美。我们当今佛教信仰体系,是否充分切合了这个本质内涵,我们弘法理念和形式是否延续了这个传统?
第二,禅净结合是当今中国佛教信仰形式的一个突出特色,尤其是净土宗信仰因其“易行道”的特点,民间信仰中尤其盛行。但是,一般民众并不了解“易行”之深意和现实价值,并不了解“易行”之时有“难行”,“他信”之上有“自信”,还要信因、信果、信事、信理,要“一心不乱”方证“菩提”。相信佛菩萨加被不错,但是,如果错误认为信佛拜佛等同“权钱交易”,那就错了。我们有没有做到让人明明白白,知道信仰的真实含义与品格,而不是过分或者恶意夸大“供养功德”,让人误解信仰就是
“交钱了事”呢?
第三,佛教寺院的功能与作用,当今社会中已经无限的被放大。寺院是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经济单位很是被青睐。这是佛教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重要表现,原也无可厚非。寺院经济是维持佛教活动的基础,理应得到适当的发展,也在常理之中。僧众是正常的人,需要维持生命,也需要提高生活水平,更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过,我们是否处理好了寺院经济发展与信仰品格标准的关系,而不是将寺院异化为特殊的商业单位或职场,信仰者演化成打工仔,从而让形形色色的人都参与进来从事“商业竞争”呢?
第四,佛教张扬菩萨精神,就是要以身作则,慈悲为怀,成为人文关怀的榜样。长久以来,佛教良好的社会形象,就根源于这种菩萨精神。但是,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慈善,是不是也是捐些钱就算“完成任务”了呢?其实,佛教从事社会慈善的方式更多,应机说法,不拘形式。假想,如果我们对身边的弱势群体和个人,对偶然遇到和出现的事情,能够采取适当的办法,给予真诚的关系和帮助,化解矛盾化解冲突,岂不是更合适吗?当然,这都需要每一个佛门中人具有良好的素质,能够应对诸多意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事情。
归根结底,面对现实问题,我们不忌讳批评,不害怕挑战,敢于承担责任,勇于自醒自立,才是大丈夫的气概!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文明教授:
宗教是神圣而又超越世俗的,但现实的宗教却又生存于世俗社会之中,由此不得不和世俗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完全脱离世俗社会,宗教就无法生存,更不要说发展;完全和世俗打成一片,宗教就不成其为宗教了。如何把握好中道,处理好和世俗社会的关系,是宗教始终面临的一大难题。
作为宗教最核心的内容,宗教信仰也是如此。信仰如果没有纯粹性,就失去了自己的本质,就不再是信仰了;信仰如果过于强调纯粹性,不考虑价值性,就和现实社会脱节,无法发挥弘法利生的作用。要想处理好这一普遍存在的难题,只能通过中道,首先弄清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然后结合现实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
信仰的纯粹性本质上就是无目的性,或者说是只以信仰对象为目的,除此之外别无目的,更不能以信仰者自身为目的;信仰的价值性事实上就是满足信仰者自身的利益诉求,是信仰的实用性,是以信仰者希望通过信仰获得的现实利益为目的。可以说,信仰的纯粹性强调以信仰对象为中心和目的,而信仰的价值性则是以信仰者为中心和目的,二者的矛盾和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一般来说,以基督宗教、伊斯兰教等为代表的一神教特别注重信仰的纯粹性,主张有一个唯一的神灵,而且这个唯一的神灵是唯一的存在和目的,信仰者和信仰对象的距离和定位是绝对的,不可改变的。以中国宗教为代表的东方宗教则不然,首先,信仰者和信仰对象本来没有绝对的距离,天人合一,人神合一,其次,信仰对象最重要的功能是服务,是起到保祐、庇护信仰者的作用和职责,与其说是神灵是崇拜的对象,还不如说是乞求的对象。因此中国的宗教信仰更重视的是价值性而非纯粹性,中国宗教的诸神是由于有用(灵)才神圣,才成为膜拜的对象。
中国人信仰神的前提是灵,神灵神灵,灵才为神,不灵则称不上神,这种观念从古至今没有太大的变化,这正是中国人的宗教信仰的特色和传统。虽然对于中国人的实用主义的传统很多人持保留和批评态度,以为这是一种缺点,然而这正是中国宗教信仰的历史和现实,我们必须尊重。
信仰的纯粹性和价值性确实有距离和矛盾,只强调一方就有可能妨害另一方。过于强调宗教信仰的纯粹性和神圣性,就可能使神权压倒人权,人所创立的宗教反而成为压制人的工具,产生异化,就象中世纪的欧洲一样。人成了神的奴隶,信仰者从信仰当中获得的是麻醉、欺骗和压迫,这种信仰对信仰者毫无益处,这种无目的的信仰成了神职人员利用宗教压制普通信众的工具,变成了有目的的压迫和剥削手段。这种表面上特别纯粹的宗教事实上并不纯粹,它同样是信仰的异化,是以纯粹和神圣的外衣掩盖神职阶层卑劣的用意,信仰同样沦为手段,成为满足极少数人不可告人的价值诉求的工具。
过于强调信仰的纯粹性会走向反面,但过于强调信仰的价值性却并不能使之高尚起来。中国人最关心的是神灵不灵,灵就去拜,不灵就没人理睬。当神成为人的工具的时候,神就不成其为神了。作为信仰和崇拜的对象,神应当高于人,应当是人礼敬和效仿的最高存在,一旦神灵完全工具化,其宗教性就丧失了,这种神是可有可无、虽有而无的,就没有办法承担教化众生、提升人生这种更为崇高的职责了。
信仰的纯粹性和价值性事实上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没有价值性的单纯的纯粹性是不存在的,设想有这么一个神灵,它对于你毫无意义,毫无帮助,你还会不会信仰它,甚至信仰了它你就越来越倒霉,生活越来越糟糕,你还会不会信它?如果你为了表白自己的信仰是纯粹的,信仰越是让你倒霉你就越坚决,这样的人只能是不可理喻的迷信者。
同理,没有纯粹性的价值性也是不可想象的。神灵神灵,神才能灵,不神就不可能灵。信仰不仅是神灵的皈依和崇拜,更重要的是对自己心灵的建设和净化,这才是信仰最大的作用。以神灵为目的,事实上就是以自己的目的,为自己找到一个崇高的目标和榜样,也为自己的精神找到一个安稳的家园和寄托。把信仰对象工具化、矮化,神则不神,这就等于把自己矮化了,而且这种低级的神对自己也不可能有帮助的。
信仰者自身的信仰是模糊的,对信仰没有足够的认识和忠诚,对信仰对象没有足够的敬意和虔诚,只是把神灵当枪使,希望神灵满足自己一切贪欲的手段和帮凶,这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信仰是有价值的,但这种价值本身就是纯粹而神圣的,是教化社会、净化人心,是引领人类迈向更高的境界,为人类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精神保障。这种作用事实上是无用之用,是真正的大用。如果只是把神灵当成自己升官发财的工具,要求神灵满足自己的所有要求甚至是非分的不合理的要求,天下找不到这么灵的神。
经济危机来了,很多人的工作得不到保证,希望保住自己的饭碗和生存权,这种愿望可以理解。然而凡是用现实手段能够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劳烦神灵,因为佛和菩萨有更多、更重要的事要管,期待神力帮助自己有好工作,这种想法本身是不现实的,这种要求也未必是完全合理的。有没有好的工作,关键是自己的能力,包括亲和力和判断力,只要自己努力工作,不断自我完善和提高,各方面表现都很好,这样的人是不会找不到好工作的。
在危机时期不可太贪,要适度降低标准,最适合自己、自己干得好的工作才是好工作,不能脱离自己的能力、脱离环境而追求收入、待遇最高的工作。不要盲目攀比,不能只考虑待遇回报而不考虑自己的贡献。只要不贪不挑,只要勤奋努力,就一定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好工作。
自己不够努力,发不了财,找不到自己满意的好工作,就怨天尤人,甚至责怪神灵,这种想法本来就是错误的,为此砸寺庙的功德箱,那就是抢劫和犯罪,这种行为在世俗的法制社会是不可谅解的。即使是佛教慈悲为怀,不与计较,但这种损坏和扰乱神圣场所的活动当然也是有罪的。
从另一方面来讲,佛教在经济危机时期要更好地发挥弘法利生的作用,一方面要做好法布施,用佛法来加强人的心理稳定,给信徒以安全感,不要有太多的恐慌,同时也好做好财布施,功德箱的钱十方来,也应十方去,要多救助真正有困难的弱势群体。经济危机时期,佛教要和国家社会共患难,出家人应当正在减少自己的欲求,少建大佛,少摆排场,把钱用在刀刃上,用到众生最需要的方面。如果出家人自己不能为众生作榜样,在生活方面要求过高,信徒和其他群众当然会有不同的想法。
危机危机,危中有机,患难见真情,越是危难时刻,就能体现宗教救苦救难的价值,越能凸显宗教舍己救人的神圣性,这为宗教发挥其积极作用提供了更好的机遇,也为通过把握中道、处理好宗教与世俗社会的关系、达到共存共兴提供了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