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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僧人,赶快悔过自新
时间:2008-06-13 00:00:00  来源:  作者:

不法僧人,赶快悔过自新

刘永 

429,中央电视台四套(国际频道)的“新闻60分”节目中报道了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的扎多、贡桑拉姆等部分犯罪嫌疑人表示要深刻反省、悔过自新的新闻。我也希望参与和支持了此次暴力事件和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3.15打砸抢烧事件、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3.16打砸抢烧事件的少数不法僧人赶快深刻反省,悔过自新。

“既为佛子,当行慈悲”,佛教以大慈大悲为怀,要摒弃危害众生之心,不可以做危害国家主权、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坏事,违背了这个就错了。作为僧人,就要像个僧人的样子,怀善意,做善事,修善业。

藏传佛教的最高价值观念是佛陀的舍身饲虎和割肉喂鹰的慈悲利众精神,认为人的自私欲望是万恶之源。为众生的幸福着想,为众生服务是成佛的目的,也是成就佛果的主要因缘。善恶的主要标准就是从众生的利害关系上衡量,“把自己的幸福给予别人,把别人的苦难拿来自己承受”的发心和举动是藏传佛教菩提心的主要修法,人活着不但要为别人安乐幸福着想,死后的肉体也施舍给饥饿的鹰群,这就是藏传佛教价值观念的体现。在这种利众道德价值观念指导下,藏传佛教中制定了许多保护自然环境、保护动植物,禁止杀生、偷盗、淫乱、欺诈等一系列精神文明法规。这类道德法规,对青藏高原和其它信仰区的草原、森林、水源等自然生态和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社会、家庭、人际关系和民俗民风、社会风尚方面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特别对藏族的德性修养、性格心理素质的提高方面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并且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藏传佛教形成了浓厚的、优良的爱国主义传统。这种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和崇高精神至今依然焕发着勃勃生机,并激励着当代藏传佛教的有识有志之士。

博大精深的藏传佛教从公元七世纪初引进青藏高原到现在,已有一千四百多年的历史,是人类文明园地中一束瑰丽的奇葩。但是,少数不法僧人(喇嘛)竟参与和支持了三月中旬的那些暴力事件,毁戒犯律。难道这些不法僧人(喇嘛)想“玩火自焚”,玷污直至毁掉藏传佛教的声誉和形象吗?须知,没有了爱国主义和慈悲的精神,也就失去了“神圣的宗教信仰”。

在《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中,普光正见如来(本师释迦牟尼佛的前身)对颠倒女人(文殊菩萨的前身)说:“世上有两种人,甚是希有难得,有如优昙花,很难值遇其开放。第一种:是从来不行恶法造罪业之人;第二种:是知罪即能忏悔改过之人。这样的人,甚是希有可贵。”佛的正确教诲,佛的弟子(佛子)岂能违背?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

总之,少数不法僧人因为“无明”(愚昧、无知)等原因,不修福德,还让恶业滋长,其行为既违国法,又悖佛法,理应赶快深刻反省,静心思过,知罪后赶快诚心忏悔,重读教义,安心修行,在修行中做到真正的平和、慈悲,幡然悔改,争取党和政府的宽大处理,回头是岸。否则,这些少数不法僧人中的“顽固分子”必将成为我们中华民族和藏传佛教的“千古罪人”!现在,中央有关部门以博大的胸怀根据一贯政策已经与十四世达赖喇嘛方面的代表进行了接触磋商,达赖集团也理应“悬崖勒马”,珍惜这次接触磋商的宝贵机会,不要继续做藏传佛教和社会正常秩序的破坏者了。须知:因缘果报,丝毫不差。 aNN佛教网 - 人生佛教网,以弘法利生为己任的权威佛教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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