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禅师每日上堂。常有一老人听法并随众散去。有一日却 站着不去。师乃问:“立者何人?”老人云:“我于五百年前曾 住此山。有学人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我说不落因果。结果 堕在野狐身。今请和尚代一转语。”
师云:“汝但问。”
老人便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
师云:“不昧因果。”
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辞师云:“我巳免脱野狐身。住在山后。 乞师依亡僧礼烧送。”
次日百丈禅师令众僧到后山找亡僧,众人不解,师带众人在 山后大盘石上找到一只已死的黑毛大狐狸。斋后按送亡僧礼火化。
在这则公案中,当僧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答他不 落因果,原无甚过错,乃自生疑而落狐狸身!可怜众生,五百年 后犹自不惺惺,幸得百丈慈悲为他释疑道:“不昧因果。”方才 将这一疑团放下,释然而化。
“不落”、“不昧”,相差一字,意境大有死活天渊之别, 但在达人份上确无丝毫分别。以佛性天真,一丝不挂,一尘不染, 一法不立,因因果果向甚处去著,死即无有,活从何来?其间还 容是非、正误否?这野狐能从不昧处悟去固幸甚,如能从不落处 悟去,则海阔天空更胜一筹。临化去,还要百丈做亡僧礼火化, 更是粘著,要知狐狸也可作佛嘛。
而百丈亦俯从其请,亦不免混身落草,落在因果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