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座部佛教,世间有五种定律。第一、时节定律(utuniyàma):巴利语utu,直译作时节或气候。地、水、火、风四界中的火界,也称为utu。巴利语niyàma,是规律。
时节定律是指自然规律,例如:地球自转产生昼夜更替,地球公转产生四季变化,寒暑凉热,更替有时;水受热能汽化,遇冷可成冰。
在正常的自然条件下,春桃、夏荷、秋菊、冬梅,各种花卉各自在相应的季节中盛开,花开、花谢,这些都是时节定律。
第二、种子定律(bījaniyàma):苹果的种子,会长出苹果。西瓜的种子,会长出西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假如我们把种子剖开,却找不到里面有根、有枝、有叶。
可是,种子在一定的温度、土壤、水份和阳光等条件下,它就能够发芽。当种子发芽生长后,会开花、结果,而且开的花、结的果,也和上代一样,这是种子定律。
种子定律广泛适用于动植物界。现代科学中的遗传学、基因科学,也属于研究种子定律的范畴。根据科学,物种繁衍的重要表现是基因的遗传性。
遗传,得以保证生命世代延续,并使世代相似。人的后代仍然是人,并保持人的各种特征;牛的后代仍然是牛,并保持牛的各种特征,基本不会混乱。
同时,基因的遗传性也使生物保持了父代和母代的许多特征。例如,天鹅的羽毛是白色的,其子女的羽毛,往往也是白色的。这些规律是种子定律。
当然,动物(包括人类)的遗传因素,比植物要复杂得多。通常,人类与动物等还和他们所造作的业有关系,这涉及到业的定律。
第三、业的定律(kammaniyàma):又作业果法则。造不善业不可能带来好的结果,造善业也不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
同样地,如果造的是殊胜的三因善业,能带来三因的结果;造了低劣的三因善业,能够带来二因的结果;造了二因的善业,能够带来二因或无因的果报。
业的定律和种子定律有许多相似之处:种子定律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自然界的、物质的规律。而业的定律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主要作用于生命有情,唯有生命才能够造业。时节定律和种子定律,是自然界和物质现象的规律,业的定律则涉及生命现象的规律。
第四、心的定律(cittaniyàma):心的生起、心的运作规则定律。例如:当我们看到一个对象,首先生起的是五门转向心,然后是眼识;
接着生起的,是领受心、推度心、确定心,然后是速行心。之后,彼所缘或生起或不生起。心的运作规律,必定是这样的,这是定法,不会紊乱。
体验到可爱所缘,生起的果报心是善果报;体验到不可爱所缘,生起的果报心则是不善果报,这也是心的定法。
心,必然是不断生灭的,一个心不可能延续到下一个心识刹那。即使有分心可以生起无数次,但每一个有分心只能维持一个心识刹那,然后灭去,接着另一个心再生再灭,这是心的定律。
第五、法的定律(dhammaniyàma):例如:一个人发愿想要成就无上佛果,他必须得到活着的佛陀的亲自授记,才能成为真正的菩萨。
菩萨必定要经过至少四个不可数(阿僧祇)与十万大劫的漫长时间,来圆满十种巴拉密,一种巴拉密都不可或缺,也不会提前成熟。
菩萨圆满种种巴拉密之后,他的最后第二生必定投生到都西答天。当他观察到时节、父母、众生等因缘已经成熟之后,就会投生到人间。
一切诸佛必定在人间出现,而不会在天界成佛。每一位菩萨在入胎、出生、证悟正自觉、初转法轮、舍弃寿行及般涅槃时,大地都会发生震动,这是定法。(Dhs.A.498)
依照法的定律,一个世界在同一时期,不可能有两位佛陀同时出现。我们现在的教法时期,是果德玛(Gotama)佛陀的时期。
那么,在果德玛佛的教法时期,我们所学、所修的法,都是依照果德玛佛的教导,我们都称为佛陀的弟子。
正如佛陀所说:“诸比库,无有此事,绝不可能,若一个世界有两位阿拉汉、正自觉者不先不后地出现,无有此事!诸比库,乃有此事,若一个世界只有一位阿拉汉、正自觉者出现,乃有此事!”(A.1.277)
这些是关于佛陀的法的定律。法的定律还有很多,例如:道心生起,果心必定随之生起;道心一生起,相应的烦恼必定被断除。
当禅修者证得初道初果之后,他未来的轮回必定不会超过七生;当禅修者断尽欲贪,他必定不会再投生到欲界,只会投生到色界或者无色界梵天。
阿拉汉圣者已经断尽一切烦恼,他们必定不会再继续轮回,也不需要再发愿成佛。这些都是定法,是不可违逆的!
这五种定律,包含很多世间学科。物理学、化学、天文、气象等自然科学研究的是时节定律。万有引力、离心力、相对论等都属于时节定律,即自然法则或物质规律。
现代医学,现代生物学,包括植物学、动物学、基因科学等,研究的是种子定律。
对于业的定律,现代科学几乎没有涉及,但是古印度的宗教已经对业果定律有所了解,只不过它们的解释没有佛教那么完善。
古印度有很多修行者、苦行僧、婆罗门相信轮回,也了解到某种程度的业果法则,只是他们认为在轮回当中有个我、有灵魂而已。业的定律,只涉及生命的范畴。
对于心的定律,似乎还没有看到其他外学有相关的论述。现代心理学和心的定律还相差很远,我们讲心、心所、心的定律、心路过程,只有在佛陀的教法中才发现。
佛教对心的研究是精细入微的,并非只停留在表象上。法的定律,唯有在佛陀的教法中才有。
这五种定律的前面两种,是属于色法或物质的定律,即使科学再发达,也不过是在研究与掌握这两种规律,并利用它来发展科技、发展生产。
业的定律、心的定律和法的定律涉,及到生命等各个领域,如果我们想要解脱生死、超越轮回,必须掌握这三种定律。
即使没有佛陀出世,前面四种定律依然存在。例如业的定律——造善业得善报,造恶业得恶报,这并非只有佛陀出世之后才如此运作的,在佛陀出世之前,业的定律一直都是这样运作。
这些定律与佛陀是否出现世间并没有关系,只不过佛陀清楚地发现它们,并把它们清晰地阐述出来而已。
对于心的定律,有些外道也能知道心的某些运作规律,但除非他们依照佛陀的教法,否则没办法分析得那么精细。为什么呢?因为心的定律涉及到究竟法的范畴。
为什么佛陀在刚成佛时不想说法呢?因为这些法太深奥了!即使是独觉佛,虽然他们拥有无师自觉的智慧,但是也没有能力为别人说究竟法,因为这些法太深奥了!
因为佛陀知道法很深奥,所以一开始并不想说法,后来经过大梵天萨汉巴帝的三次请求,佛陀才答应说法。我们学习过心所,知道什么是寻,什么是伺,这些都很微细。
这些不是弟子的范畴,而是佛陀的范畴。是佛陀觉悟、发现它们之后,准确地表述出来,我们作为弟子的,只是照本宣科,依照佛陀的教导把它们转述出来而已。
心,是极其微细、极其难见的,弟子们没有这么高深的智慧,能无师自通地了解这么细微的法。
对于法的定律,一般是指菩萨降生、成佛、佛陀般涅槃,或圣者们证得圣道圣果、断除烦恼的规律。
我们若掌握了这五种定律,就不容易被世间五花八门的事物和现象弄糊涂。——摘自玛欣德尊者《阿毗达摩讲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