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然:佛陀在《长部.大念处经》里说:“诸比丘,何谓苦圣谛?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悲、苦、忧、恼是苦;怨憎会是苦;爱别离是苦;求不得是苦。简而言之,五取蕴是苦。”
苦有许多种,所谓苦苦、坏苦、行苦、隐苦、显苦、间接苦、直接苦。此中:身心的苦受,因为自性及名称都是苦的,故说‘苦苦’。
乐受,因为是由变坏而苦的生起之因,故说‘坏苦’。舍受及欲界、色界、无色界生存地的诸行,因为有生灭的逼迫,故说‘行苦’。
有如眼痛、耳痛、齿痛、贪的热恼、嗔的热恼等身心的病痛,因为要询问才能知道,并且此等病痛的袭击是不明了的,所以叫‘隐苦’,又名不明之苦。
有如因三十二种刑罚所起的苦痛,不必询问而知,并且此等苦痛的袭击是明显的,所以叫‘显苦’,又称明了之苦。除了苦苦之外,其余的苦都是根据《分别论》中的谛分别而说。
其次,生、老、病、死、愁、悲、苦、恼、忧等的一切苦,因为是种种苦的基地,故为‘间接苦’,而苦苦则名为‘直接苦’。
某善友:什么是谛?
淡然:谛(sacca),是真实之义,佛陀有教导两种谛,即:世俗谛(sammutisacca)与究竟谛(paramatthasacca)。
这个谛字,在佛教经典中有多种意义,例如:(1)‘谛语不嗔恚’此等是说语真实的意思。(2)‘沙门、婆罗门住立于谛’,此等是说离妄谛的意思。
(3)‘彼等善于议论说法者,为何以种种法说谛’,此等是见解谛理的意义。(4)‘谛唯有第一无第二’,此等是说第一义谛——涅槃及道智的意义。
(5)‘四圣谛的善有好多’,此等是说圣谛之意,这里也是适合于四圣谛的意义。如是,当以义的要略而知抉择。
某善友:什么是世俗谛?什么是究竟谛?
淡然:世俗谛,是指世俗的概念或观念和表达方式,它包括组成我们世间还未受到分析的种种现象,如:有情、人、男人、女人、动物,以及看似恒常不变的事物。
于佛陀教导的《阿毗达摩藏》,这些有情、人、男人、女人等现象,并没有究竟实质,因为它们所代表的事物,在实际上并不是不可再分解的究竟法。它们的存在方式是概念化与不真实的。它们只是由心构想而成的产物,并非基于其自性而存在的究竟法。
反之,诸究竟法是基于它们各自的自性(sabhava)而存在之法。这些法是:最终存在而不可再分解的单位;由亲身体验、如实地分析而知见的究竟法。
此等实际存在之法不能再分解为更小,而是已分析至最小最终的单位,是组成种种错综复杂的现象的成份。由此,它们被称为究竟法(paramattha);这名称是源自parama(究竟;最上;最终)与attha(真实法;事物)。
不单只是在本体学方面,究竟法是究竟存在的实质;在智理学方面,它们也是正智的究竟目标。有如可以从芝麻提炼油,人们也可以自世俗谛当中‘提炼’出究竟谛。
例如:‘有情’、‘男人’和‘女人’诸概念给人的印象是,它们所代表的东西拥有不可再分解的究竟实体。
然而,当我们以阿毗达摩的分解器,明智地探究这些事物时,我们发现它们并没有其概念所代表的究竟实质,而只是由无常的名(精神)色(物质)过程所组成的现象。
如此,运用智慧分析世俗谛,最终我们将会达到藏在概念现象背后的究竟法。佛陀在《阿毗达摩藏》里教导的究竟法,即是这些超越心的想像,而各有自性之法。
虽然究竟法是实际上存在的实质,但由于它们非常微细深奥,所以缺乏训练的人无法觉知它们。这种人无法知见究竟法,因为他们的心受到把究竟法包装成世俗现象的概念所蒙蔽。
唯有在运用如理作意之下,人们才能超越概念,直取究竟法为其智的目标。如是,究竟法被形容为属于究竟智范围里的目标。
在经教里,佛陀一般上把有情或人,分析为五种究竟法,即:色、受、想、行、识五蕴。于阿毗达摩论教,佛陀将究竟法则归纳为四种类别。
首三种——心、心所与色——包含了一切有为法(因缘和合而成之法)。经教里的五蕴,相等于这三种究竟法。
识蕴,在此列为心(citta);‘心’此字,通常是用于代表基于其相应心所而得以分门别类的诸‘识’。
在论教方面,五蕴的受、想、行三蕴,则被列入心所(cetasika)之内;心所与识,同生同灭,执行种种不同的作用。
在《阿毗达摩藏》所列出的五十二心所当中:受蕴与想蕴各是一种心所;行蕴则再分为五十种心所。而色蕴,则当然是相等于《阿毗达摩藏》里的二十八‘色’。
除了这三种有为的究竟法之外,还有第四种究竟法,属于无为的究竟法(不是由于因缘和合而成之法)。
这不包括在五蕴之内的究竟法即是涅槃:脱离诸有为法之苦,而达至最终解脱之法。如是,在佛陀教导的《阿毗达摩藏》里,一共有四种究竟法:心、心所、色、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