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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大事 - 可以代死者捐器官吗?
时间:2016-05-03 18:22:5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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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官捐赠虽是义行,也是社会所鼓励的,但如果当事人生前未签署器官捐赠意愿书,却突然往生,家属可代为决定捐赠器官吗?如何向亡者「交代」呢?
  
  答
  
  以佛家观点,洒脱一点看,人往生了,遗体就成废物,没有用了;几个小时内就会开始腐败。如果能够及时捐出器官,遗爱人间,那是慈悲心的展现,也是为往生者植福。
  
  如果往生者生前没有签署器官捐赠的文件,也没有预立遗嘱,或遗嘱里没有提到这些,但是这个人生前是十分慷慨的,那家人应该能够体会他的心意,代他决定捐赠遗体应是可行的。不过,如果往生者生前就对身后事很执着,比如不愿火化,虽然他自己看不到了,但对后事有种种要求,那么家人还是不要任意决定比较好。
  
  家人到底如何决定,取决于对往生者的个性与想法的理解。从佛法的立场来看,人的躯体只是暂时的,如果一口气没有了,这个身体就不再是「我」了,只是个「物质」,不再有生命现象,不论如何对待这个躯体,也不再觉得痛了。这就是对生命、躯壳豁达的想法。
  
  就像是寄居蟹、蛇和蝉的生命,都一定要经过蜕壳的阶段。蜕下旧有的躯壳,就代表生命的成长。我们要有个观念:躯体不代表生命,当生命消逝,躯体就只是个「壳」,对往生者一点用处都没有了,但对于活着的人却可能有用;如果能捐出有用的器官,帮助有需要的病患,那是好事一桩,是助人的一大功德。
  
  如果人在往生前,没有机会知道这些道理,家人也来不及说服他捐出器官,可以在器官腐败之前,由家人或宗教师在往生者的耳边跟他说明白,让往生者的灵魂不会对躯体执着,就可以捐器官救人。
  
  我曾看过虔诚的父母为车祸往生的儿子捐出器官,因为父母认为,孩子在世时还来不及为世界奉献就往生了,他有用的器官至少可以留下爱心。他们对我说:「我的孩子走了,但他的爱还是在世上流传。」如此,孩子是大菩萨,以器官度众生,父母也要看得开。
  
  如果能够及时捐出器官,遗爱人间,那是慈悲心的展现,也是为往生者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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