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有些弃婴无人收养,法令又规定单身者不能收养小孩;但现在单亲家庭愈来愈多,证明单亲也有照顾小孩的能力,那么开放单身者收养小孩,不也是好事一桩吗?
答
这要从开放单身者收养小孩的利和弊来看。单身的人渴望有小孩,希望能有资格依法定程序收养小孩。但反对者认为,单身者不能提供完整的家庭给孩子,或者是单身者可能对小孩有不当的教导。
政府可以考虑,对单身者收养小孩的种种疑虑,是不是可以用一些规定加以补救或防范,而不是完全禁止单身者收养小孩。在还没有立法以前,只要有能力,任何人都可以收养小孩;现在却是矫枉过正,许多真正有意愿收养孩子的人,却没有资格收养,让许多小孩无法找到适合的家,有些有能力扶养小孩的人也失去教养儿女的机会。
我在美国的道场曾经协助过一个十六岁的少女,被单身的养父收养了八年,一直都相安无事;直到她长成少女,养父竟然要求她裸睡。女孩跑到道场求助,有女信徒与儿福机构连络,送女孩到另外一家有父母双亲的寄养家庭。养父是名牙医,他发现女孩没有回家,知道一定被检举了,连夜搬走。
根据社会经验,有些人担心单身者无法提供完整的家庭,会对小孩性侵犯、贩卖小孩;或者缺乏其他大人制衡,会虐待小孩。但是,我们从现实案例可以看到,许多虐待或性侵儿童的案例,施暴者反而是他们的父母。
也就是说,完整的双亲家庭也可能有问题父母。养育者是不是单身,并不是对小孩好不好的关键,而是要看收养者是不是人格健全、经济稳定,真心想要扶养小孩。所以,为收养小孩的人设立严格的条件,有时是因噎废食,防止不了虐待儿童问题,却让许多有心收养孩子的单身男女不得其门而入。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和立法委员要多思考如何能够解决问题,让事情能够圆满。
每一件事都可能会有利有弊,尤其是和小孩的福利有关的事,更要小心审慎。相关单位应该建立对收养者考核的制度,不论他们是单身或是已婚,从看收养者是不是善待小孩,就能够防微杜渐。此外,对已懂事的儿童,也可以教育他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必要时随时与儿福机构连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