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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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七日讲
庚二、明后世乐之方便分二
辛初、皈依为入佛教之胜门 辛二、生决定信为诸善之根本
宗喀大师特列此科判者,因佛道多门,而皈依为佛教之总门,内外道之判别即
在此,学者须注意。
辛初、皈依为入佛教之胜门分四
壬初、依何者为皈依之因 壬二、依于彼因明皈依境 壬三、皈依之法如何 壬四
、皈依后应学之次第
能具此四,是为已得皈依。
壬初、皈依之因
「总论皈依之因,虽有多种,然此中则据上所述,今世不能久住须速死,死后
随业流转,不能自在。」
皈依有种,有下士发心皈依,有中士发心皈依,上士发心皈依。又有依密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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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皈依。此处就下士道说明下士共道之共通皈依,其因分二:一、怖畏。即为今世
既不能久住,而随业流转,又不能自在,堕入三途,极为容易,回思自己,又复恶
多善少,由此怖畏,生起皈依,此为第一因,亦即善念之初萌。
「如入行论云:『如于昏夜黑云中,电光蕈那才一现,如是设以佛陀力,世间
福慧少许生。以是唯有微弱善,常时罪力极暴恶。』」
此偈,谓黑业多如昏夜之黑云,善业仅刹那之电光,趁此皈依,摄以佛力,可
生少许福慧。二、信仰。
「白业力弱,黑业力强,思惟由是堕入恶趣之理,既于恶趣生起怖畏,又唯深
信三宝能救。」
如此之皈依,乃由信仰而生,以此为因,亦如因寒求衣,因雨求盖;因善业薄
弱、恶业重大、怖三途苦,乃求三宝加持。欲求三宝加持,必须具有深切信仰,而
后皈依乃能生起,此为第二因。
「以是二心而行皈依。但若徒有言者,则皈依之效亦仅尔,若彼二种殷重坚固
者,则其皈依必能变更心境,故应励力修此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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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说之二因,若仅具有第一因,犹为不足,必有第二因始能坚固,否则多
起邪皈依,而求救于天神外道等。但是二因虽具,若徒言说,对于三途苦况,与三
宝救护功能,心中无真实感动、真实认识,则皈依之力亦属甚微。宗喀大师于此特
别提出,使行人于此二因注意,知所励力,然后能得变动心境之皈依。
八月二十八日讲
壬二、依于彼因明皈依境此中分二 一、应皈之境 二、可皈之相。
初、正明其境云何应皈之境:
「如(功德君)百五十颂赞云:『谁于一切恶,从本悉皆无,谁于一切中,住
一切功德。设若有心(智)者,于彼应皈依,赞彼恭敬彼,住彼教应理。』谓若自
有能分别可皈非可皈之慧者,理应于佛薄伽梵前,而行无欺诳之皈依。法及僧众,
比例类推。皈依七十颂云:『佛法及僧伽,求解脱所依。』」
此即指明唯佛为皈依境,因其恶净德圆,堪为皈依。行人如具足辩别善恶邪正
皈依智慧,自能于佛生起无谄诳之皈依。法与僧,亦由此可以类推。月称菩萨皈依
七十颂二语,含有应行应止之二义。应行者,佛法僧应皈依;应止者,佛法僧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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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皈依。
次、明应可皈依之相:
「须自己解脱一切怖畏,又有令他解脱怖畏之方便善巧,对一切行大悲无亲疏
之分,于一切有恩无恩作义利者,是则所应皈依。然此唯佛为能,自在天等皆无斯
德,故唯佛是所皈依处。又彼教法及声闻僧众,亦是应皈依者。」
以佛为断一切恶,证一切德者,法为断证之工具,僧为断证之助伴故,此为可
皈之相,亦即可皈之因,其中有四:一、自离怖畏。二、能令他离怖畏,具足方便
善巧。三、以大悲对一切有情,无冤亲憎爱。四、不重财供,唯重法供。(此一因
见于广论,为略论所无。)凡自有恐怖者,绝不能救人,亦如自出污泥,始能救人
于泥中。佛自断二障尽净,证得无怖畏果位,故云自离怖畏。然有人虽自离怖畏,
而于令他离怖或不善巧,佛对于解脱方便,无所不具,且能于上中下有情,悉令离
怖。又有虽自能离怖,且具足利他方便,然无大悲心,而心有偏党憎爱,仍不能使
一切平等离怖,唯佛则无此过失。至于供养,不论有无厚薄,一体摄受,而尤以法
供养重于财供。如经云:「以财供者,不如依教奉行者功德之大。」具此四种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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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堪为皈依处,而佛皆兼之,迥非外道大自在天等所能比拟。大自在天等于业力
因缘,生颠倒见,谬谓山河大地、一切有情,悉彼所造。以此邪见,不特身为凡夫
,死且不能免于恶趣,自未离怖,遑论对他使之离怖。至于大悲功德,更无论矣。
由是之故,知唯一具救护功能者,除佛外无余。既知佛为唯一救护者,则佛所说一
切经教,悉为正法,即应皈依。即声缘僧众,亦皆属助伴,故亦应皈依。彼声缘僧
众,自离怖畏,其对有恩无恩,亦均能作利益,仅于大悲普摄未具,衡之四德固缺
,然对于成佛之法,能作饶益助伴及看守者,舍僧众莫属。此义在拉萨常与辩论及
之。
「(依戒经)摄抉择(分)云:『于此等引生决定专一之心,而能求(凡求)
作依怙者,无不救护,是故应起决定之心。』」
能以决定心发起真切皈依,希求救怙,决无不得其救护者。故皈依分内外二因
:外因,为三宝功德,决无欺诳。内因,为行人决定认识与真切信仰之心力。
「于二因中,虽外因无缺,然以内因至诚皈依之心不生,则唯是其苦矣。」
故二因中,不在外因方面,唯在内因方面。内因不具,外因虽长在目前,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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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流转。藏语常云:佛钩不能引无环之锤。即此谓也。
壬三、皈依之法如何分四
癸初、知功德 癸二、知差别 癸三、自誓愿受 癸四、不说有余皈依处
癸初、知功德分三 子初、佛功德 子二法功德 子三、僧功德
子初、佛功德分四 丑初、身功德 丑二语功德 丑三、意功德 丑四、事业功德
丑初、身功德
「念佛相好、如(阿□黎麻的止遮所造)譬喻赞(相好赞)云:『佛身相庄严
,端妙眼甘露,如秋空无云,众星而严饰。』」
三十二相,十地菩萨、转轮圣王、辟支佛皆有之,唯莹洁不及佛身,故此偈特
以秋空星严为比。
「『能仁具金色,法衣以严身,似于金山顶,彩云而围绕。佛虽不庄饰面轮自
圆满,彼以满月虽云,亦所不能及。佛口如莲花,日照而开敷,蜂见以为莲,不犹
豫而住。佛面具金色,珂白(莹玉)齿端姝(素),犹如金山峡,无垢月光入。应
供右手中,轮相妙严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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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指纹为轮相,高出于掌。
「『于世恐怖者,以手拔令出。(以手为安慰生死恐怖人。)能仁游行时,双
足如妙莲,印画于地上,真莲无此美。』」
佛足有吉祥纹如莲。
「略赞如是,当忆念之。」
谓应照此思惟,佛身相好,皆由三大阿僧只劫福德资粮之所成。据入行论说,
一毛孔功德胜过五全世间福德(包转轮王、声缘功德在内。)总全身毛孔功德百万
倍之,不及一相好功德。白毫相以下,共有三十相好,总功德之百万倍,方及白毫
相功德。肉顶相功德,又过白毫相功德百千万倍。故佛相令观者无厌足,如观澄海
,能涤除烦热,心生清净。佛足掌平,凡所经行,不伤虫蚁。如有虫类为佛足所加
,其后命尽,即可脱离傍生苦,生诸天上,其事可引证者甚多。声缘功德,能现十
八种神通变化。初地菩萨身功德,能见百佛,到百世界闻法度生。递至十地,能见
百千万亿佛,化身三千世界,闻法度生。然皆须先作意,佛则任运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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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九日讲
丑二、语功德
「尽世界中所有有情,于一时中,名以异义而见质问。佛以一刹那心相应之慧
而领摄已,即以一音答一切问,彼等亦各领知为答自语。于兹甚奇希有之德,当思
念之。如谛者品云:『此诸有情了义语,多种一时来问难,心一刹那遍了知,即以
一音各答覆,如是当知佛于世,以妙梵音而宣演,度出人天诸苦厄,极善转于妙法
轮。』」
佛以一圆音,能答解各世界有情同时异义之问难,使尽得满所欲闻,随类得解
。如佛说无常,在问无常者,固知其答己之问。而在问出离心者,亦能解其所问之
疑。乃至各别国土,各别方言,异类旁生,一切语言,闻佛之音,无不了解通达,
即如谛者品(为宝积经中之一品),本为加持牟底外道而说,其余闻者,亦皆得满
意。了义经谓具足理论之语,例如佛在灵鹫山说般若时,一音说法,随听者心量,
分广中略,即由当时闻法根器利钝不同。利根者,摄炎八千颂,即通达无余;中根
者,摄为二万五千颂;下根者,则须尽大般若,始能了解。但在末世,则又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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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根者,须广为开示,钝根则总略而说。广论引百五十颂云;「观尊面可爱,从彼
闻此等,极如美言音,如月注甘露,息贪如雨云,拔镇如金翅,破疑如日光,摧慢
如金刚,见谛故无欺,无倒故随顺,善缀故易解。」故闻佛语,随类皆得满足欢喜
,思时能除烦恼,普被三根,同得利益。
丑三、意功德者
「有智德非德二种,智德者,于一切所知境,如所有性尽所有性,如观掌中庵
摩罗果,悉能了知,无碍而转。一切所知,佛智能遍,除佛而外,余者则所知宽广
,智狭而莫能遍也。」
悲智二者,皆属佛之意功德。佛之智遍一切境,是为智德。佛为一切众生,令
得解脱,是为悲德。智德中凡如所有性,藏文为如所观性,亦即真谛。尽所有性,
藏文为如所得性,即俗谛。二者皆为心所知之境。藏德有谓如所有性,非所知境者
,其说根据入行论,真谛非心所行境。心所行境,乃俗谛。但此不能截然分真俗谛
为二。倘真谛若非所知境,佛智即不能遍知。若谓遍知专指俗谛而言,则又与经相
违,以经中明言遍知二谛故,如掌上观奄摩罗果。此果为透明体,置于掌中,核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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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现,内外明彻,无所隐遁,佛智观见二谛无所障碍,亦复如是。以真谛论,十地
菩萨所证空性,与佛有别,十地菩萨所见,不过如对岸景物,悉在面前,非能如佛
之掌上观纹。以俗谛论,粗显行止,人固易知。此处所说,乃指微细业果之类,由
此因有此果,因果之间,一切交互情形,十地菩萨如观水流,丝毫不紊,至佛如掌
上观纹。又十地菩萨之不如佛者,尤以了达真谛时不能同时了达俗谛,亦如人之见
其前者不能见其后。因菩萨众,住空性等持时,心与空无别,如水中注水,惟空显
现而已,再无安立俗谛之余地。必须从空定起后,再观俗谛。佛则常在真空等持于
一时间真俗并现,一切众生业染习气,无不具知,譬如圆明大镜,一切山河大地悉
现其中。除佛以外,则所知之境大,能知之慧小,不能遍知。
「如彼赞(麻的止遮赞应赞)云:『唯有以佛智,遍一切所知(佛智遍所知)
除佛余一切,唯所知增上。』又云:『三时所摄法,一切种相者(于一切种相),
如持庵摩罗,佛心所行境。诸法动非动,一及种种别,(谓一与异)如风行空中,
佛心无滞碍。』」动,谓有情世间。非动,谓器世间。一及种种别,谓一与异。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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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及三十七菩提分,皆属智德。声闻虽具四正念、四神足,然非究竟。又四无畏等
共二十一种,亦智德所摄,故总称为一切。
八月三十日讲
「悲德者,如诸有情为烦恼缚,则无自在。能仁为大悲系缚,亦无自在。若见
众生有苦恼者,大悲无间相续而生。」
众生之苦无尽,佛之大悲亦无尽,众生无时不有苦,故佛亦无时不有悲。
「百五十颂云:『一切众生类,惑缚无差别,为解众生缚,常为大悲系。虽知
世过患,悲愿处生死,为当先礼佛,抑先礼大悲。』」
佛之悲心如虚空,了无穷尽。声缘之悲心有间,如未见众生苦时,则不生悲。
菩萨众住空性定时,心亦有间。惟佛见众生无始生死流转,苦相无间。众生二字,
藏文为去者,谓除二乘无有不往中有中去者。惑缚无差别,谓皆无自在之意。依显
教经说,佛先于色究竟天天成正等正觉,乃清净刹土,菩萨众围绕。佛不常住,不
唯降生此土,八相成道,示现应化事迹,且化身无量,于五浊恶世化度众生,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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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悲心所驱使。且在此世界涅槃后,复于他世界示现成佛度生事业,如是化身千亿
,虚空无尽,化现亦无尽,此亦大悲之所驱使,故应先礼大悲。
「又如谛者品云:『众生处疑暗,无明常覆心,系世间牢狱,佛见生悲愍。』
应如是思惟之。」
此偈意谓由二执暗云,覆盖众生能通达空性之心,以此长陷生死狱中,故佛生
悲。又入行论云:「众生心求乐,而不依乐因,辄从惑业求,佛见生悲悯。」
丑四、事业功德者
「以身语意业(任运)无间而饶益一切有情,此亦就所化方面堪引度者,能仁
无不令其得乐离苦,凡所应作,决定为之。」
佛之事业功德,有二殊胜:一、任运,二、无间。如弥勒上师(生)品云:「
梵王天所居,以吠流璃为地,其身影常映地中,下界天众见之,心生景仰胜解,益
造善业,因此转生上界。」梵王身影,任运映地,即令下界得益,佛身四威仪,亦
复如是。不必作意,众生见之,自然获益,乃至成佛,此为佛身俱生事业。又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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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此乃天界福报所感,亦如世间林泉,为无情物),常任运发无常苦空无我之音
,以警觉天人,劝入善法。佛语亦复如是,并不作意特为某众生说某法,而语音所
至,自然随类应机,各得满足。如药投方,各各得解,此为佛语俱生事业。又如虚
空行云,任运降雨,而为大地禾稼广作饶益,无论熟与未熟,各得增长;佛意功德
亦复如是,并不作意分别,即能应机利生,因佛具大圆镜智,及十力功德,凡众生
业力根器一切差别,咸在佛大圆镜智中朗然显现,又由大悲成熟关系,对于度生事
业,不待内心动念催促,即能如是,此为佛不共之意功德。如十地菩萨,则均须作
意分别与动念催促,故不及佛。又佛三业,在时间上无有间断。一、因佛事业不须
分别作意,故无间断。二、因佛在因位中三大阿僧只劫,所作积资度生功德,至成
佛时,已经圆满,无边际故。故无间断。三、因佛最初誓愿为利众生,尽虚空界(
见普贤行愿品),虚空无尽,众生界无尽,此愿亦无尽,故无间断。四、因佛成正
等觉时,观见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本体清净无染,不过为无明愚疑所覆盖,以致不
能证得,故佛之三业皆为去众生疑盖,故无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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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佛事业不外使众生得暂时与究竟二种利益,但亦必须众生方面具有堪度
因缘方可。譬如正午日光,能使莲花开敷,但非普遍能开,必其花瓣成熟者始开,
众生堪度因缘具与不具,熟与不熟,亦复如是。百五十颂云:「只要具因缘,无不
得度者。」盖能仁对于离苦方便,无不尽说也。关于佛三业功德,经论所说甚多,
尚须详观,乃能生起念恩之心。念恩生信,不特对佛为然,对法对僧,亦复如是。
须常思惟,乃生敬重,使身心清净,容易见佛,入于法要,乃至临死,神不昏昧。
三昧王经所说尤详。
九月初一日讲
「如博多瓦云:『若数数思惟(常念三宝),信心渐增长,身心渐清净,能得
加持。』故得定见(后,再)诚意皈依修学学处者,其一切所作,皆成佛法。然我
等对佛之智(通常人对佛信念,每)不及信一灵验卜卦者。卦者若云,某知汝今年
无忌,则心安而去。若云今年有大灾祸,此当作、此莫作者,则必励力而为。倘未
能办,则思彼说我未能作,心必忧郁。佛云此及此应行,此及此不应作之制,其心
依耶?若未能作,心生不安否?而反云,法中虽如彼说,但以今日地方时代之关系
,彼不能作,当须如是如是作,轻舍佛语,尽自所知而为前行耳。反心内察,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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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言,洵非诬也。」
宗喀大师云:「博多瓦此段教授,为最切中行人通病,真一字不虚。因常人务
喜新奇,不思在经教中求得受用,而反不如信一卖卜者之真切也。」
「以是于佛功德,数数思惟,必须励力令心引起决定。彼若生起则于法及僧,
亦起如彼之决定。是为皈依之要处。彼若无者,况云余道(否则不但其余之出离心
,菩提心等生不起」,即(最初)能改变意念之皈依,亦必无来处矣。」
所谓改变意念者:一、在下士道怖三途苦而皈依,二、在中士道怖生死苦而皈
依,三、在上士道悯众生苦而皈依。此三种,皆须由深信三宝功德,始能生起。
子二、法功德
「法功德者(思惟法功德),应敬佛之因相(当从佛功德之因相著想」。此具
有无边功德之佛者,从教证之法(皆由教证之法)灭道之谛,断除过失,修行功德
,由修及现证而出生也。当如是念,此摄正法经之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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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分教、证。教,谓经、律、论,乃相似法宝;证,乃真实法宝。依三藏教法
,闻思之后,而得通达之法即是证法,亦即是灭谛与道谛。灭,谓断除一切过失;
道,谓修证一切功德。灭由道来,故云由修道谛而生灭谛,三乘人道谛各有不同,
须依资、加、见修诸位,长时修习,将染法之一分,应断者悉断后,所余之清净一
分(此属无为法),而安名为灭谛。见道位分三:(一)离习气道位,(二)清净
解脱道位,(三)后得智道位。其中一至二两道位之净分,即灭谛。三乘圣者,自
清净解脱道以上,即具道灭二谛。在离习道位,但有道谛,未具灭谛。若离习道尚
未得者,则道灭二谛皆不能通,即未具真实法宝。加行道分四位,其第三甚深加行
,亦有灭谛之名,但此仅灭三途粗分之苦,尚非真实灭谛,详见经中道品,可多参
阅。广论引摄正法经,谓佛一切功德,皆由灭道二谛断证而生。其意盖谓圆满佛德
。唯由法生,余不能生,且惟无漏法生,亦非余法能生。
子三、僧功德
「主要者,是诸圣补特伽罗,彼亦由念法功德(而生,应)于彼如理修习门中
而为忆念,是摄正法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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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而云宝,乃指圣僧而言,即稀有超越之义,与徒言僧者不同。此中如何分别
,必在见道位上分,入见道位者为圣,未入者为凡。依摄正法经,谓僧由念法功德
而生。所谓念法者,即依殊胜法如理修习,应断者断、应行者行,心生通达是也。
吾人念僧亦应如是。但此属略念,照经说,如将声缘菩萨各别功德,一一思惟,是
为详念。声闻在僧宝中,多以小乘卑之,实则彼之功德甚大,三十七道品已尽得,
六通亦完全成就,五眼除佛眼外,余四悉得。如经云舍利弗,能置须弥于掌上,能
令地狱血海枯竭,皆属惊人之事业。再阅庄严经论,则知菩萨功德,更自不同。摄
正法经谓僧宝以身语意表示教法功德。
癸二、知差别者
「如摄抉择中所言,由知三宝互差别已而皈依之。」
此谓知差别而皈依,如摄抉分中所说,广论引此甚详,其中分六:(一)因相
差别,(二)事业差别,(三)信解差别,(四)修行差别,(五)随念差别,(
六)生福差别。(一)因相差别者,佛为真实菩提相,以能真实了知一切法,如观
奄摩罗果,而且圆满一切功德。合而言之,应断应证,一切究竟圆满。菩提二字,
藏文为「绛翳」,博多瓦译为「绛注」。绛有研究义,注有圆满义,即应修应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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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已圆满之谓。法为佛之果相,如初转*轮,顿列牙尊者闻四谛法忽通达,证入
见道,复为他人说,辗转得证。但从根本说,佛由法生,法是佛因,佛为法果。但
佛依法断证,究竟圆满,复由所得断证转授弟子,弟子亦得断证,故佛又为法因,
法是佛果。至于僧,为依法如理修习成就者,即佛以下诸师是也。
九月初二日讲
(二)事业差别者,分三:(1)佛为示教法相者,(2)法为断烦恼相者,
(3)僧为于法起欢喜相者。相差别就体言,事业差别就用言。佛之作用,不外使
一切众生对于教法不生颠倒,即以开示教法为用。法之作用,对于各类众生皆以断
除烦恼为其作用。僧之作用,即在以身作则,真实显现,作众生模范,为其作用。
(三)信解差别者,分三:(1)对佛应有恭敬供养信解,(2)对法应有真
实修学信解,(3)对僧应有与佛、法俱生信解。
(四)修行差别,亦分三:(1)即承前信解实行恭敬承事,(2)承前信解
切实修学,(3)承前信解视僧与佛与法不二、而起恭敬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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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随念差别者,照念三宝功德经所说而念之,如云:「念佛为一切功德资
粮田,庄严灿烂如鲜花。」云一切资粮田者,谓佛为一切佛子之父,为一切众生之
师,应如是随念。又念法为有义利之事,为悦耳者,为初闻、中修、后果,无一不
出善者,应如是随念。又念僧为善安住者,为正安住者(不欺),为明理安住者(
明空性理),为堪礼拜者,为堪皈依供养者,为积资福田者等。
(六)生福差别者,分有情与无情二种,依佛依僧所生福德,乃属有情生福者
。依法所生福德,乃属于无情生福者。佛与僧又分一与多,依佛为一,依僧为多。
以上六种,皆摄抉择分所说。
癸三、自誓受者
「誓以佛为所皈依之大师,法之涅槃为正修行,僧则为皈依之行伴。(观待如
是之义理而行皈依。如律广释中所出)。」
此与初皈依时,所诵皈依佛两足尊、皈依法离欲尊、皈依僧众中尊相同。必先
认识佛为皈依大师、法为正所皈依、僧为皈依助伴,而后生起皈依,则心不动摇。
譬如重病求医,渴望救护,则必认定明医而一心依怙之。次则一心依怙所开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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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为正所依怙。再次则一心依怙侍疾侍药伴侣,而后实行服药,不致差错。此种意
义,在律中有广释。
癸四、不说有余皈依处者
「了知内外之大师、教法、学徒等之胜劣已,惟皈依三宝,不皈依于与此不顺
之大师等。此内外差别中,大师之差别者,佛垢净而德圆,余教之师,则与是反。
」
凡欲皈依,须先对于内外道之优劣,加以认识,而后皈依。则凡与三宝相反者
,均不认其堪为大师,其详已见于因明论第二篇。简言之,唯佛垢净德圆,余道诸
师其垢未净,犹有三毒染污。就戒与定而论,虽亦有时有内外相共之定,与内外相
共之戒(外道亦有杀盗淫戒),但无内道之殊胜定、殊胜戒;定姑不说,即以戒论
,如杀盗淫身戒,虽似相同,而内心不害(意之三恶),绝非外道所能做到。以外
道非执断,即执常,甚或不承认外因,以有此邪见故,外道大半执有自我,并执自
我为常为实、为自在等,以有此类邪见过失故,其十善亦不能圆满。内道则不论学
戒学定,其发心皆为解脱生死,即此一点,便与外道悬殊。至于慧学,外道以戒定
不具足,故无正慧可言。而内道则最初皈依,即是抱出离因而来,如云皈依法离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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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即为涅槃而正皈依,先为解脱烦恼而认殊胜之法宝。
「如胜出赞(如土顿尊者所著殊胜赞)云:『我舍余大师,而皈佛世尊,何为
皈依佛,无过具德故。』」
土顿与佛同时,由外道而皈依内道,故言之亲切如此。
「(彼赞)又云:『于诸外道教,如如而思惟,各各细较量,我心愈信佛。其
非遍智宗(谓外道非一切种智宗)以过坏其心,彼心既坏乱,不见无过佛』」。
佛语有种种不相违,如前后不相违,自语不相违,如理不相违,三世不相违等
,故佛语无过。以无过眼光观外道,则外道种种过失,最易显见,外道以心有过失
,执非为是,自坏其心,故亦不知无过之佛。就因明简说一句,佛为内知量,故佛
亦称如量士夫。因佛如量修行,而得断证功德,故内心所知无惑无过,一切是量。
(量者,即无过之词。)弟子依其所知修行,亦得其量。故佛语不诳有情,所说安
乐道,定是安乐道,定能得安乐。绝不使有情受骗。在研究学术时,所以成立佛为
如量士夫者,非以其空间、时间、知识多寡成立此量。例如谓佛知刹土微尘数量,
及知海水为若干滴所积成等等,即使如是,以此数字示人,亦实无益于众生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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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之称为如量者,乃专对众生之应取应舍,开示无倒法门,成立如量士夫。以开示
取舍无倒法,乃有益于众生生死,为外道大师不能故。
九月初四日讲
壬四、皈依后应学之次第分二 癸初、各别学处 癸二、共同学处
皈依学处,有从摄抉分所说,有从戒经所说,有从上师所说。依摄抉择分有四
:一、依正士,二、依正法,三、如理作意,四、如法修学。云何正士,即先认识
佛为堪皈依师,随同皈依所有学处是。云何正法,即认识法为应皈依处,随同皈依
法后所有学处是。又认识僧为堪皈依助伴,随同皈依僧所有学处是。云何如理作意
,三毒生起时,如理灭除所应作意。云何如法修学,即闻思修是。又皈依三宝后,
复有四种应作:一、守护根门,莫令染于烦恼;二、起悲心;三、勤供养;四、对
有情不起害意。盖皈依三宝,非皈依其相状,乃皈依其功德,对于佛法功德生起敬
重,身心随学,自然功德日生。依上师教诫,即皈依后之学处,亦即后列科目之应
遮应行之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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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初、各别学处分二 子初、遮止学处 子二、奉行学处
子初、遮止学处
「涅槃经云:『若皈依三宝,彼即正近事,则于余天等,终非所皈依。若皈依
正法,应断杀害心。又皈依僧者,不共外道住。』即不皈依余诸天神,及不损害有
情,不与外道共住也。」
此谓谁以诚心皈依三宝,彼人即成就正净善,称为近事,亦称居士,谓日近涅
盘而为近事。故自皈依佛,即不应皈依其余天等。自皈依法,即不应损害有情。自
皈依僧,即不应同外道共住。
「此中初者,纵世间威光炽盛之天及遍入等,犹非究竟之所皈依者,何况鬼类
之地神及龙等哉。」
此明依三宝之殊胜。专就所依论,即此暇满人身,已经高出彼等之上,如不先
明此理,则到生命危险关头,或竟抛弃皈依三宝之念,而乞灵于神鬼,则失皈依。
「然此乃指于三宝舍信,于彼等依赖者,谓为不可。非谓于彼等觅为现前如法
事务之助伴,亦不可也。」
~P 384
例如大威德法,亦有差遣世间十护法,驱除障碍之类。
「盖可如对施主乞作资生具之助伴,于医师希求疗病然。次谓于人畜等,以意
乐或加行,作打缚禁闭穿鼻,及不堪负重、强与运载诸损害事,悉应断之。」
此即所谓不损有情是也。对于人或畜,作打缚禁闭穿鼻,及强令过量负重,在
意乐及加行两方均应离之。
「第三、对于三宝不信,或且诽谤者,不应随顺也。」
此所谓不与外道共住者是。如对三宝不信及疑谤者,不应随顺。惟佛始为无欺
诳有情大师,余皆不免有欺诳故。故皈依佛后,余不应皈。法以大悲为体,故皈依
法后,不应再损害有情。至皈依僧后,不与外道共住者,恐为所染,生起邪见故。
九月初五日讲
子二、奉行学处分三 (一)敬佛像 (二)敬佛经 (三)敬僧宝
(一)敬佛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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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之塑画形像,随为何种,美恶不应讥殚,置不净处及质当等。凡不敬重及
轻毁等方便,悉当断除,应视同真佛,为可敬之田。」
凡对佛像,无论工作优劣,均不应讥评,不应于四不敬处安置。何者为四?即
坐卧处、饮水处、厕所、雨能坏处等是。质当及一切不敬,装饰及玩具等,均应断
除。凡见佛像生起敬重,如同真佛。
「亲友书云:『随何等木雕佛像,诸有智者咸供养。』又如戒经及杂事所说,
劫毗罗变十八头摩竭陀鱼,及善和尊者貌陋声雅,各宿世因缘等。」
昔在迦叶佛时,有婆罗门名劫毗罗者,善辩论。其母欲其名胜过迦叶佛,谓之
曰:汝能辩胜迦叶佛弟子,名当更大。如嘱与辩,竟曰不能胜。母嘱当以气凌之,
乃胜。迦叶弟子中,有十八人头相稍异者,悉被詈以兽名。后劫毗罗死,变十八种
异头大鱼。至释迦时,被渔人捕得,躁动一时,佛为开示异熟果,往观。舍利弗启
问此鱼因缘,佛为加持,使鱼自答,因问汝是羯毗罗否?答:是。又问:汝不善知
识为谁?答:吾母。复问:鱼身报后,应再得何报?答:地狱(声泪俱下如雨)。
佛于是为说此鱼堕落因缘,一时闻者,有深信业果,获证道者。故佛相僧相,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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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讥评美恶。
又昔释迦有弟子善和尊者,身矮而貌不扬,但语音特别闳亮。有国王摄杰,过
其楼下,闻之驻听,王及从者,皆不忍去,王欲见而供养之,先以问佛。佛谓供则
可,见则不必。王坚请,尊者出见之,果不符所望。怪而问佛,佛为说尊者夙世因
缘。过去世,曾为工,修佛舍利塔,初见塔基规模过大,心颇讥之,及塔成,心悔
,以所得工资购金铃悬塔上,故得此异熟,身小音宏,非一世矣。常人每对三宝讥
评,率不经意。或见人用金银造像,而以悭吝心作非议,便能种下深重业因,不可
不慎。
「又如大瑜伽者,(贡巴瓦曾以四钱金请文殊像一尊),持以文殊像问阿底峡
尊者曰:此像好恶如何?答云:文殊像无不好者,工稍次耳。语毕置顶。」
此即示人对于佛像发言生心,应当敬慎如是。
(二)敬佛经
「凡于四句偈以上之法,皆当恭敬,不应质当经典,作为货物,搁置露地及污
秽处,或与鞋合持及跨越等,悉当断除,如法宝而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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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说,悉应遵奉。佛经之上,不可搁置他物,即佛像亦不能置经上。如以
哈带置经上作供则可,若于经上堆积哈带铃杵等则不可。何以佛像亦不能置经上,
盖佛在世,亦敬法供法故。昔吉康巴因售八千颂一部,以充日食,后得狂疾。汉地
流通经典,亦近于贩卖,须当注意。又置经露地,或与鞋袜并持及跨越等,感智慧
日渐低下。皆极易犯,尤当注意。
「如善知识仅□瓦,但见佛经,必合掌起立,后年老不能起立,亦必合掌。」
又竹弄巴请得道炬论释时,宗喀大师著袈裟迎上,安置高处,竟顶礼供养。
「又如阿底峡尊者,初抵藏卫时,有一持密咒者,不从彼听法,一日见一写经
人,以齿垢补经,尊者意良不忍曰:噫,不可,不可。其持咒者叹为希有,因生信
心,即从尊者闻法。又夏惹瓦云:吾等于法,任何游戏亦作,然对佛法及说法人,
不生恭敬,是坏智慧之因,以今之愚,亦云足矣。若较此尤愚,当何至哉。(以今
之愚,已属至极,再愚增上,其何以堪。)」
以上为皈依法后之学处。
(三)敬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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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僧众,或仅具出家相,亦不应呵毁及妄分彼我派别而兴仇视,应敬僧如
宝焉。如劝发增上意乐经云:『乐功德者住林下,他人过失不须视,亦不生心计我
胜,及念自己为第一。此□是诸放逸本,慎勿轻视劣□刍,一劫不能得解脱,斯乃
圣教之次第。』」
僧众二字之解释,如系圣僧,一人即表僧众,如非圣僧,有四人以上,即表僧
众。又比丘纵下劣,亦不应轻视,否则能障一劫得解脱,应思下劣比丘依闻思修,
仍能成佛故。
「又格西敦巴(仲登巴)及大瑜伽者,但见黄布碎片于所行地,则不跨越,拾
取抖净,置之净处。如此行仪,应当随学。自能于三宝有尔许恭敬,则当感得众生
对己,亦起尔许恭敬故。三昧王经云:『造作如是业,当得如是果。』」
对三宝有尔许恭敬,即能感得众生对己生尔许恭敬。
九月初六日讲
癸二、共同学处有六 子初、随念三宝功德数数皈依 子二、随念三宝大恩 子三、
随念大悲 子四、启白三宝 子五、既知胜利勤修皈依 子六、守护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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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随念三宝功德数数皈依
「随念三宝功德者,如前所说内外及三宝相互之差别,与彼等之功德,数数思
之。」此事尤重在数数不断。
子二、随念大恩而勤供养
「随念三宝大恩者,随自所生乐善,当知皆是三宝之恩。故当以报恩意乐而行
供养。若供饮食而不间断者,则少用功力而圆满众多资粮。于水以上者,任何受用
之先,悉应至心而供养之。」
凡吾人一切受用圆满,皆由布施等善业而来,亦即由三宝功德所致。以人身论
,由前生之善业始得;以衣食论,由前生之布施始得,无不源于佛之事业而来。因
佛事业生善法意乐,以意乐行善,然后有世间一切圆满受用,以此生念恩,故应行
供养。又供养分不间断供养与圆满供养。竹弄巴道炬论释,解圆供养有十:一、身
供养,如佛在世时,国王亲迎供养。二、塔供养,远佛之地、或请佛爪、袈裟等,
修塔供养。三、现前供养,谓于前二,亲身供养。四、不现前供养,十方诸佛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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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观想而供。五、所供之境,无论真与非真,一法性即一切法性,知此法性皆为一
体,而行供养。如是法性供养时,供现前一佛,即供十方一切佛。故亲供境不及意
念供境广大。意念供境,又不及法性供境广大。六、无怠供养,即亲手自供,不假
手他人。七、教他作供,见人穷困不能供佛者,以供品授之令供,或劝其行供。八
、财食供养,即以物供养。内分恭敬供养与广大供养。恭敬供养,即以礼拜赞叹供
养;所供之物,即财物衣食资具等,随顺而设供养。广大供养,所供品物,当以美
妙精多,如自不能,见人作广大供养,生起喜心,所得功德亦与之同。九,无染污
供养,亦称如理供养,谓离矜骄放逸,贪染等烦恼,而行供养。又如浴佛身,必须
净水,不净不可供,花之有臭有毒者不可供。黑香中之有血者不可供。余可类推。
十,修行供养,如修无常、无我空慧、持戒、菩提心等,虽暂时为之,亦属最殊胜
供养。总上十种,不外三差别:一、供境差别,二、能供差别,三、所供差别。前
五属供境差别,中二自作教他,属于能供差别;后三,属于所供之差别。如是十种
,于一座间即可尽作,能如此者,是菩萨圆满供养。又以心念力感大果供养,如菩
萨地说有六种,如供佛时,同时认识佛为大功德田,以此心念行供,感果极大。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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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少用功力,而能圆满众多资粮供养,即于饮食时作供,行之不断,虽无嘉旨,一
饮水之微,亦行供养,如是则用力无多,感果极大。仲登巴观见一修密者饮水,举
杯即饮,因诘之云,汝不念三宝恩乎。依戒律中制,凡作新衣,应先搁置一日,以
供三宝;即不然,著时亦应先作供,能如是念恩作供不断,所感福报亦不断。
「夏惹瓦云:『非以糕之青者、叶之黄者,当择精美者供之。』」
糕之青者,指奶渣所作已发酵者而言。叶黄,谓已萎败者。凡作供时,如自受
用精美,而以劣物行供,反为减福之因。据上师口授,食供非佳者不可,灯供油稍
劣无妨。
「茶亦不宜弹指漉空而供。逾如有田肥美,常应播种时而不播种,任其荒废。
于此能生现后一切利乐之胜田,四季一切时无有间断,常可播利乐之种,当以信犁
耕种福田,如经所说。若不作者,殊为可惜。于殊胜田,反不如农田之见贵,此乃
我辈之不智。」
藏中昔有染宋代(即中国宋朝时)恶习,以指蘸茶弹供,或拈糌粑撒供,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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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知识谓如此则为仅以尘许行供,极当断除。三宝福田,是为胜田,能生现前后世
利乐,不分四时皆可下种,如不以信犁及时耕种,所失甚大,反视世间田土不如,
宁非颠倒乎。
「故于三宝供养,一切时中当精进行之。如是作者,由胜妙田生长善根之力,
于诸道之次第,心力渐能开广。故于闻不能持其文,思不能解其义,修于身心不能
生起,心力最微之时,但依田力,是即教授口决也。」
若能于三宝胜田,勤行念恩生信,无间供养,则由善根所感三宝加持力,对于
诸道次第,渐能开广。凡闻思修而不能入法者,但依田力,即能入法,是为一种要
决,即是心力依于田力也。
「又供不拘物,惟在自之信心,若有信者,即以坛供及水与无主物供之亦得。
」
此谓能具信心,则用曼遮或无主之山水,林园花木,或市廛所陈,以心念力观
想而供,如诵供养云咒更佳。凡眼所见他人善妙之品,亦可观想而供,此不犯不与
取戒,以吾人能见此物之眼福,亦由业力因缘而来,以之兴供无过。
「无余财物,当如是作,倘自有物而不能舍,但云我以无福极贫穷,余可供物
我悉无。则将如博多瓦云,若以有垢螺碗,稍置草香,而云□檀冰片之香水者,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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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盲欺明也。」
故有财力者,宜以财供,无财力者,宜以信心修行供。如有谓无,悭而不供,
则感见物不能受用报。若财力缺少,供物微薄,亦勿以自嫌,盖以微物殷供,得三
宝加持,自能渐臻于丰,否则丰供无由而致。
「如普穷瓦云,我初时惟有辣味之香草供养,次有四种香甜之香和合而供,今
则有紫丁香兜罗脂等上妙薰香可供矣。」
紫丁香黑色,兜罗脂白色,有说在北香巴拉边境,出此二种香,其香最妙。
「若嫌微而不供者,则一生之中终无增进之时。若先由微细,殷重引发,渐臻
胜妙,如彼所行,当修学之。后彼配香每次以二十两金办之。」
登巴饶吉,初贫不能兴供,其师圆寂,仅以少许红花为供,嗣后一生所得,以
红花一物为最多,常自谓为供师所感,即此可见念恩供养之重要。
「于资具获得自在诸大菩萨,犹化身多亿,一一身中化百千手等,往一切刹,
于诸佛所,经历多劫而行供养。则诸略有相似功德,便生喜足,而云我不求如是菩
提者,是乃于法无知之漫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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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功德,谓凡夫稍得心无分别,便妄自满足,自以为得空性定,辄以悭吝心
而发漫言,谬谓我以刹那定心,胜过有为功德,不须修世间有为善法,是乃于法因
相全未窥见所致。宗喀大师殷重说此,以其时有轻视供养者,故云。
「宝云经云:于诸嗉怛罗中(经部),闻其所说广大供养承事,生决定后,当
以殊胜增上意乐,于诸佛菩萨而回向之。」
此亦属一种供养。
九月初七日讲
子三、随念大悲(自皈依后,劝他皈依。)
「随念大悲者,应以悲心安立诸余有情,各令随其所能,令受皈依。」
此为对三宝深切认识后,悯他有情未得皈依之利益,劝其同皈,是为一种法施
。
子四、启白三宝
「启白三宝者,凡所作事,及有所需,皆应仰赖三宝,以行其与彼等相合之供
养。而于与彼不顺之黑教等,及其他世俗法,则不当依从。惟宜一切时中,心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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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耳。」
凡所作事,皆当供养启白三宝,此谓随作何业,乃至生命紧急关头,总以一心
依赖三宝,而行相顺于三宝之供养。昔仲登巴遇有急事,则行五种供养:一、供三
宝,二、承事僧众,三、供朵马,四、造泥塔,五、诵经。行者处境,无论顺逆,
切不可心离三宝,及循世俗法或黑教等祈祷法。循俗从邪(教),是为抛弃三宝,
当知心依三宝及行供养,是福报之根本。福力盛者,无论世出世法皆易成就,否则
不惟不能成,而反多灾难,或虽成亦不能究竟。
子五、既知胜利勤修皈依
由知胜利,昼三夜三勤修皈依,此中有两种传承:一、依摄抉择分,二、依上
师教授。本论系依后者(此依上师口授,与原文略异。)但前者亦须了知,兹先述
摄抉择分,分八:(1)获广大福,因三宝不可思议,皈依所生之福,三界亦不能
容。(2)获大欢喜,因皈依三宝,获得善归宿处,如是作意思惟,增长欢喜。(
3)获殊胜三摩地。(4)获大清净,即由定得慧,乃至解脱。(5)获大守护,
藏文为「送汪」,即护持力,此与(4)皆由加持而得。(6)一切邪见障难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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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得入正士数。(8)得上师及同梵行者,与诸天净信圣教者欢喜。如经云
:「诸天见人世有皈依者,彼念自己昔由皈依而获此报,此人不久亦当与我等为友
。」以上依摄抉择分所说如是。
九月初八日讲
依上师教授,复有八聚,有入佛子数,诸戒之本,昔集诸障,皆得轻微,或永
灭尽,集广大福,不堕恶趣,人与非人不能为灾,随愿皆成,速得成佛。八者:「
一、入佛子数。总建立内外道之理,虽有多种,然依阿底峡及馨底巴等,则以皈依
为判别,是当属于得皈依体,而未舍未失者也。若尔,则最初入佛子数者,是以三
宝、以至诚心认为大师、正法、良伴。此心若无,则任作何种善业,皆非佛弟子也
。」
此明内外道之判别,即在皈依,此为阿底峡尊者与静命论师所许,宗喀大师宗
之。但须由内心真诚认识佛为堪皈依者,法为正所皈依,僧为皈依助伴。如徒口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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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心无认识,不生决定,不知一切法依三宝,均为未得皈依,不得入内道数。
如是心生决定,三皈依未曾抛舍,乃为入内道数。若未得如是决定,诚心皈依,则
虽通经论,修习生圆二次,乃至生定,或生空见,亦不得为入内道数。
「二、诸戒之本。俱舍论注云,诸皈依者,乃进受一切律仪之门是也。内外道
之别在戒,而皈依又为诸戒之本,亦如禾稼之依于地土然。三聚戒皆依于皈依,例
如别解脱戒八种,即七众戒加一日一夜戒,为八种,须先皈依,乃可为授。
「(月称)皈依七十颂去云:『近事皈依于三宝,彼是八种戒之根。』意谓以
皈依而坚固涅槃之心,从此感发戒体也。」
皈依之因,本为畏三途苦,而因皈依知佛为堪皈依大师,法为正所皈依,僧为
皈依助伴,故趋向涅槃,涅槃以出离心为主,怖畏三途,虽非全部出离心,然已是
相似出离心。
「三、减灭诸障。集学论中,为示皈依能净罪垢故,曾引一猪之缘起为逾。谓
昔有将转生为猪之天子,由皈依故,未生猪中。颂曰:『若皈依佛陀,则不堕恶趣
,舍此人身后,彼当获天身。』于法及僧,亦如是说。」
~P 398
集学论中所引此段缘起,谓三十三天昔有一天子,福报已尽,五衰相现,彼以
通力,自知当堕畜生道变猪,悲不自已,帝释闻之,劝令皈依三宝,天子诚心信向
,七日夜不舍,一心皈依。死后,帝释遍观下界,不见彼生处,以问佛,佛云,已
生兜率,帝释因作赞赞佛,如前颂云云。又复赞法及僧,亦如其文,但易佛为法僧
。
「四、集广大福。如摄波罗密多论云:『皈依福有色,三界器嫌小,如大海水
藏,瓢所不能量。』」
此即前文所说皈依之福德,三界不能容,复如大海之水,不可以量。
「五、不堕恶趣。」
如前集学论所引故事。
「六、人与非人不能为灾,均如前应知。」
每见诸有情遭怖畏时,往往投依山川土木神鬼,不知彼等自未离苦,何能庇人
。惟三宝已离怖畏,始能为人救怙。如果依于能救怙者,则人非人即不能加害。昔
~P 399
有谟底外道,习一种风绳,能以逼致人死,一方尽为所伏,惟有一童子未为所伏,
外道怒甚,以其绳施之,屹不为动。外道自疑绳法失灵,以试犬,犬立毙。因诘童
子有何术,童谓我皈依三宝。外道因此尽弃所学而敬佛。
「七、(随愿皆成)。随作何种如法之事,若能先于三宝供养皈依请白者,当
易得成办。」
如经说,谁有福业,随所作皆成。故凡合法之事,一心向三宝供养启请,自福
即增,以福增故,所作皆成。
「八、速得成佛。如狮子请问经云:『以信断无暇。』由得闲暇,遇皈依境,
入殊胜道,不久便当作佛。以念如是等胜利,须于昼三夜三而行皈依。」
以上所述各种功德,认识三宝,生起诚信皈依,即可不堕恶趣,以欲亲证三宝
功德信心,即可除去邪见,以清净信心,即不堕边地下贱,以此三种信心,远离八
无暇,即常遇皈依境,不起颠倒直入殊胜道,故不久便当作佛,以此八种功德,故
当昼三夜三不断皈依三宝。
子六、守护不舍者
~P 440
「身命受用,终须舍离,若因彼故,而舍三宝者,则一切生中常为苦逼。故当
立誓自决,任遇何缘,乃至失命,皆不舍离皈依。虽为戏笑,亦不说舍三宝之言也
。」
此谓虽至舍命,乃至谈笑,不舍皈依。盖生命财物,终有舍时,若为命财而舍
皈依,皈依体失,救护力量亦随之而失,一切生中,受苦无救,故当发生决定,任
遇何缘,不舍皈依。
「或谓行趣何方,便当皈依何方之佛。此学处出自何经,未见其所据也。」
此在当其时有作是言者,故附及之。
「上述共同学处六条,出道炬论注释。其各别学处中,初之三条出自经藏。后
之三者,则为六支皈依所说。」
六支皈依,乃印度大阿□黎毕麻礼所著。
「违越学处,遂成退失皈依之因者,谓违于虽遇命难亦不舍离三宝一条,以是
正舍皈依故。又于三宝虽未作弃舍,然若妄执与三宝相背之外道大师等与三宝功德
无异者,亦即违犯不说有余皈依处一条。既于皈依不能坚决信解,故亦成弃舍。除
此二事,若犯余条,则但违越学处,非舍离三宝之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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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退与失,尚有区别。失皈依,一说有释为应遮之三条,及常不忘三宝一条
,常勤供养一条,及遇舍命因缘不舍皈依一条,此六条如有违犯,即失皈依。又有
于上六条,加入应行三条,如不行时,即失皈依。依据宗喀大师规律,一对共学处
犯遇命难不离皈依一条,即失皈依。二对共学处犯不应皈依而皈依一条,如皈天神
外道等,即失皈依,非正法而认为正法亦同。遇命难舍皈依,是为失皈依正因。妄
执与三宝相违之大师与法,即犯二许过患(刘衡如记,二许,如许孔学与佛法并美
是。)虽未舍皈依,而对三宝认识不坚决,亦失皈依。除此二者,余条但为违越学
处,属于退皈依因,而不遽为失皈依。
「皈依者(如是所讲皈依因、皈依境、皈依学处),是入佛法之胜门,若有非
仅口头皈依之真诚心。以依止如是最胜力故,内外灾障皆不能侵,诸胜功德,易生
难坏,辗转向上增长。故当如前所说,畏苦及念德门中,努力皈依,并不违越所受
学处,斯为最要也。」
此谓若内心真诚皈依,非仅口说,由于依止三宝殊胜力故,有三种大意义:一
、入佛法胜门,二、内外灾障不能为害,三、所生功德辗转增上。是为皈依所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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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与三宝加持力,故使一切疾病魔难消除,一切才能善业,旧有者日益增长,未
有者新增,故当从知苦念德两方勤行皈依,特别于学处勿稍违犯,此就能皈依方面
言。至所皈依方面,所作救护事业相如何,如集句经云:「我已为汝作大师,我已
示汝断苦道,我已与汝作助伴。」皈依对三士道皆属一贯,在下士道开示粗分四谛
法者,是下士佛宝,依粗分四谛,闭三恶门,是下士法宝,粗分四谛助伴,是下士
僧宝。在中士道三宝,以细分四谛法生死苦分之。上士双畏轮回寂灭,开示双离轮
回寂灭者,是上士佛宝。余类推。
皈依三宝马车
皈依之分析修习法,即依道次科目:一、皈依因,二、皈依境,三、皈依法,
四、皈依后学处。先修六加行,三事求加;观想顶上上师即佛,向之启白:我与一
切如母有情,所以久陷苦海者,因对于皈依法门,未能真实生起,故恳求上师加持
我与如母有情,对于皈依法,使速真实生起。复观想上师放光,除净后,从死无常
及三途苦思惟一遍。否则亦当从怖畏三途苦修起,最低限亦当略念三途苦,方转入
皈依法门。
初修皈依因。思此生现造恶业,及夙世恶业,无量无边,未加对治。对于三恶
趣苦,漠然不动,放逸而过。亦未能如诸阿罗汉之一切善行而有所作为,此绝对堕
落相。死来无定期,来月今月,来日今日,便在畜生道不可知,在饿鬼道亦不可知
,在地狱亦不可知。彼时,远离依怙,无可挽救,趁此一息尚存,惟一能具救护功
能,只有三宝,故虔诚皈依。班禅却吉降泽云:「清净皈依,以怖畏业果、专信三
宝二法为主因。」推之中士清净皈依因,为怖畏轮回,与信三宝有救护解脱功德。
上士皈依清净因,为怜悯众生轮回,与信三宝有救护功德。但上中士皈依因,仍赖
五士皈依因为基础,如禾苗之根,故于下士皈依因应当努力。
二、皈依境:一为佛,二为灭道教证二法,三为僧。思惟上师即佛,佛为说法
者,师亦如之。法即指道次第。皈依法,又分文字皈依与义理皈依,二中以义理皈
依为主。僧即指能依朗忍修行之良伴。此乃上师所教授者。修此时,对于天神外道
不堪皈依处,亦须加以思惟,因彼辈未离怖,亦无悲心,有时作利,有时作害。如
藏俗往往向大鬼祈祷救护,是无异向彼皈依,汉人方面,或无此习。颇邦喀大师每
讲皈依时,必引故事提警行人。兹略述数则如下,藏地暇日地方,有大力鬼,名扎
仓者,能为厉,人多伏之,并为建祠。有一行人经过其处,值雨,天晚,因留宿祠
下,祷之,夜梦大力鬼与群鬼分食人肉,内一鬼向隅,扎仓乃取行路寄宿者之颈瘿
与之。翌日其颈瘿若失,喜。归述于村,咸惊异之。后,复有患瘿者,专诚备物往
祭求救,如法卧祠下,夜仍梦群鬼分人肉,分已,余一份,扎仓以之投彼顶后,翌
日归,不惟前瘿未愈,而顶后反增一瘿。鬼神与人,往往如是。不独鬼神不可皈依
,即诸天亦不可皈依,以彼自未离有漏,其所有功德,合而计之,尚不及一圣僧侣
,故彼等皆非堪皈依处,惟有佛陀,为解脱一切怖畏者。例如佛成道时,魔军四至
(波旬率无量魔军欲害佛),佛入慈悲三昧耶,魔杖悉化为吉祥瑞供。其他如降伏
狂象,佛掌一伸,狂象即伏。(印度麻尊札有象群,疯狂,佛以手抚之,象驯如初
。)又如提婆达多,妒佛声誉,先坑地蓄火而掩覆之,又于食中预置毒,伪为迎佛
供养。佛至庭中,火坑自露,化为清池,现出莲花,其家人渐愧,不敢复以毒食进
,欲另易之,佛谓之曰,沙门内毒已去,外毒无害,受而食之,如常,其自离怖畏
及令他解脱怖畏如是。经论中所载此类事迹甚多,如贪心最重之阿难,疑心最重之
周利盘陀伽,及罪过最重之梭麦阎罗(即前说须杀足千人者),食人之罗刹错马拔
(镇大力亦大),均经调伏而证阿罗汉果。乃至老檀越白节,年八旬余,将死,诸
阿罗汉均无法摄受,佛令其出家受戒而度脱之。以佛大悲,不分亲怨,一切平等,
亲如罗侯罗(佛之子),仇如提婆达多,等无异视。一次,提婆达多以服药过量腹
痛,佛往视之,云:我心视汝与罗侯罗无异,此心若实,语已当应手而愈,抚之,
果然。佛于有恩无恩,均作利义,非如凡夫,心分彼此。如经说佛度恶相女故事,
及度十八种恶相子故事,乃至绝无福报之勒嗡乞丐,均被救拔。勒嗡家本富有,自
彼生后,父母双亡,家败无归,依戚戚败,依友友败,入乞丐群,则群丐终日乞不
得食,由是人皆绝之,无与俱者。孓身饥卧路侧,佛见怜之,与钱二枚,令市花遍
供僧伽,佛复令僧伽全体受供,为之回向,由此渐有所获,卒得出家成道。以上所
举佛之离怖具悲殊胜方便,虽二乘及菩萨皆有未逮。然二乘菩萨亦堪为皈依境者,
以声缘亦具解脱方便,自能解脱,即具有经验,于有恩无恩,亦具有慈心,能同作
义利,不过无佛之大悲耳。一说,二乘菩萨亦具有大悲。总之,有悲心方堪为皈依
,声缘如是,菩萨更不待言。又,果能生起一种怖畏,但皈依一境则可解脱,昔有
商人入海采旃檀,归舟遇风,猛忆其弟为僧,因呼念之,风顿息。不过欲解脱三途
苦,则非虔依三宝不可,亦犹重病,非良医良方良侍疾者,不能愈也。
〖九月十一日讲〗
三、皈依法(一称皈依量)分四 一、知功德 二、知差别 三、自誓愿受 四、
不说余皈依处
一、知功德:(初)念佛身功德,三十二相,八十随好,紫磨金色,光明为性
,常光数丈,使人瞻仰无厌,见佛相者,能止恶生善,种成佛因。又佛能普及十方
,随类现身,在南洲现十二种事业差别不同,无有穷尽,于他方世界,亦复如是。
又能随有情根器,或现佛身、或现菩萨身、或现声缘身、或现梵天王转轮王等身,
应机施教,不一其相。其为凡夫虽现丈六金身,而实广大无量。昔有菩萨以神通力
,欲测佛相,曾自化身四万由旬,尚不能见佛顶,又飞身超过百千万亿佛土(世界
),仍不能见佛顶,佛身之广大无边,即此可想。复次,佛身功德,又可作语意功
德,如现臂放光说法,毛孔放光说法,肉顶放光说法,各在无量世界示现十二种事
业,一一毛孔能现无量佛刹,一一佛刹能示无量教化,又能使无量佛刹纳于一芥,
俱不可思议也。又佛衣离身常距四指,足不践地,常离地四指,而莲印加持地上所
经微虫,七日受乐,终脱旁生苦。入浴,水不沾身,血肉筋骨皮肤,无有垢秽,以
智为性,佛光所至,热狱化凉,寒狱化温,六道诸苦,无不顿息,以上为佛身神通
。(二)六十妙音,为佛语神通,一音能说众法,故佛事业,以语事业为第一,以
开示解脱道,语业具特殊故,佛语无远弗届,昔目犍连尊者曾测佛音远近,乃由百
步外百由旬乃至越一世界,迨至九十九世界莲花佛国,闻佛说法音,等无差别。(
三)禅定,为佛意神通,世人修定,或能知宿命等,皆受佛禅定力之所加持。佛意
功德,总为悲智二分,与声缘共者三十四种,与菩萨共者三十七种,其不共者三十
九种,共一百一十余种。如八圣道分,声缘仅得佛之相似一分,不能得真实一分。
又如八解脱门,菩萨与佛共者,亦仅得其相似一分。至相似亦不能共者,如十力、
如四无畏、十八不共佛法。详见庄严经论。阿底峡云:「佛智于一刹那能遍了知一
切境界。」但此说经部有部不尽承受,以为佛智固属遍知,而一刹那亦不能遍一切
所知,须经过分别,乃能遍于一切,否则所知为有边际。此处所谓一刹那遍一切者
,谓佛一念遍深广真俗二谛,如瓶属于俗谛方面,瓶之因相、果相、性相、质料、
自色、他色等异门种种,佛一刹那遍知,同时于瓶之真谛方面,其甚深不可量者,
如法性体与真空性体,等无有异,如滴水与海水之法性无二之甚深义、亦清晰显现
。故佛与声缘智有共不共之分,非智体各别,乃同一智,程度有分别耳,如一宝放
各种光,随用异名然。就十力论,如(1)知处非处力,系就佛心于缘起法不颠倒
澈底遍知立名。处,谓如布施得何种果,悭吝得何种果等为处。非处,谓如善业得
苦果,即属非处。佛悉遍知、以佛无倒知故。又(2)知业非业力,系就佛心于造
业受果不颠倒,澈底遍知立名。又(3)一切胜解力亦同,佛于一切有情十方三世
业果,差别交互影响,具足一切胜解,遍知一切有情心色二法种性差别,故能使一
切有情,皆得调伏解脱。至一般圣者,于此有情所生意乐,则起胜解,而于不意乐
法,则不生胜解。又(4)知器非器力,即知其根器或利或钝,如具足信、念、进
、定、慧五根者为器,余为非器,佛心遍知。又(5)知一切趣入道力,如何趣入
三途人天,如何趣入解脱道,佛心遍知。又(6)知一切禅定力,禅定中有种种异
门,佛心遍知。如四禅、四空、灭尽定能于一刹那遍入诸定。又(7)知一切过去
力,任一有情,过去一切生中事,佛心遍知。(8)知未来究竟力,任一有情,未
来受生至于究竟,佛心遍知。又(9)知漏尽力,即灭尽烦恼力,烦恼如何灭尽,
尽断后,法身本体如何(清净涅槃),佛心遍知。此皆佛意所显智力差别,声缘虽
亦有此智,但不遍不圆,不能于一刹那了知一切,故经部等不能忍受此说也,故惟
佛遍知。(10)余所知增上。以上明佛之智德。修此时,当观想顶上上师即佛,
心中放光,照见对面虚空中佛、菩萨、本尊、上师、声、缘、空行、护法等。
〖九月十二日讲〗
再就佛意之悲德言,若有有情以旃檀涂佛左臂,至诚供养,又一有情以刀斧砍
佛右臂,佛对二人同一悲悯,犹如一子。经中有谓佛爱有情较母爱独子,胜百千万
倍,不可为量。彼母之于独子,爱之固切,然犹不如自爱其身。佛爱有情,视凡夫
之自爱其身,犹胜千万亿倍。佛悯有情心力,一切平等,超过一切境,一切时,无
有任何一境有情,出乎佛悲悯之外,亦无任何一时有情,不在佛悲悯之中。
复次,佛之事业功德,譬如明净宝石,置于白处则白,置于黄处则黄,随缘而
异,与缘相应。佛之俱生事业功德,亦复如是,遇菩萨众,则现报身而为说法,遇
菩萨以下,则现化身而为说法,遇凡夫则现帝释、梵天、人非人等,随缘而起,皆
不作意。任遇何人,现报、现化、现说何法,任运应机,如宝之变色,使各得益。
总佛意语身功德,如经所云,不可说,不可说,犹如鹏鸟欲尽虚空,鹏力有尽,虚
空无尽。凡夫欲测佛德,亦惟己力有尽,佛德无尽也。
佛之无边功德,皆由教证二法而生。能生佛功德之法功德,其无边际自不待言
。如是具足无边功德之法宝,能如理以修以行者,乃圣贤僧伽,故贤圣功德亦属无
边。略言如是,详阅经藏自知。
二、知差别功德,可照摄抉择分所说六种思之。
三、自誓皈依,(一)须自认佛为皈依大师,如人在重病中渴望良医。(二)
须自认法为正所皈依,如重病人渴望良药。(三)须自认僧为助伴,如商人载宝自
海运归,渴望舟人协助安全到家。
四、不说有余皈依处,此为坚固正信之皈依,故对于内外大师、内外教法、内
外助伴,应先监别,加以决定。然后正所皈依,得以清净无染而不摇动。所谓内外
差别者,亦如前说;佛,垢净德圆,余师不能如是。法,正净无诳(由善因决得乐
果,至于究竟),余法不能如是。再说内外教法之不同,佛法对于善恶之分析,无
丝毫或紊,外道则反是,欲求乐果而所行则为苦因,如拔发外道、悬树外道、坠岩
外道等修法,是为不同处。如是对于内道大师与教法,既有认识,一心皈依,因是
不得与外道伴侣共住,是为不说余皈依处。
总上四种知功德、知差别、自誓愿受、不说余皈依处。观想前面所显皈依境在
上,三途苦在下。次思如何脱此苦,惟有皈依三宝,三宝如何能救,因三宝功德不
同故,由是从心孔中生起诚敬皈依,譬如有人在后执刀临颈,从异常恐怖心中,深
知前面三宝具救护功能,决能救我,如是发起皈依,心思口念,决得加持。故皈依
……云者,即具有希望力在内。心如是皈依,口自然随念,陈明祈祷,或不陈明,
但心念诚敬,恳切而诵皈依文亦可。所谓皈依体者,亦即此恐怖与诚信希求依怙之
心,如死囚希求一与己相识,有权能救之官长,身心立刻全体投付,即为合量之皈
依。博多瓦云:「此等内心变动之皈依,不特在家人,即出家年老者,亦恐多未生
起。」故皈依依量,内涵虽有多种,而以此种心境为主,即不论违缘顺缘,一心依
靠三宝为心。又有因皈依与果皈依,知三宝确有能救护功德而皈依者,是因皈依,
自己方面,为救解自他生死苦、三途苦,欲得三宝果位而皈依者,是果皈依。又认
佛是皈依大师,是因皈依,法为正所皈依,是果皈依,僧为皈依助伴,是因皈依。
〖九月十三日讲〗
四、皈依胜利,如道次分八,即入佛子数等八种:(一)入佛子数,须照皈依
量所说,内心变动已经生起,方为入佛子数。否则纵有修习禅定、空性、风息、脉
络等成就,亦不得为佛子数,以所修虽为内法,而能修者未发至诚皈依故。据古德
云:「内心变动之皈依,以寸香供诸佛,比修习风脉等,其功德为大」。(二)诸
戒之本。此如耕者,先有田土,始有禾稼,禾长成谷,谷仍落于土。故一戒之得否
,与得后之生否,皆关于有无内心变动之至诚皈依。(三)昔劫诸障,得减轻微,
或永消除,如天子变猪故事。至罪障永尽,全赖四力,四力之中,最要为依止力,
因含有菩提心在内。但菩提心不易生起,至少总要皈依心生起,乃能说到依止力。
昔康萨大师,每对于因病或事来求卜者,多半开示勤修皈依。又阿底峡最初到藏,
一时人心均望开示深法,尊者辄以殷重修皈依,殷重修业果为教导,藏人因呼尊者
为皈依喇嘛、业果喇嘛,尊者闻之欣然,以为此是藏地佛法将宏之缘起。(四)集
广大福德。因所皈依境之功德力无量无边,故能皈依所感之福德力,亦无量无边。
(五)人非人不能为灾。藏中许多大德开示,如至诚皈依,心生变动,即不须佩护
身符咒,自无灾害。证以所闻所见,事实甚多。丁杰,佛在重庆遇空袭时,即一心
念皈依。又口头皈依,亦能免非人之灾,昔有盗僧布者,被捕,僧以悲悯心予以三
拳,心系念三宝,第一拳念皈依佛,二念皈依法,三念皈依僧,已,即释之。盗归
卧于桥下,回思此事,幸皈依仅三,若多于此,将被打更多,因心思此事,不觉口
亦随之而念,遇大力鬼至,诫其徒曰,此处有念三皈依者,勿过此桥。故凡至诚皈
依者,除业熟外,绝不受灾,经有明文。(六)不堕恶趣。如前述天身变猪事。纵
或堕于恶趣,亦速得出离,可以几事证之。昔印度有犯别解脱戒比丘,诵皈依不断
,死时堕入地狱,闻狱卒云,速缚速打,心怖,念皈依,甫受一系击,即舍报身,
生三十三天。又播多瓦家乡捧波地方,有名贡波者,因家资中落,售般若经而食,
后心生怖畏,依千佛名经忏悔。将死时,觉到一黑洞中,洞旋变为红铁炽然大地狱
,狱卒来捕云,此售经而食者,投之大釜,见釜中铁水沸腾,猛忆念千佛名号,见
诸佛在空中来救,遂苏。(七)随愿皆得熟。热振寺附近,有染讼者,因短于言词
,恐不得直,每到案,辄向阿底峡像前供灯求加,讼卒得直。(八)速得成佛。因
皈依不堕恶趣,多生善趣,常值三宝,闻法修行,故易成佛。颇邦喀大师云:「昼
三夜三常诵皈依,其人绝对不堕恶趣。即属屠儿,临命终时,如有人教诵皈依,亦
可此生不致遽堕恶趣。」以故能知皈依,即生善趣,经谓善趣即邻近解脱道,故可
由此渐进而入于佛陀。复次,皈依佛之善根,为善根之最大者,前讲六加行时,曾
说凡作善法,须具有出离心与菩提心,否则虽作善法未必入于佛道。但能真诚皈依
佛,纵有烦恼恶业,亦能入佛道。如法华经云:「对于如来像,或塑或雕者,有人
以染心,一念而供养,以此善根力,终当成佛道。」又云:「或塔或舍利,对之合
掌,或单掌,或头微俯,或躬微屈,心虽散乱,口称佛名,皆为成佛之因。」此以
所依之境过大,故所种善根亦特殊。大悲白莲花经云:「如水土种子,日光风雨,
因缘具足,唯以语敕(即咒),祝彼田中苗不生长,无有是处。世间凡夫,虽犹贪
著世间福利,然以念三宝故,对境力大,纵以咒力咒彼不成佛道,亦不可能。」故
皈依者,纵遇何缘,终当向成佛方向而去也。
九月十四日讲
五、皈依学处。如道次分各别学处、共同学处。各别学处中,又分应遮应行二
分。皈依后虽自然有种种功德,但不依学处,亦将生出种种过失。如有怨仇者,奔
投邻国之王,自可远避怨仇之加害,然对于彼国之王,如不念其恩,故违其令,则
又将获罪焉。故对三宝方面,所有学处及业果,不可不知。
别学处之应遮应行,亦如道次,慈再分析言之,皈依因、皈依境、皈依法,在
座间修,皈依胜利,皈依学处,平时(下座)亦应思惟,以使不忘。
(一)应遮学处。皈依佛,不皈依天神外道;皈依法;不损害有情;皈依僧,
不与谤佛法者共住。此重在认识内外道之不同处,不如是,则犯知差别一条。天界
中以遍若天为最高,乃世间道教所宗,以为彼能赏善罚恶。一般传说,遍若征服修
罗,世间善法得以增长,然在内道视之,遍若之伏修罗,系以嗔慢为因,非如佛之
降修罗,则纯用慈悲,故天神外道之不可皈依,即在彼颠倒错乱,以不善为善。彼
谓修罗以大力,于虚空中建三大城,常为世害,经遍若征服,世界方安,不知彼等
乃以骄慢嗔怒而为此,此属恶业,彼等反以为功德。皈依法之「法」字,印度文为
达摩,意即引导,谓引导有情入于解脱道,故皈依法,即以不害有情为体。损害有
情,即属非法,既皈依法,而复损害有情,即失皈依功德。佛昔授记「未来世,有
多相似法出现,使有情心生忧恼,身受痛苦。」现在世间许多学说,自谓与佛法相
似,学人应依理依量,持与龙树、无著所说,观其是否相合,否则恰犯皈依学处。
古德云,现世最可怖者,为谟底外道,用相似语解释佛法。此种欺诳有情,比于以
刀杀害有情,罪犹过之。苦树苦海,仅害其身,而邪见伴侣,则并害及身心。故皈
僧后,戒与外道及邪见者共住,即在避免此种毒害之源。
(二)应行学处。对佛像,即有残毁,亦当敬重。供时先将完好者置前,为防
外人见时生轻毁心故。法典、残卷片纸,亦应尊重。又凡具僧相,皆应尊重。譬如
纸花,虽旧犹堪作供,非同鲜花,一萎即卸。又如象死有牙,獐死有麝,与鹿豕不
同。僧虽破戒,然有戒可破,尚具戒因,即此已胜外道群众。再则末法以后,佛法
将灭,诸阿罗汉以三衣悉置塔中而入涅槃,彼时即僧相亦不可见矣。此时尚见僧相
,即属幸运,故当尊重。
二,共同学处,即照朗忍昼三夜三常念皈依等六项,修时思死无常,死无定期
,死归何所,若堕恶趣,当如何受苦,而生怖畏,念惟三宝为能救护,至诚皈依。
又当对于业果生起决定信,如前说死囚,见大力宰官能救己者,于此宰官之所说,
应行应止,当敬慎唯命是从,如是始能得真实救护。又思如病者遇良医,真正得愈
,关系于良药。心信业果,不能无因而生,故须于业果理趣,审谛思惟。业果关系
,又非眼所能亲触,横遍世间,竖历永劫,须依教所开演,不紊不乱,依教依喻而
后了达。喻如种佳则果佳,种劣则果劣。事,如善和尊者故事,及十万释种等事,
皆须先了达。又苦乐本无常相,外道许苦乐之因为常、为自性,如大自在天等,如
以常因而得无常果,则为不顺。如无因而有苦乐,则苦乐应成常有。若以不顺因果
为合理,则日光亦当生黑暗矣。如是种种思惟,了达无余。主要仍以恐怖心生起,
而后勤修是等学处。马车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