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巴扎西仁波切开示密法保密的问题
此录音截取自大恩上师在圆满传讲堪布昂琼甚深教言后的一段殷重开示。针对当前密法传播的堪忧,大恩上师开示要点如下:
1.何者可以获得此等甚深密法?
答: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
①对上师和密法有信心;
②将身心投入实修;
③修行具备与法相应的见量(根机)。
2. 何者不能获得此等甚深密法?
答: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能向其传播密法:
①执邪见、偏见、疑惑、无信心;
②虽然有少许信心、参加闻法,但是未投入实修;
③虽然实修,但是根机与法暂时尚未相应者。
尤其今天在讲解誓言的同时,还需要稍许声明的是:从教言本身的立场之中来说,我们这次所传讲的是非常殊胜的一部教言。因此,以后不管我们在座的弟子还是在汉地听闻今天这个教言的弟子们,若要是平常修学禅定,比如说用我们这个传承来说,修学成熟口诀法、遵照上师瑜伽导修的要求而实修的弟子们,当然平常可以多看几遍本法光盘,这是非常好的;然而对于平常很少修行,又想了解密宗的弟子,我们可以推荐给他一些其他书本,但不能交给他这部堪布昂琼教言。因为这部教言是非常深奥的一种实修方便。当不能实修之前,要铭记:绝不能轻易赐予给他人。若要是这样轻易赐予给他人,就会导致什么样的过失呢?共道密乘十四条根本誓言的第七条:非器非熟庸俗前,若传密法违第七条。如果轻易向根机不成熟,没有修行经验的凡夫者传授这样殊胜的法门,对于传法者和受法者皆无利益,同时因此造下极大极大的罪业——触犯共道密乘十四条根本誓言第七条。因此为了避免产生这样的过失,以后时时要铭记心中。
这两天也有很多弟子们都在问:平常是否可以阅读、录制其他教言?一切法只要与你修行相合,在你面前没有什么可隐藏和保密的,故当然可以。尤其如今在汉地,也有很多弟子们都在问,能听闻《上师瑜伽导修》如此殊胜法门的弟子毕竟是少数,很多很多这次没有听到《上师瑜伽导修》的人也想按照上师瑜伽导修的要求一一修行,(可否听闻此法?) (我认为)只要对上师瑜伽导修生起信心并如是修行者,不需要任何导师开许,谁都可以修行。但至于能否听闻一些深奥教言,还是要根据个人的根机定夺。若禅定尚未达到相应程度,随意翻看非常深奥之见解,对你并无益处。尤其我们在座的大部分弟子,都在修学直断,若尚未学习顿超,那么暂不要看顿超的殊胜教言,因为对于你没有益处,而非故意为难你不让你看。因为若实修尚未达到相应境界,听闻密法只能将其作为理论而了解词句表面含义极为不妥。建议此时多阅读与现前心相续相应的教言、资料,这点非常重要。对于如理修行上师瑜伽导修的弟子,至少应该看三遍以上《如意宝藏——上师瑜伽圆满引导》。我相信,能做到这点,看的书也已经不少了。另外,我们平常也可以阅读一些如今雪域高地很多堪布活佛翻译的资料。
总之,修行必须相应自己的根机。否则,即使高攀见解而听闻密法,仅将法义作为理论化的词句之见,对于心相续毫无实意!这是今天着重强调的。
另外,由于高原条件所限,有时需要到甘孜等地县城复印法本。最近我听说在甘孜县城可以买到《大圆胜慧》的教言。要记住,这么殊胜的法本绝对不能这么买的!我相信复印这部法的弟子并非允许这些人将《大圆胜慧》作为买卖的工具,可能由于不注意,被复印商钻了空子,留下原稿,并以此牟利。这是非常非常不好的行为!因此,今后如果需要复印《大圆胜慧》这类极为秘密的法本,绝对不能大意地流失原稿,为不法之徒提供可乘之机。汝等需知,若触犯共道密乘十四条根本誓言的第七条,其最终归属是什么呢?当然是金刚地狱。因此,以后一定要注意避免因疏忽大意而触犯很多很多誓言。
堪布昂琼曰:“并具上师空行誓言之印”意为听闻密法须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并非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听闻。按照历代传承祖师的传统,堪布昂琼这部甚深教言只能传授给直断见解达到一定程度的弟子。但在座的很多弟子不要说修过直断,此次初到亚青寺,连直断名称都没听说过,但随着这两天听法,觉得所传讲的方便道很有道理,因此一直坚持听法至今的弟子也挺多的。对于这样的弟子而言,他是否具备这样的根机呢?所谓的根机乃信心。不管你现前对见解多方面条件成不成熟,只要对法和导师生起信心的时候,你已经具备求学这个法的根机。但是在此强调的是,面对如此殊胜的密法,如果仅仅生起稍许信心而不修行,故难以起到调伏心相续的作用,对于这样的弟子,应该隐藏(密法),不能广传。因为“具上师空行誓言之印”——必须谨守上师、空行的誓言。如若违背上师、空行之誓言,将会有什么样的过失?今生可能多病、短寿、做什么事情都不如意。未来还会遭受更大的痛苦——堕入金刚地狱等等。因此,为了避免这些过失,我们必须谨慎行持。
前段时间有些弟子问:现在市面上或者网上可以买到堪布昂琼的很多极密甚深教言,自己是否可以阅读?我相信现前能听从我们教言者,也会追随历代传承祖师的这个教言。但如今我们作为本传承的弟子,必须依照历代传承祖师的教言而行持。因此建议初入佛门者,暂时搁置对自己没有意义的甚深密法及教言,待条件具备(实修见解增上)时再翻阅。因为看书虽具功德,然若不依历代传承祖师教言盲目、随意翻阅甚深密法,反违犯共道密乘十四条根本誓言第七条。而触犯共道密乘十四条根本誓言第七条的同时,也违犯了第一条(不诽谤上师)和第二条(依教奉行)。因为导师已经三令五申强调应该遵照历代传承祖师的教言而奉行,弟子仍然执意违逆师教而行,如是行为第一,自然属于诽谤导师,触犯了第一条;第二,违背导师的教言。如是触犯共道密乘十四条根本誓言前三条当中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可以想见过失多么大!
因此,为了避免造成如是过失,弟子首当自省是否具备听闻如此甚深密法的见量?如果具备,即使没有得到导师当面开许,已经得到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的开许了。反之,如果尚不具备相应此法的根机,无法依此获得调伏自相续的真实利益,建议暂时不要阅读此法。否则如同小学生,明明不具备研究生、博士的水平,却把小学生课本搁置一旁,盲目高攀,阅读研究生、博士的教材,诚为颠倒行为。修学密法亦同此理,并非历代传承祖师和导师心存偏袒,不让你看,可以让他看等等。只要对你心相续有意义的一切法,都可以看。
现前还有很多弟子都说:据说只要得到大圆满灌顶就得到授权,就可以阅读无上窍决大圆满所有的一切教言。那么请问,何谓真正获得大圆满灌顶的标准(最低应获得自己与上师三门无二之定解)?毋庸置疑,如果能够真正达到大圆满灌顶的标准,今后当然可以阅读任何密法;反之,如果仅仅是形式上看过几张照片、喝几口水——我们此生看过的照片、喝过的水都不少,能算是达到大圆满灌顶的标准了吗?在此特别强调历代传承祖师关于灌顶的殷重教诲:殊胜灌顶功德融自心,徒有形式功德无处寻。
因此,“故未得传承及邪见者,即当隐密,萨玛雅!甲甲甲!” 对于没有得到这样的传承以及对此法生起邪见、疑惑者,即当隐密。绝不能赐予给他。这样赐予,反而形成造极大罪业之因。“萨玛雅!甲甲甲!”即非常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