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
为恶贼所劫失喻
原典:喻昔有二人为伴,共行旷野。一人被一领 ,中路为贼所剥,一人逃避,走入草中。
其失 者,先于 头裹一金钱,便语贼言:“此衣适可直一枚金钱,我今求以一枚金钱而用赎之。”
贼言:“金钱今在何处?”
即便 头解取示之,而语贼言:“此是真金,若不信我语,今此草中有好金师,可往问之。”
贼既见之,复取其衣。
如是愚人, 与金钱一切都失。自失其利,复使彼失。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修行道品,作诸功德,为烦恼贼之所劫掠,失其善法,丧诸功德,不但自失其利,复使余人失其道业,身坏命终,堕三恶道。如彼愚人,彼此俱失。
光亮解译曰::两人同行于旷野,遭遇盗贼把一人的木棉布衣给抢走,另外一人见势不妙都躲入了草丛。之前被抢的那人说道:“我这件衣服刚好值一枚金币,我现在想用一枚金币赎回来。可以吗?”
盗贼就问道:“那金币在哪里呢?”
那人回答道:“就在那件衣服的衣领中。”
盗贼根据他的指示找出金币并半信半疑,那人又说道:“我的朋友是金匠,不信你可以问他。”说完就把朋友从草丛中拉起来为他做证明。结果是衣服没能够拿回来,他朋友的一身衣服也都被拔光抢走了。
凡夫之人也是如此,他们修行种种道法,广作种种功德,一旦遭受烦恼大贼的劫掠,善法和种种功德也就随之丧失,还连带其他人等也都失掉了善根。这类人在身坏命终之后就会堕入到那三大恶道之中辗转轮回,一时之间难以出离。就跟那愚痴之人一样,不光是自身受损,还连带朋友一起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