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
尊者僧伽斯那撰
萧齐天竺三藏求那毗地译
中国宗教学会理事、积庆寺光亮禅师义译
估客偷金喻
原典:昔有二贾客,共行商贾。一卖真金,其第二者卖兜罗绵。有他买真金者,烧而试之。第二估客即便偷他被烧之金,用兜罗绵裹。时金热故,烧绵都尽。情事既露,二事俱失。
如彼外道,偷取佛法,着己法中,妄称已有,非是佛法。由是之故,烧灭外典,不行于世。如彼偷金,事情都现,亦复如是。
光亮解译曰::有两位商人在一起做买卖,一个是卖真金,一个是卖丝绸。有人来买真金就会用火来检验金子的纯度。另外一位商人趁其不备,拿出一块烧得通红的金子藏在了丝绸布里,那丝绸遇到火就即时起火,所有的布匹都烧得干干净净,那金子又呈现在了世人的面前。只因贪心作怪,两样东西都失去了。
这就好比那些旁门左道,把佛教经义放在了自己的学说,然后对外宣布说这些理论原本就是自己已有的。当世人研读之后却发现这些理论跟佛教经义一点儿也不符合,由此反而毁坏了自己原本的理论就此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这种人就跟那些偷金人一样愚痴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