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有为法:有为法,是依靠诸缘而生起之法,即:一切心、心所及色法(除了四种相色:色积集、色相续、色老性、色无常性)。
属于它们诸缘之法:缘,是对其他法的生起及住立有资助之法。这即是说,当缘在运作时,将会导致其他与它有关连而还未生起之法生起,及已生起之法得以久住。
一切有为法及涅槃与概念,都包括在缘法这一组之内。以及它们如何互相牵连:这是指在诸缘法及有为法之间运作的二十四缘力。
两种方法——缘有两个部份:一、缘起法;二、发趣法。当中,缘起法的特性,是一法,依靠其他法,而纯粹只是发生。
发趣法,则依诸缘的特有资助力而说。诸导师则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释。
‘缘起’这一词,是由paticca(缘于),及samuppada(生起)两个字,组成的复合字。通常,这一词是指佛陀经常教导及常见于诸经的十二因缘。
此缘起法的法则,可通过以下常见的格言来形容:‘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在阿毗达摩,该法则被形容为:‘一法依靠其他法而纯粹只是发生’。
在此,‘其他法’是指缘的生起。一法,是指有为法,而‘纯粹只是发生’,是指有为法只是发生。
运用此法则于佛经中的十二因缘时,它是指当无明等任何缘存在时,那么,依靠该些缘法,行等诸缘生法也都存在。
发趣法:这是记载于《阿毗达摩论》第七部《发趣论》的方法。有别于只是解释缘法如何造成缘生法生起的缘起法,发趣法也解释‘缘力’。
力,是有能力带来或完成某种效果之法。就有如辣椒之辣是潜藏在辣椒之内,不能不依靠它们而存在;同样地,缘力是潜藏在缘法里,不能不依靠它们而存在。
一切缘法都具有各自特有的缘力,而即是此缘力,使它们能够造成缘生法生起。
雷迪长老解释‘诸缘的特有资助力’,为‘诸缘的特力,即它们在各种不同方面的资助力’,而他说有别于只举出缘法的缘起法,发趣法则全面地举出诸缘的特有资助力。
诸导师则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释:《清净道论》第十七章里记载了混合解释法,其中运用了二十四缘,来阐明十二缘起支每一对之间的关系。
缘起法基本程式:一、缘于无明,行生起;二、缘于行,识生起;三、缘于识,名色生起;四、缘于名色,六处生起;五、缘于六处,触生起;六、缘于触,受生起;
七、缘于受,爱生起;八、缘于爱,取生起;九、缘于取,有生起;十、缘于有,生生起;十一、缘于生,老、死、愁、悲、苦、忧、恼生起。如是生起了这整堆苦。于此,这是缘起法。
缘起法,基本上是解释生死轮转的因缘结构,开显维持生死轮转及令它从一世转到另一世的诸缘。在注疏里,缘起被定义为:诸果同等地依靠诸缘的聚合而生起。
这显示了没有单独的因,能够产生单独的果,也没有单独的果,能够缘于单独的因而生起。反之,永远都是一组的缘产生一组的果。
在十二因缘里,只有说及一法是另一法的缘。佛陀这么说,是为了指出在一组缘当中最为主要的缘,以及指出它与一组果当中,最为主要的果之间的关系。
运用此法则于佛经中的十二因缘时,它是指当无明等任何缘存在时,那么,依靠该些缘法,行等诸缘生法也都存在。
(一)缘于无明,行生起:无明是痴心所,覆盖了对诸法真实性的觉知能力,就有如白内障阻碍看色所缘的视力。
根据佛陀在经教法里的解释,无明是没有四圣谛的智慧。根据佛陀在论教法里的解释,无明是没有对以下八事的智慧:四圣谛、过去世、未来世、过去世与未来世、缘起。
行,是与二十九种世间善心及不善心相应的思心所。八大善心及五色界禅那善心里的思,整体地被称为‘福行’;十二不善心里的思,则被称为‘非福行’;而四无色禅善心里的思,则被称为‘不动行’。
当有情众生的心流,还是受到无明影响时;行,即会制造能够产生未来世的业。由此,无明被称为产生行的主要缘。
无明在不善业里很显著,而在世间善业里,则是潜伏性地存在。所以,世间善行与不善行两者,皆被说为缘于无明。
(二)缘于行,识生起:这是指三十二种世间果报心,缘于行(上述二十九种善与不善思)而生起。
有情众生在前一世死亡时,其中一个累积在心流里特强的业,即会在下一世与该业相符之生存地里,产生十九种结生心之一。在随后的生命期里,其他以往所累积的业,也能够根据情况产生其他种类的果报心。
(三)缘于识,名色生起:在第二项里的‘识’,是专指‘果报识’,然而在此,它则是指‘果报识’及前世的‘业识’两者。
‘名’一词,是指与果报识相应的诸心所;‘色’一词,则是指业生色。在‘五蕴有’里,即是在拥有一切五蕴的生存界地里;识,缘生了名色两者。
但在‘四蕴有’里,即在无色界天里,它只缘生了名法。而在‘一蕴有’里,即在无想有情天里,它只缘生色法。
于五蕴结生(譬如人类或动物),当结生心在结生那一刹那生起时,同时也生起了受、想、行三名蕴,以及某些色聚——于人类,该些色聚是身十法聚、性根十法聚与心所依处十法聚。
由于心(识),在这些俱生的名色法里是主要的,所以佛陀说,识缘生了名色。
(四)缘于名色,六处生起:在此,‘名色’的定义与第三项相同。在六处当中,首五处是眼、耳、鼻、舌、身五净色,而意处,则是指三十二种世间果报心。
当业生色法生起时,它们缘助也是属于业生色法的五净色生起。当诸相应心所生起时,它们缘助于此称为意处的果报心生起。
换言之,果报心缘生名,而名则缘生果报心;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缘’。在欲界生存地里,名色缘生所有的六处;
在色界生存地里,它们则只缘生眼、耳及意三处。在无色界生存地里,则只有名缘生意处,这是该地仅有之处,因为在无色界,完全没有色法、完全没有五色处。
(五)缘于六处,触生起:在此,‘触’是指与果报心相应的触心所。触,是心、诸心所及目标‘前来相聚于’六处当中之一处。
生起于眼处的触,名为‘眼触’,它是眼净色、颜色所缘及眼识之相聚于一处。生起于耳处的触,名为‘耳触’,它是耳净色、声音所缘及耳识之相聚于一处。
其他的鼻触、舌触、身触,也同样地依靠各自的处生起。‘意触’,则是与除了双五识之外的二十二果报心相应的触。由于触必须有处才能生起,所以佛陀说,触缘于六处而生起。
(六)缘于触,受生起:每当触生起时,受(乐受、苦受、舍受之一),即会缘于该触,而同时生起。触,是识与目标接触,而在它们接触时,必定会有某种缘于触而生起的感受。
受有六种:眼触生受、耳触生受、鼻触生受、舌触生受、身触生受及意触生受。在感受的素质方面,受依据其处及目标,可以是乐受、苦受或舍受。
(七)缘于受,爱生起:受(感受),缘生渴爱。爱有六种:颜色爱、声音爱、香爱、味爱、触爱及法爱。这每一种的爱,又可依以下三方面而分为三种:
一、纯粹只是渴爱欲乐;二、渴爱有(生命),即含有常见的渴爱;三、渴爱断灭,即含有断见的渴爱。在胜义谛、究竟法上,所有不同种类的爱,都是贪心所。
虽然爱,可依其目标而分别;但事实上,爱是依靠接触目标而生起的感受。若人体验到乐受,他就会享受该乐受,而他追求该目标的目的,纯粹只是因为它能够激起乐受。
反之,当他体验到苦受时,他会渴望脱离该苦,以及渴望会有某种乐受来取代它。舍受的本性,则是宁静的,而这也能成为渴爱的目标。如是,三种感受缘生了种种爱。
(八)缘于爱,取生起:在此,‘取’是四种取:欲取、邪见取、戒禁取、我论取。‘欲取’是强化了的爱,是贪心所的一种呈现方式;其他三种取,是邪见心所的呈现方式。
这些取,都缘于爱。于欲取,对目标微弱或起始的贪,名为爱;而强化了的贪,则名为取。于邪见取、戒禁取、我论取,缘生邪见的贪,名为爱;在受到该贪的影响之下而接受的邪见,则名为取。
于欲取,可以是对欲乐强烈的渴爱,但诸注疏指出此取,可以更广泛地包括对一切世间之物的渴爱。
邪见取,是执取任何在道德上是属于邪恶之见,例如无作见、断见等,或是执取任何有关‘世界是永恒的还是不永恒的’等的忆测之见。
戒禁取,是认为实行仪式或修苦行及其种种戒禁,能够导向解脱。
我论取即是执着身见,认为五蕴的任何一个是‘我’或‘我所有’。佛陀在经典里提出了二十种身见,对五蕴的每一个可有四种观念,例如:
‘认为色蕴是我,或我拥有色蕴,或色蕴是在我里面,或我在色蕴里面’,对于受蕴、想蕴、行蕴与识蕴,也是如此,所以共得二十种身见(见《中部.有明小经》等)。
(九)缘于取,有生起:有(存在)包括两种:业有与生有。业有,是指二十九种善与不善思,或一切能够产生新一世的善业与不善业。
生有,则是指三十二种果报心、它们的相应心所及业生色法。
取,是业有之缘;在取的影响之下,人们才会有作为,而累积了业。取,是生有之缘,因为即是取,导致人们依所造之业,不断地生死轮回。
(十)缘于有,生生起:于此,生(出生),是指新一世的世间果报心、其相应心所及业生色法,生起于三界六道其中的一个生存地。
使到有情继续投生、使到未来世发生的主要缘(条件),是善业与不善业,即业有。
(十一)缘于生,老与死等生起:一旦出生发生,衰老与死亡,已经是无可避免的。而在出生与死亡之间,也可能会生起其他的苦,例如愁、悲、苦、忧及恼。
这一切苦的根源,即是生(出生)。所以,佛陀把生,列为它们的主要缘。在此所举出的整堆苦,即因上述互相牵连的诸缘法及缘生法,而生起。
当知这十二因缘法,有三时、十二支、二十法、三连结、四摄类、三轮转及二根。如何?无明与行,属于过去世。出生及老与死,属于未来世;中间八支属于现在世。如是,一共有三时。
当十二因缘支,依三世分别时,应明白这只是为了显示生死轮回里的因缘结构。当知被归纳于某一世的缘起支,并不是只在该世运作,而不会在其他世运作。事实上,在每一世的生命里,都有这些互相牵连的十二缘起支。
十二因缘支是: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处;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与死。所示的愁、悲等词,是出生之后偶有的结果。
四摄类:于此,在提及无明与行时,爱、取与有,也已包括在内。同样地,在提及爱、取与有时,无明与行,也已包括在内。在提及生与老死时,识等五果也已包括在内。
如是有:一、过去五因,二、现在五果;三、现在五因,四、未来五果。如是,有二十法、三连结及四摄类。
当有情众生心中的无明,还未被彻底断除之时,爱与取就还会生起。而每当爱与取发生时,它们都是以无明为根本及与它俱行。
再者,‘行’与‘有’二词,都是指同一种究竟法,即:造业之思。因此,每当提及其中一词时,另一者也已包括在内。
在二十法当中,并没有个别列出生与老死,因为它们是名色法之相,而不是究竟法。它们所代表的究竟法,是从识至受这五个缘起支。
三连结是:一、过去因(行),与现在果(识)的因果连结。二、现在果(受),与现在因(爱)的果因连结。三、现在因(有),与未来果(生)的因果连结。
三轮转:一、无明、爱与取属于烦恼轮转;二、称为业有与行的生存一部份属于业轮转;三、称为生有等的生存一部份属于果报轮转。
这三轮转显示了生死轮回的方式。最为基本的轮转,是烦恼轮转。在受到无明蒙蔽及渴爱驱使之下,人们投入于造作种种世间的不善业与善业。
如是,烦恼轮转引生了业轮转。当此业成熟,而产生果报时,那即是业轮转,引生了果报轮转。
在对这些苦与乐的果报,作出反应时,还沉溺于无明的人,即会受到渴爱所制伏,而欲享受更多愉悦体验、执取已获得的、以及尝试避免痛苦的。
如此,果报轮转再引生另一个烦恼轮转。如是,这三轮转不断地转着,直至无明被阿拉汉道智根除。
当知,无明与爱是二根。无明,被称为从过去世直透到现在世感受之根;爱,被称为从现在世直透到未来世老与死之根。
通过断除此二根,生死轮回即会断灭。对于常受老死之惑逼迫者,一旦诸漏生起,无明即再次转起。如是,佛陀说示三地缠结及无始的轮回,为‘缘起’。
在《中部.正见经》里,沙利子尊者受到其他比库询问,以解释无明之因,而沙利子尊者回答道:“当漏生起,无明即生起。”
在询问他,什么是漏的因时,沙利子尊者回答道:“当无明生起,漏即生起。”由于在诸漏当中,最为根本的即是‘无明漏’;
沙利子尊者所说的,意谓了任何一世的无明,都缘生于前一世的无明。这即成立了无始轮回,因为任何一世的无明,都缘生于前一世的无明,而如此往回推,是无穷无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