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遮镇龙象山顶塔观勐。
3. 本项目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技术规范及项目地政策进行。
4. 遵行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精神和边疆民族文化精神,利益项目所在地的各方民众。
5. 建设用材及建设施工做到环保安全与生态保护同时并进。
6. 建立健全项目技术经济(设计、施工、招投标、检测、竣工、预结算、验收、环保、审计),以及社会文化活动(社会宣传、社会捐赠、社会评价)的档案资料。
7. 定员定岗,专业工作项目组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制定相应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二、项目组织:1. 在“勐海县法住与生态保护协会”之下,成立建设工作组。组长为德明居士,副组长为刘军居士,工程副组长(未定),文宣小组组长为淡然居士。
建设工作组之下,设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人由工程副组长担任。项目部投资预算和控制,由谢云梅兼职负责。
技术负责人,由工程总工程师张志文担任。项目部现场监理工程师(住现场),待定。档案员(专职),待定。项目部各专职人员职责,另编。
2. 项目监督组,由法住僧团派员担任。监督组责任人为善吉祥尊者,监督组执行人为慧捷尊者,监督职能另编。
3. 本大塔建设项目,从设计、造价编审,施工、检测、监理、档案、验收、审计等所有程序,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推进。
凡涉及到上述专业服务机构的选择,一律采取第三方全过程中介服务,中介技术、经济、法律服务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对无偿提供服务的中介单位进行单一谈判优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制定相关的职责职能规章制度,确保本建设项目及要求,按相应工作机制要求推进。
5. 建立固定的项目工作办公地点,集中办公,初步确定在法住禅林山底的下道班。人员采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网络办公与现场办公相结合机制,以节约办公成本。
6. 所有专职和兼职人员以自愿做义工方式出现,不计报酬,吃住行统一由法住禅林解决。对专职人员每月给予500元的生活及通信补助。此部分费用,由爱心企业或个人捐助,不从建塔及供养僧团资具中开支。
兼职人员为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但须向工作组报告所发生的费用,它将作为个人捐赠建塔的功德录入。同样,邀请专业技术人员(非佛教居士)到现场所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爱心企业或个人捐助。
7. 在法住与生态保护协会之下,设立法住禅林接待服务站,主要负责接待政府官方人士及建设专业人员。本站负责人及服务人员,由工作组人员和云南佛学院自在禅茶堂人员担任。
为此,云南佛学院自在禅茶堂从云南佛学院移到项目部办公地,茶堂在经营活动中所生产的利润,将全部捐献作为此而设立的慈善基金,本基金用于关心法住义工身体康复及特困生活补助。服务办法及茶堂的经营办法,另外制定。
三、建设日程计划:1.地勘及地勘报告编制计划:2014年5月20日—2014年6月10日
2.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报审:施工图设计:2014年5月10日—2014年6月30日 施工图方案审图(报审):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5日
3.监理公司、造价公司、检测机构比选确定:2014年5月10日—2014年5月30日
4.施工单位招标选择进场: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20日,进场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5.工程施工工期计划:2014年7月31日—2015年3月30日
6.工程竣工及验收:竣工验收:2015年4月12日
本进度计划为初步控制计划,除施工图设计进入设计阶段外,其它项目的推进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大塔建设项目总的竣工,将受到资金、图审、施工工艺、施工现场等条件影响。
四、文宣工作:在建设工作组之内,组建南传佛教文化宣传小组,对外部宣传南传佛教文化和民族文化,对内部编写义工们的好人好事,协助禅林资务处进行本项目专款的募集宣传。本小组由淡然居士负责。
五、建设工作组成员:德明居士、刘军居士、淡然居士、李尧居士、方敏居士、王佳俊居士、吃茶去居士、巴利居士、明白居士、
刘冰居士、苏羽居士、李振格居士、李文监理工程师、谢云梅造价工程师、张志文高级工程师、陈云副院长(设计单位)、孙奕博士。
六、其他:本日程计划及项目规定,已呈报西双版纳法住禅林僧团决议通过。
法住禅林吉祥功德庄严大塔建设工作小组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