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个世纪之中,有不少学者都在文学上对《红楼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有关《红楼梦》宗教内容的研究则比较少一点。其实《红楼梦》之中有不少佛、道的元素,而学者对《红楼梦》与佛教的研究,是将注意力放在《红楼梦》与禅这个题目之上,就「如潇湘(圆香)先生的《〈红楼梦〉与禅》、张毕来先生的《红楼佛影》、李哲良先生的《红楼禅话》等。这些著作或者是考察清代的佛禅文化背景对《红楼梦》的影响,或者用佛教的某些义理、规范与小说中的某些情节作对勘比较,说明《红楼梦》有明显的佛教文化痕迹」。1 而有关佛教在其他部分与《红楼梦》的关系则少有讨论。所以,本文希望通过了解《红楼梦》一书所描述的一些佛教仪式,看这些仪式如何反映当时的中国佛教在灵魂观及因果报应上影响著当时的官僚阶层的人民及平民百姓。
「曹雪芹在全书第一回就表明了自己的创作主张,反对才子佳人小说的『千部一腔,千人一面』和『假捏出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而是根据自己『半世亲见亲闻来创作』,『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至失其真』」。 2 而且,更有人「据此把《红楼梦》的创作过程,看成是现实生活的刻板记录,因而对它作了各种各样的『索隐』,说它影射这个、影射那个;或者认为它写的就是曹雪芹自己的身世」。3 所以,何剑熏的《论〈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一文指出:「曹雪芹的《红楼梦》,是十八世纪四十年代中国古典的现实主义文学的一座伟岸的丰碑。无论在思想的深度上……在反映现实的真实上,都可以放进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学作品之列」,这是真切地说明了《红楼梦》反映现实的能力。
本文正是要以《红楼梦》反映现实的能力来了解当时的人民在灵魂观及因果报应观上如何受佛教的思想影响,也就是这小说涵盖的时代背景――清代的康熙、雍正、干隆三朝,主要是十八世纪的上半期,中国人在灵魂观及因果报应观上如何受佛教思想影响。
在《红楼梦》中所描述的「水陆法会」
《红楼梦》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办宁国府」中提到了名为「水陆法会」的佛教仪式。当作者描述有关秦可卿的身后事时,写贾府为秦可卿修建水陆法会,作者描述其水陆榜文:「世袭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御前侍卫龙禁尉贾门秦氏恭人之丧,四大部洲至中之地、奉天承运太平之国,总理虚无寂静教门僧录司正堂万虚、总理元始三一教门道录司正堂叶生等,敬谨修斋,朝天叩佛,以及恭请诸伽蓝、揭谛、功曹等神,圣恩普锡,神威远镇,四十九日消灾洗业平安水陆道场」,由是可知这场水陆大斋是由掌管全国僧侣事务的僧录司――「总理虚无寂静教门僧录司正堂万虚」及掌管全国道士事务的道录司――「总理元始三一教门道录司正堂叶生」负责主持的。文中虽然只是指僧道对坛念诵经文,而没有详细描述这场水陆法会的内容、仪式,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贾府为秦可卿修建的水陆大斋是十分隆重,而且只是为超度秦可卿一人而专做的。
水陆法会是中国佛教中,仪式最隆重的法会,略称「悲斋会」、「水陆会」、「水陆法会」和「水陆道场」,全称是「法界圣凡水陆普度大斋胜会」。在明代株宏大师(莲池大师)修订了水陆法会的仪式之后,水陆法会可以分为两类:「众姓水陆」及「独姓水陆」。众姓水陆即是由一般信徒共同发起,集资修建的;而独姓水陆则是由一人(或一家)发心独资修建的。当然,因为要修建一场水陆法会所需的财力、物力极大,故古时的水陆法会一般都是众姓水陆,或是由国王、国家出资修建的水陆大斋,后者一般是会为了整个国家的国运祈福,或是在战事频繁的时期追荐为国而阵亡的将士。
在《红楼梦》第十三回出现的水陆法会是独姓水陆,是由富裕的贾府出资修建的,为的是超度秦可卿的幽灵。所以,曹雪芹在《红楼梦》第十三回描写水陆法会,清楚地反映出贾府财力之大,而请到掌管全国僧侣事务的僧录司「总理虚无寂静教门僧录司正堂万虚」主持这场法事,则是要表达出曾五次接待康熙帝南巡的「百年望族」――曹家之名望、权势之显赫及财力之大。
在《红楼梦》中所描述的「焰口」及「做七」等佛教仪式
另外,在《红楼梦》的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贾宝玉路谒北静王」中,描述了为贾府为秦可卿所做的「五七」法事。五七并不是法事的名称,其实是指秦可卿死后的第五个七日的意思,而人死次后需要「做七」,早已成为了中国人的习俗,这是受到佛教的的灵魂观所影响的,这一方面会於之后的一个部分详细说明。而在《红楼梦》的第十四回之中所描述的五七法事是这样的:「这日乃五七正五日上,那应佛僧正开方破狱,传灯照亡,参阎君,拘都鬼,筵请地藏王,开金桥,引幢幡;那道士们正伏章申表,朝三清,叩玉帝;禅僧们行香,放焰口,拜水忏;又有十三众尼僧,搭綉衣,靸红鞋,在灵前默诵接引诸咒」。这里除了是有关佛教仪式的描述,还有道教度亡仪式的描述,因篇幅所限,所以本文未能对在《红楼梦》出现过的道教仪式进行深入的分析,但是,笔者仍希望指出,在明清时代佛、道二教同场做法事是一个十分常见的现象。因为「明太祖朱元璋立国后,制定了以儒教为主、三教并用的政策」,而且当时的佛教与道教,杂揉混淆,流行於广大的庶民阶级之间。而且,亦因为当时的佛、道二教融入於社会风俗中,被称为瑜伽教僧及火居应赴僧者,都是以执行死者之葬仪及追善供养等的仪式为职业的僧侣、道士之存在。4 另一方面,以贾府的财力、府中的空间,绝对可以提供不同的地方予僧侣及道士同为秦可卿进行仪式。
而文中提到的「破地狱」仪式是民间习俗,即是指人死之后,亲人为其邀请僧尼作超度时的活动之一,佛教的破地狱仪式即僧人为亡灵念诵《破地狱偈文》以拯救亡灵出地狱,使其得到解脱而往生净土。而「传灯照亡」的仪式亦是民间的信仰,当时的人民认为人死后走向冥途,而佛法能破除黑暗,犹如明灯,因此亲人们会在亡者的脚后燃灯以照亡灵,所以叫做「传灯照亡」。而筵请地藏王,就是祈请佛教之中主幽冥界、救度地狱道中的受苦众生的地藏菩萨。而「放焰口」更是佛教度亡仪式之中的佼佼者,放焰口全称「瑜伽焰口」,「瑜伽」是梵文的音译语,意为相应,即手结密印,口诵真言,专意观想,身口意与佛相应,故曰「瑜伽」。而「焰口」即是指饿鬼,因为饿鬼的咽喉细的像针一样,口吐火焰,故唤作「焰口」。而瑜伽焰口就是一个普济施食的仪式,对象虽是六道群灵,但是对於饿鬼道的众生是特别关心的,而焰口法事是根据《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编成的。焰施食法,是「冥阳两利」的法事。「冥」就是幽冥众生――地狱、畜生、饿鬼;「阳」就是我们人间。普通的听经闻法,这些幽冥众生,不能得自在,地狱里面的众生不能出来,饿鬼道很苦,畜生道也有种种苦难。放焰口,藉佛、菩萨的力量,使地狱道、畜生道、饿鬼道,都可以来这里听经、闻法、忏悔,如果他了悟,就能得利益。而民间的人民请僧人在亡灵「做七」时放焰口其实是要以亡者的名义宴请、普济其他六道中受苦的众生,以此济度的功德使亡者可以早得解脱。
在《红楼梦》中所描述的佛教仪式,反映出时人受怎样的一套灵魂观所影响
在《红楼梦》的第十三回提到为秦可卿修建水陆大斋,而第十四回则提到为秦可卿办「五七」法事,当中更提到「开方破狱,传灯照亡,参阎君,拘都鬼,筵请地藏王,开金桥,引幢幡……放焰口,拜水忏;又有十三众尼僧,搭綉衣,靸红鞋,在灵前默诵接引诸咒」等仪式。这一一都反应了当时的国民所信仰的一套受佛教哲学影响的灵魂观。
这时代的国民要为死去的亲人「做七」及修建水陆法会,完全是受佛教的「中阴身」之观念影响的。那么,何谓「中阴身」?在佛教的教义中,人死之后,若不超凡入圣,一般说来,便成了亡灵。说到超度亡灵,先要说明佛教对亡灵的看法。人死之后的生命主体,称为亡灵。民间一般的观念,认为人死之后即是鬼,而且是永远做鬼,但在佛教的教义中,不接受如此的观念,否则就谈不上「超度」两字了。佛教看凡俗世界的众生,共分为天、人、阿修罗、鬼、畜生(牛马蚊蚁等动物)、地狱等六大类,在此六大类之中生来死去,又死去生来,称为「六道轮回」,所以,人死之后平均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成为鬼。佛教使人超出并度脱了这六道轮回的生死之外即称为「超度」。但是人在死后,除了罪大恶极的人立即下地狱,善功极多的人立即生天界以外,一般的人并不能够立即转生。未转生的亡灵,却不就是鬼,那在佛教称为「中有身」,或名「中阴身」,即是在死后至转生过程间的一种生存状态,这个中阴身以往就被一般人误称为「鬼魂」,其实它是一种附於微少气体而存在的灵质,并不是鬼魂。中阴身的时间通常是四十九日,在这阶段之中等待转生机缘的成熟。所以佛教认为人死之后的七个七期之中,亲友们为他做佛事,有很大的效用。因此佛教主张超度亡灵,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过了七期之后再做佛事,当然还是有用,但那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却不能改变他已生的类别了。假如一个人在生作恶很多,注定来生要做牛或做猪,当他死后的七七期中,若有亲友为他人做佛事,并使他在中阴身的阶段听到了出家人诵经,因此而知道了一些佛法的道理,当下悔过,立意向善,他就可能免去做牛做猪而重生为人了;如果当他已经生於牛群猪栏之后,再为他仿佛事,佛教相信这能改善这条牛或这头猪的生活环境,使之食料富足,不事劳作,乃至免除一刀之苦,被人放生;如已生在人间,便能使他身体健康,事业顺利;如已生到西方极乐世界,更可早日成佛。所以,中国人对於人死后要在七七四十九日之内为其做超荐的法事是十分重要的。
佛教对中国人的死后世界、灵魂观上有深远的影响,佛教的「六道轮回」、「三世」、「涅槃」等观念,填补了儒家只重现世的真空。在佛教未传入之前,在儒家思想统摄之下,人们只有一世、现在的观念,对於死后的世界,他们毫不认识。如《论语.先进》记:「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可见儒家在死后世界、鬼神等方面都未有明确的解释,但佛教「六道轮回」之说则对死后的生命、境界作出一具体的描述,对於时人而言,的确是丰富了中国传统思想在生死方面的不足。
而且,佛教的灵魂观改变了中国传统死后世界的图画。中国传统的死后生命(世界)基本上只有「黄泉」的观念,但自佛教传入之后,至曹雪芹身处的清代,佛教的灵魂观使中国人的死后生命出现了「地狱」、「天堂」、「净土」、「六道轮回」、「十殿王」等境界、观念,此在《红楼梦》的第十四回中有关秦可卿的「五七」法事中「开方破狱」、「传灯照亡」、「参阎君」、「拘都鬼」等仪式可见,这时代的国民因历代受佛教的灵魂观影响,故对死者的「中阴身」之超度十分重视,而且有关灵魂的「地狱」、「天堂」、「净土」、「六道轮回」、「十殿王」等境界、观念,已在这时代的中国人之心目中扎根。
在《红楼梦》中描述拜大悲忏、拜水忏之佛教仪式
在《红楼梦》之中,有关拜忏的部份就有两回――第十三回及第十四回。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办宁国府」写了有关拜大悲忏的部份:「择淮停灵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后开丧送讣闻。这四十九日单请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再者,而在《红楼梦》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贾宝玉路谒北静王」中,就有「放焰口,拜水忏;又有十三众尼僧,搭綉衣,靸红鞋,在灵前默诵接引诸咒」之内容。
而拜忏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早期集成的《舍利弗悔过经》。而一般佛徒都会认为梁皇忏是梁武帝命志公禅师所编的,但是中华佛学研究所的徐立强先生在他的〈《梁皇忏》初探〉一文指出,现在虽然没有足够的佐证证明《梁皇忏》是出自梁武帝时的明僧之手,但是「在《梁皇忏》的内容方面,经过分析发现,原本适用的对象,可能是出家人;忏悔的主要内容,则是饮酒食肉,以及僧中种种的违犯情事等,这点应与梁武帝〈断酒肉文〉中的『忏悔食肉法』有关。除此之外,忏文中还强调『神明不灭』的观念。同时,在内容与形式上,其与『净住子』及南朝其他忏法相近。这些特色,都说明了『梁皇忏』在梁代制作的可能性很高」。所以,我们只是可以确定《梁皇忏》大概是出於南北朝时期,却不能确定是否出自梁武帝之命。而在中国佛教的忏悔礼并不是只有忏文,而是通通由明僧编成的忏法仪轨,最著名编辑忏仪的就是陈、隋间的天台智者大师。智者撰有《法华三昧忏仪》、《请观世音忏法》、《金光明忏法》、《方等三昧忏法》等忏仪。而「大悲忏」就是以佛教的大悲咒为主的忏悔仪轨,而水忏则是相传是唐代悟达国师因以三昧水洗疮而濯除累世冤业后,为启后人忏悔之门,而作的忏法。而水忏又叫水忏法、三昧水忏、慈悲水忏、慈悲水忏法。
在《红楼梦》中描述的佛教忏法,反映出时人受怎样的一套因果报应观所影响
1.三世因果观当时国民的影响:
在曹雪芹身处的清代,拜忏礼已成为中国民间宗教中一种重要的宗教仪式,而先悔过后获福亦成民间祈求福善的重要思想。而且,这亦是一种业报轮回的观念――因为在罪业在身,便有痛苦,若能忏悔,罪才能消除,福才会降临。佛教自东汉传入之后,其教义、思想对中国民间、道教、儒家都起了很大的影响,并丰富了中国的道德、死后生命的思想及信仰。
道教的《太平经》在《周易》「积善余庆,积恶余殃」说及早在先秦之民间亦有「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基础上提出「承负」说。但佛教的因果观是指自己作业,自身受报,有现报、生报、后报之三世果报观念。道教承负之说与佛教的业报思想比较下,道教「承负」之说是简单了一些。而且,自佛教传入之后,中国人明显是接受佛教那套「自作应自受」的因果报应思想,从而衍生地狱、天堂等思想,并深入民心。而且,据方立天所著的《中国佛教研究》一书中指出,中国原有的的报应思想,只限於现在这一生,而后报是转嫁给子孙的。但在佛教传入之后,佛教三世因果的观念却填补了这只一生的报应观之不足。
2. 除罪获福的因果观念:
而拜忏除了是法师代表斋主向忏悔的仪式之外,斋主一般都会亲身参与。因为中国早在先秦之民间亦有「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基础上提出「承负」的观念,认为罪福都是承上七祖,启下七世。而且,佛教更加强调罪业是会有碍众生解脱。所以佛教与中国文化在这个方向之下不谋而合,使中国佛教特重忏法,认为斋主们要自身获福及祖先超升就是通过修斋,以忏悔及普度一切亡灵之功消除过往宗亲及自身的罪业,希望消除自身过去一个周期的罪业,使自身、祖先及一切亡灵回复洁净及吉祥。所以,古往今来的拜忏仪式不只是膜拜神明,其实这样的行为是指向背后「罪」及「解罪、获福」的宗教意义。
中国佛教的忏悔礼之中,经常表现出「罪」与「忏悔」这两种思想。佛教也认为人犯了罪,并且应该忏悔;他们认为本来人应受惩罚,但藉著法师诵念经文,使斋主们及六道亡灵明白「罪性本空」的道理,就可以免受作业而招致的恶果,故《三时系念佛:「欲思出离,唯凭忏悔熏修之力」,所以,忏悔仪式在中国人的心目十分重要,原因是要使六道受苦的众生得到解脱(出离轮回),就非仗忏悔之力不可。而佛教一般会指罪为业报,业报就是业与报并称。意为业之报应或业之果报。身口意之善恶行为会招感之苦乐的果报。此为佛教之重要基本观念。《大宝积经・卷九十六》(大一一・五四二中):「阎罗常告彼罪人,无有少罪我能加,汝自作罪今自来,业报自招无代者。」所以,佛教的信仰之中,唯有忏悔之力才可以令众生去除业报(罪),而得到福祉、解脱,而不是单是祈求上界众生(天神、佛、菩萨)的赦免,就可以除罪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