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众可以沉溺于感官享乐吗?佛陀在第一次说法的经文中,只说‘离俗出家者,不应沉溺于感官欲乐。’因此,一个问题便产生了:是否一般的在家众,就可以无拘束地追逐感官快乐?
就这个问题来说,因为感官欲乐的满足是一般世人的主要关怀,禁止他们这么做,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努力修习佛法的在家人,应该慎重地避免这些感官快乐,以符合修行所需。
在家众应该持守五戒,不应邪淫,也不应藉由杀生、偷盗、妄语来取得世间的财物。在《长部.清净经》中,佛陀提到四种世俗享受的沉溺:“周陀!世上有一些愚昧、无知的人,杀害牛、猪、鸡、鱼等动物,来增进他们自己的富裕。
这种杀生行为,构成第一种世俗享受的沉溺。偷窃、抢劫、强盗是第二种,妄语是第三种,第四种包含前三种之外的其他方法。愚人藉由这些方法,取得世俗的财富。”
这部经说,比丘应远离这些行为。在家人持守八戒、十戒时,需不行淫、过午不食、不唱歌、跳舞,因为那些都是感官的享乐。当一个人致力于禅修时,他须舍弃所有的感官享乐,就如出家的佛陀一样。
佛陀离俗出家,就是因为感官享乐会障碍戒、定、慧的修行。因此,即使是在家禅修者,也不可沉溺于世俗享乐。关于第一种极端,即沉溺于世俗的享受,以上的说明应已足够。
另一种极端──苦行,只会带来自我折磨与痛苦。它不是圣者的行为,因此是非圣、不净,无助于个人的福祉与利益,我们应避免这种极端。
有些人认为,奢侈的生活会引生对感官快乐的执取,只有禁绝食物、衣服等的种种苦行才能去除贪欲;认为唯有透过苦行,才能证得永恒的寂静、无老、无病、无死的涅槃境界,因此这些人实践苦行。
为了外表的端正,为了抵御寒、暑、虻、蚊、虫,佛教比丘们穿着僧袍。但是,有些苦行者不穿任何的衣服。天气寒冷时,他们浸泡在水中;天气热时,他们则在烈日下,站立在四方是火焰之处,如是让自己遭受五方之火的酷热,这就是「五火苦行」。
有些苦行者不用一般的床,而是躺在光秃秃的地上休息。有些人甚至经常躺在,仅铺着一块布的有刺灌木上。有些人保持坐的姿势好几天,有些则只站着,不躺也不坐。有一种苦行是以双脚倒吊在树枝上。还有一种是头下脚上而倒立着。
佛教比丘通常会进食以减缓饥饿,但部分苦行者完全禁绝食物和水。有些苦行者每隔一天进食,有些是两天吃一餐,或者三、四天吃一餐,有些五、六、七天完全不吃,有些甚至十五天都不吃。有些苦行者,将食物减少到只有一小撮的量。有些苦行者,只吃绿色的蔬菜和草,或者只吃牛的排泄物。
在《本生经》的注释书《身毛竖立本生》里,提到佛陀于九十一大劫以前的某一世,也曾修习过所有的这些苦行,但是在濒临死亡时,他看到了他来世恶趣的景相,方才了解到自己的错误。这一切的自我折磨,即是所谓的苦行。
在佛陀之前,著名外道尼干陀若提子,就已在修习这类的苦行。今日的耆那教徒,即承袭自尼干陀若提子。在当时,他们的苦行是广为大众所称赞而享有好评的。
因此,当释迦菩萨放弃了苦行,再次进食时,他的同伴五比丘,就鄙弃他,误以为菩萨舍弃正确的实践、正确的努力,因而断定他不会证得菩提。
依据耆那教的经典,只有两种方法能令众生从轮回之苦解脱:1.防护——这个方法是不让感官对象,如色、声、香、味、触等进入身体,因为他们相信感官对象会和「阿特曼」(atta)结合而造作新业,新业则会构成新的生命(有)。
2.透过折磨式的苦行消尽业果——他们的观念是,透过苦行,人们才能灭除过去不善业所造成的结果,才能获得解脱。
佛陀询问那些修苦行的裸行外道,“你们说能够通过经历身苦,来灭尽过去不善的业果,但是,你们确定你们过去确实做了不善业吗?”他们的回答是否定的。
佛陀进一步问他们,是否他们知道过去做了多少不善业,有多少不善业已被他们透过苦行消除掉了,又剩下多少?他们的回答全是否定的,他们根本不知道。于是,为了让他们种下智慧的种子,佛陀对他们解释说,不知道有多少不善业,也不知已去除了多少,这样的苦行实践是没有利益的。
佛陀进一步说,那些想要藉由苦行免除旧业的人,过去可能真的造作过许多不善业。菩萨过去采用极端的苦修,并不是要去除旧业,他只是认为它们可以导向更高的智慧。但是,如上所述,经过六年的努力后,菩萨了解苦行不会带来更高的智慧,于是他舍弃了苦行。佛陀对耆那教苦行的驳斥,可参见《中部.天臂经》。
无益的努力:自我折磨的实践只会带来身苦,然而裸行外道认为那是神圣的。依《无碍解道》的注释书,为了不伤害他们的感情,佛陀不说苦行是劣等或卑下的,也不说它是粗俗的、俗人所为的或庸俗的,因为一般世人并不会沉溺于这种行为。
佛陀只说这种苦行方法,是苦的、非圣的、不为圣者所行。极度的苦行,不会带给追求者真正的利益,它和戒、定、慧的修习无关,也无助于世间的进步。它非但是无益的努力,只会徒然引生身体的痛苦,甚至会让过度热衷此行的人丧命,完全没有利益可言。
当时成为佛教中土世界的印度,在等正觉佛陀出世之前,人们普遍认为苦行是高贵、神圣的修行方式,以为它确实能导向脱离恶业果报的解脱。五位比丘也持有这样的看法。
然而,佛陀说,苦行是非圣的、只会制造苦,不为圣者所行,它与真正的解脱利益无关。因此,佛陀明确地建议出家人,要避免苦行,不要沉溺于苦行。
在那样的背景下,佛陀必须明确地宣称苦行毫无价值。因为,不只是一般人普遍认为‘唯苦行能导向智慧’,连五比丘也接受这种观念。只要他们固执这个想法,他们就无法领受八支圣道的教法。因此,佛陀才会公然谴责苦行是无利益的、只带来痛苦。
第一种的感官欲乐,是极端放任身、心,因此被认为过于放逸、懈怠。不受禅修控制的心,是容易堕落的,倾向沉迷于感官欲乐的追逐。我们知道,有些人教导让心放松的修行,放任心的活动。
然而,心就是需要持续被守护。即使持续透过禅修来看护着心,心还是会攀缘感官欲乐。因此,倘若放任不管,不以禅修来守护自心,心肯定会努力追逐欲乐。
对于苦行包含哪些行为的问题,有些人的诠释和佛陀真正的教导是相冲突的。譬如某些人认为,禅修所需的热忱、勤奋不倦的努力也是种苦行,这种观点和佛陀的教诫截然有别。
佛陀的教诫是,必须精勤不懈地努力,以获得定力与观智,即使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让身体只留下皮、腱与骨头,让肉和血干涸!我将不停地努力,直到证得所希求的道、果。”佛陀给予忠告说:如此才是追求目的所需的决心。
如是,为了获得定力与观智,而于禅修时所付出的坚忍不懈的努力,不应被当作是苦行。姑且不论禅修,会让身体感到不适的持戒,也不应被当作苦行。
有些人在持守过午不食戒时,晚上多少会感到飢饿之苦,因为过午不食是为了戒的清净,所以它不等于苦行。对某些人而言,不杀生是一种牺牲,他们因不杀生而蒙受某种损失。但因这是持戒的善行,不应认为这是一种苦行。
在《中部.得法大经》中,佛陀解释说,现在的牺牲,会在将来带来利益:「在今世,有些人为了不杀生,而使得自己遭受某种身、心的苦。他们接纳这个会让他们在心理上、身理上受苦的正见。这些人为了在今生能持守戒律而甘愿受苦,死后,他们将能往生到天界。」
十善业,被认为是藉由在今世受苦而导致来世利益的善行。因此,任何增进戒、定、慧的修行,都不是无利益的苦行,它会带来利益,且符合应遵守的中道。我们务必要知道,只带来身体的痛苦而不能培养戒、定、慧的行为,才是所谓的苦行。
有些人认为,随观乐受算是沉溺在感官快乐之中,落入第一种极端;而随观苦受则是苦行,落入第二种极端。因此,他们相信,应避免二者,而只观察舍受。这种想法无疑是不合理的错误观念,没有任何的经论根据。
佛陀在《大念处经》中明确指出,苦受、乐受和舍受都是应观察的所缘。此外,在其他经典中也有相同的叙述。因此我们要记住,任何归类在五取蕴之下的所缘,都是禅修时观察的对象。
据说,有位在家禅修老师曾说:“禅修时,采取某种姿势后,若身体开始感到疲累、痠痛、僵硬,燥热或不舒服,应该立即更换姿势。如果坚持正念的修行而不管苦受或身体疲累,就是沉溺在苦行之中。”
虽然他是考虑到禅修者的利益才这么说,但是,我们必须说这种说法是不合理、有欠考虑的。在修习奢摩他或毘婆舍那的时候,耐心、自制、堪忍之摄护,扮演重要的角色,它是奢摩他或观禅修行能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唯有耐心地忍耐某些身体的不舒服,行者才能证得心一境性。不断地变换身体姿势,对定力的培养没有任何帮助,这是每个精进禅修的人所共有的经验。
因此,禅修者应耐心忍耐身体上的不舒服。只要我们的目的不是受苦,而是符合佛陀的希望──修习戒、定、慧。那么,如此的自制克己就不是苦行。
摘自马哈希尊者《转法轮经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