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鹑)
此前身因缘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鸟训经”述调御自身心地之谈话。某日佛唤诸比丘曰:“汝等比丘!各自回返父之乡里托钵。”并说与此关联“大品”中之一经。佛云:“汝等且待,前生为畜生之类,舍弃父母之处所,至其他之处觅食,陷入敌人手中。其有智慧者,巧用计略,幸得脱出敌手。”于是佛为说过去之因缘。
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出生为鹑身,住于耕地之土壤间。某日彼不于自己之食场觅食,思欲往他处猎饵,往森林之端。一鹰见之,鹑为鹰疾飞,降而捕捉。彼随鹰而行,叹曰:“我等至为不运,身少善业。我等不应至其他之食场觅食而往其处猎饵,若居于自己两亲遗留之处拾物,汝虽前来,我与汝战,将不负于汝。”
鹰曰:“汝之两亲所遗之食处在于何处。”鹑曰:“在此耕地土壤之间。”鹰信己力可胜鹑,遂放鹑曰:“汝其行矣,虽归彼处,亦难逃脱。”鹑回居所,立大土块上云:“汝可来一搏。”鹑向鹰呼唤叫战,鹰自持己力,并翼俯冲,鹑知鹰以非常之势冲降搏己,迅速避入土块之中,鹰来势过猛,不能自制,胸撞土块破裂,眼球突出而亡。
佛语昔日故事使此丘闻︰“汝等比丘!如畜生之类,徘徊于非自己食处而落入敌手,而于自己两亲所遗食之处,则能却敌。因此汝等不可徘徊于非己之领域,至他之领域,魔见乘隙,为魔之目标。汝等比丘!非己领域他之领域为何?即是五种之欲。五种之欲为何?即眼所知之色等,汝等比丘!此非比丘自己之领分,乃为他人之领分。”于是现等觉者(佛)唱第一之偈:
鹑于己食场,鹰以力陷之。
急降难自制,为此遭逢死。
鹰死而鹑出:“我真见敌之背矣。”鹑立其胸上,喜而歌唱第二之偈:
我知此方便,乐亲传食处。
今喜敌之灭,见己之利益。
佛述此法语后,说明圣谛之理──说圣谛之理竟,诸多比丘达预流果及其他──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鹰是提婆达多,鹑即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