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焕长老,祖籍湖北新州,出生于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俗姓张,学名志山,7岁入私塾,6年后到本地一家杂货店当学徒。22岁在新州报恩寺出家,1930年到武昌宝通寺受戒,同年6月去江苏扬州高旻寺拜来果法师为师,在此修行7年。1937年2月,他不辞辛劳,发大愿朝拜五台山,后住碧山寺,1939年9月荣任该寺第三代方丈,在此苦修10年期间,用指血抄写了一部《普贤行愿品》,共19卷,计20万字。1947年2月他又先后朝拜了北京弥勒院、天津居士林、上海普济寺。1948年11月离开五台山到广东南华寺诚接虚云大和尚的法。1949年元月就任南华寺方丈。1980年4月,应仁化县人民政府和佛教界邀请,就任丹霞山别传寺住持。1987年元月任广州光孝寺住持,1992年兼任深圳弘法寺方丈至今。本焕法师现任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佛教协会咨议委员会主席,湖北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佛教协会名誉副会长,深圳市佛教协会会长,韶关市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政协委员。
年逾百岁的本焕长老(左)仍精神矍铄
佛教在线4月15日消息 大公报报道:本焕长老年届百岁,出家七十七年,是中国佛教界公认的泰山北斗级人物,首倡发起这次世界佛教论坛,自然不会少了他。据说,佛家对出家二十年以上的法师,可称之为“长老”,出家五十年以上的,更尊为“尊宿”,可本焕长老不认。
佛法无边,长老无量。本焕长老平生弘法布道不知凡几,欲与他在说“法”这个题目中讨个“说法”,是一件颇费思量的事。
记者提出“以人为本,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当下热门的关键词,本焕长老一口挡了回来:国家之法是国家的事,我不说。那么,家法呢?佛教的清规戒律,算不算佛家之法?长老说:算。
说起佛家之“法”,其内容很有意思:二十岁以下的出家人,称之为沙弥。沙弥所要守的“法”,叫“沙弥十戒”。二十岁以上的出家人,男的称为比丘,女的称为比丘尼。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更高达三百四十八戒。
带发修行者,称为“居士”,居士要守“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五戒”又是所有出家人都要遵守的大戒,又称“根本戒”。
佛家之“法”,规定得非常细,如“过午不食”、“不香油涂耳”(不使用香水、化妆品)、“不两舌”(搬弄是非)、“不绮语”(言辞轻佻),甚至睡高级的席梦思、走路两手摆幅过大、东张西望,都在“戒”之列。
不过,有的佛法又能变通且有人情味,不妄语是其大戒,但是佛门又提倡“方便妄语”,只要说谎的目的是利他、利人的,善意的谎言多说不妨。
佛门子弟违反了佛家之“法”,又有哪些惩处手段呢?本焕长老告诉记者,佛家是没有体罚的,“思过”是犯戒所常用的“处理”手段,若出家人屡犯“根本戒”,最高的惩罚也就是取消其“出家人”的资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逐出山门”。
本焕长老说,其实,佛家的清规戒律本质上说不是约束,而是对出家人的保护及品行的升华和提高,一切“戒”,皆在“心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