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中国政府网刊出了来源为国务院办公厅的文章:政府工作解读之如何做好宗教工作一文,全文如下: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多宗教国家,能否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目前,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但也出现了信教人数增加,宗教快速发展、社会影响扩大势头。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并有加剧之势;在一些民族地区,境内外敌对分裂势力歪曲宗教教义,散步极端思想,发动恐怖袭击,制造暴力犯罪事件;一些人利用宗教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破坏宗教和谐,影响社会稳定;涉及宗教的利益矛盾凸显,围绕落实或者拆迁宗教房产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等新情况新问题。总之,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宗教领域矛盾更加复杂,宗教工作难度不断加大。
做好宗教工作,必须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客观准确认识宗教和宗教问题,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前提。宗教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以及心理根源,宗教问题是世界范围内都未解决的重大热点和难点问题,且往往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国际等因素相互交织。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和宗教问题的群众性、特殊复杂性,决定了宗教工作具有极强的政策性、高度的敏感性和极端的重要性,必须始终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指南。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我国实际相结合而确立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既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针,也是解决当前宗教领域存在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全面准确地领会,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准则。宗教工作形势越复杂,任务越紧迫,越要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宗教问题。要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在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法律意识,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涉及宗教的群体性事件,既要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坚持维护法律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利益的旗帜,严肃依法处理,切忌简单粗暴。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宗教领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严密防范、坚决抵御、果断惩治敌对势力歪曲宗教教义从事分裂、破坏活动。
四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宗教发展史表明,宗教只有适应其所处的时代与社会才能存在和延续。要坚持以共同目标引领宗教工作,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挖掘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使宗教和谐成为各宗教共同追求的理念和目标,共同遵循的规范和准则。支持和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扶贫、济困、救灾、助残、义诊等活动,并在政策法规上予以引导和规范。进一步发挥宗教在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支持和帮助爱国宗教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凝聚力,进一步发挥其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培养爱国宗教人士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培养教育。
五要切实保护好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最大限度地团结信教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信教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在信教群众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坚决纠正排斥、歧视信教群众的错误行为。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信教群众工作,通过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跟踪帮助等方法,从信教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切实利益入手,真心关注他们的疾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努力帮助信教群众提高文化水平,增长科学知识,自觉抵制歪理邪说,通过勤劳致富,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