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喜欢看灵异故事,以为湘西才有赶尸这些事,
过去,拉萨、日喀则、林芝等地区民房的门都很矮。即便是华丽的楼阁,其底楼的门仍较矮,比标准的门少说也矮三分之一。除非是孩子,一般人都有必须低头弯腰才能出入。而且门口地势内低外高向里呈慢坡形,这样更显得房门矮的出奇,给人一种房与门的比例严重失调的感觉。
自民主改革以来,大规模拆迁,从前那种老式的矮门已所剩无几了。但目前在拉萨八廓街仍能看到古式的矮门房屋。这对不知情的人来讲,的确是一个谜,或许你会想:“这是不会设计的失误吧?”事实并非如此。
一、矮门房屋的由来
修建矮门房屋实际上是预防行尸闯入的一种手段。“行尸”是藏语“弱郎”是指人死后再起来到处乱闯,危害活人。所谓“弱郎”既非复活也不是诈尸。藏族所言“弱郎”,就是指有些邪恶或饥寒之人死去后,其余孽未尽,心存憾意,故异致死后起尸去完成邪恶人生的余孽或寻求未得的食物。但必须在其躯体完好无损的状态中才能实现。如此说来,藏区的葬俗本身给起尸提供了极好机会。
在藏区,尤其在城镇,不管什么人死,并不马上送往天葬台去喂鹰,而是先在其家中安放几天请僧人诵经祈祷,超度亡灵,送往生等一系列葬礼活动,尸体在家至少停放三至七天后才就葬。若发生起尸,一般都有在这期间。
二、起尸的预兆
许多老者和天葬师都说,他们曾经见过起尸,并且见过多次。但起尸都不是突发性的,而是事先皆有预兆。那些将要起的尸,其面部膨胀,皮色呈紫黑,毛发上竖,身上起水泡,然后缓缓睁眼坐起,接着起身举手直直朝前跑去所有起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会讲话,不会弯腰,也不会转各,连眼珠子都有不会转动,只能直盯前方,身子也直直往前跑。假如遇上活人,起尸便用僵硬的手“摸顶”,使活人立刻死亡的同时也变成起尸。这种离奇而可怖的作用只限于活人之身,对别的动物则无效。
人们常言起尸具有五种类型:第一肤起,第二肉起,这两种类型的起尸,是由其皮或肉起的作用。第三种叫做“血起”,此类起尸由其血所为。这三种起尸较易对付。只要用刀、枪、箭等器具戳伤其皮肉,让血液外出就能使起尸即刻倒地而不再危害人了。第四种叫做“骨起”,即导致这种起尸的主要因素在其骨中,只有击伤其骨才能对付。第五种则叫“痣起”,就是使他变为起尸的原因在于他身上的某个痣。这是最难对付的一种起尸,尚未击中其痣之前四处乱闯害人。所以只能诱歼而无法捉拿。
据传:从前,西藏一个寺庙的主持死了,全寺僧众将其遗体安放在本寺经堂里,然后大家排坐殿内昼夜诵经祈祷,连续三天三夜不曾合眼,就在第三天晚上,那些念得精疲力尽的僧众忍不住个个倒地睡去,鼾声如雷。其中一个胆小的小僧因KB之心毫无睡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主人的遗体。下半夜,他突然发现那僵尸竟坐起来了。小僧吓得忘了喊醒众僧,拔腿冲出门外,反扣庙门只顾自己逃命去了。结果,全寺几百僧众一夜之间全变成了起尸。幸亏他们冲不出庙门,只是在庙内横冲直撞,闹得天翻地覆。
后来,一位法力无边的隐士发现了那不可收拾的场面,他身披袈裟,手拿法器,口念咒语,单身一人来到庙前,打开寺门跳起神舞,边舞边朝前缓缓而行,众起尸也在他后面边舞边紧紧跟上。他们渐渐来到一条河边,隐士将众起尸领上木桥,然后脱下袈裟抛到河里,于是,起尸们纷纷跟着袈裟跳入河心再也没有起来。
无论是现实还是传奇,这无疑给藏民族的心灵之上铸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为了预防可怕的起尸冲入,根据起尸不能弯腰的特点,专门设计和修建了那种矮门的房屋,是给起尸设置的障碍物。
当然,在那些古老的年代,这种防范起尸的措施仅仅在藏南和藏东那些有房子居住的地区使用,而在藏北广大地区,尤其居住在可可西里边沿地带的牧人们,则无法采用这种防范措施,牧人也常常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三、起尸的故乡
闻名于世的可可西里地区因高寒缺氧缺乏水草,居住在这一地区的牧人们,由于环境所迫,只能到处游荡,逐水草而居,三天两头搬一次家,终年处于游牧状态。那里的人们生前没有稳定的居点,死后也没固定的天葬台。同时,在这些地区无寺也无僧,更谈不上搞那些繁杂的葬礼仪式,人们普遍实行野葬和弃葬。野葬就是人死后,将其遗体脱光丢在野外,死在哪方,丢在哪方。弃葬便是指人死以后,活着的家人拔帐搬走了之,将死者弃在旧址上。凡采用这种葬法一般一脱衣,他生前盖何衣物原封不动地盖在死者身上,看上去,象一个活人睡觉似的。
这种游牧部落的葬俗更容易造成起尸。虽然他们无法建造矮门来抵挡起尸,但人们也同样在别无它法的情况下,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比如,将尸体尤其发现有起尸征兆的尸体丢于野外时,用一根绳索拴在天然的石桩或大石块上,以此避免起尸跑去害人。尽管如此,也免不了常有起尸发生。也常有人遇上起尸。例一,安多县司马乡文书扎多(此人过去是强盗),有一年他骑马挂刀前往那曲西北部的那仓部落(今尼玛县辖)抢马。他抢得一匹好马后,一骑一牵急急踏上返程。连续跑了几个昼夜后的一天傍晚,在一个空旷无人的地方下马,用多热(藏北牧人语,意为拴马用的长绳)将两匹马同拴在一根小桩上,自己盘腿坐在桩边生火烧茶(这是所有强盗的习惯),本想在夜幕的掩护下让马吃点草,自己也添填一下饿扁了的肚子,不料两匹饥肠辘辘的马竟不吃草,只顾惊恐地朝他背后看着,鼻孔中连发吼声。扎多不解地向后一看,离他只有几步远的地方,站立着一具赤身僵尸,犹如一头欲扑的野兽盯着自己,左腿上还系着一根毛绳,究意拴在哪里,压根没有看到,或许因当时极度紧张的缘故罢了。他不顾一切地翻身上马,拼命逃跑。在朦胧的月光下他清晰地看到起尸已经追上来了。大约跑出五公里处,有个小山包,十来户牧民居住山下。身为强盗的扎多自然不能让人发现,故他绕山而上,到山顶躲藏起来,他的心还在“扑扑”乱跳。大概过了一刻钟后,听到山下牧村里人喊犬叫连成一片,他心里明白是起尸进村了。他骑上马背飞也似地逃回家乡去了。那些既无住房也无矮门预防的帐篷牧村遭到起尸袭击,结局可想而知了!
例二,安多县色务乡乡长巴布去那仓部落盗马的路上,遇到一个被牧户废弃的旧址,帐内四周一米多高的挡风墙完好无损,使人一看就知道该户刚搬不久。他想进去避风稍歇,刚迈进一步,发现土石围子的东南角里有件崭新的七色花边羊皮袍,躺在袍内的分明是个妇女。当他定睛一瞅,那女尸的头已经抬起头来了,睁着双目在看他,不用说她是被弃葬了女起尸。幸亏及时发现才免遭横祸。
例三,那曲来我部落(今尼玛县辖)里有个叫吾尔巴的牧人,他死后以后,将其尸体送去野葬的当天午后,一只乌鸦落下啄食,刚啄几下,僵尸忽然起来,一手捉住乌鸦就跑,于是在部落中留下了“吾尔巴尸捉鸟”的说法。
例四,安多县辖司玛乡里有个叫麦尔塔的牧主,他家的女奴住在加尔布山包下,因她贫困,连个姓名都不曾有过,人们以她住地的山名称她为加尔布老太。
1967年初春的一天,加尔布老太终于结束了苦难的人生,静静地躺在了那顶只能容纳她自己一人的破烂小帐内。尽管此地属县城的腹心地带,不同边远地区,她可以由清脆的法铃声送上通往生命之宿的路,但因她单身一人,所以无法享受那种人生最后应得的待遇。安多玛寺的一位高僧和本部天葬师——达尔洛出于怜悯前去为她诵经,并送去天葬。
他们来到她身边,可怜的老太半个脸露在领外,紧闭双目,半张干裂的嘴,枯瘦的身躯占满了帐内所有空间,无奈诵经和天葬师只好借用牧主家的一角诵经。高僧一边念经一边不安地让天葬师过去看看老太遗体。当天葬师过去看时,发现老太的头全部露在领外,第二次去看时,老太已经睁目斜坐起来了,她肤色发黑,鼻子两侧的血管膨胀成手指粗。他迅速将此情景告诉了高僧。高僧立即吹起人骨头号做法,运用密宗法术破血,不一会,见她鼻孔中流出鲜血,接着倒下去恢复了本来的平静。可见她属“血起”类。也不知何故?当他们将老太遗体驮在马背送去天葬台时,发现她的尸体比任何尸体都重,简直重得使强壮的雄马在路上卧倒了几次。这是天葬师达尔洛亲眼所见,也是他亲自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