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沈晚报》报道:人们大多听过《农夫与蛇》的寓言,普遍对农夫的遭遇表现出同情和气愤。近日,得知宽甸满族自治县法院法官买蛇放蛇并被蛇咬伤一事后,对法官的这种保护生态、爱护动物的理念表示赞赏的同时,也感到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沟通是何等困难。
6月26日,该县法院执行二庭的法官们到下露河镇执行公务。在返回途中经过马架子街时,见到一位农民在吆三喝四地叫卖,仔细一看,这名农民在卖一条长近2米的乌梢蛇。法官们给他讲一些生态和相关法律知识,要求他把蛇放掉。这位农民很倔,愣是听不进去,更无意把蛇放生,说蛇是自己冒着风险抓来的,怎么能说放就放呢?看到蜷曲在笸箩里不得自由的大蛇,看到这位执拗的农民,法官肇宽拿出30元欲买下这条蛇,可卖蛇农民说什么也不干,非得再加20元不可。无奈,肇宽又掏出20元共50元买下这条蛇。
不久法官们走到一个山岭上,山大林茂,正是蛇的好去处。法官们将蛇放入草丛之中,当然想看它进草丛的样子。可令他们失望的是蛇总在原地翻滚,就是不往大山里爬行,还表现出很痛苦的样子。仔细一看,一条细细的绳索紧紧地勒在蛇的颈部,解也解不开。无奈只好把蛇带回县城。
回到县城,肇宽找来剪子很小心地将系于蛇颈上的细绳剪断,然后将蛇带到娘娘沟草木茂盛的地方,准备将蛇放生。当他轻轻地将蛇置于草丛中的瞬间,蛇猛地回头咬伤其手,而后慢慢地钻入草丛深处。幸亏此蛇不是毒蛇,法官被咬疼的手并无大碍。虽然手被蛇咬,法官也心无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