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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只义犬之死引出的伦理考问
时间:2004-04-28 00:00:00  来源:  作者:

千龙新闻网特约撰稿人 王学进

  一则来自4月13日《现代快报》的题为《女主人对忠诚家犬痛下杀手 义犬放弃反抗含泪亡》的消息经各网站转载后,在读者间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网友们对女主人的狠心肠予以了强烈谴责,真可谓是同声一气,义愤填膺。

  网友们包括一般读者之所以反应如此激烈,是因为这名叫晓芳的女子太狠毒了,尤其是她用绳子绕在“黑虎”脖颈间、蒙住它的眼睛,任凭“黑虎”泪水横流,让四位雇来的大汉勒死它的情节,惹恼了所有读者。这段情节恰像一把刷帚刷疼了所有读者的心,也刷醒了潜藏在人性深处的恻隐之心,由此引发出一场生命伦理的讨论。

  网友们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她的丈夫该不该跟她离婚的问题上。报道称,当其丈夫三月底回家得知“黑虎”的悲惨遭遇后,认为她的心太狠,遂提出离婚,还说其一向很听话的儿子也整日报以敌视的眼光。是的,一个连跟其共同相处了7年的爱犬都敢虐杀的女人太可怕了,其丈夫包括别人完全有理由推断,有朝一日,谁能保证她不会对同类痛下杀手呢?晓芳女士想不通,对于其丈夫来说,难道她没有一只狗来得重要吗?其实,这并非哪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看待生命的问题。生活中,像晓芳女士这类视“万物为刍狗”、不懂得敬畏生命的人还很多。

  晓芳错就错在不懂得生命价值之可贵,仅仅为了维护新居的整洁,就虐杀一条生命。这种轻贱生命的态度突出反映出“世界皆为我设计”、“万物皆备于我”的功利观念。这种“人类中心论”的流行势必造成霍.罗尔斯顿所说的后果:“自然史上从来没有过像今天这样,一种生命形式威胁着这么多别的生命形式。”晓芳可以举出许多理由来为其辩解,但基于自保和利己原则作出的虐杀动物的举动,无论如何都是错的,理应受到谴责。在晓芳的伦理观念中,只有人的生命伦理,而没有动物的生命伦理,以为只要让丈夫儿子住得清洁卫生,就可以牺牲一只狗的生命。她恰恰忘了,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以牺牲一种生命去换取另一种生命的做法是不符合起码的伦理法则的。go4佛教网 - 人生佛教网,以弘法利生为己任的权威佛教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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