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台湾儿童人权评价不高,发生过许多起父母带着孩子烧炭自杀的案件。有些父母以为独留孩子在世上,会让他们受苦,所以才带孩子一起走,以为是为孩子着想。该怎么破除这样的观念呢?
答
这种「要走,带孩子一起走」的观念在其他国家没有,在西方更是没有听过。甚至是受到汉文化影响很深的日本、韩国,也没有这种观念。
这种带孩子寻死的观念,大概是汉民族自古以来相信人死了,就会到阴间与祖先会合。活着的时候,在阳间是同一个家族,到阴间以后还是同一个家族,就是「活着是一家人,死了是一家鬼」,在阴间还是热热闹闹的。
因此,有些人受了刺激,或者对人生绝望,觉得生不如死;可是又想到自己的孩子,怕他们留在这个世界上没人照顾,所以要带孩子一起走。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我小的时候,常常听到有人说:「活是一家人,要活大家一起活;死也是一家人,要死大家一起死。」这些话听起来满感性的,乍听好象还满温暖。仔细一想,非常悲哀,也非常恐怖,跟所有宗教的信念,都是相违背的。
就拿佛教来讲,相信人与人之间,是「因缘聚、因缘散」,这一生所谓父母、儿女、夫妻、兄弟、姊妹、情人等种种关系,都是因为种种的因缘,此生相聚;死了以后,每个人有不同的福德和因缘,就会有不同的去处。福德和因缘是看人在一生当中的所作所为,对自己和他人、社会及世界有多少付出。有些人付出比较多,有些人付出比较少;有些人伤害人比较多,有些人伤害人比较少;有些人非常努力,有些人非常懈怠,因此结果就不一样了。
所以,即使生在同一个家庭,是同一个父母所生,死亡之后去的地方也不一样。这一生是亲人,可是转世投胎以后,有可能见面时,彼此是不认识的,重新来过。很多人认为,人死后就变成鬼了,这是我们汉民族传统的观念。在佛教的观念里,人死后只有六分之一的可能变成鬼;如果造福人群,做了很多善事,就很可能升天。只有造很大的恶业,才可能到饿鬼道。
所以,自己不想活的时候把孩子一起带走,是非常愚痴的,也非常残忍。孩子有自己的福德因缘,怎么可以带他一起走?这是杀人行为,孩子有活下去的权利。
自杀的本身,就是非常愚痴的事,因为自杀绝对不是「一了百了」,可能会把更多问题留在世界上,也把因果留给自己的下一世。
福德和因缘是看人在一生当中的所作所为,对自己和他人、社会及世界有多少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