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和谐的结论建立在因缘的理念上。
因缘是佛教的核心教义。因缘理念,放之四海而皆准,指物质世界或精神世界,由其内因与外缘合成。因与缘聚则事物成,因与缘散则事物灭。同时,内因可成另一事物的外缘,外缘可成另一事物的内因,他们互为因缘。
由此可见,事物之间是联系的,既有内部的本质的联系,也有外部的现象的联系。由于事物是联系的,所以,其生灭兴衰是相关的。也就是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命运一体。推物及人,当互相帮助,共同协作,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为人就是为己,利人就是利己。反之,害人就是害己。
实践上,体现在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对社会生态的适应,对人与生命的和解。谈到对社会的适应,佛教的中国化或者说本土化进程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佛教强调忍让、宽容、慈悲、六和,这就是对和解精神的最好注释。
佛教六和,即: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这是佛教僧团和谐相处的原则。
佛教是因缘的佛教,既然因缘意味着联系,也就意味着变化,也就意味着发展。因此,佛教是发展的宗教。在2006年,世界佛教论坛在杭州召开。论坛的宣言中,提出新六和,就构建和谐中国与和谐世界释放出我们佛教界的美好愿望。
佛教新六和: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人间和美、世界和平。
佛教对和谐的理解
时间:2016-01-20 18:36:5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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