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感
佛法常谓「依法不依人」,故非归属于人也!
其实,若能确认前所谓的「定位和抉择」,即是最初之归属感。
以学佛的人,当「依法不依人」,所以如就「归属感」而言,即非归属于个人,或少数人而已!而是当以「法」作为我们的归属。然而,法是什么呢?法如何归属呢?
我们前面所说的「定位与抉择」,即已有归属于法的意味。因为如我已确定要做什么时,心即已落实、归属在这件事上。比如我念高中时,若未决定:到底要念那一组,心就漂浮不定,而无法安定。待已确定要读甲组,心才安定下来。至于选职业、找工作亦然,如已定位、抉择好,心才有办法落实。所以,「定位与抉择」是我们生命中,最初的归属。
以亲近善知识,为次阶之归属。
然而虽已「定位和抉择」,自己不见得有能力去完成;故还得经由善知识的教化、辅导,才能渐完成理想也。而「善知识」,又可分为个人或团体。譬如从皈依三宝,到佛教团体修学佛法,乃都属于亲近善知识的范围。
故大原则,虽是依法不依人。但还得有「依人」的过程。于是以亲近善知识而为次阶之归属也。
最后,终能达成理想者,为究竟之归属也。
以佛法言之,云何为达成最终之理想呢?唯「寂静涅槃」尔!而既证「寂静涅槃」,还有什么「能感」跟「所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