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生经.利爱品.无智本生谭》
序言 这则本生经是佛陀在祇园精舍的时候,对益世行为所作的谈话。
从前,在波罗奈的首都,梵与王统治国家的时候,菩萨得投生于王后的胎内。由母胎出生后,命名的当天,被称为梵与王子。
他十六岁的时候,在叉尸罗学习学术,精通三吠陀,修得十八科目的学问,于是他的父亲把副王之位给了他。
那时,波罗奈的住人们祭神,为归命于神,大量屠杀山羊、绵羊、鸡豚等生命,以种种香、花、血、肉为牺牲祭。
菩萨想:“此时,人民祭神,多杀兽类,一般众人,倾向非法!我在我的父亲死后,得继王位,建立名案,将不使一个人杀害生物!”
一天,他乘车由市内外出时,见众多人们群集于大菩提树下,在这个树再生的神前,见众人乞愿,欲求得男、女、名誉,财产等,如偿所愿。他下车靠近树,供养香、花撒水,右绕大树为礼,也为一个祭神者,归命于神,然后乘车回市。
由这时候开始,他以同一个方法,有时前来此处祭神、如祭神的人崇拜神那样。其后他的父亲死了以后,他得继王位,废四非道,行十王法 ,依法治国,实行自己的意图。
他想:“我登王位,我所曾抱的理想,愿今天将实现!”他集会大臣,婆罗门、及家长们告诉说:“众位!我因为什么理由而得王位,你们知道吗?”
大臣说:“我们不知道!”王:“诸君!你们曾见我向菩提树供香合掌归命了吗?”大臣:“陛下!曾经拜观!”王:“那时我曾立誓,若我得到王位,我将奉献供物。今天按照那个神的神通力,我得到王位。今天我将向神奉献供物!你们千万不要犹豫,应速向神准备供物!”
大臣:“陛下!应准备何物?”
王告说:“诸臣!那时我曾向神立誓:‘我在位中,凡有踏入杀生等五不法行为及十不善行为的道者,不论何人都将杀了,死后用他腐败的血肉为供物!’ 因此,你们应击大鼓通告:‘我们的王未为王时,曾立重誓,若得为王,在这个王位中,凡有为不法行为的人,都当杀了以为供物!
因此,王思今凡与五事或十事相关而犯有不法行为者,当杀千人,取其心脏及肉等以为神的供物!希望市民们都知道!”自今以后,凡行不法行为者,不论何人,当杀千人以为供物,以完成我的誓愿!”菩萨尚为说明此意义唱出了这样的偈:愚者千人为不法 予誓献彼为供物 今为不法之人多 予将以此供牺牲。
大臣们听到菩萨的命令说:“陛下!谨遵奉行!”于是在波罗奈十二由旬间击大鼓宣告。市民听到大鼓的响声,犯不法行为者竟无一人!如是菩萨治国期问,于五或十不法行为中,没有一个触犯的人!
这样菩萨未害一个人,使一切人民守戒,自己做布施等善行,死后与自己的同伴共同往生天界。
佛陀说:“比丘们!如来不仅在今世为世间的利益,在前生也就这样!”佛陀说了这个法语后,说:“那时的群臣就是今天佛陀的弟子,波罗奈王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