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含经典中,与般若有关的词汇虽然非常多,但是,由于未曾互相比对这些词汇的关系或考察其异同,所以,阿含经典中与般若有关的词汇,无法判定出被采用到何种程度。
因此,根据对这些词汇做全体考察的阿毘达磨,很方便就能看出与般若有关的术语。首先,在巴利佛教的阿毘达磨,初期论书对佛教的重要术语做过定义说明。
例如:在《法集论》、《分别论》、《人施设论》等诸论书,以及比这些初期阿毘达磨更前阶段的《义释》、《无碍解道》中,皆可见到阿毘达磨式的定义。
此二书虽然现在被收录在小部经的经藏中,但是其性格接近于阿毘达磨,所以有时也被视为属于论书的时代。
以下就根据,含有般若相关词汇定义最多的《法集论》做考察。首先,《法集论》定义慧根如下:
彼时之慧(般若)、慧智、思择、简择、择法、了察、近察、各别近察、聪睿、善巧、聪慧、明察、思惟、审察、睿智、伶俐、指南、
观(vipassanā毗婆舍那)、正知、刺戟、慧根、慧力、慧刀、慧殿、慧光、慧照、慧灯、慧宝、无痴、择法、正见者,此即彼时之慧根。
与之完全相同的定义,在《法集论》的正见、慧力、无痴、正知、观等,定义说明中也可看到。这些定义中所列举的术语,皆可被解释成般若(慧)的同义语。
关于前面慧的定义,《法集论》是用于一切与世间心相应的有漏慧之般若;其次,在与出世间心相应的无漏慧般若的场合,则是在前面定义的最后,加上一句:择法觉支、道支、道所属。
由此可知,五根、五力、八正道等中的慧根、慧力、正见等,包括有漏世间及无漏出世间的慧,唯有七觉支中的择法觉支是属于出世间无漏之慧。
不过,若不谈择法觉支,而单就「择法」一语来看,因为它在世间慧的定义中常常出现,所以,择法与择法觉支应该有所区别,择法觉支唯指无漏慧。
其次,属于出世间的三无漏根的定义说明,在《法集论》中,和前面世间慧之定义相同,首先举出各个表示无漏慧的独特词汇,亦即在未知当知根的场合,谓:
为作证彼等未知、未见、未得、未觉知、未作证之诸法的慧、慧知……(下接定型之定义文)
已知根的场合,谓:为作证彼等已知、已见、已觉知、已作证之诸法的慧、慧知……
具知根的定义场合,谓:彼等具知诸法的了知、慧、慧知……
由以上可知,般若(慧),包括三界所属的有漏慧,以及不属于三界的出世间无漏慧;
而于无漏慧中,又有初步无漏圣位的未知当知根、中间的已知根,及最高圣位的具知根的区别,有这种种般若智慧程度的差别。
对般若一语的阿毘达磨式定义,在其他部派的论书中亦可见之,在说一切有部的初期论书——《集异门足论》仍可看到定型式的定义。例如,对于「正知」,同书卷二云:
正知云何?答:若依出离、远离、善法,于法简择、最极简择、解了、等了、近了、通了、机黠、通达、审察、聪睿、觉明、慧行、毘婆舍那,是谓正知。
虽然比巴利定义更为简单,但是可知大致上是类似的定义法。与之相同的定义:见净、毘婆舍那、三慧(学慧、无学慧、非学非无学慧)的慧之定义,也是相同的。
又,在《法蕴足论》中,慧根的定义为:云何慧根?谓依出家远离所生、善法所起,於法简择、极简择、最极简择、解了、等了、近了、机黠、通达、审查、聪睿、觉明、慧行、毘婆舍那,是谓慧根。
谓慧根是指有漏无漏的一切善慧。在这裡是总括叙述一切善慧,并未像巴利论书,明确区别有漏慧与无漏慧。
其次,在法藏部的论书《舍利弗阿毘曇论》中,也对与般若有关之诸词,加上定型式的定义说明。例如,正见的定义云:
若实人、若趣人、若法中择、重择、究竟择、择法、思惟、觉、了达自相他相共相、思持、辨观、进、辨慧、智见、解射、方便、术焰、光明、照耀、慧眼、慧根、慧力、择法正觉、不痴,是名正见。
对慧根也是做同样的定义。虽然在那些场合中,译语多少有所不同,或许这是由於汉译者译语的不统一,或者是笔写传承时发生误写等所致。
不论是那种可能,我想在最初的原本中可能是同一个定义。这些定义也和巴利论书的定义十分类似。
而在《舍利弗阿毘曇论》中,这些正见或慧根,皆含盖实人(圣者)、趣人(轮回的凡夫),做全体的说明,这点与巴利各别场合的定义不同,较接近说一切有部论书的定义。
关於三无漏根,《舍利弗阿毘曇论》的定义与巴利的定义完全不同。例如,未知当知根的定义是:
云何未知欲知根?坚信(随信行)、坚法(随法行)人、若法圣无漏非根,得名根,除未知欲知根中,思、想、思惟、觉、观、解脱(胜解)、悦喜、心除(心轻安)、欲、不放逸心捨、正语、正业、正命、正身除(正身轻安),是名未知欲知根。
此与说一切有部的定义大致相同,不过,有部的说明比前面《舍利弗阿毘曇论》的说明更為清楚。例如,《法蕴足论》对未知当知根的定义為:
云何未知当知根?谓已入正性离生者,所有学慧、慧根,及随信、随法行,於四圣諦未现观,為现观故,诸根转,是名未知当知根。
由此可知,未知当知根不只包括随信行或随法行等见道者的慧,也就是慧根;也包含诸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我想,《舍利弗阿毘曇论》的说明也是相同的。
由这点可知,相对於巴利佛教将三无漏根,只局限於為无漏的慧根所摄,有部或法藏部则将信等五根,归属為无漏根所摄。
从以上可大致明白,各部派的根本阿毘达磨对般若的看法,但是也可知道在这场合中,慧(般若)的同义语「智」之词,各派皆未提出。
因為在巴利论书或《舍利弗阿毘曇论》中,有另外提出「智」的用语,所以想对此大致考察。
首先,在巴利论书中,《分别论》第16章是「智分别」,本章列出种种的智事(智的基础)。
一种智有68种,二种智各35种共有70智,三种智各75种共225智,四种智各28种共112智,五种智各2种共10智,
六种智各1种共6智,七种智各11种共77智,八种智乃至十种智各1种共27智,以上合计共举出575智。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场合,「智」与「慧」一语混用,智和慧被相同地使用。例如,四种智事列举:苦智、苦集智、苦灭智、苦灭道智四智,
欲界慧、色界慧、无色界慧、不系慧四慧,法智、类智、他心智、世俗智四智,退分慧、住分慧、胜分慧、择分慧四慧。
又,在智的说明中,例如,苦智的说明云:苦所生之慧、慧智乃至无痴、择法、正见,此即名為苦智。
在法智、世俗智的说明,云:四道四果之慧即是法智……除法智、类智、他心智之其餘之慧為世俗智。
有时用「智」,有时则用「慧」,依据惯例而使用,在此,智与慧的本质似乎没有区别。
又,对於如来十力最后的漏尽如实智,云:此中,何者為如来之漏尽如实智?
於此,如来诸漏尽灭故,现法自证知、作证心解脱、慧解脱,具足而住。彼时之慧、慧智乃至无痴、择法、正见,此即如来之漏尽如实智。
在这裡是以慧来说明智。可知慧与智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关於慧与智的关係,也有说此二者是同一个,如《弥兰陀问经》所说,即:
王曰:「尊者那先!生智者生慧否?」
「然,大王!生智者生慧。」
「云何尊者!智即是慧?」
「然,大王!智即是慧。」
关於智,不只是巴利论书,《舍利弗阿毘曇论》中,也於问分第四智品,列举正见、正智、慧根、慧力、择法正觉、解脱智、圣智、非圣智、有漏智、无漏者,
乃至如来十力、十智性、四十四智性、七十七智性等,一种、二种,乃至从五智、六通、七方便、八智、九方便,到七十七智性,共三百余智。
於此亦列举从世间有漏智到圣智為止,所有种类或程度的智,而且没有将智与慧做区别,而是视為同一者,这点与巴利论书的立场相同。
不过,在之后所提到邪智等恶智,巴利佛教并没有将它加入智或慧中,这点是巴利佛教之说,与《舍利弗阿毘曇论》及说一切有部不同之处。
在原始佛教中,智与慧一语被视為相同,例如《转法轮经》中,三转十二行法轮之说亦云:
“此是苦圣諦,诸比丘!前所未闻法,而我生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眼、智、慧、明、光明皆是同义语,用於表示圣智之意。
二、般若相关术语之解脱:上一节主要是探讨阿毘达磨所说的般若(慧)及智,以及与之有关的术语。由於我们无法知道,部派佛教时如何思考佛教说的般若及相关术语,
因此,以下就想以前面的探讨為线索,对原始经典所列举的有关般若的各种术语,从语言学上做考察。
与般若有关的术语:慧一语,在原始经典中是作為戒、定、慧三学之一,是佛教修行法中,最后的修行德目。
佛教修行的终极目的,是将之自由运用活用,慧自由作用的状态即称為「证悟」或「涅槃」。因此,慧必定被包含在佛教的修行项目中。
就三十七菩提分来说,四神足中的观神足,五根、五力中的慧根或慧力,七觉支中的择法觉支,八正道中的正见皆相当於慧;十无学法中,除正见之外,也包括正智。
因此,虽然说「般若」时,主要是指与证悟有关的智慧,但是,有漏凡夫的智慧也是般若。在诸部派的阿毘达磨中,各派对慧的看法多少有些不同。
例如,说一切有部认為,慧是心所法(心的作用、性质、状态等属性)之一,而且它是和一切有情在所有场合的,任何心相应俱起的大地法心所。
也就是认為,既然有心,则於心必定有分别判断的知性作用,此即是慧心所。不论强弱、善恶、有漏无漏,一切知性作用都是慧。
所以,此慧心所与般若之智慧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相似之处,般若只是慧心所中,特别殊胜善净者,而邪见、身见、边见、戒禁取、见取等种种恶见,也是一种慧的作用。
以上是说一切有部的慧心所说,而巴利佛教的慧,只与善净的第六意识相应,不与不善心或前五识等相应。又,巴利佛教将邪见别立于慧之外,作为烦恼心所。
其次,承续说一切有部之说的瑜伽行派,虽然成立慧心所,但是认为它未必与一切心相应,而是别境心所。它绝不与第八阿赖耶识相应,而在第六意识,当它不简择所缘时,也不与慧心所相应。其他诸识亦可同理推知。
又另外成立无痴心所,作為善之知性作用的慧;作為烦恼心所,於根本烦恼另立恶见;於随烦恼另立不正知,可知瑜伽行派的慧心所,比说一切有部的范围更狭隘。
在瑜伽行派,诸八识到达圣位时,所谓「转识成智」,不再是识的有漏作用,而变成无漏慧之智在作用。识本身成為大圆镜智(第八识)、平等性智(第七识)、妙观察智(第六识)、成所作智(前五识)等智。
此时的智,比慧的作用范围更广,也就是,不只包括知性作用,也包括情、意的全体作用,其意义已十分接近菩提。
由以上可知,「慧」一语的种种广狭义用法,一般是将知性作用都称為慧。因此,慧未必只限於佛教的般若智慧。
此意义的「慧」,从原始佛教以来,即被用於种种复合语,如:有漏慧、无漏慧、世间慧、出世间慧,以及正慧、大慧、广慧、广大慧、甚深慧、无等慧、广博慧、急速慧、轻快慧、疾慧、速慧、利慧、决择慧等词。
其次,智是「知」、「知之作用」之意,其定义如《无碍解道》所云:依了知义,而為智。如前多次所叙述的,自原始佛教至阿毘达磨以来,智即与慧同义使用。
因此,智也有有漏智、无漏智、世间智、出世间智,而有漏之世间智亦不只有善智,也包括不善烦恼之邪智;於无漏智中,也有从初步圣者乃至最高圣者之智,种种阶段程度的智。从这点来看,智完全与慧相同。
但是,从阿含及后世佛教之用例来看,智用於指无漏圣慧的情形似乎很多。例如,八正道的慧是正见,它通於有漏及无漏;但是,对於更高层次的阿罗汉之慧,即列出之前所没有提到的正智。
实际上,与圣位有关的慧,通常多用「智」一语,如:四諦智、四十四智、七十七智、尽智、无生智、四无碍解智、六神通智、佛十力智、佛十八不共智等。
对於这些词,通常不用「慧」一语。在后世巴利佛教的修道论中,对於圣位前后的慧,也用「智」来称呼。唯识说中,修行者若到达圣位,转识成智,而生四智者,因為是圣慧,故称之為「智」,而不说是「慧」。
关於「智」,於上一节巴利《分别论》之智分别,或《舍利弗阿毘曇论》之智品已介绍过,附加「智」的复合术语相当多,由此亦可推知,各种智也為原始经典等所使用。
在三无漏根中,「已知根」是「已知」之根(能力),因為是指得见道证悟后,成為修道位的圣者的慧根。
第三之无漏根「具知根」意谓不只是在理论,而且在实践方面,能断除一切烦恼障碍。相对於此,第一之无漏根「未知当知根」,是「未了知者」「当可了知」的根智,所以,在这裡是指尚未完全得到须陀洹的圣者之智。
其次,「通智」是从「善知」之动词所形成的名词,带有殊胜的接头词。此语有二意:一、「证悟之智慧」、「证知」之意,二、神变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有情死生通)、漏尽通等六神通;或者除去最后一种神通的五神通之意。
因為六神通中的最后一项漏尽通是「证悟的智慧」,所以广义的「通智」亦包括「证智」。又,六神通的后三项亦称為「三明」。巴利佛教再增加未来分智、随业趣智二项。
又,「应证知」的义务分词亦常被使用,此语相对於各别说四圣谛——苦谛「应遍知」,集谛「应舍断」,灭谛「应作证」,道谛「应修习」。
在《转法轮经》中,佛陀说四圣谛三转时,关於苦谛,第一转是用透过四谛而理解其理论,第二转是用「应遍知」一语,第三转是用「已遍知」一语。
当然,第一转是指见道之圣者位,第二转是修道之圣者位,第三转是最高的阿罗汉位。集谛、灭谛、道谛三转亦是如此。其次,「有正知」与「有念、有正念」,在原始经典中常在各处被一起提及。
「正知」是正确的意识,行住坐卧、语默动静常保正确的意识,而不会迷糊不清。「正知」一语在巴利阿毘达磨中,亦被作為慧的同义语。
考察从vid语根所產生的有关慧的语汇。首先有vijjā「明」,及其否定avijjā「无明」。
「明」与「慧」同格,此明或慧,是指正确知道四圣谛或缘起的道理。反之,无明则是不知四圣谛、缘起、业报等道理。
佛的十号之一「明行足」,是具足「明」与「行」者,正确了知四圣谛或缘起等理论(明),完成其实践(行),是理论与实践二者完全具备者之意。
又,vidita「所知」、veditabba「所应知」等语也用於知性作用,vidū是用於指「智者」、「有解智」之意。佛十号之一「世间解」即其复合语。
其次,有dassana「见」。它也是指智慧之意,如:「智见」、「智与见」等,「见」被作為「智」的同义语而使用。此外,sammā-dassana「正见」即是正确的智慧。
「见」一语在原始经典中亦常被使用,多被用于「邪见」或「成见」「恶见」,亦即邪恶的见解之意,如:六十二见或五见的见。
所谓「五见」,说一切有部是说总括恶见者,被列為十种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五见)之一。
「五见」是指身见(有身见、萨迦耶见)、边见(边执见)、邪见、见取(见取见)、戒禁取(戒禁取见),从佛教的立场来看,即是总括一切错误的想法。
这些见惑因為都是理论上的迷妄,在见道位时,若能理解掌握佛教正确的理论,就能直接被断除,所以它们又被称為「五利使」。
「正见」被放在八正道的第一位,是有漏、无漏的正确智智慧,即有关四圣谛、缘起等的智慧。
初学八正道时最初的有漏正见,并未能充分理解把握四圣谛或缘起等的道理,只是在听闻之后信受的阶段,所以初步的正见是正信。
说一切有部将心所法「恶见」,也都视為慧的心所,并未别立出来,但是巴利佛教则如前所述,慧心所只限於善净的知性作用,对於不善烦恼之邪恶的知性作用,另外别立於慧之外。
唯识学将「恶见」作為烦恼心所(根本烦恼),别立於慧心所之外,更将不正知立為随烦恼,这也是与知性作用有关者。
其次,「观」「毘婆舍那」,它与samatha「止」「奢摩他」共同使用作為止观,以止為禪定,观為智慧。又禪定中智慧之作用為观,依此而证悟。观是慧的同义语,这点在第一节已说明过了。
此外,有paccavekkhanā「观察」一语。它依於观vipassanā而有有為之三相:无常、苦、无我)等观察。
《清净道论》在见清净,乃至智见清净之智慧修习诸阶位中所做的观察,连同最后的智见清净诸圣位中所做的观察,共计有十九种观察智。
十九种為: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分别做(1)道的观察,(2)果的观察,(3)已断烦恼的观察,(4)未断烦恼的观察,(5)涅槃观察之五种观察;
阿罗汉则除去未断烦恼的观察,而做四种观察,因为阿罗汉已经没有了烦恼,故共计十九种。这些都是智慧的作用。此外,尚有「审察」等语,被作為慧的同义语而使用。
其次,名词cakkhu「眼」,则常常被譬喻性地作為智慧的同义语而使用。眼有肉眼、天眼、法眼、慧眼、佛眼五眼,其中除了肉眼之外,其余皆是指智慧之眼。
尤其是原始经典中,有天眼与法眼,所谓「天眼」,是指三明或六通之一的天眼明、天眼通。「天眼智」亦称為「有情死生智」,是有关诸有情来世死后的生处,或其命运的智慧。
阿罗汉必定能得到三明智:有关过去的宿命智、有关未来的天眼智、现在的慧的漏尽智。佛在菩提树下,初夜得宿命智,中夜得天眼智,后夜得漏尽智而成為佛陀。
所谓「法眼」,一般称為远尘离垢的法眼,其内容如下:一切集法,皆即此灭法。也就是正确了知四諦或缘起道理。
而从vyadh「贯穿」的语根所形成的「贯通」「通达」「洞察」,是指彻底洞察到真理的深奥之处。但在《无碍解道》是说:
有关一切诸法之摄一切性、种种性、一性通达之慧,為见清净智。又进一步说明通达即是通达苦集灭道四諦,所以它也被认為与法眼之智相同。
其次,从man「思」语根而来的,有其示意动词vīmamsati「深思」变成名词形的vīmasa「观」「深思」等语。其中,「观」被用作四神足中的观神足,它与慧同义。
又,「思」的过去分词mata及其衍生语mati(muti),被用於表示「慧」「思惟」「意见」等意,mata相当於认识经验的见闻觉识,即「所觉」、「所念」。
从「思」语根而来的还有:cinta「思惟」,被用於与慧同义,以及cintita「令思惟」、「所应思惟」等语。「择法」,是七觉支之一,与慧相同。
其次,budh「觉醒」语根的动词bujjhati「觉醒」「觉」,成為过去分词后,即形成buddha「佛陀」「觉者」;
同样地,前面再加上sam或sammāsam的接头词,则成為「正觉者」、abhisambuddha「现等觉者」、「正等觉者」;它的抽象名词形bodhi「菩提」「觉悟」,这些都是表示佛教的证悟。
无碍解是有学或无学圣者,所得到的特别之知性作用,包括义、法、词、辩无碍解。对於四諦中苦、灭的果之智即义无碍解,对於集、道的因之智即法无碍解。
其次,对法(教法)的语词之智即「词无碍解」。对法或义的正确文法、无误言说,称為「语词」,对於此语词之智,即是词无碍解。
对於前面义无碍解、法无碍解、词无碍解三智,依其所缘之境或作用等,详知之智,称為「辩无碍解」。
四无碍解是指正确理解佛法,将之正确地為他人演说,对於他人的论难也能无误地答辩的智慧,因此又被译作「四无碍辩」。
又,在巴利中有「义现观」、「法现观」等惯用语,多被用作為「諦现观」、「四諦之现观」。现观是在得法眼的须陀洹时所得,通达四諦的道理即是现观,即是得清净法眼。
根据《无碍解道》,须陀洹道与须陀洹果时,乃至阿罗汉道与阿罗汉果时,皆有法的现观。
在说一切有部,现观主要是指须陀洹见道时的圣諦现观之意,但是瑜伽行派则於凡夫位、初圣者位,乃至最高位,成立六现观。
其次,用譬喻性来说慧者,除了有如前所介绍过的cakkhu「眼」之外,āloka「光明」也是慧的同义语,又,它与obhāsa「照耀」、pajjota「灯火」等词一样,作為慧的复合语,
如:慧光、慧照、慧灯等,慧的譬喻还有慧刀、慧殿、慧宝、慧力、慧剑等词,又将慧说成「刺戟」「刺棒」,或「指南」「指导者」,也视為一种譬喻说。
其次,表示慧的,还有「伶俐」、「善慧」、、「慧者」、「睿智」、「善巧」、「广慧」、「明察」、「明解」、「明瞭」、「明慧」等词,
「聪慧」是从形容词聪明,所形成的抽象名词,衍生语有「聪敏」一语。「聪睿」是形容词「贤明」所形成的抽象名词,是「贤哲的状态」、「贤明」之意。
其次,「忍」一般是用於表示「忍辱」、「忍耐」之意,但是,在此则是将它作為「认许」之智慧作用。此意义下的忍,多和「智见」一起并用。
说一切有部将忍与智一同使用,将进入智之前阶段之知性作用称為忍。如:苦法智的前阶段為苦法智忍,苦类智之前则為苦类智忍。
又,煖、顶、忍、世第一法之四善根中也有忍位,它又有下忍、中忍、上忍等区别。认知四諦十六行相的知性作用皆称為「忍」。
又,大乘佛教成立所谓「无生法忍」之智慧,这在原始佛教可能是无生智,此智大乘是用「忍」之名来称呼。
但是,原始佛教中的无生智,是在阿罗汉「生已尽,不受后有」的证悟之尽智、无生智中,可视為阿罗汉的最高智慧;
而大乘的无生法忍,则是在忍知不生不灭的法性,而决定安住之位所得到的,是指七地、八地、九地菩萨的忍智,或者入初地或初住不退位的菩萨之智。由此可知,无生法忍与原始佛教的无生智未必相同。
编摘于水野弘元《佛教教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