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传播媒体中时时可见“宗教热”这个语词。对这个带有文学色彩的语词,人们往往会得出不同的判断,甚至在实践中作出截然不同的决策。我认为当代中国大陆的所谓“宗教热”,发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这是在文革中处于冰点以下的宗教,随着改革开放,逐步升向常温的一个社会现象。由于宗教理论上的暖味不清和受商品大潮所膨胀的贪欲之冲击,表现为“热中有冷”和“热中有乱”的两种困局。
所谓“热中有冷”,指宗教的主体性格不明,在一部分宗教徒中的确存在一种悲观迷惘的情绪,不能理直气壮地坚持自己的宗教品格。由于宗教的主体性不坚挺,导致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中的世俗化倾向。最近我写了《佛教在市场经济转轨中的机遇与挑战──兼论当代中国宗教的若干理论问题》(《佛学研究》1995年年刊)一文,把三中全会以来,理论界、政府部门、宗教界对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看法,疏理出比较有影响的六种理论。第一种是“鸦片论”,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一论断,依然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对鸦片论作一种温和修正的是所谓“特区论”,把宗教作为思想领域的特区,允许它暂时存在。第三种是上海宗教学会在80年代中期提出的“协调论”,认为“宗教可以同社会主义相协调”,而且协调是相互的。还有一种理论是宗教界提出来的,就是考虑到鸦片论根深蒂固,统治了大部分干部的思想,佛教界的领袖人物提出“文化论”,强调佛教可以在主流意识形态认可的文化外延地带,为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第五是“相容论”,这是宗教界内一部分人提出的护教理论,认为宗教与社会主义有相通之处,甚至说宗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来源之一。第六个理论是“制衡论”,宗教与社会中的各种政治力量、经济力量以及各种思想体系之间,处于一种互相制约、监控、促进的关系,双方都有不可取代性。制衡论比文化论前进的地方,就是正面提出佛教在这个社会存在的价值。所谓制衡,就是佛教可以对政治操作、经济活动、社会事务等等,提出批判、修正、补充、促进其发展的作用;反之亦然。当今宗教活动和宗教工作,大抵处在这六种相互矛盾的理论框架中。第一种理论虽与政府宗教政策明文抵触,但在不少人内心深处仍有市场;第五种理论站在护教立场,也得不到教外大多数人的认同;第六种理论,目前只存在少数人的书斋中。起主流作用的,是第二、三、四种理论。这三种理论,基本上只涉及宗教的社会层圈和文化层圈,主要讨论的是作为社会成员的宗教徒如何适应世俗社会,以及作为宗教表现形式的共世间文化外壳如何与世俗文化不相违背,却有意无意地淡化作为宗教存在于世的根本前提的信仰层圈。理论上的暧昧不清,必然导致实践上的混乱。它所带来的问题,使正统宗教徒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自己的信仰,使社会上有宗教需求的人对正统教团产生疑惑,从而促成地下宗教势力和歪门邪道盛行。
所谓“热中有乱”,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各行各业一哄而上,大办宗教。现在使人感到有一种黑色幽默的现象是,当佛教界还在缩手缩脚,不主动向外界传播正信佛法的时候,许多非佛教徒,却出于盈利等目的,纷纷从事于与佛教有关的事业。有些地方连教师的工资都兑现不了,而盖庙造像竟然成了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这当然不是出于弘法的目的,而是看到了在这世纪之交佛教大发展的前途,投资佛教有很大的资金回报率。等而下之者,则干脆把庙产抢过来。另一方面是指外道邪说借宗教之名或乘宗教之虚得以泛滥。社会上有很多人是通过气功和文人所写的所谓禅学书籍接触佛学的,一部分人就此成为正信的佛教徒,但也有一部分人受到误导,流为“相似佛法”或“附法外道”。从宗教社会学角度看,前一阵子的气功热和“禅学热”,实际上是正信佛教受到压抑的产物。在佛教的宗教地位不坚挺的情况下,在“宗教是一种文化”的大旗下,佛教的部分内容通过气功和文人禅之类形式表现出来。更有甚者,改革开放以来,土洋迷信借民俗、科学、文化之名得以冒头。皇历、“推背图”、“骨相学”等竞相出版;算命、面相、星相、解梦等打着科学研究的旗帜,甚至与电脑结合在一起;早就流变为民间习俗的原始信仰借搞活经济之名重获提倡,神汉、巫婆活动也有所抬头;一些会道门也打着佛道教旗号进行活动。
笔者曾组织过数次调查,有相当多数的青年佛教徒有过修炼各种气功的经历,渴望在佛教哲理和修持上得到明理解惑的机会,但现实无法给予满足。佛教界和社会各界虽在十余年中印行、出版了数百种与佛教有关的读物,但真正能进入大学课堂的教材寥寥无几。当正信佛教不能摆脱以往受压抑的阴影,不能确保自身的宗教品格和主体地位时,社会的宗教需求所形成的巨大引力就会吸纳其他宗教,甚至在一段时期内导致外道会门的泛滥。在历史上,对社会造成真正危害并祸及佛教的,是所谓“附佛法外道”,早在隋代,天台宗的实际创始者智者大师在《摩诃止观》卷十“观诸见境”中,对此现象作了详尽的剖析。明末曹洞宗僧圆澄在《慨古录》中也尖锐地指出,官府禁讲经论,反使白莲教一类非法之徒乘虚惑众。被相当多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气功及人体特异功能,确有为今天科学无法解释之处,并非向壁虚构,但从社会安定角度看,不应大力提倡这种功能,孔子反对“怪力乱神”,佛陀反对星相占卜,历代政府反对秘密教门,都出于这一考虑。
我认为:我们现在不应泛泛谈论什么“宗教热”。在中国,王权高于教权是一个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正统宗教从来不会对政权造成威胁,相反,它们是社会秩序的稳定因素。在中国历史上,颠覆政府,对社会造成巨大破坏的,是秘密宗教,或曰邪教。这些秘密宗教往往与农民起义结合,而在以往却被不恰当地评价得过高。现在,是正视这一问题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