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世俗社会进入寺院,过六根清净的僧团生活,首要的一关,便是必须经过传戒与受戒。传戒与受戒构成了寺院生活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凡是欲求出家的人,都只有经过传戒与受戒,才能够成为真正的僧人,也才能取得过寺院僧团生活的资格。在这个意义上,世俗所谓“出家”,其核心就是指的受戒。
读过《水浒传》的人,大概都记得“花和尚”鲁智深的故事。鲁达为救金氏父女,义杀恶霸郑屠,在无处藏身的亡命途中,靠赵员外相助,投奔五台山文殊寺。小说中较为详细地描写了鲁达出家受戒为僧的情景:赵员外先为他在寺院里订做了僧鞋、僧衣、僧帽、袈裟、拜具,准备齐全后,由寺中长老选定吉日良时举行传戒仪式。传戒那天,寺院里鸿钟长鸣,法鼓击动,整整齐齐五、六百僧人,尽披袈裟,会集法堂,分作两班到法座下合掌作礼。这时,赵员外取出俗人披剃出家必备的银锭、表礼、信香,到法座前礼拜。长老表白宣疏之后,寺院中行童?引鲁达至法座之下,剃发师将其须发剃尽,长老赐鲁达法名智深,再由书记僧填写好度牒,交与鲁智深收受。长老又赐法衣袈裟,使其穿上,再用手与他摩顶受记道:“一要归依三宝,二要归奉佛法,三要归敬师友,此是三归。五戒者,一不要杀生,二不要偷盗,三不要邪淫,四不要贪酒,五不要妄语。”鲁智深都答应了,传戒受戒才告结束。这里描绘出了一幅多么生动的传戒受戒图!当然,《水浒传》中写鲁智深的受戒出家,是经过小说家剪裁、加工过的艺术创作,不能看作是完整、典型的传戒受戒形式,其中至少有很多“语焉不详”之处。在寺院的实际生活中,入寺为僧的传戒受戒要比小说所写复杂的多了,有一整套十分严格的程序与习俗。这个程序与习俗不是由哪个寺院自行规定,也不是由哪个僧人说了算的,而是在佛教长期实践活动中,由印度佛教戒律与中国风俗人情相结合而逐渐形成的。
一、传戒受戒前的准备
寺院的传戒,像《水浒传》中文殊寺那样为鲁智深单独选择吉日良时传戒剃度的情况,并不普遍,显然是由于赵员外乃文殊寺大施主,长老不愿驳其面皮,才这样破例的。一般来说,寺院的传戒一年中有两次,一次在春季,一次在冬季。春季多在二月初八开堂,冬季多在十月十八日开堂,但也有些寺院的传戒是不定期的。
在传戒之前,寺院往往要事先发出文告,公布举行传戒仪式的日期,这个文告称作“报单”,其格式及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本寺谨择×月×日,开新戒堂,传授千佛大戒。凡欲求戒者,预备三衣、钵具、经律等,宜早来山,进堂演习律仪毋使临期仓促。特此预闻。
××寺监院某甲告白
这是一张寺院传戒的“宣民告示”。所谓“开新戒堂”,即是吸收新人入寺受戒为僧。这张报单常于传戒前数月就张贴于寺院山门之外了。也有的寺院为了广招僧徒,扩大本寺的影响,避免让那些因不知开新戒堂日期的人们误了受戒,还把报单远近张贴,广为宣传。有的报单还写上传戒住持的法名。当然,也有的报单写得十分简约,仅注明“今冬传戒”或“今春传戒”等字样,下属“××寺”。
凡新求戒入寺者,除了按照报单的要求,须准备三衣、钵具、经律等寺院生活必需品,即《水浒传》中写到的赵员外为鲁智深订作的僧帽、僧衣等,还要交纳一定的戒金。戒金主要用于戒堂灯烛香花、戒牒等项开支,如清代入寺就须交纳银子一两五钱六分。戒金,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攒单银”。如果受戒前已经在寺院中充当过“行者”,服过杂役,“攒单银”可以减半。寺院要求出家人自筹三衣等物,并交纳攒单银,既有经济上的原因,同时也含有考察求戒者皈依佛门之也诚与不诚、坚与不坚的意思在内。据说,戒金是不能用现成银两置办或由他人代办的,由需由求戒者亲身乞化得来。《一梦漫言》说,华山见祖未出家前,听说狮子岩大力、白云二位高僧,精修净业,持守戒律,德行甚高,极为向往,遂亲至狮子岩苦求二僧为自己传戒。大力为其诚心所感,命其置办衣钵等物。华山见祖友人闇初得知,欣然帮他筹备。不想白云以为如此出家,受戒太易,惟恐日后持戒不坚,故一定坚持要华山见祖去沿门乞化。这个故事说明“攒单银”本是作为对求戒者的一种考验而产生的,但在流传过程中,却渐渐失却了这一层意义,只剩下经济因素了。
对于欲求戒出家的人来说,自筹了衣钵等物,肯交攒单银,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可以受戒为僧,寺院在传戒之前,还要进行一定的甄别与选择。
按照佛教教义,除地狱中诸鬼因作恶太多,只能终日受苦,无暇皈依之外,其他一切愿意皈依佛门的众生皆可成为僧团成员。可是这种不分各色人等,三教九流一律不加区分的传戒受戒之法在现实中并不能行得通,往往会造成寺院人员的混杂,难免遭受社会的讥嫌。所以,在普度众生的原则下,寺院还需进行出家资格的审查。其审查内容大致包括:小于七岁,七岁以上但生活不能自理者,不予传戒;年过七十,起卧需人照料者,不予传戒。一般奴隶、贼、负债人不予传戒。但如果奴隶征得了主人的同意,贼人痛改前非,负债人还清债务,便不再属于“禁令”所禁之列,仍然可以出家受戒。
二、传戒受戒的程序
传戒,是相对寺院而言的,受戒,则是就求戒出家者说的。但从仪式上来看,二者实为一回事。传戒与受戒在寺院生活中都属于庄严隆重的大事之一,其间的每一程序都极有讲究。
传戒之前,寺院首先要设立戒场,对于传戒的场所进行装饰。如果戒场设在露天,就需在绕场四周设立结界标示,并在四角悬幡,地面上喷洒香水。但更多的情况还是设在大殿、法堂或僧堂、戒场上除了佛像外,最主要的器物有香案、香烛、香花、各种法器以及住持、戒师、收弟子的师父等的座位。从晋代时起,不少大寺院还专门修建用于传戒的戒坛,如唐干封二年,道宣于长安净业寺建立戒坛。据《戒坛图经》所载,其戒坛共建三层,最下层纵广二丈九尺八寸,高三尺;中层纵广二丈三尺,高四尺五寸:上层畟方七尺,高二寸;建筑四围上下还雕饰有狮子神王等图纹。此后戒坛的建筑,多以道宣所建为定式。
传戒受戒的具体程序,因时代的不同,地域的不同,颇有差异。如唐宋时,出家人往往先要到寺院中服各项劳役,此时可以垂发而不剃发,并可从师受沙弥戒。待政府规定的度僧之日到来,经过审查、甄别,得到官方给予的度牒,就取得了僧人资格,可以剃度为僧,以后还可接受比丘戒。这套程序到元代就被废驰了,明末则开始有了连受三坛的所谓“三坛同受”制度,并一直沿续下来。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差异仅仅体现在传戒步骤的先后不同及一些细枝末节上,传戒中一些重要的步骤仍是大体相同的。
寺院的传戒基本分为四类,即居士戒(包括“五戒”、“八戒”两种)、沙弥戒(又称“十戒”)、比丘戒(又称“具足戒”)、菩萨戒(又称“三聚净戒”)。其中惟居士戒属于寺院为在家修行的男女信徒举行的传戒仪式,其他三戒即所谓出家僧人“三坛同受”的戒律。初坛传沙弥、沙弥尼十戒,二坛传比丘、比丘尼具足戒,三坛传菩萨戒,一般传戒皆连受三坛。
剃度
在初坛传戒仪式之前,还有一项必须先行举行的仪式,这就是剃度,即俗称的“削发”。剃度是出家僧人与居士、俗人外貌上最为不同的显着标志。只有经过剃度的人,才具有可以接受三坛之戒的资格。剃度也意味着一个人已被僧团所接受,故而佛门中对削发剃度看得甚重,一般都在隆重的场合下进行。
剃度,标志着出家人告别红尘,遁入空门之始,由尘世——君主统治之世出世——进入寺院,在封建家天下的社会里,被认为是君主对自己臣民的极大恩赐。所以出家人在削发剃度的仪式上,首先要拜谢君主的“开启功德”。这时,寺院中的众僧与新出家人要面北而立,由主持传戒的戒师(又称戒和尚)祝颂道:
皇帝万岁臣统千秋,天下太平法轮常转。伽蓝土地增益威光,护法护人无诸难事。十方施主福慧庄严,合道场人身心安乐。师长父母道业趋隆,剃头沙弥修行无障。三途八难咸脱苦轮,九有四生俱等觉岸。
然后众人一起念佛号,新出家人则向戒师唱念道: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请大德为剃头受戒阿阇梨。愿大德为我作剃头受戒阿阇梨。我依大德故,得剃头受戒,慈愍故。
这番唱念,一般要念得字正腔圆,音调悠长。唱念之后,才可由戒师为之主持剃除须发。
人的身体的成年后仍不断生长的,惟有须发。佛教认为,不断生长的须发具有竞争之意,能诱发人的竞争之心,使人内心不得清净,故而做僧人先要剃去须发。而须发,尤其是头发,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却是受之于父母,万不可摧残毁坏之物。《三国演义》中曹操马践青苗,为严肃策纪,曾以削发代头。可见头发在汉民族心目中的重要价值了。佛教要求剃去须发,自然也不能漠视这一汉民族特有的心理定势与习俗,而要益发把仪式搞得正式、庄重。削发之前,戒师要先手鸣引磬,率受戒者走出堂外,向北三拜,辞谢君主;复三拜,辞谢父母,以示自己从此即将脱离尘世,一心修行了。佛门称削发为剃度,意即剃发使人得以超度,由此岸度往彼岸,故要在辞别此岸之君主、父母之后,才能动刀为受戒者削去须发。
削发时,受戒者当换上僧服,先向戒师合掌跪拜。戒师则手持净瓶,以手指沾香汤,轻轻在受戒者头顶滴上三滴,据说这样可使受戒者心底清凉,烦恼不侵,摒除去俗人的气味。剃度和今日剃光头不仅意义不同,方式亦有差别。在戒师动刀前,先要将受戒者头顶中心的少许头发挽成一个小髻,然后举刀从下周旋剃上。待仅存头顶小髻时,戒师将再次手持净瓶,口念偈语,每念一句,在场的僧众即随声应和一句。如此念和三遍之后,戒师当对受戒者道:“我已为你削除头发,唯有顶髻犹存,你可最后慎重考虑再下决心。如不能忘身进道,忍苦修行,少发犹存,仍与俗侣相同,放你归家,尚不为晚。”如果受戒者回答:“决志出家,后无悔。”戒师就将受戒人引至他日后的师父(教授阿阇梨)面前,合掌跪下,并把戒刀交其师傅,由师父执刀道:“最后一结谓之周罗,唯师一人乃能断之,我今为汝除去,汝今许否?”答云:“可尔”。随之,师父手起发落,诵“落发偈”,并授其袈裟。受戒者应顶戴而受,受了再交还师父。经过三次授与,受戒者在师父帮助下,穿着袈裟,即行礼佛,并绕坛三匝。最后礼谢僧众及戒师与师父。这样,就可以正式登坛受戒了。)
初坛传戒
新受戒者,在寺院中也叫“新戒”。新戒经过剃度,寺院一般先传沙弥戒(如新戒为女性,则为沙弥尼戒),也就是“三坛传戒”中的第一戒||初坛传戒。初坛传戒仪式,多于露天设戒场或于法堂内举行。开坛时,要鸣钟集合众僧,含新戒齐集戒场,由新戒请师开示。这时,戒师即为新戒开导受十戒的意义,然后迎请十方三宝一切菩萨及护法龙神,这叫“请圣”。请圣时,戒师要当堂鸣尺道:
善男子,汝既能依教奉行,欲受此根本十戒者,理须迎请三宝,慈悲证盟,次屈万灵,威神镇卫。汝起立合掌,随我言音,作观远想,一心启请。
于是,戒师一一道所请之圣,新戒应以十分虔诚的口吻,答“弟子××一心奉请”。请圣毕,即令新戒进行忏悔。忏悔后,由羯磨师(法事的主持僧)或戒师(亦可由师父)向新戒问“遮难”。佛教以为俗世有十三重难,十六轻遮,在传戒时,当依次向新戒询问,新戒则必须如实回答。所谓十三重难、十六轻遮的具体内容,不同的寺院、不同的教派有不同的说法,但其中不少重要的内容,却各派皆同。一般在传沙弥戒中,不必将十三重难、十六轻遮一一问道,而只问其中重要的即可,如:
汝曾盗现前僧物否?
汝曾于六亲男女中行淫否?
汝曾污破僧尼梵行否?
汝曾于父有病时舍去不顾否?
汝曾于母有病时舍去不顾否?
汝曾于师长有病时舍去不顾否?
汝曾杀害发菩提心众生否?
戒师发问时,新戒须长跪在地,双手合什,低头凝目,答以“是”或“否”。
经过问遮难,下一项便是“授皈依”。“授皈依”也叫“受三归”,即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佛”指佛祖,“法”指佛门教义,“僧”指继承、宏扬佛教教义的高僧。“归依”意为投靠,表示自己从此将以全部身心投靠于佛、法、僧。授皈依的本质实为信仰问题,但也须通过仪式加以体现。授皈依时,新戒仍须合掌长跪,戒师则面对新戒,举唱:
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佛无上尊,皈依法离欲尊,皈依僧众中尊。皈依佛境、皈依法境、皈依僧境。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大师,我今皈依。从今以往,称佛为师,更不皈依邪魔外道。慈愍故。
戒师每唱念一遍,新戒也要随声唱念一遍,并随礼一拜。这样反覆三遍之后,即算是完成皈依了。
如果说剃度主要是从人的外貌上标志着由俗人到佛教徒的转变,那么,“受三皈”则主要是从人的精神、信仰上标志着这一转变的完成。受过三皈之后,新戒才算是真正取得了登堂入室的门票,可以进一步受各种戒律了。也就是说,直到此时,才算正式开始进行初坛传戒。这时,戒师要手持戒尺,以庄重沉缓的声调,向新戒宣说沙弥的十戒戒相:
善男子,汝既舍邪归正,戒已周圆,若欲识相护持,应受十戒:
尽形寿不杀生,汝今能持否?
尽形寿不偷盗,汝今能持否?
尽形寿不淫欲,汝今能持否?
尽形寿不妄语,汝今能持否?
尽形寿不饮酒,汝今能持否?
尽形寿不涂饰香油,汝今能持否?
尽形寿不听视歌舞,汝今能持否?
尽形寿不坐高广大床,汝今能持否?
尽形寿不食非时食,汝今能持否?
尽形寿不蓄金银财宝,汝今能持否?
“尽形寿”即终生的意思。每当戒师宣读完一条戒相,新戒亦须应声回答“能持”或“依教奉行”。
待十戒宣毕,初坛传戒即完满结束了,新戒将在众僧带领下,彼此庆贺寺院中又增添了新鲜血液。
受沙弥戒者,大都为七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通过受戒建立起和戒师、教授阿阇梨(师父)的师徒关系,不仅在课诵修行上要接受二师的教诫,而且师徒间还有情如父子的相互敬重、事奉的关系。一般沙弥、沙弥尼年满二十以后就可受具足戒,成为比丘或比丘尼了。往往授其具足戒之师,仍然由原来为之剃度的戒师和教授师父担当。除非传沙弥戒时的师父还俗或离寺,或圆寂,或师资无缘,才另请授具足戒之师。
在寺院生活中,沙弥或沙弥尼犯戒,被称作“突吉罗”,这是梵文Duskrta的音译,意为“恶作”、“轻垢”等。在十戒中,如果沙弥、沙弥尼犯的是前四戒中的任何一戒,那就毫无宽恕的可能,只有被逐出寺院,削去僧籍。如果并非有意而犯了后六戒,经过内心自省,还可继续留在寺内。倘是有意犯戒,就要当着另外一人进行虔诚的忏悔,以赎清罪过,寺院中称此为“对首忏悔”。
二坛传戒
二坛传戒即传比丘戒。经过二坛传戒的僧人,在男就取得了比丘、在女就取得了比丘尼的资格,成为人们常说的和尚与尼姑。较之初坛传戒,二坛传戒要更为隆重正式,程序也更加严格,它要求具足一切条件,从新戒来说,首先必须诸根具足,也就是身体有残缺、患聋盲及其他恶病的人不能受戒,还须身心清白,面目慈善,剃发披袈裟,受过十戒,具备了衣钵,并能从内心中乞求受戒;从寺院来说,则要求在一定的场地(结界立标),经过“白四羯磨”(又称“一白三羯磨”),有一定数量的僧人参加,才能传戒,所以比丘戒又称“具足戒”。
二坛传戒在大的寺院中多于戒坛举行,中、小寺院多在大殿或法堂、僧堂举行。传戒时需要有“十师”在场,即所谓“三师七证”。三师包括戒师(也叫戒和尚,担任授戒的主师)、羯磨师(羯磨阿阇梨,主持“白四羯磨”,授戒仪式)、教授师(教授阿阇梨,即师父,对新戒传授威仪作法);七证是指七位作证人的和尚。如果在边远地区或人烟稀少的地方,僧人不多,但至少也要有五师在场。
传具足戒时,寺院鸣钟召集全院僧众,新戒则聚集法堂,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传戒开始,先迎请戒师登上戒坛,其余九师随之拈香礼佛之后,也绕坛登坛就座。戒师命羯磨师作“单白羯磨”,然后由教授师对新戒说衣钵名相,并问:“今此衣钵是汝自己有否?”新戒回答说:“有”,即口诵偈语,穿起袈裟。接下是“问遮难”。传具足戒中的问遮难,是确定新戒是否具有受戒资格的一项重要审定程序,虽然新戒资格是早已经过事先审定的,但作为一种仪式或习俗,寺院在传戒时仍要问一番,而且传具足戒的问遮难,一般也不得将这十三重难、十六轻遮简化或省略,要次第一一问来,新戒则当一一回答。这十三难是:一、边罪难;二、犯比丘尼;三、曾于白衣或沙弥时,盗听他之说戒羯磨,诈称为比丘者;四、学佛志性无定;五、黄门,五种不男;六、杀父;七、杀母;八、杀阿罗汉;九、破僧;十、出佛身血;十一、非人难;十二、畜生难;十三、具男女二性之人。十六轻遮是:一、不知自己之名;二、不知和尚之名;三、年不满二十;四、不具三衣;五、不具钵;六、父不听(允许)者;七、母不听者;八、负债人;九、为他人奴者;十、为官人者;十一、非为男子者;十二、身患癞病;十三、身患痈疽;十四、有白癞者;十五、有于痟者;十六、颠狂病人。问遮难之后,传戒和尚为新戒阐明比丘戒法,并举行白四羯磨仪式。三师之一的羯磨师向僧众告知某某将受具足戒(一白),然后连问三次(三羯磨),如僧众没有异议,则准予新戒受比丘戒,从此正式受戒成为比丘。
二坛传戒的最后一项内容,为宣布具足戒戒条。具足戒戒条内容极其繁富,大致起来,有广略二说。就广而言,其戒条无边无量;就略而言,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条,比丘尼戒有三百四十八条。但在宣布具足戒戒条时,不须像初坛传戒时,说沙弥十戒那样,当堂一一询问“能持否”,而是由戒师举出四重戒,即第一、不杀生,第二、不偷盗,第三、不淫欲,第四、不妄语。说明这四戒是具足戒诸多戒条中的根本大戒,今后倘若犯其中任何一戒,则失去比丘资格。至此,二坛传戒便宣告结束。
一般受具足戒满五年的僧人,才可以离开教授师,自己单独修道,游行各寺院。而欲受具足戒的女性出家人,在受沙弥戒之后,年满十八岁,还要多受一种“式叉摩那戒”。受此戒的人称为“学戒女”或“学法女”,经两年以后,才可受具足戒。式叉摩那戒共有六戒,女性出家人多受此戒的原因,据《十诵律》说:“六法者,练心也。试看大戒(即具足戒)受缘;二年者,练身也,可知有无胎。”这就是说,式叉摩那尼之所以要受二年六戒(又叫“六法”),一是考察其是否具有受具足戒的缘份,二是在两年中查明其腹中是否有孕。由此看来,早期沙弥尼中“不淫欲”之戒,确曾存在持守不严的情况,为防止破戒有孕者受具足戒成为比丘尼,所以寺院才规定出家女在成为比丘尼前一定要先经过式叉摩那尼阶段。但在佛教戒律较完备之后,沙弥尼到比丘尼间的这两年守式叉摩那戒,就仅是一种习惯了。
三坛传戒
三坛传戒指传“菩萨戒”,又叫“三聚净戒”。“聚”是种类的意思,即三种清净的戒规,其中包括:一、摄律仪戒。摄律仪戒的核心是要求受戒者遵守佛教制订的各种戒律,如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积善防恶;二、摄善法戒。摄善法戒要求受戒者修善法积功德,多做好事;三、摄众生戒(也叫“饶益有情戒”)。要求受戒者教化济度众生。三聚净戒属于大乘佛教的戒律,凡修菩萨行的佛教信徒都要受三聚净戒,而汉化寺院主要都是信奉大乘佛教的,所以自明代始,传菩萨戒就成为所谓“三坛连受”的一项重要内容。
有必要说明的是,从初坛传戒到二坛传戒,从修行层次上说确是高了一级的,但三坛传戒却不意味着比初坛或二坛有修行层次上的高下差别。它是出家五众(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尼、比丘、比丘尼)和在家修行的居士(优婆塞、优婆夷)的通行戒,而且可以根据自愿,从师受菩萨戒,不是必须受的。
三坛传戒仪式,因受此戒者不光是出家人,还包括在家修行的佛教徒,往往同时要为众多的新戒授受,故多采取集体传戒形成,并多在佛殿等较大的场所举行。一般在佛殿正中供奉释迦牟尼佛位;左上高座供尊证师十方诸佛、羯磨师文殊菩萨、教授师弥勒菩萨及同学等侣十方菩萨位;右上高座候所请菩萨戒法师。传戒之前,亦须鸣钟召集众位新戒来到佛殿,仪式开始与初坛、二坛传戒情形相似,先请戒师入坛,由戒师宣讲三聚净戒的内容与意义;然后,戒师拈香作梵,教新戒诸人奉请释迦牟尼为得戒和尚,文殊师利菩萨为羯磨师,弥勒菩萨为教授师,十方一切如来为尊证。在这方面,三坛传戒与初坛、二坛不同。初坛、二坛所请戒和尚、羯磨师、教授师皆为寺院中前辈僧人,而三坛所请则为所信仰的神佛菩萨。奉请之后,进行三世罪忏悔及发十四大愿,最后宣说菩萨戒相,其间传受问答方式基本与传比丘戒相似。
不过,三坛传戒也有一项初坛、二坛所不曾有的习俗,这就是“烧戒疤”。一般在受菩萨戒之始,要由戒师为受戒者燃香于头顶。菩萨优婆塞、优婆夷应在头顶燃九柱香,菩萨沙弥、沙弥尼燃三柱香,菩萨比丘、比丘尼燃十二柱香。以后,燃香之处不再长出头发,而留下鲜明的疤痕,使人一见即知此人受过菩萨戒,并可由此疤痕的数目,判断其身份。
三坛传戒时烧香疤的习俗仅仅见于汉化寺院,相传此习俗是由元世祖至元廿五年(一二八八)开始的。当时释志德住持天禧寺,他每次为七众(包括出家五众及在家修行二众)传戒,都用香燃于新戒的头顶,并把烧香疤视为是终身信奉佛教的一种誓约。这种通过皮肉之苦以表示信教之虔诚的作法,很能投合人们欲经受艰难困苦以达到幸福之彼岸的心理,较之空洞地发表誓愿,也更具有经受考验的意义,故而越来越多地被众多汉化寺院所接受,并盛行开来,至今一些寺院中还可看到旧时出家的僧众头顶上仍留有白色的疤痕。
发放戒牒
凡是经过传戒仪式受了戒的僧人,都可领取戒牒作为受戒的证明书。唐宋时期的戒牒是由政府部门发给的,清代以后则改由传戒寺院发放。戒牒具有身份证的作用,实际上常充当了僧尼旅行的护照。每逢遇到关津隘口,僧尼都可凭着戒牒,交验通行。倘僧尼到其他寺院挂单安单,也要把戒牒交与寺院内知客查看,持有戒牒的僧尼,可在他寺任意去留,而无戒牒的僧尼,至多只留一宿二餐,第二天一早就会被打发上路。
与戒牒相应,僧人出家受戒,还有所谓“度牒”。度牒是政府部门对于依法批准出家的僧尼所发给的出家人僧籍证明。度牒和戒牒在发放程序上,一个是在出家人出家之前向政府部门申请领取或买取的,如宋元丰十年每道度牒售价百三十千,南宋绍熙三年涨到八百千。也有些度牒是由政府部门赐予的。而戒牒却是在出家人出家之后由寺院或政府发给的,且不能买卖。度牒与戒牒,虽为二物,但其作用和来源却皆与寺院登记僧尼的名籍有关,上面一般都详细记载着僧尼的俗名、原籍、年龄、师名、所属寺院名,和填发官署等。戒牒还要注明所受之戒名,有的还有三师七证的签字。
度牒在清代初期就被废止了,戒牒也由政府部门颁发改为传戒寺院发放。因清代各地传戒频繁、戒牒的形式与内容都差别很大,然其作用,一仍其旧。
以上所说的寺院传戒情况,主要指出家僧众的传戒受戒习俗。在为出家僧人举行的“三坛传戒”以外,寺院还要为在家修行的居士举行传戒仪式。居士戒分“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淫欲、不妄语、不饮酒)与“八戒”(在五戒基础上加上不坐高广华丽之床、不装饰打扮及观听歌舞、不食非时食)两种,其传戒仪式除无须剃度一条以外,其余皆与传沙弥戒相类似。
当这一系列戒律与传戒仪式刚刚在汉化寺院中以一种制度形式出现的时候,对于广大僧众来说,都是一种无形的强制性的力量,迫使他们改变原有的生活习惯,去接受另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去习惯于这一切陌生的、全新的仪式制度。但随着佛教教义的广泛传播,寺院的日益兴盛,寺院中传戒活动的频繁,这种传戒受戒仪式不仅愈加为人们所熟悉,而且成为人们自觉自愿去遵守执行的了,这样,才形成了不同于世俗世界的独特的寺院生活。
作者:王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