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承包寺庙已在一些旅游景区蔚然成风。尤其令人气愤的是,寺内出家人竟然多为冒牌,许多人结婚生子,购置房产。他们的收入主要靠业务提成,收入堪比白领。他们不要技术,不需厂房,靠信徒的虔诚赚取香火钱。
近年来,在一些旅游景区为了开发旅游产业,为了招揽游客而新建寺庙,建成后按照商业模式运作,高价买卖香火,攫取暴利。但建庙的申请单位并不是当地的佛教协会或上级宗教团体提出,不少寺庙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宗教界委员纷纷建言:有关部门需整治寺庙承包之乱,还佛门一片净土。
2012年3月7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分组讨论宗教组讨论会场,宗教界政协委员认为,这一现象破坏了宗教的形象,欺骗了信教群众的感情。
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认为,景区经济效益得以大幅提升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却是社会效益的大幅滑坡。
“很多地方为了经营,旅游场所盖了一些寺庙,聘请了一些所谓的‘出家人’,冒充出家人在寺庙里面搞经营,对宗教的形象非常不好。” 福建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普法法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像这些不法单位,打着宗教旗号敛财,这些单位应该把它取缔,还宗教一个很好的社会形象。”
“打着宗教的幌子,做着非宗教的事情,非宗教的人代替了宗教方面,破坏了信教群众的感情。” 中国道教协会常务理事李光富“希望有关部门在这个方面,狠狠地抓一下这方面的落实。把这些庙,该规范给宗教的都规范给宗教,不该是宗教的,就不要增加。中央政策非常关键。”
学诚法师建议:“各地宗教部门,加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力度,依法取缔不符合规定的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旅游场所的性质和行为加以明确的法律界定,方能彻底终止寺庙被承包的乱象。”
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目前中国的寺庙已经形成了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旅游场所并存的格局。在中国大多数旅游风景区中,名刹古寺的管理机构并不是宗教部门,而是旅游局,宗教部门职能对庙宇内部的宗教活动进行名义上的监管。
相关人士认为,寺庙承包的乱象是由于中国寺庙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所致。对此,宗教界代表也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理清各自职责,从根本上治理寺庙承包乱象。(中新网,吴瞳,王艳秋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