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相的意义、内容与表述
追寻、探求和体悟宇宙人生实相是大乘佛教实践的基点,或者说,实相是大乘佛教实践的依据。宗教实践的要求,决定了大乘佛教的实相说始终是与缘起说、果报说联系在一起的。实相是从缘起的现象上作出的价值判断,与对现象的纯客观的事实判断不同。佛教的一些经典、派别对实相的判断各有所侧重,实相的涵义复杂而多样。下面我们就佛教,尤其是天台宗对实相的意义、内容与表述作一简要的论析。就实相的意义来说,综合佛教所论,约有三个论点:
一是万物的体、性。一般地说,佛教都以实相来表述一切事物的真实的、常住不变的体性、本性、本相、状态。智顗的《法华经》卷八上指出,“实相”是《法华经》乃至一切佛经的体,“于今经(指《法华经》)明乘体,正是实相”(注:《大正藏》第33卷,第779页下。),“实相为诸经作体”(注:《法华玄义》卷9上,《大正藏》第33卷,第792页下。)。实相是体,“体”又是什么呢?“体字训礼,礼,法也。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君臣撙节,若无礼者,则非法也。出世法体亦复如是,善恶凡圣菩萨佛,一切不出法性,正指实相,以为正体也。”(注:《法华玄义》卷1上,《大正藏》第33卷,第682页中。)这是说,“体”如世间礼法一样,是支配社会以及人际关系的依据、准绳。同样,佛教的出世间法也有其“法性”,这法性即出世间法的依据,也就是“实相”。
二是万物的要理、真理。《法华玄义》卷八上云:“第二显体者,前释名总说,文义浩漫,今顿点要理,正显经体。”(注:《大正藏》第33卷,第779页上。)这是说,“显体”即显示一切法之体,与“释名”密切相关,离开释名,难以显体。同时,显体主要是使人把握一切法的要理、道理。这种道理正是经体的显现。这也说明,实相的体、性与理的意义是相通的。天台宗人认为,这个实相“理”不是一般的“第一义谛”,而是“中道第一义谛”,即既不偏有也不偏无(空)的中道义。
三是“佛之知见”,即佛的智慧。《法华经·方便品》说,佛出现于世间的一大事因缘是为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使得清净(注:详见《大正藏》第9卷,第7页上。)。而佛之知见就是诸法实相,所谓“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注:详见《大正藏》第9卷,第5页下。),只有佛的智慧才能穷尽诸法实相,故又以佛知见称为实相。佛知见也是众生本来具有的一种超越智慧,众生若能充分显现这种智慧,也即成就为佛。以上所讲的万物的体性,最高真理与超越智慧,就是实相的基本意义。与上述实相意义相关,佛教所讲实相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呢?
就万物的体性来说,实相是空。虽然佛教各派对空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但是,认为空或空性是所谓实相的根本内容,这是大乘佛教各派的共同观点。佛教的宇宙观缘起论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是无自性、无实体,是空的。空是事物的根本体性。智顗也视空为事物体性(实相)的内容,他说:“若譬喻明义,如梁柱纲纪,一屋非梁非柱,即屋内之空。梁柱譬以因果,非梁非柱譬以实相。实相为体,非梁柱也。屋若无空,无所容受。因果无实相,无所成立。《释论》云:‘若以无此空,一切无所作。’”(注:《法华玄义》卷8上,《大正藏》第33卷,第780页上。)这是以譬喻来说明因果即事物的实相:如房屋需梁柱组合建筑而成,房屋并非梁柱而是空,空才有屋子的容受功用。一切缘起事物都是因果关系,因果的实相是非因果,是空。正如《大智度论》所说,无空就无所作;空是事物的实相。
就宇宙人生的真理来说,早期佛教以“苦、集、灭、道”四谛为实相,大乘佛教或以真俗二谛为实相,或以“遍计”、“依他”、“圆成”三谛为实相。天台宗则进一步提出三重真理说:初重是因缘所生事物无自性,本质是空理,这即是实相。第二重是为了排除把空实体化,执着空,再以空与有为诸法,并在空与有之上另立中道之理为实相。如智yǐ@②以“观心”来表示中道说:“若观心空,从心所造,一切皆空。若观心有,从心所在,一切皆有。心若定有,不可令空。心若定空,不可令有,以不定空,空则非空。以不定有,有则非有。非空非有,双遮二边,名为中道。”(注:《观音玄义》卷下,《大正藏》第34卷,第887页中。)中道之理就是以非空非有来排除对空有二边的执着。第三重是更深一层,将空、有(假)、中三谛综合起来,以即空即假即中为唯一真实之理。智yǐ@②说:“一实谛即空即假即中,无异无二故,名一实谛。……若空假中异者,名颠倒,不异者,名不颠倒。……一实谛者,即是实相。实相者,即经之正体也。如是实相,即空假中。”(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1页中。)“无异”、“不异”,不相舍离。意思是空假中三者不相舍离。“即空即假即中”是唯一真实的绝对真理,是为万物的实相。也就是说空假中三者是相即互动的,人们对其中任何一边都不能偏颇执着。
此外,天台宗人在以中道为实相的同时,又把佛与中道等同起来,智顗说:“佛性即中道。”(注:《法华玄义》卷6下,《大正藏》第33卷,第761页中。)这佛性是心,具有功用,也具足诸法中道佛性或佛性中道是一复合概念,它既是真理又具有能动作用,是为实相。智顗说:“二乘但空空,无智慧;菩萨得不但空,即中道慧,此慧寂而常照。二乘但得其寂,不得寂照,故非实相;菩萨得寂,又得寂照,即是实相。”(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1页上。)“二乘”,声闻和缘觉。“但空”,偏于空寂的空。这是说小乘偏于空寂,趋于虚无,是无智慧;大乘主空是不但空,即能发挥功用,不离现实世间,寂照统一,是中道智慧,也是实相。
印度大乘佛教认为,实相是超越相对相之上的,也是超越思维与语言之上的。如《中论》说:“诸法实相者,必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注:《大正藏》第30卷第24页上。)所谓诸法实相,是止灭思维和语言的,实相像涅槃一样,无生无灭,是寂灭的。又说:“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注:《大正藏》第30卷第24页上。)实相不与其他东西发生条件性的联系,是寂灭无语言分别,也无分化差别的。基于这种看法,佛教通常以否定的方式来表示实相,如以“空”(注:天台宗、三论宗总结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两种对立的空观法,称小乘佛教是析色入空观,又称析空观;称大乘佛是体色入空观,又称体空观。如吉藏说:“小乘拆(析)法明空,大乘本性空寂。”(《三论玄义》,《大正藏》第45卷,第4页上)又说:“小乘观行,先有法体,折(析)法入空,故但见于空,不见不空。今大乘观相待者,不立法体,诸法本来不生,今即无灭。初念为无碍道,后念为解脱道。是故经言,不但见空,亦见佛性不空。”(《大乘玄论》卷1,《大正藏》第45卷,第18页下)这是说,小乘佛教是就事物而分析其构成要素,认为这些要素都不是该物自身,该物并不真实存在,只是假名而已,所以是空。此为析离诸法而证空,称析空观。大乘佛教是就事物直观其当体性空,直观其空相即实相,此为体空,也称体法。众生若能当下直接地把握一切法的性空,而由此证寂灭,就不必分析、剥离一切法而另行修道,也不必有出世与入世的严格分立了。)、“不生不灭”、“寂灭”、“无相”等来表示。同时,不同经典对实相也各有不同的名称,如真如、真谛、佛性、涅槃、法界、如来藏、自性清净心、般若、法性、无住、实际等等。至于智顗,他在《法华玄义》卷八曾从不同角度详细论及了实相的异名。他说,从不可破坏的真实言,其相无相不相,不相无相,称为“实相”;从诸佛得法言,称为“妙有”;因诸佛能见妙有,又称“真善妙色”;就实相远离有无等两边而言,称为“毕竟空”;就实相是空理湛然,非一非异言,称为“如如”;就实相寂灭言,称为“涅槃”;就其作为觉悟之本且不改易而言,称为“虚空佛性”;就其多所含受言,称为“如来藏”;就其寂照灵知的功用言,称为“中实理心”;就其不依于有也不附于无言,称为“中道”;实相最上无过失,就此而言称为“第一义谛”(注:详见《大正藏》第33卷,第783页下。)。从以上智顗所解说与确*的实相的异名来看,实相的涵义既包含了丰富的哲学内容,又与宗教实践密切相连,是直接为佛教修持作理论论证的。
二、诸法即实相
分析了实相范畴的涵义后,我们再来论述天台宗的“诸法即实相”这一重要的命题。
诸法即实相是什么意思呢?从天台宗的论述来看,似有以下三个要点:
一是“诸法即实相”的“即”是不离、不违的意思。所谓诸法即实相是说诸法与实相相即不离,不相违背;也就是说,一切事物、世界现象与其本质、本体、本原是内在统一的,现象与本体并非相隔、对立,两者圆融无碍。展开来说,诸法即如如(真如),佛法即妙有,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如此等等,都是诸法即实相的具体表述。智顗说:“圆顿者,初缘实相,造境即中,无不真实。系缘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注:《摩诃止观》卷1上,《大正藏》第46卷,第1页下。)“一色一香”即一草一花。意思是如花草一类平凡事物也洋溢着中道真理,中道实相之理是普遍存在的。这也就是说,世俗世界与中道真理是圆融无碍的:“阴人皆知,无苦可舍;无明劳尘,即是菩提,无集可断;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生死即涅槃,无灭可证。无苦无集,故无世间;无道无灭,故无出世间。纯一实相,实相外更无别法。”(注:《摩诃止观》卷1上,《大正藏》第46卷,第1页下。)苦、集、灭、道皆无,世间与出世间也无,一切都同于实相,诸法即是实相,不需舍离凡俗另求神圣。
二是诸法是心造的幻象,心作的名字。从诸法为心所造这层意义上说,所谓诸法即实相也就是心即实相。智顗说:“心如幻焰,但有名字,名之为心。适言其有,不见色质;适言其无,复起虑想。不可以有无思度故,故名心为妙。……心本无名,亦无无名。心名不生,亦复不灭。心即实相。”(注:《法华玄义》卷1上,《大正藏》第38卷,第685页下。)“心”不有不无,不生不灭,非常微妙。“若观此一念无明之心非空非假,一切诸法亦非空假,而能知心空假,即照一切法空假,是则一心三观,圆照三谛之理。”(注:《维摩经玄疏》卷2,《大正藏》第38卷,第529页上。)若能观照心的非空非假,也就能观照到诸法的非空非假,能知心的空假,也就能圆照到空、假、中三谛之理,体悟实相。
三是不可思议的境界。如上所述,《法华经》卷一《方便品》强调唯有佛能证悟诸法实相,穷究其底蕴。佛自证究尽诸法实相,是超越名言的,是直接从诸法悟入实相,诸法与实相相即不离,这可说是极高的哲学境界、精神境界,不是一般众生所能体证的。天台宗所讲的诸法即实相是就一切事物、现象与其本性、真理不相分离,就主体心与诸法本性、真理不相离而言的,这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境界。
在天台宗的著述中,有若干分别表示诸法与实相的范畴,天台宗人往往通过阐发诸法与实相的对应范畴的关系,从多种角度表述诸法即实相的思想,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诸法即实相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这主要有:
用以显体。智顗解释体用范畴说:“体即实相,无有分别;用即立一切法,差降不同。如大地一生种种芽,非地无以生,非生无以显。寻流得源,推用识体,用有显体之功故。”(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8页上。)这是以体为实相,用为诸法。体是内在根源、本性,用是外在形态、现象。认为无体即无用,无用则无以显体,用有显体之功。也就是说,诸法与实相是体用关系,相即不离。诸法用以显体,诸法即实相,诸法是实相体的功用,外在的表现形态。智yǐ@②又说:“诸法既是实相之异名,而实相当体;又实相亦是诸法之异名,而诸法当体。”(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3页中。)诸法与实相互为异名,由此实相当体即是诸法,诸法当体即是实相。“随以一法当体,随用立称”(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3页中。),“一法”,即实相。诸法是随实相当体,随功用不同而立异称。可见,用从体生,诸法即实相。
事以显理。智顗重视以理与事论实相与诸法,“诸法实相即是理,所谓诸法如是相者即是事。”(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8页中。)他还从生起的角度论事理的关系:“生起者,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无住者,理也。一切法者,事也。……若非理无以立事,非事不能显理,事有显理之功,是故殷勤称叹方便。”(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7页下。)“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是《维摩经》的重要观点(注:《维摩经》卷中,《大正藏》第14卷,第547页下。)。“无住”是指无执着的心灵状态,以无住为本而确立一切法,为“无住本”。智yǐ@②认为,“无住”也就是理,一切法就是事。由理生起事,然理不能超然于事外而独立存在,它是通过事来显示自身的存在,事有显示理的功用。智yǐ@②又说:“悟者障除体显,法界行明,事理融通,更无二趣。……入者事理既融,自在无碍,自在流注任运,从阿到茶入萨婆若海。”(注:《法华文句》4上,《大正藏》第34卷,第51页中。)佛教般若学以四十二个梵文字表示般若空观,称“四十二字门。”“阿”与“茶”(也作“荼”)分别为四十二字门中最先与最后的梵文字。天台宗人用四十二字配菩萨乘的四十二位,以阿字表示初住,茶字表示妙觉。“萨婆若”,为一切智。智慧的广海,称“萨婆若海”。智顗认为,真正证悟实相,那就自在任运,从最初阿字门到最末的茶字门,都入于智慧的大海。也就是说,在智顗看来,真正觉悟者事理是圆融的,事理圆融就是诸法与实相相即,事以显理,就是诸法即实相。
权即是实。智者大师还以理为实,以事为权,“理是真如,真如本净,有佛无佛,常不变易故,名理为实。事是心意识等起净不净业,改动不定故,名事为权。”(注:《法华文句》卷3上,《大正藏》第34卷,第37页下。)又说:“权是权谋,暂用还废;实是实录,究竟旨归。”(注:《摩诃止观》卷3下,《大正藏》第46卷,第34页上。)“权”,是一时随机所说的教法,“实”,是永恒不变的最后的教法。权法是非究竟的,实法是最后目标。智顗通过由事理过渡到权实,进而从教法的角度确立权实不二门,以阐明诸法即实相的思想。他说:“一切悉有权有实。……一一法中皆有权实,不得一向权一向实也。”(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7页中。)又说:“若双照者,权即是实,实即是权;虽二而不二,亦名究竟等也。”(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43页下。)这都是说,一一法中都有权实,权实是相即的,人们若能于权教中,当下观照实教的平等一如之理,即入权实不二之门。智顗还以众生法为例来说明权实相即之理:
今明权实者,以十如是约十法界,谓六道四圣也。皆称法界者,其意有三:十数皆依法界,法界外更无复法,能所合称,故言十法界也。二,此十种法,分齐不同,因果隔别,凡圣有异,故加之以界也。三,此十皆即法界,摄一切法。一切法趣地狱,是趣不过当体即理,更无所依,故名法界,乃佛法界亦复如是。若十数依法界者,能依从所依,即入空界也;十界界隔者,即假界也;十数皆法界者,即中界也,故令易解,如此分别。得意为言,空即假中。无一二三,如前云云。此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则有百法界千如是。束为五差:一恶、二善、三二乘、四菩萨、五佛。判为二法:前四是权法,后一是实法。细论各具权实,且依两义。然此权实不可思议,乃是三世诸佛二智之境。以此为境,何法不收?此境发智,何智不发?故文云诸法,诸法者是所照境广也。……当知众生之法不可思议,虽实而权,虽权而实,实权相即,不相妨碍。不可以牛眼观视众生,不可以凡夫心评量众生。智如如来,乃能评量。何以故?众生法妙故。(注:《法华玄义》卷2上,《大正藏》第33卷,第693页下~694页上。)
十如是”指表示一切事物的普遍性相的十种范畴,具体指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等。“十法界”即六道四圣。智顗认为,以十如是约十法界,则十法界的任何一类众生都具有自身的性、相、体等,或者说,十如是的任何一种性相都蕴涵在十法界中。十法界的各界虽不相同,但每一法界“当体即理”。对于十法界的认识,虽有空、假、中的区别,然空、假、中之别是权,即空即假即中的中道实相是实。一切法可以归结为由善、恶直至佛五等,判为权实二法,但实际上众生法各具权实,而且“实权相即,不相妨碍”,不可思议,这是诸佛的智慧境界。
俗即中道。天台宗人还从真理论角度论证诸法即实相说。智顗有七种二谛、二十一种二谛和五种三谛说(注:详见《法华玄义》卷2下,《大正藏》第33卷,第702页下~705页中。),他肯定圆教二谛说,尤其是圆教三谛说。圆教二谛指真谛和俗谛,圆教三谛指俗谛、真谛和中道谛,又指假谛、空谛和中谛。《法华玄义》卷二下云:“圆教二谛者,直说不思议二谛也。真即是俗,俗即是真。如如意珠,珠以譬俗,即珠是用,即用是珠,不二而二,分真俗耳。”(注:《大正藏》第33卷,第703页中。)这是以珠为比喻,说明俗二谛相即,是不可思议境。《摩诃止观》卷五上就圆教三谛说:“若法性无明合,有一切法阴界入等,即是俗谛;一切界入是一法界,即是真谛;非一非一切,即是中道第一义谛。”(注:《大正藏》第46卷,第55页中。)这是就因缘所生法立俗谛,就一切法即一法(空),立真谛,就非一非一切,不偏俗也不偏真,立中谛。“圆三谛者,非但中道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谛圆融,一三三一。”(注:《法华玄义》卷2下,《大正藏》第33卷,第705页上。)这是说,三谛彼此圆融,三谛实是一谛,虽一谛也不妨开为三谛,说三而一,言一而三,不相妨碍。具足佛法即具足诸法,中道具足诸法,真俗二谛也各具足诸法。从同是具足诸法这一层意义上说,俗谛即中道谛,换句话说是诸法即实相。
无量即一。天台宗人还从修持方法的角度,以数量概念的无量(多、一切)与一的关系,来说明诸法即实相。智顗就派生与归原的关系说:“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其一法者,所谓无相,无相不相,名为实相。从此实相生无量法。”(注:《法华文句》卷2下,《大正藏》第34卷,第27页下。)又说:“从一义处出无量法,得为无量法入一义处。”(注:《法华文句》卷2下,《大正藏》第34卷,第27页下。)“无量义”、“无量法”均指众多的修持方法、果位。无量法是从一法(实相)而生,无量法也归为一法。这就是“从一派诸,收诸归一”(注:《法华文句》卷2下,《大正藏》第34卷,第27页下。)。“无量法”是差别,“一”是无差别。智顗就差别与无差别的关系说:“一相一味,解脱离灭,若是二乘法体,犹是差别言宣,今作大乘究竟涅槃,终归于空,即通无差别。”(注:《法华文句》卷7上,《大正藏》第34卷,第95页上。)又说:“一相一味,解脱离灭等,为缘分别,即是一中无量,究竟涅槃,终归于空,即间无量中一。”(注:《法华文句》卷7上,《大正藏》第34卷,第95页上。)差别与无差别,不可分割,互相渗透,彼此蕴涵。由此智顗进一步强调“无量”与“一”的相即关系。他以“四念处”为例,谓“所言四者,不可思议数,一即无量,无量即一。”(注:《四念处》卷4,《大正藏》第46卷,第577页下。)“四念处”是佛教的四种修持方法:“身念处”,念生命躯体的不净;“受念处”,念各种感受是苦;“心念处”,念心是无常;“法念处”,念法无我。智顗认为,这四种修持方法是不可思议数。因为一念处与其他三念处无二无别,又一念具一切法,一切法趣四念处,这样无量与一相即,无量即一。无量即一,就是诸法即实相。
以上从体与用、理与事、权与实、俗与中、一与多的对应范畴关系,论述了天台宗的诸法即实相说。天台宗人的论证,重在阐明现象与本体相即不离,强调现象是本体的显现,表现了肯定现象、肯定现实的理论倾向。万物因缘和合,无自性空,是大乘佛教的世界观。天台宗人坚持这一基本立场,同时从体用相即的哲学高度,强调诸法即实相,肯定现象的意义与作用,表现出中国佛学者重视现实的民族性格与求实精神。天台宗人重视从现象生活着手,强调在不脱离世俗生活的同时奉行佛法,成就佛果,从而为佛教实践生活开辟了新的道路。
(原载浙江社会科学1998年6期 作者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宗教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宗教学会副会长、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